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29 19:29:02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转让合同模板集合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转让合同模板集合8篇

转让合同 篇1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合同 篇2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废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今将本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电子配件□ 主机程度:良好□已损坏□ 维修过□发票:有□ 丢失□

  主机(配件)型号:。 因本人闲置或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特将此物品给 。 此物品非抢非盗,更与其他任何人无任何债务及债权纠纷,确实是本人自己100%所有权物品,本人对此书写信息真实无误,绝无虚假。如果此信息内容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此合同售卖方一经签字即刻生效,此物品所有权归 注:出售人请将出售物品里的`个人资料,图片,视频,文字等等自行备份或删除,本店不承担任何数据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请认真读懂后再签字!!!

  特此证明

  出售人(签字/手印):

  出售日期:日

转让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材料施工。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图纸及材料需要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再补充书面协议,连同原合同一起生效。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甲乙本次总工程款为人民币 ;签约时甲方首付总工程款的 50% ( ),乙方完工甲验收当天付总工程款 50% ( )。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倍

  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倍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0.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0.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0.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乙方子女):

  为加强美术专业水平达到美术联考或外省专业考试上线, 在施秉县逸品画室进行美术专业技能培训。经双方协商,特签订立如下协议:

  一,对象与时间:乙方委托甲方(逸品画室)对乙方子女进行美术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5日,在此期间培训费为3000元人民币,(暂时以学生就读学校安排的美术学习时间为准收费,如若中途有所变动,届时再酌情变更学费。实际收费以甲方开据的单据为准。)

  二,甲方提供的办学条件:在校舍设施上,有独立的教室,在师资力量上,美术专业老师为美术师范类专业教师任教。教学方式,主动与学生沟通,画室组织一星期一次小考,每月一次大考,考试成绩每月定期以短信的发送至家长处。在学员学习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甲方会及时与家长沟通。实行学生作业登记制度, 乙方可随时可以查看学生作业完成数量及质量。

  三、安全责任:乙方学生在甲方培训期间,甲方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防护,培训期间学生在画室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甲方按逸品画室管理条例进行常规管理。

  专业教学实行日考勤制,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效率。并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状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学生认真遵守,严格执行。

  逸品画室管理条例

  1、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课堂纪律。

  2、每天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旷课,早退。

  3、每天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作业。

  4、学生上课时间必须不能随意接听电话,如的确需要接听须走出教室方可接听。

  5、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外出,如有重要事务需要请假方可外出。

  6、每天放学后,值日生按时做值日。

  7、爱惜画室公共财产、公物。

  9、进入画室不准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得抽烟、酗酒 、不准打架、斗殴。

  10、外出写生必须服从画室老师的安排,如若不服从教师安排而造成的'安全事故需自己负责。

  (郑重承诺:乙方学生在没有违反逸品画室的管理制度及学习任务的情况下,没有过贵州省20xx年美术联考线或外省美术专业线,所交学费全额退还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态度拟此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从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转出方) :身份证:

  乙方(承转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转让费为人民币 ,不包含任何设备、设施,即为空店转让。

  三、在不损害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店内一切,物品归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四、乙方应付订金 元给甲方,在 年月日前付清余款 元,若年

  五、甲方应在乙方付完全款之后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若甲方违约,赔付乙方违约金元。

  六、乙方接手之前所有水、电、通讯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水表 ,电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

  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合同 篇7

  转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请共同遵守:

  1、甲方在氮肥厂路户名姬爱平170号,使用面积239.05㎡,姬爱平地号20-080面积239.05㎡。姬爱平地号19-5-051面积191.3㎡。姬治平地号19-5-050面积192.3㎡,姬文宽地号-5-049面积164.4㎡,总面积787.05㎡。另加窑洞风洞67㎡,共854.05㎡,以壹佰捌拾万元整卖给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款。

  3、在此房办理变更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明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该房产的利益由乙方所得。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就厂房整体转让及场地转租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转让的范围

  甲方投资兴建的闽龙木材加工厂的厂房和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等全部转让给乙方。

  甲方承租的贵州省黄平县凯军农场的场地(本合同签订时已转租出去的除外),随厂房整体转让而转租给乙方使用。转租的期限为甲方与该农场所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期限

  厂房整体转让的价款(含场地租金)共计人民币肆拾伍万(450000.00元)整。于本协议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三、交付期限:于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声明:所转让的厂房具备合法的处分权,所转租的场地具有转租权或征得原出租方的同意。

  2、与凯军农场约定的租金,由甲方承担。

  3、依本合同约定收取转让价款和交付厂房及场地。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享有厂房和附属设备设施的所有权,以及场地的使用权。

  2、甲方与凯军农场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的合同权利义务(除租金外)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3、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和接管受让的厂房及甲方转租的场地。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与凯军农场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和甲乙双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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