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租赁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租赁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租赁合同 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就格子店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出租方:部落格格子店(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号铺位_________格子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格子具有合法使用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店铺内有:销售人员、格子及供配电等设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合同有效月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每一个租赁月度按月计算。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售物品完好,如出现丢失﹑损毁,所有费用由甲方按所售价格的________________全额支付给乙方。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格子店装饰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如需要甲方负责装修格子的需提供材料。
(三)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物品,有权停止其销售。
2.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寄卖物品。
(二)合同有效期内,有对所租赁格子店的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供货方式
1.乙方亲自送货来店铺。甲、乙双方当面点货和验货,并签定《部落格格子店寄卖明细表》。
2.乙方托运。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乙方负责,配送中产生破损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货物后应根具乙方所附的《部落格格子店寄卖明细表》点货验货,若发现问题马上联系乙方处理。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最少二个月的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__天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或增加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格子店租赁合同。乙方已交付租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能撤消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不能退还合同租金。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部落格格子店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村委会主任: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执行董事: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山坡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其村方山峪内《石洞》集体山坡地租赁给乙方作为修路及矿山开采等使用。
其四址为:北至偏峪口往北50米,东至坡底宏发矿山路,南至谭堤口(台头界),西至梁顶。
租期30年,从20xx年2月22日起止20xx年2月22日止,30年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租,每一续租期为30年。
租赁期限30年,租金共计20万元人民币。付款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甲方提供银行账号。
二、甲方承诺对乙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山坡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有权依法出租给乙方使用。否则,应退还所收全部租金,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山坡地各项投资损失,包括固定资产、相关设备和基础设施等。
三、乙方对承租的山坡地及地表附着物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处置权和租赁流转权。
四、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可在其租用的山坡地范围内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作业,甲方应当尊重乙方的矿山开采经营权,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矿山开采的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所租赁范围的山坡地以前所属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均由甲方出面协调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或租赁期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30日内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自己的工作人员和全部设备、资产撤离。
七、租赁期内,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除应补交所欠款项外,还应按日1‰的比例计算,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违约金,如愈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甲方应当保证该出租的山坡地界线、四址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并保证自己的村民不干涉乙方在所租赁的`山坡地范围内从事采石、种植、修路等经营活动,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除有关部门按规定补偿乙方经济损失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交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一、本合同如果发生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不因双方的代表变更面变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存照。
甲方:华阴市方山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群众代表:
乙方:华阴市金晨石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xx年1月22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煤场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坐落在的煤场一处,煤场内的建筑物有 。在以下合同中简称煤场,煤场就包括建筑物和设备。煤场的主要用途是存煤、选美、销售煤炭等等,如果乙方想改变使用性质,必须提前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乙方才可以改变使用性质。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煤场作为经营煤炭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如乙方非法经营给煤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3 该煤场建筑物和设备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不得改变该煤场上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使用性质,乙方租赁期到,由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方可撤离。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为 年。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煤场。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煤场的,则应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处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 3—2 租金按年分期付款,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应提前2个月付清,以此类推,未按期支付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租赁期间,使用该煤场所发生的水、电、暖、通信、空调、有线电视、卫生费、安全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4—2 甲方负责此煤场与工商、税务、环保、土地、村民及其他政府执法部门相关事宜的处理,并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 该煤场地磅检验校验费用第一年由甲方承担,其余两年由乙方承担。
4—4 甲方负责给乙方树立路牌,乙方可对外以甲方煤场的名义经营。
第五条 煤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煤场及其附属设施,应及时发现该煤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乙方在租赁期间,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
5—2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3 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统一,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乙方,及其维修责任乙方承担。
5—4 甲方在此煤场的房屋、设备设施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煤场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煤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每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每日违约金500元支付甲方该煤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煤场应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该煤场部分转租给他人,必须实现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出租。
7—2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煤场转让给他人承租会与他人承租的煤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转租或交换后,该煤场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且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双方互不承认相关赔偿责任:
(一) 该煤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乙方提前收回的;
(二)该煤场因社会公益事业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煤场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灭失的;
(四)该煤场由于政府行为不能继续经营的;
8—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
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煤场,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煤场使用用途;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煤场内建筑物、设备、附属设备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煤场、转让该煤场承租权或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煤场的;
(五)乙方擅自把甲方煤场设备专卖或转换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5天的;
(七)乙方非法经营,执法部门追究责任的;
(八)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4—2款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赔偿乙方剩余租期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9—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改变建筑物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现状】或【赔偿损失】。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呼和浩特市所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力、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1、乙方在租赁煤场期间,如发生设备丢失,由乙方负责原价赔偿。
2、乙方在租赁煤场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附件一、煤场设备及设施清单
附件二、甲方土地手续复印件
附件三、甲方煤场营业执照、工商、税务复印件
(骑缝章盖章处)
甲方(名称):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名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日期: 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1. 甲方将位于*******厂现有厂房及附属生产办公设施、厂区内土地使用权(价值和数量以移交清单为准)等租赁给乙方按原用途使用.
2.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所需的文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二十年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物移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日止.租赁时间按移交时间开始算。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 租金:第一年交十万押金,确实投资生产后,押金须反还给乙方;第二年租金八万,以后每年递增5%。
2. 甲方在租金到帐之日起3日内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租金从主要租赁物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
3. 租金交纳期限,租金一年一交,每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第二年的全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护保养
1. 乙方必须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保值增值.
2. 房屋设备大修、日常维修及材料费用均由用乙方承担.
3. 该厂丢失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配置,费用自理.
4.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不需用的租赁物移交给甲方,由双方登记注销,但租金不变,租赁期满,所有租赁物应如数交还甲方,如有缺失,由乙方赔偿(以资产详细清单的价格和数量为据)。
5. 乙方租赁期届满若不再续租,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无偿留给甲方。乙方投资新的生产线,租赁期满后按折旧价双方协商处理。
6. 水、电、暖、税、费等生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乙方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2. 乙方在该厂内增加设施或其它项目,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 出租方若将出租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该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如造成乙方不能继续租赁形成的损失,甲方要完全赔偿。转让后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生产问题的约定
1.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独立生产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在租赁期内非经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单方不得解除合同,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2. 乙方在租赁期内,原厂遗留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如遇外界干扰,应由双方出面共同负责解决,尽力保证乙方正常经营。
3. 甲方应根据产业优势,优先对乙方原料供应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 乙方累计不交租金达三个月以上。
2. 乙方欠交税、费达5万元。]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转让、转租或改变原来用途。
4. 乙方不按合同承担维修义务,致使租赁物严重损毁。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改造或装修。
6. 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移交租赁物,负责,逾期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 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金,每逾期一天按标的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乙方租赁后,优先录用甲方职工。
由双方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实际情况,共同做好招工用工工作。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派驻厂监督联络员(监督员工资由乙方承担),监督乙方合法生产经营,监管厂区内厂房、安全和完好,确保在租赁期内国有资产不流失,不人为贬值。
2. 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在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预防自然灾害,承担防火防盗的责任和设施的完好。
3.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合法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并保持与甲方进行充分的协调与协商,对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3个月,双方如愿意延期租赁,应重新签定合同。
双方未续签,乙方应与合同期满后7日内返还租用的全部财产。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适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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