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2-25 14:04:2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租赁合同汇编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租赁合同汇编10篇

租赁合同 篇1

  1、与合同效力有关的几个概念。

  (1)合同成立:合同经双方(或者多方,下同)签字或盖章后即可以成立。合同成立一般均代表合同生效,或者说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个别情况下合同不一定生效。成立是一个时间点。

  (2)合同生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产生法律效力,可获法律保护。生效也是一个时间点。

  (3)合同有效:合同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可获法律保护。与生效不同,有效是一段期间。

  (4)合同无效:合同从签订开始,或者从某一时间点开始,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5)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在合理期间内满足生效条件后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6)合同解除或撤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从解除或撤销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合同成立、生效和有效是当事人追求、希望实现的目标。合同无效是合同当事人尽量需要避免的情况。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时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销对当事人不利;但有些时候,合同解除或者撤销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这时就要合同当事人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权利,行使解除权或者撤销权;作为另一方当事人来讲,则应该充分考虑到合同解除或者撤销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并事先加以防范。

  2、合同效力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成立方面。

  合同成立方面的法律风险我们提四点。

  第一,主体合格。如果合同签订主体是公司,应当提供公司经过最新年检确认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在工商注册登记的机读基本资料。如果签订主体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该提供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如果签订主体是个人的,应该提供身份证,证实年满18周岁。

  第二,双方当事人真实的签字盖章。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在合同上的盖章原则上应该是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这都是可以的。但有些公司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这就有问题了,严格来说在合同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是不能代表公司意志的,因此这种情况要避免。如果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个人的,则个人签字、加盖自己的私章也都是允许的。但这样由于个人签字、自己的私章没有在有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过,难以事后辨别真伪,因此最好是请当事人来当面签字或者盖章,并在签订合同时对照对方的身份证、确认身份情况后再由其签字盖章为妥。当然身份证也有可能是假的。

  第三,要经过合法授权。如果单位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必须提供由单位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在其中载明具有签订合同的明确授权。在实践情况中,可能签署合同的人除了法定代表人之外,还可能是经理、副经理甚至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这些人的身份必须予以明确,并在签约时提供授权委托书。第四,如果要签订的合同金额巨大,或者签订的是重大的合同,那除了上面这些要注意的情况外,还必须收集对方当事人的公司章程、公司经过工商登记备案的公章样本、对方签署合同人员的签字盖章样本、对方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决议等等法律文件,或者要求提供担保,以降低签订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2)合同生效方面。

  生效方面我们提四点。

  第一,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力的问题。从合同法规定看,合同法是认可口头合同的效力的。双方即使没有书面的合同,但只要双方在实际履行合同,一方将房屋出租,另一方实际入住、使用该房屋,并按时交纳租金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由于口头合同在很多具体问题方面不容易讲清楚,一方如果不予承认的,另一方很难主张权利,因此租赁合同应该尽量签署书面,避免口头合同。

  第二,实际履行的合同的效力问题。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双方达成租赁房屋的一致意见,或者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然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没有收回房屋,承租人也按期缴纳租金,双方维持现状的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第232条,这些情况属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只要通知出租人解除即可;出租人要解除的,应当提前合理时间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及时寻找新的租赁场所。

  第三,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形式除了书面和口头之外,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这种情况现在也很多见,双方没有签署合同,但都可以提供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合同法认可这种形式的效力,但是由于举证较为困难,电子邮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才能够作为证据,因此建议双方在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达成合同一致意思后再补充签署书面合同为好。

  第四,生效可以附条件。上面我们讲了,绝大部分合同都是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之后就生效,但少部分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时间是附有条件的。比如,有些合同约定,承租人预付的三个月租金到账之后,合同才生效;还有些合同约定,合同在双方办理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之后才生效;甚至还有合同约定要等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才生效等等。我们认为这些条件的约定并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些约定都拖延了合同顺利生效的时间,并产生了诸多不确定因素,而如果合同不能如期生效,浪费签约的人力物力时间不说,还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了履约的风险,特别是开始准备履行合同或者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来说更加不利。因此特别约定生效条件要谨慎,法律法规有直接规定的除外。

  (3)合同无效方面。我们提四点。

  第一,《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些内容比较复杂,大家在这里只要了解一下内容就可以。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租赁司法解释》)的规定。如该解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因房屋属于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或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其效力的函复》的规定。这个规定讲,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是否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无效。这主要是指用于餐饮、娱乐、商业、办公等公共场所的租赁房屋,如果未办理过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有发生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隐患,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故此类租赁合同无效。如不属于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则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这个问题在签署租赁合同的时候,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最终被法院确认无效的,则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原本合同无效之后,双方当事人取得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但租赁合同比较特殊,承租人缴纳了租金后,实际使用了房屋,这部分利益无法返还给对方。因此采用“无效当有效处理”的原则,是法院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考虑到承租人实际使用了房屋,不支持合理使用费不太公平的角度来设定的。

  (4)合同效力待定方面。这主要是集中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五十一条。主要规定是:未满18周岁的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签订的合同,如果事后合理时间内获得监护人同意、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财产所有权人处分财产授权的,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具体情况这里不多讲了。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XX

  乙方:XX

  双方就冷藏车租赁合同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福田牌冷藏车一部,租期为两年。租金为每月伍仟两百元整(油料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与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车辆如需保养、维修、年审时,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和运输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拒绝。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如因甲方的需要经常加班,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加班费用。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车辆的保养、保险、维修和驾驶员的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生产和运输的安排,乙方有义务承担装车和卸车的工作。

  6、在履行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赔付年租金的50%。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XX

  乙方:XX

  二零xx年十月二十六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乙方负责承办年春季房交会(以下简称房交会),作为此次房交会的组委会,并有权对外出租上海会展中XX的全部展位及场地。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房交会期间,甲方租用乙方出租的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甲方租赁乙方一块相当于个标准展位面积的场地,标准展位每个规格为:(长宽215;),总面积共计215;平方米,场地配置为净场地,无任何配置。乙方在租赁期内为甲方提供24小时清洁及保安服务。甲方有权自行随意改变搭建方式,产生费用由甲方自理。场地位于上海会展中XX号展位(“场地位置图”作为本合同附件),此场地一经租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因任何原因而发生变化。

  二、租用时间

  场地具体租用时间为:年215;月日-日,每日9:00至16:30;年215;月日,9:00至14:00。场地正式使用之前,甲方有权于年215;月日-日9:00至17:00期间提前进入租用场地进行布展,甲方提前布展期间,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租赁用途

  甲方有权根据房交会的内容,自行决定租赁期间的场地用途。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租赁场地的租金根据乙方标准展位的租金标准计算,标准展位租金元个(大写:人民币元整每个),场地租金共计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共计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该费用包括甲方租用乙方展位所需支付的租金、施工管理费、电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在布展完毕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如____日内不能支付展位费,则展位不予保留。

  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相应数额的正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提供展位,每逾期四小时,需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逾期达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赔偿金。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经甲方通知改正后,应当在两小时内改正,如逾期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场地位置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

  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 ,其

  东至 ;南至 ; 西至 ;北至 , 总面积为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 租用年限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4、 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

  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

  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

  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 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

  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

  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 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 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

  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 年 月日

  乙方代表: 年 月日

  公证人:年 月日

  附件:1、租赁林地的丈量面积示意图。

  2、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条租用电梯的工程名称及地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租用电梯的数量及安装情况:

  (一)租用数量:壹台;

  (二)安装总高度:80米;

  (三)安装附墙:8道;

  (四)电梯附墙拉杆2、9—3、6米(超过3、6米的,因此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用电梯的概况:

  (一)电梯的厂牌:南宁市工建厂、广西建机厂电梯;

  (二)规格型号:SC200/200型;(三)安装形式:预埋螺栓式;

  (四)主要参数:

  1、最大提升高度150米;

  2、双吊笼,笼宽1、5米;

  3、额定载重量2×20xx公斤(2×8人)。

  第四条租用期限及约定:

  (一)租赁期限:

  (1)预计租期为7个月。租期不足7个月的,乙方按7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超过7个月则按实际租期计算租金。

  (2)电梯安装完毕经甲方自检合格,乙方因工程需要立即投入使用的,实际使用日即为起租日,租金从使用日起计算。

  (3)电梯安装完毕经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检测后,由于乙方原因而暂时没有使用的,从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供《电梯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中“合格”检验结论签发日的第二天为起租日,租金从即日起计算。

  (4)电梯安装完毕经甲方自检合格后,如因乙方不能提供检测电梯所需条件(电梯用电或相关资料等)致使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不能对电梯进行检验的,则在电梯安装完毕经甲方自检合格后第8天视为乙方起租,租金按正常月租金计收。

  (二)停用时间:按电梯停止使用书面通知日止。实际停止使用日期晚于停租通知所注日期的,以实际停止使用日为准。如需延期使用,乙方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甲方的,则由甲方自主安排租赁物。

  第五条租赁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租赁费用:

  1、电梯进退场费及拆装费:每台计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元),未含税,以现金支付,乙方不需要甲方出具税金发票,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则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税率6、65%。该项费用包括安拆人员人工费、装车费、吊车费、运输费及报装报检费等。

  2、电梯租金:每台每月(含节假日)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未含税,以现金支付,乙方不需甲方出具税金发票,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则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税率6、65%。租金从电梯自检验收合格且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3、操作人员配置:

  (1)人员配备:电梯司机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由乙方配备;

  4、电梯地脚螺栓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二)付款方式:

  电梯进退场及拆装费于电梯安装完毕,交乙方使用10天内一次性付清,电梯租金按月于次月10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一致,承租方同意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内约定的款项:

  租金存入该帐户:

  户名:周海德

  帐号:62270033752600997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青山路支行(南宁市以外请填写:异地电汇费由承租方承担)

  以上帐号如有变更,以出租方签字盖章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约定:

  (一)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电梯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须告知乙方。取得该电梯所有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责任,本合同继续生效。

  (二)租赁期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电梯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该电梯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责任,本合同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日起继续生效。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电梯进行拆装、转让、变卖和抵押。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_ ___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就乙方承租甲方 千瓦柴油发电机组事宜,订立合同。

  设备说明:甲方将其拥有的 千瓦柴油发电机组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包含机组 KW 台, 蓄电池 只,消音器 只,油水分离机 台,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冷却液.补充润滑油由承租方(乙方)提供,(为保证润滑油品质,润滑油须选用和甲方匹配的同型号润滑油,也可由甲方提供润滑油,乙方根据最终的使用数量付款给甲方)。空滤芯、柴油滤芯,机油滤芯和甲方定期维护保养的润滑油由甲方自行提供。

  二、甲方根据与乙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运费乙方承担。

  三、乙方使用甲方柴油发电机组的环境必须符合GB2820-97的规定,有必要的通风环境和遮雨措施,不得超过铭牌标定功率的80%使用,(注:当单个电机功率大于55KW时应有必要的降压启动器或者自藕启动器,且大于55KW的电机总功率和不得超过标定功率的70%,并且需逐个电机分开启动。)

  四、发电机组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机并通知甲方检修,乙方自行看管的机组运行过程中须有人看护,及时检查水位油位及时补充,乙方不得强行带故障运行,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故障扩大化,则由乙方承担责任。使用中应三相负载平衡使用,不得缺相使用。设备的安装、使用由乙方负责。发电机组到达乙方工地后,吊装装卸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调试、维护由甲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机组故障造成的损失,每月设备保养维修时间累计不超过2天,若2天内无法修复,甲方可提前安排调换机组。

  五、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若乙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吊装损坏、超载、淋雨、人为破坏等乙方须照价赔偿。

  六、在租赁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随意转租,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对于乙方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部件损坏须维修或照价赔偿(含:拉缸,抱轴,烧瓦,喷油泵卡死、油嘴烧死,增压机轴承烧死,电机进水,异物卷入电机扫镗,缺相、超载导致线圈烧黑等)。

  七、租期自甲方货到乙方之日起,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乙方不再使用时止,一个月为最低起租条件,每月租金 元整,小写 .00元整,租期超出整月的,超出的部分单独按折合每天的单价计算租金,租赁期满,甲方查验设备后收回全部设备。

  八、租金结算方式:按第( 壹 )条支付协议执行。

  1、乙方向甲方交纳设备预付款 元,退场时多退少补。

  2、租金按承诺租期一次性支付,超出时间单独计算租金。

  3、乙方预支付二月租金,租金每月支付,不得逾期超过7天。

  九、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汉中汉台区当地的法院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一、以上单价如开票加收4.5%税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赁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办公之需现向甲方订购租赁由甲方拥有全部物业权益可供出租的_______________房产,租赁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该房地产的租赁定价为每月_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赁写字间每月租赁金共计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签定本协议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于一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本《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的定金。

  四、乙方承诺在签署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正式签定《_____________物业租赁合同书》,签定时乙方应将本协议退还甲方,在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协议书中的乙方已缴定金充抵租金保证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中规定,如乙方未能在《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署《_____________物业租赁合同书》,即视为乙方自行终止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并放弃乙方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视为乙方对违约的赔偿,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乙方已缴付的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而无须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悔约不向乙方出租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房产,即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在违约之日起十五天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本协议则随之作废。

  六、该房产的用途为办公使用的写字间。

  七、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调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协议签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_____________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施工需要,需租赁铲车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自有在乙方工地正常使用所需的维护并委派驾驶人员,维护、维修费用及驾驶员工资由甲方承担,驾驶人员必须具特种机械操作证并报乙方备案,甲方驾驶人员在工地必须服从乙方施工人员安排,按时完成指定工作内容。若因甲方驾驶员未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所导致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工作人员安排工作时需考虑施工现场实际,对存在危险的地段需向甲方驾驶人员交待清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若因乙方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失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若因甲方挖掘机驾驶人员未听从乙方现场人员安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租金每台铲车每月人民币17000.00元,柴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挖掘机需工作240小时每月,如工作时间超过240小时,乙方按每超1小时258.00元支付甲方租金。如乙方原因当月不能工作应满额支付甲方当月租金。

  4、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9

  编号:

  出租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维护z数码城区公共利益之精神,根据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公共场地计 平方米,用作 ,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1、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壹年;到期如乙方需用在征得甲方同意时可续租,另行签定合同。

  2、乙方在签订租用 公共场地合同前,应提供办公经营方案和规定的公司有关资料,并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签订租用合同。

  3、为保证该公共场地内公共设施的运行安全,在租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内装修完毕,经数码城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该场地内有公共设施、设备(如公共管井、阀门、电缆沟等),乙方应在施工时预留检查维修口,以方便甲方对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因检查维修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可改变原定用途或转让、出租;在租用期内不能从事有关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5、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该租用场地恢复原状。

  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二个月的公共场地租金人民币 元;并同时交纳首月租金和管理服务费。

  7、乙方应按租用面积按月交纳管理服务费每月每平米人民币 元,计人民币每月 元;租金每月每平米人民币: 元,计人民币每月 元;按每月实际用量交纳水电费。定于当月初十天内支付,如乙方拖欠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甲方除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外,并有权解除合同。

  8、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则甲方如数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1. 甲方将位于*******厂现有厂房及附属生产办公设施、厂区内土地使用权(价值和数量以移交清单为准)等租赁给乙方按原用途使用.

  2.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所需的文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二十年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物移交乙方使用,至 年 月日止.租赁时间按移交时间开始算。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 租金:第一年交十万押金,确实投资生产后,押金须反还给乙方;第二年租金八万,以后每年递增5%。

  2. 甲方在租金到帐之日起3日内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租金从主要租赁物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

  3. 租金交纳期限,租金一年一交,每年的12月30日前交清第二年的全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护保养

  1. 乙方必须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保值增值.

  2. 房屋设备大修、日常维修及材料费用均由用乙方承担.

  3. 该厂丢失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配置,费用自理.

  4.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不需用的租赁物移交给甲方,由双方登记注销,但租金不变,租赁期满,所有租赁物应如数交还甲方,如有缺失,由乙方赔偿(以资产详细清单的价格和数量为据)。

  5. 乙方租赁期届满若不再续租,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无偿留给甲方。乙方投资新的生产线,租赁期满后按折旧价双方协商处理。

  6. 水、电、暖、税、费等生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乙方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2. 乙方在该厂内增加设施或其它项目,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 出租方若将出租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该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如造成乙方不能继续租赁形成的损失,甲方要完全赔偿。转让后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生产问题的约定

  1. 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独立生产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在租赁期内非经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单方不得解除合同,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2. 乙方在租赁期内,原厂遗留问题,均与乙方无关,如遇外界干扰,应由双方出面共同负责解决,尽力保证乙方正常经营。

  3. 甲方应根据产业优势,优先对乙方原料供应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 乙方累计不交租金达三个月以上。

  2. 乙方欠交税、费达5万元。]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转让、转租或改变原来用途。

  4. 乙方不按合同承担维修义务,致使租赁物严重损毁。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改造或装修。

  6. 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移交租赁物,负责,逾期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 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金,每逾期一天按标的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乙方租赁后,优先录用甲方职工。

  由双方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实际情况,共同做好招工用工工作。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派驻厂监督联络员(监督员工资由乙方承担),监督乙方合法生产经营,监管厂区内厂房、安全和完好,确保在租赁期内国有资产不流失,不人为贬值。

  2. 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在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预防自然灾害,承担防火防盗的责任和设施的完好。

  3.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合法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并保持与甲方进行充分的协调与协商,对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3个月,双方如愿意延期租赁,应重新签定合同。

  双方未续签,乙方应与合同期满后7日内返还租用的全部财产。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适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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