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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时间:2016-08-25 17:42: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2017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黑河市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一】

  按照《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上半年至2018年底全面开展全市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17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关于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大力实践“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积极参与全省“五大规划”和“龙江丝路带”建设,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效率为主线,以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为重要举措,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调整优化结构、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尽快遏制收入效益下滑,实现收入效益恢复性增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做好增量,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盘活存量,加大企业重组力度;主动减量,加快清理退出劣势行业和领域。盈利企业要防亏和增盈,亏损企业要控亏、减亏和扭亏。实现全市国有企业增长速度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市国资办出资企业在2018年底前力争实现整体扭亏。

  2.着力深化改革、着力创新驱动,切实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在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3.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多措并举、分类处置“僵尸企业”。经营亏损严重企业要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步伐,采取必要措施降低生产成本。

  4.加强基础管理、加强管理创新,切实夯实国有企业发展质量。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国有企业管理提升和管理创新,实现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全面改善,全市地方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由较低水平提高到中等水平。

  (二)重点任务

  市属国有企业重在亏损治理,市直部门所属企业和县(市、区)企业重在加快处置“僵尸企业”,驻我市央企重在实现经济效益稳定增长。

  三、工作措施

  (一)主动“减量”,提质增效。一是对未形成有效盈利模式、长期无经营活动、亏损且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坚决重组或者关停,对产品无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前景不明朗的亏损企业要果断转型,对无战略安排、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合的亏损企业要尽快退出。二是坚决退出盈利差、管控难的非主业经营业务,彻底清理与主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三是多措并举,下大力气分流冗员,将减员增效落在实处。

  (二)重组整合,提质增效。

  一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央地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与非国有企业之间重组整合,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经营,减少重复建设和提高关联效益,将资源配置到优势企业和核心主业上,配置到前瞻性产业上。

  二是增加有效投资,新增投资要向回报水平高、盈利能力较好的领域倾斜,同时加大向高新技术产业、支柱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投资力度。

  三是加快盘活非生产经营性资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依法规范处置和盘活。

  (三)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一是加快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加大生产方式、组织模式、治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快建立和规范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三是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剥离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企业社会保险管理职能、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企业轻装上阵。四是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广大干部职工改革攻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好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双创”,提质增效。

  一是着力搭建与中小微企业协作平台,共同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

  二是加快产业改造升级,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行动,推动产业升级。

  三是大力推动机制创新,加大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力度,充分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四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企业转岗分流人员清障搭台,促进分流人员再创业。

  (五)开拓市场,提质增效。

  一是紧密跟踪市场和行业变化,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改进营销模式。

  二是进一步满足和引领消费需求,积极改善产品供给,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三是加强上下游产业供需对接,打造共享经济的竞合新模式,实现互利共赢。

  (六)精益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引导企业实行全员、全要素、全过程精细管理,进一步强化成本费用控制。

  二是鼓励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生产和服务中提升质量管理。

  三是加大“两金”清理力度。推动清欠责任与清欠成效紧密挂钩,加快清收应收账款,加快清理不适销、不对路产品库存。

  (七)强化对标,提质增效。

  一是与先进企业对标。深入研究本行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关键要素,提出可操作的对标目标和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二是与先进指标对标。在绩效评价体系体现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等指标中,选取企业最急需、最关键、最重要的指标重点改进。

  三是与历史最好水平对标。认真梳理企业自身历史最好水平的相关数据和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升和改进。四是与内部典型对标。在企业内部深入挖掘典型部门、典型班组,以典型示范,以典型引路。

  (八)融通资金,提质增效。一是优化负债结构,资产负债率高的企业要减量带息负债,拓宽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二是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等平台,连通境内外资金池,减少资金沉淀,加快资金融通。三是严控资金风险,加大对投融资、融资性贸易、汇兑、担保业务、垫资建设等业务风险管控,严防重大资金风险损失发生。

  四、工作组织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黑河市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提质增效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有关政策措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各地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驻我市央企提质增效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落实支持所属企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帮助所属企业降低外部成本和税收负担。

  (三)培养示范典型。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确定国有企业试点单位,并定期跟踪分析、总结经验,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改进经营管理。

  (四)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参加全省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交流会议,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动提质增效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2018年结合省委宣传部“应增强促”主题活动,做好全市提质增效工作,参加全省提质增效工作现场推进会议。

  (五)加强考核奖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分配奖惩、人员任免导向作用,将提质增效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综合考评。积极推动的要鼓励,成效明显的要奖励,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因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当期业绩的,在综合考评时应予以适当考虑;严重落后的要处罚,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无明显成效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问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及各级国有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营造正确的舆论氛围;要从精神激励、物质奖励和干部使用等方面探讨激励约束措施,充分调动各级国有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性。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及各级国有企业要抓紧制定本地、本单位、本企业“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提质增效总体方案,提出积极的增长目标、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典型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深入典型示范单位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通报给有关领导和成员单位。

  (三)层层落实责任。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及各级国有企业要将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导到人,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的任务、责任和目标。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及各级国有企业要全面梳理、深入分析提质增效的关键节点、关键因素,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巩固提质增效工作成果。

  (五)及时反馈情况。请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本地、本单位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和提质增效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本地、本单位先期培养典型企业名单,其中每个县(市、区)报送1—2户。从2016年开始,每年7月25日、次年1月25日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最后一期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联系人:邱学红、王秋燕,电话:8223031、8272356,电子邮箱:wqy6496@163.com。

  2016年全省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二】

  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好提质增效攻坚战,根据全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关于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相关部署和政策措施,抓紧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排头兵''主力军'的引领带动作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挖掘需求,不断扩大销售。

  1.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

  紧密跟踪市场和行业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抢占市场先机,扩大市场份额,努力保持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省国资委定期召开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研究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工作,强化事中监测,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和建议。企业根据每月财务快报数据和年度预算完成进度情况、上年财务决算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形成财务预算、财务快报、财务决算'三位一体'的闭环管理。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准确性,强化信息公开成果运用,推进问题整改。

  2.积极改善产品供给。

  鼓励企业盯准市场需求升级,大力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和菜单式供应,加快品质提升和供给创新,推动产品向精深、终端、品牌转变,以创新增加有效供给,扩大市场占有率。大力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注重企业品牌塑造和维护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围绕'互联网+'发展新型业态,推动互联网与制造、能源、农业、商贸、物流、金融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壮大新的支柱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企业抓住'一带一路''环渤海经济圈''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发展机遇,加强与央企合作,借船出海,利用'能博会''中博会'等各类经贸活动平台和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渠道,不断扩展对外合作领域,积极改善产品供应,努力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

  3.深化企业战略合作。大力推动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原材料、主导产品和服务之间协同合作,推动企业之间抱团取暖,实现购销合作,加强供需对接,打造'共享竞合'新模式。有关部门要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召开项目协调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各类合资合作项目的落地,特别要推动2015年'央企山西行'活动成果落地建设。

  (二)加强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成本。

  1.推进对标管理和精细化管理。

  积极开展对标管理,明确标杆企业,着力分析企业当前绩效与标杆企业的差距,制定改善目标,明确行动方案;深化减亏增效工程,对所有亏损企业全面解剖,一企一策减亏止亏;进一步盘活资产,推动内部资源共享,提高运行质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加强市场调查,合理确定定价机制,科学评定客户信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健全客户信用档案,时刻关注重要客户资信变动情况,加大清收力度,防范信用风险;统筹安排采购计划,建立价格监控机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比例,发挥规模采购效应,严格采购过程控制和监管,实现集中采购精准化、成本化、效益化的组织与管理。

  2.加强人工成本管控。

  坚持'成本管控、效益否决',加强人工成本监测预警和过程管控;坚持工资总额增幅不超过企业利润总额增幅,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幅的原则,对实发工资总额超过预算的,核减下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企业经济效益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适度减少工资总额;严控亏损企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对煤炭、钢铁去产能企业实行减人减资政策,企业无承受能力的,应当中止企业年金;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和奖惩兑现,实现员工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工作业绩联动,能高能低。

  3.认真做好资金管理。

  企业应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减少资金沉淀,避免存贷双高现象。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增强企业资源配置优势,盘活企业资金存量,降低财务成本。保持内、外部融资的良性互动,以资本市场为依托,采取实际可行的融资模式与方式,确保资金链安全,以金融服务促进产业经营发展。

  要在IPO 、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和发行各类债券等传统融资方式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企业大胆尝试新的融资品种,如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省国资委要指导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台增资扩股业务操作规则,通过产权市场进行增资扩股,多方位、多角度提升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扩大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压力。

  (三)引导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

  1.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省、市国资监管机构要指导企业加大对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关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创新投资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挥好投资带动作用;对看得准、能够迅速见效的投资项目,加快启动投资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推动早立项、早开工、早受益;

  对有利于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动组织实施。省属企业要加快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高端煤化工和低热值煤发电、燃气长输管线、高速公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高科技等重点工程建设,发挥出重点项目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市县属企业也要根据本级政府安排和企业实际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要加强项目跟踪落实,着力提高开工率、投产率,大力推进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

  2.努力增加有效投资。

  抓好当前经济低迷时期低成本建设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资源禀赋、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需求,抓紧谋划和实施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深远影响的重大项目,为企业后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企业要遵循效益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效益回报高的项目,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产能过剩行业和资不抵债企业进行投资,严控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举债投资,确保投资安全。

  省国资委要修订完善《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全面使用投资管理软件系统,加强投资分析和监管。各企业要完善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后评价管理,不断扩大投资后评价范围。

  (四)优化资源配置,化解过剩产能。

  1.提高资本运行效率。

  指导企业抓住有利时机做好上市公司股票增、减持工作,对国有企业控股的ST上市公司,要制定化解退市风险和扭亏增益的方案。必要时,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切实化解上市公司的运行风险。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效益,对存量资产功能定位、效益状况、发展前景的情况进行盘点,对于低效资产、无效资产、不具备竞争优势的非主业资产以及处于一般产业低端环节的资产,要灵活运用股票市场、产权市场以及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等方式加快退出,及时清理不必要的参股公司、壳公司,回笼资金投入更加高效、更具发展前景的领域。

  2.化解过剩产能。

  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清查企业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情况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奖补资金。

  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的原则,坚决淘汰'僵尸企业'、高污染企业、产能过剩领域无竞争力企业,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煤炭企业要通过淘汰一批、重组一批、退出一批、核减一批、延缓一批'五个一批'路径,对'僵尸煤矿'、资源枯竭煤矿、高硫高灰煤矿、严重资不抵债煤矿,按照国家政策依法淘汰关闭;对部分开采条件较好、储量较多的停缓建煤矿、未开工煤矿,通过合并、收购、兼并等方式重组整合后关闭退出;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灾害严重和安全无保障的矿井依规进行核减产能;

  对于资源储量较多、开采条件较好,但目前开采效益不合算且不具备重组整合条件的煤矿,要搁置延缓开采或通过市场自然淘汰。所有煤矿都要按照276个工作日规定组织生产。钢铁行业重在减量提质增效,以资本为纽带,实施改制重组,完善产业链。有色、建材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优势企业,要创造条件'走出去'。

  3.加快解决厂办大集体和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

  按照国发〔2016〕7号文件等有关政策规定,加快煤炭、钢铁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采取企业筹集一部分、争取中央补助一部分、省级财政和地方政府分担一部分,解决改革成本问题。加大对居民家属区水电气暖等费用的收取力度,加快'三供一业'的企业化经营改革步伐,将企业内部隐形福利货币化。2016年底前,太钢集团、同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太重集团、中条山集团、国控集团等7户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批复启动实施,其他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方案2017年底前批复启动实施。力争2016年开始对中央下放企业进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

  (五)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发展动能。

  1.着力推动转型升级。加大传统产业更新改造力度,支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向中高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省属企业要紧紧围绕煤炭主导产业,以做好煤炭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利用、煤炭转化和消纳工作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非煤产业,重点实施煤电联营战略,着力发展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服务业等七大支柱产业。

  2.积极打造'双创'平台。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贡献率。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加快创新孵化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抓紧探索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实现资本与技术双轮驱动。加快培育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主体,打造一批院所引领型的创新产业集群和孵化基地,在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016年省属工业类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推进省属企业入驻山西科技创新城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西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省国资委在全面掌握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情况、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的基础上,适时召开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推进会,为企业推动机制创新、加大创新人才的激励力度创造条件。

  (六)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力争3-5年内,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山西经济战略转型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符合山西经济战略转型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2.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突出抓好党的建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企业股份制改革、企业上市、混合所有制经济等重点改革任务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董事会选聘职业经理人、国资委委派总会计师等重点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把改革成效转化为发展的动能。

  制定《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作方案》,选择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在省属国有企业中,试点开展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办法》(晋发〔2016〕18号)和《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16〕21号)。组织指导省属国有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开展选聘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试点工作。

  3.优化布局结构调整。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以管资本为主,做好分产业、分区域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推动优质生产要素向高效领域、产业链中高端和产品中高端集聚,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率。加快推进企业战略性、行业性兼并重组,减少重复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增进产业协同和优势叠加效应,增强企业竞争力。结合本地优势资源,依托优势企业开展专业化重组,以股权为纽带,培育细分市场龙头企业。以煤炭产业作为突破口,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晋发〔2016〕16号)。

  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要立足自身,深化内部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母子公司管控要求的组织体系,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的市场化运营管理机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整合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煤炭企业产业链建设,做强做优做大。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安全和廉洁发展理念,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坚决打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攻坚战。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扎实抓好监管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分季度、分行业、分企业明确目标,细化完善措施。各企业要组建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要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提质增效工作。形成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的挂钩联动,将提质增效工作成效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负责人综合考评。对贡献突出的企业采取必要的奖励措施,广泛调动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不作为、不担当的企业负责人加大督导、问责、惩戒、调整力度。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将提质增效工作纳入党组织重要工作日程,做好宣传、示范和带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责任督导落实。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提质增效联系点和部门配合服务制度,对监管企业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帮助企业稳产促销保市场。强化上级约谈和业务问询制度,在抓好总量调控的同时,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盈利大户和亏损大户进行重点监测和督导,指导企业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引导盈利基础好的企业多做贡献,帮助困难企业及时遏制下滑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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