公司转让合同

时间:2020-07-13 20:00:20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公司转让合同汇编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转让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公司转让合同汇编七篇

公司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 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 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公司 %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 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广东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 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 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司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公司转让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刘生、蔡绍库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开封市汴京浮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浮桥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甲方同意将浮桥公司100%的股权共200万元出资额,以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二、付款方式: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两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先支付90%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但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该款后的第一日、第二日主动到工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手续;待海事等其他部门的手续变更完毕后,乙方再付10%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但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三、产权交割:甲方在收到90%股权转让款后的两日内必须将浮桥公司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附件附后)及经营管理权一并交割给乙方所有,由乙方经营并管理,甲方至此再无经营与管理权。

  四、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真实出资,并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处置并承担责任,并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确保在付款方式中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股权变更、产权交割、海事等其他部门的变更手续。

  五、员工安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员工由甲方自行安置,乙方所需员工由乙方另行招聘。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第二条、第三条、

  第四条的事项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至变更完毕。

  七、其他约定:

  1、甲方将浮桥公司交付乙方之前,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股权转让登记前乙方未发现,日后产生或发现的合同义务、担保业务等)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甲方将浮桥公司交付乙方之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可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股东签字: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在另一页:

  附件1:无形资产清单:

  《审查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发改委批文、物价局批文、《收费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南北两岸政府批文、南北两岸河务局合同、南北两岸政府合同、《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租用合同等文件。

  附件2:固定资产清单:

公司转让合同 篇4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受让方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机构:产权交易所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按照国家有关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企业产权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以下产权转让合同。内容如下:

  一、被转让的企业产权、评估情况、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产权所属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亩)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2(亩)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台/套

  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KVA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日

  转让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职工安置

  产权转让企业的在职职工______人由______安置,离退休职工______人由______管理。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 。

  三、产权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应付款项。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权交割及有关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按照转让产权资产清单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个月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方应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交割工作完成后,双方经纪机构组织甲、乙双方签署《资产交接清单》。

  3.甲、乙双方持签署后的《资产交接清单》和本合同,到审核机构办理《产权转让交割单》。

  4.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所需费用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担。

  5.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审核机构、经纪机构和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产权购买价款,每迟交一日应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_%交付滞纳金。

  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______日仍未付清其应付款项,则被视为违约。乙方须将其所取得的财产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______%的违约金等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双方向审核机构和经纪机构支付的费用不再退还。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不得将受让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交易资产总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资产总额的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合同,应当在经纪机构的主持下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报青岛产权交易所备案后生效。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不因此损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

  凡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因本合同发生的履约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计量货币为“人民币”。

  3.本合同中“交易资产总额”以资产评估总值的数额为准。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双方经纪机构主持下按规定协商达成附加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报审核机构备案,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审核机构留存一份。副本______份,分送缔约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及其经纪机构签章并经青岛产权交易所审核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经纪机构(盖章):______ 受让方经纪机构(盖章):___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____ 经纪机构出市代表(签章):_____

  审核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审核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审核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公司转让合同 篇5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 ,该公司账面价值 万元,评估价值 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涉及职工安置 人,涉及银行债权 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五、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

  本合同公司坐落场所的土地性质为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

  六、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 内,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指定的 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 为保证条件,分 次,分别在 付清。

  七、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八、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九、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二、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 负责,于 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五、其他

  本合同共 页,附件 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 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6

  转出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本着公正、真实、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合同段桩基础工程施工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转让工程所在地点:。

  三、转让工程内容:以甲方与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合同所确立的工作内容为准。

  四、转让工程数量:以甲方与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总量为转让工程量。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界定。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自行处理好与地方的各种社会债权债务,乙方不对甲方遗留的任何地方债务负责。

  2、甲方自觉将其与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及其前期完成的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3、甲方在乙方办理好转接手续之后,协助乙方做好工人队伍的思想工作,以便平稳过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将甲方交给

  理部桥梁桩基建设保证金¥元人民币(整)

  以及甲方在此之前为本工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共计: 元(大写:条件接收甲方为完成本工程所购买的工程机具。

  2、乙方继续保留甲方原有的续正常工作。钢筋制作队伍是否继续保留由乙方自行决定,如不继续留用,乙方则应妥善处理好与钢筋队伍的关系并及时结清他们前期完成的工程量的劳务费。

  3、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开始对本工程实施独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再参与干涉乙方的管理工作。

  4、在此后的经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的服从项目部、监理单位、业主的监督检查与管理,自觉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自觉按照甲方与与 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办事。自觉处理好地方关系,以及与自己所属农民工的关系。对于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独立的与项目部进行计量、计价、结算,并保证按时与农民工办理结算手续,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由此发生的纠纷概由乙方自已负责。

  6、乙方应严格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保证文明施工,对乙方因此而得到的一切奖励与处罚,甲方概不参与分享,也不负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对于乙方及其所有人员在工程施工、生活住行中产生的一切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因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8、因甲方前期为本工程奔走操劳、煞费苦心,且已完成了相应的工作量,乙方根据实情酌情补偿甲方辛苦费 元 甲方前期完成的工作量一律转交乙方计量,计价。甲方不享受其中的利润,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在计量计价后全权负责对现有农民工前期的劳动成果进行兑现支付。

  六、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与证明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出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证 明 人:

  身份证号:年 月 日

公司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________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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