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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900字

时间:2016-12-30 20:27:4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朝花夕拾读后感900字

  今天范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朝花夕拾读后感900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朝花夕拾读后感900字

  朝花夕拾读后感900字(1)

  暑假中,我读完了《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全书十篇文章,外加一篇《小引》和一篇《后记》,是鲁迅唯一一本散文集,也是鲁迅回忆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不同的生活经历的一本散文集,它记载了鲁迅先生的苦与乐。

  就像鲁迅小时候和他的保姆阿长,阿长不识文断字,又有些愚昧迷信,甚至连真实姓名都不为人所知,是在是再普通不过。

  而鲁迅却对她有着亲人一样的心。

  起初鲁迅也不是很喜欢她,只是因为她做的一件事,改变了鲁迅的看法。

  鲁迅很喜想读《山海经》这本书,但是他却买不着,没想到阿长却给他买来了,这让他对阿长产生了极大的尊敬和好感。

  回忆鲁迅小时候的时代,有着封建社会的思想,也有着革命的风气。

  书中多数写的是童年往事和自己的亲身经历。

  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家境很好的度数人家,遭逢社会的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书中写的虽是他个人的生活,却具体生动的凸显了当时中国的风气和社会的形态,如:家庭怎样教育儿童,孩子读什么书,旧的书塾和新的学堂是怎样的,留学日本受到的启示和正直老师对他的慈爱等。

  《五猖会》记录了鲁迅儿时要去看五猖会的事。

  这是个难逢的盛大庙会,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兴奋的不得了。

  就在他和伙伴们要出发的时候,他的父亲却命令他背书,背不出来就不准去看庙会。

  一盆冷水把他的兴致全浇灭了,等他背完书,他的伙伴们陪着他高兴的出门了。

  但是每当鲁迅回忆起这件事情,他都不高兴,他对盒子里的点心,沿途的风景以及五猖会的热闹都不感兴趣了,他只是想不通,为什么父亲偏要他在那个时候背书。

  《朝花夕拾》中有着许多鲁迅的童年往事,我非常喜欢。

  鲁迅的弟弟小时候身体多病,他很喜欢风筝,每当看到天上的风筝,他都可以看上半天。

  而鲁迅并不喜欢,他认为这是一种极其可笑的事。

  有一次,他弟弟在做一个风筝,鲁迅发现后,却把这个风筝踩在脚底,他也没看弟弟的表情就生气的走了。

  到了中年时,鲁迅看到一本书,才知道当年的做法伤害到了弟弟,他才明白,玩是孩子的.天性,玩具是孩子的天使。

  当他再次向弟弟提起这件事时,没想到弟弟却早已忘记,这让鲁迅多少有些内疚。

  童年往事是人生中最值得回忆的,它有着酸甜苦辣。

  鲁迅的童年和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一样,是个多姿多彩的童年。

  我在读过文章后有很多感动,童年虽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但是我依然会记得童年之梦,学着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读后感900(2)

  不了解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个味道。

  酸。

  的确,看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

  你看《父亲的卜,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

  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

  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国内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

  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

  鲁迅的本色。

  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

  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1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

  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

  泪水的味道。

  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

  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也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朝花夕拾读后感900字范文(3)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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