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5-25 19:34:21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合集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范文合集7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本着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乙方自愿承租该房屋。房屋租金须在每次付款日期前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二、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若甲方所出租房屋有产权、债权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租赁期从日起至月日止,房屋租金每(月、季度、年) 元,大写: 元,按(月、季度、年)付款。

  四、乙方交押金 元,大写: 元,租赁期满后,在房屋无重大污染,家具设施完好,乙方给清与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后,甲方押金退还乙方。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应维护好房屋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设施结构,合同期满如果甲方不再出租,乙方不再续租,双方提前10天告知对方,乙方不得转租转让该房屋。

  六、乙方租用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光纤、宽带、卫生、物业管理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租用期间房屋内所有设施均由乙方维修,人为损坏房屋内设施和家电,乙方照价赔偿。

  七、乙方在租用期间应注意一切安全、防火、防盗,遵纪守法,如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期限,中途退租,甲方同样有权没收押金,如甲方违约,须赔偿押金同等的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介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应保持租房前卫生,期满时打扫干净,否则甲方在押金内扣除 元卫生费。

  十、水表 吨,电表 度,气表 方。

  十一、房屋内现有家电清单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 。

  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 日。双方合同的续签或解除,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第三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时间累计达1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离,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房屋租金人民币 每月,每季度交付一次房租。每次房租应提前 5天交纳,如遇特殊情况可双方再行协商,协商不成仍按该条款执行。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拿到钥匙后,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本合同期内的承租方权利。

  2、 出租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转租或合租房屋,应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与网页文字、图片描述基本一致,否则承租方有权拒付租金。

  2、出租方承诺其有权签订本协议并承诺承租方不受到任何其他主体提出权利主张,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及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承担。

  3、出租方有收取房屋租金的权利。出租方在收取房屋租金之前,应向承租方出具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4、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当保证承租方在租用期间使用房屋并保证出租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无理收回房屋,否则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承租方损失。

  5、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6、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二、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方的房屋权益不受损害。

  2、 承租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或采取其他侵害行为。

  3、承租方应当爱惜房屋内的家具等设施,不得故意损害,否则应当赔偿出租方相应费用。

  4、承租方在租用房屋之前,应向出租方出具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5、承租方不得无故拖延交纳租金。若无理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

  第七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出租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承租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 承租方需在第一次支付租金的同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合同期满承租方结清:水电费和燃气费,且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

  2、 室内家用电器、家具用品正常损坏的承租方不予赔偿。家用电器等用品在保修期内的出现故障,由承租方直接与保修服务商联系免费上门维修。

  3、 物品清单:空调2台,冰箱一台、热水器1件、洗衣机1台、电视机1套、席梦思1床;电脑网线、有线电视设备、衣柜、沙发、桌椅、茶几等用品齐备,可以参照图片,承租方正常损坏不究。

  4、 出租方在交付房屋时,应结清该房合同期限之前发生的水电、宽带、物业等全部费用。

  5、 出租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承租方交纳的费用。

  6、 出租方若在租赁期满第二年调整租金时,应提前1个月向承租人说明。以便双方续租。

  7、 承租方在租期内宽带、物业、有线电视费用均由出租方支付。

  8、 补充

  9、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调,作

  出补充规定,无协商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4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2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不需给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在了解以上情况后,当出租人突然提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就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予补偿。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经济的共同发展,乙方向甲方租用

  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名称、结构、面积、用途

  1.1房屋位置:本合同约定租赁的房屋坐落在昆明市春城路289号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名称:老场馆首二层国际馆(具体区位见附图)。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各层的使用面积为:首三层一期:使用面积(商铺):——平方米租赁房屋及其各部分至范围和室内结构布局以双方共同盖章确认的平面图为准,总租赁面积及其各部分面积以双方共同盖章确认的平面图中红线标注范围内的实测使用面积为准,房屋的租金亦据此计算。

  1.2房屋用途:乙方依本合同承租的房屋只得用于“——”的经营。

  乙方如在租期内改变经营范围时,应当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在乙方的经营业务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影响甲方房屋安全和周边交通畅通以及环境保护的条件下,甲方应当允许。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2.1本合的租赁期共计——年。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租期内,以一个公历年份为一个“租赁年”。

  2.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之前,乙方如需续租,需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前至少六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租要约;如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要约,本合同在租赁期满后的第二天自然终止。如乙方提出续租要约,则在乙方对本合同无违约的情况,以及在新一轮租赁的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以租赁的优先权。

  第三条房租、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3.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其它年份租金应于每个合同年度前30天前交付。在本合同租期内的房租数额如下:

  3.2房租的支付方法:房租应以人民币汇款或现金的方式由乙方支付到甲方事先书面通知的银行帐户上。

  3.3合同生效当日一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本合同到期后——返还。

  3.4乙方应依法向税务机关交纳其在租赁期间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交接

  4.1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在(20xx年——月——日)由甲方分批移交乙方.

  4.2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后,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归还甲方,并由甲方检查验收。待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清单上签章后视为乙方已经将所租赁的.房屋交还了甲方。如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保证金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使其恢复原状和使用功能。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缴。

  第五条特别约定

  5.1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破坏房屋结构或影响房屋安全的活动或改造;

  5.2本合同的租赁期届满后,双方未就新的租赁关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本合同终止。此时,乙方享有三十天的腾房时间。但腾房时间内的房租须按本合同最后一年的房租计算出的比例由乙方支付。腾房期满后,如乙方还在承租的房屋内留有货物等财产时,视为乙方放弃了这些财产的所有权,甲方可以对这些遗留的财产进行处理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因故被提前终止时的处理方法亦同;

  5.3在租赁期内,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物业管理制度(附:甲方经营场地管理规定;本合同期内,甲方经乙方协商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此项管理规定进行适时地修订)。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5.4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5合同——年为一个计费周期,每个计费周期结束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均可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执行本合同的约定;

  5.6如因城市需要拆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与于配合;

  5.7乙方租赁之场地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进行,乙方按甲方规定向经营户收取物业管理费,首一层至首二层的电扶梯(大厅)的电费双方各承担50%,乙方承担部份应于次月10日前交至甲方。

  5.8乙方与经营户签订的合同应为三方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甲方进行物业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条款。该合同应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有下列情况的,构成严重违约:

  A、非紧急情况下,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房屋内从事建筑或维修作业,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并造成乙方重大财产损失;

  D、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前,租赁房地产有或未解除与任何产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转让、抵押、租赁合同关系,有被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或监管等限制或禁止租赁的强制措施,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6.2乙方有下列情况的,构成严重违约:

  A、违反本合同5.1条的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损坏房屋内的设施、设备;

  B、未按本合同第三条及其附件所注的约定,按期如数交纳房租和其他费用,在用乙方保证金冲抵后,仍然出现拖欠甲方上述费用的情况;

  C、在所承租的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而使房屋受到损害;

  D、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整体转租或者将使用权质押第三方;

  E、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提前中止本合同;

  6.3发生上述严重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还须赔偿损失,守约方并有权单方面解处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后,本合同即告解除。

  6.4除上述第6.1、6.2条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构成一般违约。出现一般违约时,违约方除必须立即纠正违约外,还须向守约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当守约方连续三次书面通知违约方纠正违约,而违约方仍然拒不纠正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后,本合同即告解除。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守约方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电报或特快专递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存续期间,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可暂时不履行义务,也无须向另一方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损失。在此之后的任何相关的期限应根据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相应顺延,当不可抗力事件消失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义务。

  本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战争或军事行动以及大规模的民众动乱/****。

  第八条争议及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生效后开始履约付款。

  第十条附件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合同内标明的附图

  B、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印);

  甲方:乙方: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20xx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地址: 身份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1层,共 (间),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已明确告知该房屋的地面承重限额为每平方米200公斤,双方约定该出租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房屋月租金为(币) 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 元整。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予缴租金用完之日的前10天向甲方予缴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六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来修去丢”原则,甲方不予负责;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双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如合同到期后或乙方违约至使甲方宣布解除本合同后,乙方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房屋内的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半个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2个月;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未办理工商登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二条: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合同不能继使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如乙方欠缴租金,须按欠缴额的0.5%/日交付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乙方交付首期租金后生效。合同签定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交付水电费保证金叁佰元整,该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并双方结算帐目后退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己位于**市白云区大坝幸福家园9栋1单元5楼3号的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为:租赁时间为一年,即 20xx年8月3日至20xx年8月2日。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为每月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

  三、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物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交付给甲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作为押金。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发生故障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满,没有发生房屋、家俱及其配套设施损坏情况,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押金。

  五、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如延迟15天未支付租金,视为提前退租房屋,适用第七条约定。

  六、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给房租加价,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人。如违约,甲方支付乙方1000元赔偿金

  七、乙方不得提前退租房屋,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如违约,应支付甲方1000元赔偿金。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使用该房屋做违法乱纪的相关事宜。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附房屋内留用物品清单:衣柜两个、床两张、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个、电视机一个、沙发一套、电子门钥匙一把、防盗门钥匙一把。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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