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0-10-09 00:00:2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土地租赁合同四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土地租赁合同四篇

土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代表: (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代表: (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共同发展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将其所属的农村集体建设工业用地出租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真诚合作共同订立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租地用途:

  二、租地地点及面积:

  占地面积 平方米,具体按实际丈量为准,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现状租用。

  三、租赁方式

  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设厂房,厂房及厂房内有关设施的投资由乙方负责,厂房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其风险,自行承担债权债务。乙方所建厂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

  四、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为十五年,即从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含免租期时间在内)。

  五、租金交纳:

  1、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为筹建阶段,经甲、乙双方约定,免收租金。

  2、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3、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4、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 (¥ 元/m2)。

  六、厂房建设

  甲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星期内确定办理好用地四至范围给予乙方作规划设计及报建(如需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用地后 月内仍没有实质性兴建厂房,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已付的押金。

  七、交租时间

  乙方应在每月15号前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准,另乙方交税后的所得税发票提供甲方记账及保存)。如乙方延迟一个月交租,乙方需同时支付滞纳金(按未付资金总额每日的千分之五计算)给甲方。如连续拖延六个月未交租金,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同时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用地及地上物的补偿以便给乙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押金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允许的报建、消防,环保及营业执照以及水、电报装等的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自行安排本村地内的建筑布局及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乙方有权出租厂房、宿舍及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经营。乙方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损失,拖欠债务及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台风及其它自然灾害等)双方应以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需于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需取得对方同意并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如双方协商不一致,继续履行本合同。

  6、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土地权属不清或村民发生纠纷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厂房建筑的总投资和搬迁工厂引起的搬迁费用等)。

  7、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用本合同所属土地,属厂房赔偿及搬迁补偿的费用归乙方所有,属土地补偿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协商补偿时双方代表必须在场。如政府占用该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须减少已占用面积的租金,破坏厂房及设施损失由政府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8、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约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补偿,按本条第(7)款处理。

  9、乙方应依法经营,及时交纳各项税费,支付工人工资和当地部门规定的`各项规费(包括通过乙方招商使用厂房的其他单位)。

  10、甲方必须完善厂区周围的道路设施及排污渠道的畅通,如乙方施工过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须无条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给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营业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类附加税)由乙方承担。

  1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土地转租,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不得将土地上建筑转让或抵押,否则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转让及抵押,造成后果的,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1、本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具体合同条款另行协商)

  2、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如厂房建筑物归属甲方所有,所有动产如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产品、零件、电器用品等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或因乙方违约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或接到甲方解约通知后20日内完成搬迁,将土地和厂房归还甲方,厂房移交时应保持结构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电、通讯及门窗等基本设施。

  十、预付款、押金的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 元)作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费用(经甲方确定)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租地押金民币叁万元整,不得延误。若合同期内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村民会议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有90%以上签名确认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续,造成乙方损失的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配合

  为确保乙方对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证在交会土地使用时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范围认定,乙方在兴建厂房及生产过程中,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

  乙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引进重大有损坏环境污染的工厂(例如:电镀厂、电路板厂、废旧电器分解厂、洗水厂等)否则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承租方:

  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2

  国土租( )字第 号河南省国土资源

  河南省工商管理局 监制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森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祖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为: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住宅用地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商业用地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业用地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年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取标准随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而调整。调整后乙方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五条 在现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前,土地使用权租金缴纳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工业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元人民币。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工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每次缴纳的款额为当年应缴租金的50%。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连续拖欠租金达_______个月内,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 土地使用权,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应支付的费用汇人甲方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书面签收。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和现使甩条件的,应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依照规定申请九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或出租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偿使用年限内经甲方同意,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乙方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给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权仍由乙方持有、乙方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项权利。

  乙方转让土地时租赁合同可同时转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向甲方登记更名后继续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 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在出租年限内,土地出让的,乙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应对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承租土地使用权届满,乙方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批准。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依法 无偿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租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土地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申请续期办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已办理的土地登记手续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对该土 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在两个月内没有处置完毕的,甲方有权拍卖。

  拍卖所得除支付拍卖、评估等中介费用外,发还给乙方。不能拍卖或者拍卖不利于土地的继续出租转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时间届满乙方不拆 除的,甲方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土地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申请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第十六条 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儿(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附图:略

土地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加强空闲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现甲方决定将位于云南省晋宁县(小寨村望鹤山) 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经乙方考察后决定承租。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云南省晋宁小寨村望鹤山的 亩空闲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自愿承租该块土地。

  第二条:上述土地的概况;该土地为空闲地,地上有平房9间,半成品房(危房)3间及围墙内空地。该地的四至为南临 ;北临 ;西临 ;东临 。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20xx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4月 30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 5 年。

  第四条:租赁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 沥青拌合站及附属设施、,允许乙方建职工住房。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够在该土地上从事上述租赁所述之用途,若因国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为上述租赁用途,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块土地年租金为人民币 每年。5年租金分两次支付,在20xx年5月30日前支付 元,20xx年8月1日前再支付 元。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20xx 年 4 月 10 日前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将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时应为乙方提供满足该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乙方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按正规收费标准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与地方政府和村委会等协调,保证乙方车辆、物品、人员(包括乙方客户车辆、人员)能随意来往场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挡。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或第三人发生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但环境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图。

  第十条:乙方对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担除租金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该宗土地,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并按收回时的价格补偿乙方的投资。

  第十二条:在合同期限内若遇国家征收、征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十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2、监督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保证所出租的土地产权清晰且无任何争议。

  2、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

  3、按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4、保证该宗土地无限制权利的行为;

  5、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第三人无优先承租权;

  6、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正常使用租赁物进行经营的权利;

  2、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时交纳租金的义务;

  2、独立承担债务、税费、水、电等费用的义务;

  3、其它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前终止与第三人有关该宗土地的一切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解除条件:

  (一)、双方协议解除;

  (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终止(如:地震、战争等);

  (四)、因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

  (五)、其它条件导致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 180000 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所造成的损失,不足部份仍需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签订后在履历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协议签订后若有不明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至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条: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村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为了发展企业,搞活经济,充分利用我村有利条件的土地,促进企业发展,经研究,分别对前期合同已期满和填塘办厂,做出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用地水塘,用地面积0.45亩,按照物价递增,定为租金每亩第一年万元为基数,以后按照物价升幅,每亩每年增加元,如此类推。每年牌照费 元,企业管理费元,每年应上缴人民币金额由企业财会核定按照年限列表计算上缴数字。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租期定为15年,由20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合同终止。

  第三条填土费负担,如甲方填塘办厂,乙方一次性交填土费万元给甲方(每一市亩计),不计利息,期满后不返还给乙方,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租用期内,属镇以上下达的各项征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办厂报建、扩建,水利费,公安及消防费,镇企业管理费,用电增容费,通电线路负担,自来水接管费,排污水渠及道路修建分摊等。通电线路、道路及水渠由管理区组织,规划布局,经济负担分摊给各r。

  第五条在办厂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或镇委征用土地时,甲方可按征用面积减除租金,属全部征用的,甲乙双方应终止合同,并交清甲方应上缴款项。如上级对土地有补偿款的属管理区收入,厂房停产补偿属乙方收入,甲方不补偿乙方的厂房拆迁补偿,乙方停产停工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各厂经营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立财务专账,每月要送月报表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要按季度上缴上述费用给甲方,如不按期上缴的,甲方有权按银行利息另加收20%。甲方不负责任何贷款,乙方自筹资金办厂。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村财会、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订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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