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位租赁合同

时间:2021-11-14 10:47:59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摊位租赁合同集锦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摊位租赁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摊位租赁合同集锦六篇

摊位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盘锦钻二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租赁市场摊位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价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钻二综合市场 东 02 号摊位,(长5.5m*宽4m),经营范围酒类,租期 1 年,即从20xx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

  第二条 租金

  租金共 5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实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后当日内开始交租金。

  第三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押金 1000元人民币。待乙方不租赁后一次付清押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赁期内的经营范围必须按市场规范要求经营,不得随意经营,一但发现一次警告,二次没收,后果自负。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如有造成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自行转让和出租,所退摊位由市场统一安排。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交纳有关税费及有关费用,甲方上级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统一升级规划调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间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守法经营,公平交易,不掺杂、使诈、短斤少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否则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间,乙方自觉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格按照与市场签订的消防责任书执行,甲方不负责财产保存。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 5000元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进行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不提供场地的用水、用电等设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电后,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逾期交纳者,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交数5%的滞纳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不退还押金。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可在当月底七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请,中途无故终止合同者,甲方将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

  4. 合同期间,由乙方自觉实行摊位经营场所“三包”(包卫生、秩序、整齐)工作,不乱丢乱泼杂物、脏水、不乱堆乱放,不占位越线,违者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处罚,多次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摊位,押金不退还。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 各业户租用的摊位损坏,维修费用由各业户自行负责,各业户的水电维修由业主负责。

  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完好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比如: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乙方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两份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摊位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单位:

  甲方同意将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该摊位)出租给乙方,经

  营面积为 平方米。

  二、 租赁期:

  租赁期为 日至 年月 日。协议有效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

  三、 租金:

  乙方应付甲方租金为每平米人民币 元,每月总计人民币大

  写:

  四、 付款方式:

  五、 管理及押金

  1、乙方在该摊位上只能经营小吃,否则按违约并终止此租赁协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到诚信经营,乙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质量保证金。在乙方租期终止不再续约或到期退租时如乙方未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无任何经济处罚的,甲方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

  2、乙方在租赁期内需要转租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转租,不得私自进行转租,否则甲方按乙方违约处理。

  3、在租赁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要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发生的买卖交易、借款、贷款,一切经济责任、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摊位作为抵押。

  4、乙方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总体规划土地征用,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乙方一次性交纳的租金,甲方按乙方未使用的时间可以退还,但不计利息。

  5、乙方在协议期内,如遇甲方进行大的市场改扩建工程或内部摊位布局调整,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不得阻挠、干预甲方的调整工作。如确因摊位调整后对乙方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确实无法协商,乙方可以提出退租摊位,甲方按乙方未使用摊位时间退还摊位费,但不计利息。

  6、此协议的租期不受人事变动的影响,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小吃质量管理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小吃具有云南特有风味,要保证所提供小吃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并接受甲方及当地政府机构(部门)的检查和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2、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规和甲方管理规定,对顾客投诉及小吃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卫生问题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理。乙方所销售的商品不能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则有权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给予2万元——1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将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

  七、租赁摊位人员管理办法

  1、乙方委派健康证、身份证,外地员工应有暂住证,并由乙方承担销售员引致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派驻的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并提供培训;乙方派驻的营业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规定,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3、乙方派驻的营业员应文明经商,严禁强买强卖、夸大介绍、贬低同行等不正当竞争,如有以上行为,经核实给甲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泄漏甲方机密,均属违约行为,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4、乙方营业员严禁在甲方经营场所、打架、争吵,如有发生,甲方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7天。待培训后方可上岗,相关人员给予清场处理。

  5、每月如有停止营业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者,给予清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前5天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出相应调整。

  八、食品卫生相关问题

  1、乙方所派的营业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

  2、电费收取标准,甲方按乙方实际用电量按月收取,收费标准按国家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九、如发生协议中未规定事项,一律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

  签章:

  日期: 签章: 日期: 乙方

摊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4

  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摊位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出租位于的摊位给乙方。

  (二)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止(合计年)

  (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第一年租金为: 元整( /年)。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清。

  2. 第二年租金根据西门市场物价涨幅行情再行定夺,于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清;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四)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摊位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期间由乙方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 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 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摊位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费及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摊位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摊位。甲方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八)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则支付给乙方未到期限的房屋租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门口的摊位,租赁给乙方做为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品类,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赁费交纳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夜市营业时间:每日到;

  3、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为 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首次缴纳需缴纳三个月的租金,租金到期时需提前10日付清下月的租金。

  4、水、电费用根据乙方的电器功率和用水频率缴纳( 元/月)。

  5、本协议履行期满,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场地租赁费。

  2、甲方应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依照这些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统一管理监督。

  4、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

  5、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

  6、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的租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经营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配合管理并负责夜市当日的清洁工作。

  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及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电费等,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5、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6、在租赁期内,若遇甲方经营所需市场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乙方租赁场地必须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等引起的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证甲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不按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违反甲方各项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经营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7)与顾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条款。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摊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摊位基本情况说明:

  本广告摊位地址位于: ,

  本广告摊位大小: ,

  第二条:广告摊位用途

  本广告摊位只允许乙方用于产品的宣传,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从事广告宣传活动造成区域内环境破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

  该广告摊位租金每月为¥ ,大写: 。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整租金标准。在此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发生征收与本合同摊位有关的位置。未履行的广告费用需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租金按 个月结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 天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将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摊位使用权退还给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5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向乙方正式提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按月须向对方缴纳月租金2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租赁给其它商户。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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