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

时间:2021-03-02 20:58:3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写字楼租赁合同3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字楼租赁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字楼租赁合同3篇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业务,甲方愿意将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积。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内含厨房_________间,卫生间_________间;房内设备有:电表_________个,检漏开关_________个,电话线_________条,电话机_________台,(号码: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个,抽水马桶_________个,淋浴器_________个,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个。

  第二条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费用及交纳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房租为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电话使用(不代办查阅电话费用明细账)、供水、供电、电梯、保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等综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综合服务费,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即每月收取综合服务费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当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纳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间,其水电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当月的水电费和电话费按水电及电信部门收取的金额在下一个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费地点在甲方财务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对工作用房的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造成需维修的项目,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话通讯设备(以下简称tel),tel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本协议期满甲方在乙方已办妥退房手续,并交齐所有有偿费用,按时迁出后,将本协议规定的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证金、综合服务费的标准不变。

  5.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对工作用房进行装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财产、人身安全等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五天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电话及通话保证金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国际长途:_________元/部;国内长途:_________元/部;市内: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2.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逾期不交者须缴交滞纳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交费用总金额的30%向甲方缴交滞纳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于开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得将其转让、转租、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对房间装修的,乙方须按_________执行,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办理填报《申请表》等手续,经甲方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乙方装修视作违约,应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同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本协议终止后,其墙面(含门、窗)、天花、灯具、地板、招牌底、防盗网等不动产均无偿归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则,乙方必须在将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复原状后,方可取回保证金。房间的建筑和各种设施若因乙方装修拆改,或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电话,或转让、转租给他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电话机,并按电信局有关规定处以罚款。若乙方对电话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6.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依法经营。注意防火安全、计划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违反上述条例应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综合服务费达1个月,则作乙方自行终止协议处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自行迁出,并补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若乙方不按时迁出,则从协议终止日起计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协议所定的日租金、综合服务费金额的两部计收。

  8.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签新合同时,交费标准按新合同执行,且须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续签(新合同)手续,逾理作不续签处理。乙方如无意续签,则应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退房手续,并于本合同终止后5天内迁出。如未及时迁出,保证金归甲方,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所定的日租金额和综合服务费的两倍计收。

  9.本合同期满或乙方需中途退房,应按规定办妥退房手续,乙方须到甲方综合管理部填写《退房验收情况登记表》,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则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办理进驻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续程序,按_________办理,乙方应如实填写《进驻企业人员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

  第六条 其他

  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书与甲方_________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以上条款若与国家新颁的法令有抵触之处,即按国家法令的新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立此租约,并就乙方租用甲方的 大楼房屋的事宜达成下列各项协议:

  一.租赁单位

  1.租用单位 楼 层 房间

  2.租用面积 平方米。

  二.租凭期

  1.租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租的全部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租金

  1.每月每平方米为 元,总计 元(不包括内装修、办公用水、电、冷暖气、通讯、清洁等费用)。租赁期内第 年起租金每年递增百分之 。

  2.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预付当月租金。逾期未付,则按日缴纳租金的千分之 ,作为滞纳金。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付清三个月租金额的押金 元。

  2.在乙方全部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应在两个月之内,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合同期间,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到租金,因而蒙受损失或发生费用开支,甲方可以扣留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其蒙受的实际损失或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并向乙方出示其蒙受损失的合理证据以及实际费用开支的发票。

  4.发生上述第3款情况后,押金不足以抵付损失或有关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五.水、电和空调费

  1.水、电和空调费由甲方负责将大楼每月水、电和空调支出的总数(或另加百分之 手续费),按各租户的租用面积计算分摊。乙方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单后,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内一次付清上述各款,逾期将按日加收水、电和空调费支出总额的百分之 的滞纳金。

  六.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管理体制费以每月租金的百分之 随租金及水、电、空调费同时缴纳。

  2.乙方如需室内清洁或其他特殊服务,可委托大楼管理处办理,费用标准另定。

  七.付款办法

  1.乙方向甲方所付租金、押金、水、电和空调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可以用

  币缴付(用人民币时,均按当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总局规定的美元售出牌价计算。)

  2.甲方银行账号:

  美元账号:

  人民币账号:

  开户银行:

  地址: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大楼的设备正常运行,并对房屋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2.甲方应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合理的时间内进入乙方所租房屋进行必要的安装、维修设备等工作。

  3.做好大楼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4.保持大楼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由于不可抗力(如遭遇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的袭击)或非甲方过失而致使大楼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电、空调的正常供应中断时,甲方概不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同时,本合同的规定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亦不应因此受到任何影响,但是这种暂时中断一次不能超过7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4天。否则甲乙双方将举行友好协商,决定是继续履行本合同,还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6.星期一至星期 (0.00~00:00),提供冷暖气服务,星期 与国家法定假日不提供。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付租金、押金、水、电和空调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内各种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设或拆除。

  4.乙方应爱护所租房屋及设备,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则,若违反规则,除非在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予以自行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纠正,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还应从纠正期14天后起交付罚款,每天 元。

  6.乙方如对所租房屋内的装修认为不合适而需要改造或拆除时,要委托甲方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持所租房屋完整无缺(除正常自然损耗外),恢复承租房屋原样,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

  8.乙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期满延续合同或按期终止合同,均应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必要的手续。

  9.租约期间,乙方如需扩大租用面积(包括调换房屋),租金应按甲方当时执行的租金标准计算。

  10乙方如违反合同中的任何规定,除非在甲方提出后 天内予以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收回出租房屋的`要求,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蒙受的实际损失。

  11.乙方所租房屋只限作商业性质使用。

  十.退租

  1.乙方签约后,未使用即撤约,则扣除全部押金。

  2.乙方如在租期内提前退租,又找不到甲方满意的,至少能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的新租客,致使甲方蒙受房租及其他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并保留追索赔偿之权利。

  3.租约未满,乙方要求缩小承租面积,缩小部分按本条第2款处理。

  十一.其他

  1.甲方委托 大楼管理处负责处理本合同,收缴租金和大楼管理等工作。

  2.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代表机构: 代表机构:

  地址: 地址:

  电话:

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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