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1-02-27 12:57:46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转让合同集合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转让合同集合8篇

转让合同 篇1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位于 全部可动资产转让给乙方,现协议如下:

  二、 转让地点及时间

  1. 转让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 转让地点: ,(以下简称 )。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 转让后甲方不得自己或者协助他人在本转让地点3公里以内开设同性质、同类型的单位机构.

  2. 转让后甲方和此无任何关系.

  3. 甲方如违约则返还乙方之前所交付的所有转让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在转让日当天,向甲方付清转让款______元元。

  五、备案:

  本合同自转让开始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XXX

  乙方:XXX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XXXXX有限公司全部资产整体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XXXX万圆整(¥XXXXX。00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人民币XXX万圆整(¥XXXX。00元),余款人民币XXXXX万圆整(¥XXXXX。00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十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壹佰零伍万元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XX会专字(XXXX)第XXX号审计报告书中存货明细表中,固定资产明细表中所列项下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XXXXX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三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XXXXX有限公司的XX厂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其它无形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属,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国家法律规定由各方自承担,若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不能按时承付未付转让费约定的,应支付甲方未付转让费10%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 先生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曲靖市麒麟区凤来村小区181号的福居源旅馆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特立以下条款:

  1、转让期限和金额:

  (1)租期为20xx年7月5日至20xx年7月4日止;

  (2)转让费为78600元整(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其中含第一年房租费;

  (3)以后四年,甲方每年按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收取房租费,但房租费必须提前一个月付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少交房租。

  2、设备条款及设施改造条款和租用范围:

  (1)租用范围:一楼西面的门面一个,二楼、三楼整层;

  (2)设备包括:二楼、三楼房间内的可动物品、一楼西面的一个门面归乙方所用;楼顶太阳能,租期内乙方有使用权,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使用期间,负责太阳能的维修;

  (3)房间内,乙方若需要改造,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改造。

  3、经营期间所有权、使用权及费用划分:

  (1)福居源旅馆租期内,所有权归甲方,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

  (2)经营产生的费用,20xx年7月5日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以后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宽带费等,另外,一楼祥和园饭店的水电宽带费由乙方负责收取,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间的违约处罚规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80000元整(捌万元整);

  (2)违约情况包括乙方拖、欠交租金,甲方无故终止合同。

  5、旅馆的安全划分和合同期满的优先条件:

  (1)旅馆经营期内的安全事故及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租用到期后,若乙方需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2)租期内,若乙方由于经营不当,需转让旅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3)旅馆到期后,房租费随行就市,如若乙方不想继续经营,可将房间内的可动物品搬走或者自行处理。

  6、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审定后,签字、按手印生效。

  7、旅馆转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房东):

  乙方(承租人):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一、交易标的:

  牌 型叉车一辆, 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 型叉车一辆, 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 型叉车一辆, 年出厂,发动机号.

  牌 型叉车一辆, 年出厂,发动机号.

  二、转让价格: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四、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五、乙方权责: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日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个体工商户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转让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个体工商户的转让

  1、转让方同意将该个体工商户的资产(评估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印章转让给受让方。

  2、作为受让该个体工商户资产和名称的对价,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3、转让方应尽快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向受让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并在此后停止使用该个体工商户名称。

  4、该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由转让方及时到工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转让方办理注销登记后,由受让方到工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受让方应在办理开业登记后方以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开展经营活动。

  6、注销登记前使用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转让方负责。

  7、个体工商户财产移交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负责。因受让方迟延工商登记而导致被工商部门罚款或没收非法所得的,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定金及付款安排

  9、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在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人民币_______元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受让方履行合同的定金。

  10、受让方向转让方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_____元,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定金。此后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元,直至支付完毕总转让价款为止。

  三、违约责任

  11、如果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第9或10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迟延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的1‰的滞纳金,逾期十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已收取的转让价款不予返还。

  12、一方违约,经另一方发函催告并明确告知所将遭受的损失的,违约方仍拒不履行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该经济损失。

  四、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4、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5年内仍然有效。

  15、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1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有一片与县林业局联营和自种的杉木林,现将该片杉木林全部卖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经协商一致,特成达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属于本户所有的杉木林位于马鲁坡、卡妹坡、哄捧坡、过龙坡、拉岩坡、拉布坡、拉岩王坡、哄丫没坡、哄丁怀坡、哄立猛坡、巴六有坡、哄好坡、红山地坡、红过龙坡等2600亩的杉木林全部卖给乙方。

  二、杉木价格按长4.2米、尾径4公分以上每棵壹拾捌元整(¥18.00元)计算,杉木数量以双方共同清点所得的数量为准。

  三、乙方预付 元定金,待乙方办理好砍伐证后双方共同清点,最后以清点的数量一次性付清杉木款。

  四、若与第三方联营的,甲方只能按联营中甲方所占有的股份卖给乙方。

  五、甲方将杉木卖给乙方后,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无偿帮甲方修建一条屯级路(从 至 ),屯级路的修建要求以县发改局的屯级道路实施。若乙方不修建屯级路,乙方已付给甲方的定金甲方将不退回,若乙方修建屯级道路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对杉木林进行全部经营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屯级路施工过程中,若有纠纷、争议、赔偿等情况的,由甲方负责协调,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砍伐时间按县林业局发放的砍证为准。

  八、除修建至甲方寨子以外,乙方还需要修通乙方所购买的林区,凡修建所占用甲方的土地一律不作赔偿。

  九、违约责任:若甲方反悔合同规定擅自终止本合同的,甲方除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外,还需退回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林木销售款总额的20%计算全部赔偿给乙方。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将不退回乙方已付的定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7

  乙方(受让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经依法取得、拟转让给乙方的勘查区块的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

  或勘查许可证拐点坐标)。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转让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为(全部或部分权益及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转让价格

  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如转让成功,定金抵作转让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启动该探矿权转让程序。乙方在探矿权转让程序启动后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

  (三)乙方在取得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书》 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 ( )。

  第十三条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一)协助甲方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提供转让所需的各项资料,支付所需转让费用。

  (二)按时支付甲方探矿权受让款。

  第五章 双方陈述和保证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为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证对其转让提交给乙方的矿业权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虚假成分。

  第十七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乙方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整、有效地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让款之前,乙方对该探矿权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情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视为不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附件:1、××××探矿权证书(复印件)

  2、区域地质矿产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矿权引资勘查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条 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 甲方拥有的合作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 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

  第十四条 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获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按照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权益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臵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臵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双方权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场和技术原因暂不能及时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二)继续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三)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不论甲方单独投资或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由乙方决定对自身所拥有合作探矿权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在该项目中进行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权将在该项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报奖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责任

  (一)选择勘查单位,代表甲乙双方与勘查单位签订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审查勘查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和勘查费用预算(由选定的勘查单位编制)。

  (三)勘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对勘查设计进行变更、修改。

  (四)监督勘查单位按照勘查设计要求施工,并保证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以及地质矿产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责任

  (一)参与审核地质勘查设计及费用预算,监督勘查单位在勘查期间的各项地质勘查活动,参与地质成果报告的验收。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支付甲方款项。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质押。

  第六章 双方的声明、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一)双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约束。

  (三)双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都不会与其章程或内部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违背,构成对本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双方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致任何一方面会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双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与合作投资勘查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上述资料中均无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

  (六)双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审、报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满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区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原探矿权合法有效,没有用于抵押、租赁、承包等,并保证对其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矿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实有效。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各类款项,并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几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均有违约,则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本合同构成实质违约,使得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合同终止,则违约方按以下规定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一)由于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项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8

  出卖人:

  买受人:

  _______有限公司, 现将解放6440小客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__ ,车架号为_______ .现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

  该车于1996年11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 年月。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工况较差。车身车架有锈蚀。

  第二条: 汽车价格

  该车委托太仓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受托方经鉴定后得出该车的现价为______元。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出卖人向买受人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 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买受人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 车辆过户

  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费用各半承担。同时,双方共同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各半承担。

  第五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备用。

  第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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