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1-03-23 15:00:00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转让合同合集10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转让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转让合同合集10篇

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托管所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承租地

  第二条:承租权的变更

  (房东)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主达成协议,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如乙方未能与房主达成协议,本协议无效。

  第三条:附属设施的归属

  托管所现有装修、装饰、设备(详见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附件二中物品需要经过房东认定属于甲方所有,不属于原房屋内物品;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转让费用与支付方式

  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注:时间节点上,务必最后一笔费用支付时间在接收全部儿童之后一周内支付。)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所有儿童名单、参加班级情况及收费标准情况告知乙方。甲方需如实告知所有已经收费儿童学习到期的时间,并将从乙方接收全部学生之日至儿童到期时间应分摊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不许甲方及其托管所里的老师在此附近开托管所。原 托管所所有员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继续留用的之外,其他员工应负责安置补偿。

  3.合同生效前,甲方原有的所有债务、所有遗留的其它问题等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起点托管所当前的经营情况、包括是否已有政府单位人员前来检查,消防单位通知整改等信息。

  5.责任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托管所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

  1.进行赔偿。

  2.如发现甲方及其托管所里面的老师在附近开托管所的,甲方应赔偿乙方

  3.甲方在转让起点托管所时,如有隐瞒不真实信息等,对乙方造成伤害的,应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乙方:

  按期交转让费,否则按需交费用的1%/天补偿给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方欲将所属(卡特320d型)挖掘机转让于乙方,(挖掘机型号:卡特320d型,发动机品牌:CAT0215,发动机型号:3067-5E2T,排气量TR:6.4)。

  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挖掘机质量鉴定

  该车于**年*月购进,原价值为贰佰陆拾捌万元,凭购入发票现场核对为交易挖的掘机;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机械车辆,并且鉴于乙方了解该挖掘机使用状况,签订协议时,已经均对挖掘机机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了认同。

  第二条:挖掘机协定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挖机的转让费为:*****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挖掘机时,须向买受人提供挖掘机的购入票据、说明书以及随车工具和相应附件。

  2、乙方在接收挖掘机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应对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该挖掘机前期涉及的维修费以及相关费用的缴纳,均有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定金给甲方,乙方20日内筹措够本合同余款¥:元,并且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五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3

  出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本人拥有产权的一辆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 轿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现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该车出让价人民币(大写) (¥: )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付给甲方现金 人民币(大写) 作为购车款项。(另有收据为凭)

  三、 年 月 日以前,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1、行驶证;2、附加费证;3、相关证件、保险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和随车工具移交给乙方,甲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清该车银行按揭本金利息并办理好过户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本协议在过户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移交给乙方后该车车祸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五、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受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及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4

  本合同由x方为一方和y方为另一方于19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鉴于:

  1、依据x方与y方之间达成的第_________号合同,x方有义务向y方购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货物。

  2、x方有权按其义务转让给第三方,x方和z方特此同意如下:

  (1)z方同意接受转让,以履行x方反购义务,其金额达______________。

  (2)一俟x方义务已履行证据出示后,x方将支付z方代表x方购得货物的____________%金额。

  (3)x方义务已履行证据应附有下列全部文件的副本,方为有效:

  1)购货合同,包括按上述合同号x方反购义务已履行的声明。

  2)提单或其他交货单据。

  3)货物的付款证明。

  3、为供货方报价超过原合同价或未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则解除z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价格过高,或未按商定的交货日期交货,妨碍义务的履行,z方应详告x方。

  4、z方同意,由于z方违反其义务,则向x方赔偿x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赔偿金。

  5、如果在198__年前,z方还未履行其代表x方的反购义务,x方应有权重新谈判和/或全部取消本协议。

  6、x方和z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所发生的全部争义应遵照国际商会调解与仲裁规则而指定的三名仲裁员予以最终解决。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合同各方面均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管辖。

转让合同 篇5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 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 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价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内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万后 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3、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乙方: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交接验收:甲、乙双方应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 费用负担: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按每天 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 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博兴县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顶让方(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房东(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一转药店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XXXX街(路)XX号的店铺(原为:XX)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XXXX年XX月XX日止,年租金为XX元人民币(大写:XX),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详细见附表1)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甲乙方达成协议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其余转让费(过户保障金)过户手续完成后一次性交给甲方,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货物(详见附表2)、一年的房屋租金(至20xx年9月25日)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负责乙方办理该药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甲乙方共同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签约日期开始甲方交给乙方接手经营,但未完成过户期间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事宜,如果甲方及时不到现场配合处理造成乙方损失有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七、在6个月内甲方必须完成过户手续,否则甲方退给乙方全部转让费,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30%作为违约金。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字: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转让合同 篇7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 现将 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码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于 年 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 年 月,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善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买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3、甲方要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档,不是套牌及一证两辆车,发动机号码与车架号码必须与档案相符,如有上述不符行为,甲方要负全部责任,退回车款,并包赔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4、甲方保证此车无任何经济纠纷,盗抢及交通责任,如有,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包赔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必须保证此车在换牌时能换上牌,如换不上,甲方给乙方退车,并包赔乙方损失。

  第四条:车辆过户: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可作法律依据,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年 月 日以前发生的事故经济纠纷及违章由甲方负责,之后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汽修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花土沟修理一条街汽修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转让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及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

  二、汽修厂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交纳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但不包括甲方转让前所欠费用。

  三、转让后汽修厂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汽修部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汽修部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交接完后,于 年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予日内(即年 月 日)交付该汽修

  部的使用权,如甲方逾期交付汽修部使用权,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甲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前承租人即甲方转让汽修部时有隐情,(比如事先知道这地方要拆迁或是有其它会给乙方经营造成影响的问题,但在转让时未能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转让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转让合同 篇9

  乙方(受让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经依法取得、拟转让给乙方的勘查区块的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

  或勘查许可证拐点坐标)。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转让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为(全部或部分权益及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转让价格

  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如转让成功,定金抵作转让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启动该探矿权转让程序。乙方在探矿权转让程序启动后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

  (三)乙方在取得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书》 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 ( )。

  第十三条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一)协助甲方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提供转让所需的各项资料,支付所需转让费用。

  (二)按时支付甲方探矿权受让款。

  第五章 双方陈述和保证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为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证对其转让提交给乙方的矿业权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虚假成分。

  第十七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乙方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整、有效地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让款之前,乙方对该探矿权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情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视为不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附件:1、××××探矿权证书(复印件)

  2、区域地质矿产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矿权引资勘查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条 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 甲方拥有的合作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 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

  第十四条 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获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按照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权益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臵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臵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双方权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场和技术原因暂不能及时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二)继续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三)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不论甲方单独投资或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由乙方决定对自身所拥有合作探矿权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在该项目中进行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权将在该项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报奖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责任

  (一)选择勘查单位,代表甲乙双方与勘查单位签订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审查勘查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和勘查费用预算(由选定的勘查单位编制)。

  (三)勘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对勘查设计进行变更、修改。

  (四)监督勘查单位按照勘查设计要求施工,并保证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以及地质矿产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责任

  (一)参与审核地质勘查设计及费用预算,监督勘查单位在勘查期间的各项地质勘查活动,参与地质成果报告的验收。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支付甲方款项。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质押。

  第六章 双方的声明、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一)双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约束。

  (三)双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都不会与其章程或内部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违背,构成对本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双方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致任何一方面会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双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与合作投资勘查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上述资料中均无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

  (六)双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审、报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满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区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原探矿权合法有效,没有用于抵押、租赁、承包等,并保证对其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矿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实有效。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各类款项,并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几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均有违约,则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本合同构成实质违约,使得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合同终止,则违约方按以下规定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一)由于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项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10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电话: 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

  乙方提供的由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查询主要载明内容:

  企业名称: ;登记机关 ;企业住所: ;投资人: ;投资额 (万元);投资比例: ;投资人: ,投资额 (万元);投资比例: ;企业类型: 。

  转让业务承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贵州省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转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 原采矿权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采矿许可证号: ,开采矿种: ,开采方式: ,生产规模: ,矿区面积: ,发证机关: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转让采矿权属 所有,该矿权无权属争议。

  第三条 转让采矿权位于 ,矿区范围坐标为:

  第四条 依据甲方提供的 公司 年 月编写的《 》资料显示:截至 年 月。该矿山在其矿界范围内保有资源量 为 万立方米。

  第二章 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权益实现

  第五条 甲方于 年 月将 采矿权以 方式在 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协议转让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

  第七条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完采矿权转让成交金额后,方可要求甲方提供采矿许可证等规定的全部资料,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 采矿权转让后,甲方尚未履行的矿山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用地手续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等法定义务由乙方继续履行。

  第三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违约,将给乙方10万元的赔偿;若乙方违约,将给甲方10万元的赔偿。

  第四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将按有关文件精神,在相关媒体和交易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办理交易鉴证手续,有异议的,中止交易,待异议消除后,方可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本合同附件的形式或者补充合同的形式确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矿业权转让交易业务承办机构 份,乙方到 变更采矿权人时提交 份。

  甲方:(公 章) 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 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鉴证机构: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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