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2-23 21:01:0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租赁合同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租赁合同3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每套价值12000元的电动吊篮 套,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预计工期约为 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安装验收单之日起租;以整套吊篮置拆至地面之日停租。

  四、租赁单价: 元/日/台。单套吊篮最低租金 1000 元,即租赁期满租金低于1000元按1000元结算,高于1000元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五、吊篮押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套吊篮向甲方交押金20xx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每使用20天后续交押金。

  六、租金结算:工程结束两天前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吊篮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七、租赁细节:

  1、吊篮抵达使用工地后,甲方派一名技术人员指导乙方安装、调试,具体安装事项由乙方提供辅助人员安装完成。吊篮乙方使用完毕后,须提供人力协助甲方拆卸。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套的拆装费。

  2、吊篮安装所用的吊篮配重甲方不负责提供,由乙方自行解决。

  3、在乙方施工工地如出现停电、移机、上级检查、无工人施工干活等情况,吊篮日租金不变,但出现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时可除外。

  4、所承租的吊篮任何时候都甲方的财产,如出现丢失、损坏则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八、使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问题

  1、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育与考核,执有安全上岗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2、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配重压铁:H-H标准型24块(600公斤),H-H加长型42块(1050公斤),不得短缺。

  3、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载荷400公斤。

  4、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坠铁齐全、离地;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5、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久晏: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

  6、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妤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它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7、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8、不准将吊篮做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

  9、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10、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12、乙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吊篮配置规格

  电机台数配电箱电缆长度钢丝绳长度安全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接触的一种合同,和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特别要注意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无效,那么租赁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本文对此作了解析,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1、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6、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度假村东区内的农家乐餐饮场地,占地面积约 1000 平方米,转租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下签订以下合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场地租赁期为三年,租金为壹拾万元整/年(小写¥:100000元),租金以年付为准,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将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度假村内的农家乐餐饮场地自愿转租给乙方经营,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干涉及打扰乙方正常经营。

  2、该农家乐餐饮场地的房屋及硬件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进场经营时自行添置的设备除外。

  3、甲方在乙方进场经营时,有权利和义务维护乙方安全经营及配套设施修缮事宜(注:如原屋顶大面积损毁及漏水)。

  4、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工商、税务、城管等行政部门干涉,甲方有责任及义务出面协商解决,以维护乙方正常经营及权利。

  5、甲方与乙方合同期内不得将经营权转让与第三方人,不得恶意涨租金,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约权。若出现人力无可抗拒的条件下除外(例如:本集团及政府征用该地的)。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现乙方自愿转租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度假村内东区的农家乐餐饮场地经营,租赁期间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随意损坏甲方配套设施,不得恶意拖欠甲方租金,如在场所内干违法乱纪之事,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甲方与第三方责任人之间的债务及纠纷与乙方无关。反之,乙方在经营期间与第三方人产生的债务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经营期间,场地设施出现小的损毁及问题,乙方自行维护,另行添置设备需与甲方协商解决。

  5、如乙方在租赁合约内经营不善,需转租他人或退出经营时,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以备甲方另行安排。

  四、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租赁合同3篇】相关文章:

1.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2.商业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3.市场摊位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4.租赁合同

5.门面租赁合同范本-租赁合同

6.办公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7.商店门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8.租房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案例评析

上一篇:租赁合同 下一篇: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