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07-01 00:00:2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集合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工作方案集合7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换届的依据

  按照省直工会工委要求和有关工会文件要求,省直基层工会组织届期为3年或5年,省局机关工会成立于1995年11底,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换届,己不适应工作要求。省局工会拟设任期5年。

  二、工会组织结构

  机关工会组织由工会委员会和它下属的女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其中,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直接聘任,不再进行选举。其中女工主任可由工会女工委员担任。

  三、工会组织的人员组成

  工会委员会拟设9-11人,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1人,组织、宣传、劳动竞赛、民主管理、生活保障、女工、文体委员各1人。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5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4人。女工委员会拟设5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4人。

  四筹 备 工 作

  (一)向省直工会工委请示(要求提前1个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示)。

  (二)酝酿推荐委员人选。根据工会组织构成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酝酿推荐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人选,具体步骤是:首先,由各工会小组讨论提名,报工会委员会集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其次,通过各工会小组征求广大会员对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意见;第三,再由工会委员会集中多数人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提请会员大会选举。

  (三)大会文件。工会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大会会序。(四)印制大会选票。

  五、大会议程

  (一)宣布开会,全体起立,奏国歌。

  (二)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选举。1、先由大会主持人主持。介绍两委候选人情况、通过选举办法、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2、由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清点大会人数。发票、投票、验票、填写选票数量。组织计票、报告计票结果。3、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四)工委领导讲话。

  (五)省局领导讲话。

  (六)宣布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六、现任工会委员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本届工会委员:×××(主席)、×××、×××、××、×××

  经费审查委员:×××(主任)、×××、×××

  女工委:××(主任)、××、×××、×××、××

工作方案 篇2

  一、目的意义

  本次地名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我镇范围内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建全地名普查档案和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促进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分水岭镇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普查任务

  (一)普查内容

  1、地名普查。地名普查包括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陆地水系,陆地地形等11大类43子类地名。

  2、点、线、面地理实体普查。(1)点状地理实体。包括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农、林场点,锚地,船闸,渡口,车站,收费站,停车场,加油站,灯塔,井,涵洞,发电站,通信基站,房屋,广场,体育场,城堡,墙,单位,泉,山峰,山口等。(2)线状地理实体。包括公路、铁路、管道、道路、大型桥梁、隧道、灌溉渠、排水沟、渡槽、河(湖)堤、河流等。(3)面状地理实体。包括行政区域、开发区、水库、公园、风景区、丘陵、山脉、湿地等。

  (二)规范地理实体名称

  根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且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命名罔顾传统、刻意崇洋、虚张声势、名不符实,地名译写不准确、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

  (三)设置地名标志

  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四)开发、应用普查成果

  利用地名普查成果,编纂出版地名图、录、典、志等出版物,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开发研制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

  (五)建立地名普查档案

  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部署全镇地名普查工作;

  3、协调解决全镇地名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4、审议全镇重要地名命名更名事项;

  5、审定全镇地名审查成果;

  6、承办镇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镇地名普查办职责

  1、拟定全镇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负责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技术规范的贯彻执行;

  3、负责组织全镇地名普查的宣传工作;

  4、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

  5、负责地名普查的会议组织、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检查和验收;

  6、负责组织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和建档工作;

  7、负责指导建立、完善各级地名普查数据库;

  8、负责组织编纂普查地区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等;

  9、负责组织地名普查信息综合应用服务;

  10、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地名普查所需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好地名普查的协助、配合工作,并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准确、有效。

  四、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3、学习其它先进示范县区的经验;

  4、准备准确的地形图;

  5、设计、梳理、分类地名普查表格;

  6、召开会议,部署我镇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7、对参与地名普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地名普查的相关文件;

  (二)全面普查阶段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勘界协议、统计等资料,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普查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阅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地名信息完整准确。镇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分类汇总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全镇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现场踏勘对照核实,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照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查定字。

  5、数据录入。区民政局组织业内人员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外作业获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比较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准备上报地名普查成果到社会事务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

  区地名普查办对各成员单位的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上报阶段

  社会事务办对地名普查工作进行总结,上报普查成果。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业务培训

  镇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学习地名普查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保密规定。

  (三)收集资料

  按照工作规程,全面收集与地名相关的历史沿革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查、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勘界协议、统计等资料,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四)实地踏勘

  现场标绘或测量地名的地理位置、范围,修测、调绘变化的地形地理,调查采访地名现状,查清现在地名的相关信息和有地无名的地理实体情况。

  (五)地名标准化处理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地名命名、更名权限和程序,对普查的地名信息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

  (六)设立地名标志

  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依据有关地名标志标准,对重要地理实体设置地名标志,对未使用标准地名或未按国家标准制作的地名标志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

  (七)建立地名数据库

  将地名文字和图形信息及多媒体数据导入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

  (八)整理资料,制作成果

  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普查成果,形成普查成果。

  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含音像视频),分类归档;

  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

  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

  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

  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审批报告;

  (九)检查验收

  镇地名普查办对各成员单位上报的地名普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十)上报归档

  普查成果验收合格后,按照规程要求,逐级上报,将普查成果资料立卷归档。

  六、经费保障

  由镇财政自行保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技术要求高。镇政府成立了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各司其责,明确专人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并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

  (二)落实经费和人员。一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要落实地名普查工作经费,为地名普查人员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配备专用的普查人员,各单位要落实一名专人,负责向镇地名普查办提供本单位有关的地名普查资料。

  (三)严守技术规范。普查联络人员要协助区地名普查人员深入实地,认真开展地名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编造、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做好保密工作。普查形成的各种数据、图表等资料要严格按保密文件管理规定处理,不得运用网络传输和使用传真报送,装有地名数据库系统的电脑不得连结外网和局域网,所有报送的资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避免泄密。对造成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强社会各界对审计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体现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公平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区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实施意见》,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加强对审计处罚决定文书的说理,将对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说明更充分,做到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使当事人认识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我局从法治建设的高度深刻领会推行说理式审计处罚决定文书的意义,提升审计机关形象,从而真正实现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执法理念。

  二、工作部署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水平,成立局“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敏任组长,副局长金万辰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审计管理科合署办公,日常工作由审计管理科负责。全局审计干部要充分认识推行说理式审计处罚决定文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依法行政,执审为民的重要举措,并加以贯彻落实。

  (二)精心组织,明确任务

  推行说理式审计处罚决定文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局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和区法制局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一是要建立健全提高和规范推行说理式审计处罚决定文书的责任网络体系,二是要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审计业务科室。

  (三)把握重点,务求实效

  1、加强业务培训

  组织全体审计人员系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学习先行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针对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特点,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的方法,为行政处罚文书提供详实的事实依据,从而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2、规范执法程序

  要以推行说理式审计处罚决定文书为切入点,把说理式审计处罚决定文书的推行和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处理处罚规定。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标准体系,切实增强审计监督职责。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做到审计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3、强化监督检查

  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局审管科主要负责推行说理式审计处罚决定文书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落实工作,通过监督、检查、评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市残联《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确保20xx年我县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民生工程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残疾人及家庭成员自愿为原则,优先照顾特困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改造任务

  20xx年,对我县50户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结合实际情况,今年安排在洪川镇(5户)、瓦屋山镇(20户)、高庙镇(20户)、桃源乡(5户)进行,按户均2500元的标准补助。

  三、改造对象

  具有洪川镇、瓦屋山镇、高庙镇、桃源乡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肢体残疾人、听力、言语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家庭户为受助对象,改造对象为残疾人日常居住的自有房屋,60岁以上老年肢体残疾人优先。

  四、改造内容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要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一)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提示盲道等。

  (二)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等。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

  (三)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铃等。

  (四)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标式或单阀式水龙头;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

  (五)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

  五、组织实施及分工

  (一)5月30日前,镇残联负责协调组织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等,对本辖区内改造对象进行入户摸底调查,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并征求其意见,填写《县20xx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明细表》(见附件),由乡镇残联汇总,以电子版形式报县残联。县残联会同乡镇残联按照优先照顾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的原则确定改造对象。

  (二)6月20日前,县残联会同有关部门选定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残疾人提出的无障碍设施需求,按照“一户一策”的标准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选配最适合的无障碍设施,制定符合个性需求的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三)6月底前,改造方案报市残联,市残联入户进行抽查确定改造方案。

  (四)7月,入户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乡镇残联负责组织协调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等带领施工人员,根据《县20xx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明细表》入户进行改造,协调处理有关施工矛盾纠纷问题。在实施改造过程中,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和残疾人家庭成员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方案和预算分配进行施工,确保无障碍改造进度和质量,同时负责做好改造前后的照片拍摄与存档工作。

  (五)产品安装质量保障。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部采用上级残联公开招标的无障碍产品。

  2、产品制造和安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建质〔20xx〕143号)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

  3、选择有一定设计安装经验和从事多次无障碍施工的公司承包此项工作。

  4、乡镇残联至少确定2名工作人员,协调村(社区)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具体负责监督本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5、县残联根据工作情况随机抽检安装无障碍产品的质量。

  (六)产品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

  1、乡镇残联理事长和专干、村(社区)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负责做好随施工过程、对安装的无障碍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监督工作。

  2、县残联对全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安装质量和数量进行抽查及回访,抽查量不少于20%。

  (七)8月,验收。施工单位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竣工后,由县残联会同乡镇残联入户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县残联负责汇总、整理相关资料,做好总结,迎接市残联验收组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施工单位拨付改造款。

工作方案 篇5

  一、防汛工作总体要求

  20xx年我镇防汛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国家防总及省、市、县领导对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依法防洪、科学防洪的要求,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做到发生防洪标准内洪水,堤防不溃堤、小塘坝不垮坝,人员无伤亡。发生超标准洪水要科学安排,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防汛工作重点

  1、是防御穆棱河及大石河的洪水,穆棱河堤防维修和险段道口备料。

  2、是确保三座小塘坝和两处水利渠首汛期安全。

  3、是做好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及采煤沉陷区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4、是做好各村及社区危房防汛安全工作。

  5、是抓好镇内防洪除涝。

  6、是做好河道清障和堤防工程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堤防工程安全。

  三、防汛任务与措施

  1、堤防:穆棱河堤防段堤长11.55公里,堤上道口7处,险段及道口备料520立方米,大石头河堤防堤长7.5公里,加固维修涵闸3处。

  2、塘坝:全镇有三座小塘坝,张家塘坝、塘坝、德胜塘坝,各村要把小塘坝进行认真检查,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小塘坝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解决,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村要把小塘坝位置,集雨面积,蓄水量,下游影响范围,承包人及电话同方案一并报镇防汛办。各村要与承包人相互联系,要对本辖区小塘坝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危房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不能居住的危房,各村要因地制宜妥善安排好住处。

  3、防山洪、坡洪及地质灾害工作

  (1)我镇属于半山区地形,汛期遇到局部暴雨,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去年县里为我镇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工程建设投资,根据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县防办在张家村、德胜村、荣华村、保中村等建立了山洪灾害防御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各村屯要指定专人管好、用好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充分发挥自动预警预报系统在山洪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同时各村屯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截流沟等进行一次彻底清淤。发生山洪泥石流灾害时,要确保人员安全转移。

  (2)为做好防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和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工作,对易发生山洪灾害的村屯要重点宣传,设立危险地带警示牌、防山洪泥石流避险知识宣传牌等。各村委会要督促检查落实到位。二是做好山洪灾害防预工作,进一步完善各村屯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预案》内容要让群众都知道。做到人人心中有数,一旦发生暴雨山洪泥石流,要有专人预警通知,专人指挥撤离,民兵抢险队协助,群众明确转移信号、转移路线和转移安置地点,确保人员安全。

  (3)各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小煤井的防洪、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小煤井发生洪水倒灌事件的发生,按照属地关系,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负责人一定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井口和人员安全。

  (4)组织村民要提高警惕,特别是雨水集中时刻关注自己住房的变化,一旦有险情立即撤离。责成专人负责,确定防灾避险范围和对象,落实到户,确定疏散地点。注意收集气象水文资料,连续降雨30mm以上时,要组织避险对象撤离危险区。雨停2小时后,认为危险以解除方可返回住地。一旦发生险情、灾难时,要立即进行抢险救护,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镇所属各单位的防汛工作。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保卫、用电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煤矿要防止小井倒灌问题发生,确保安全。进入汛期,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农村要保证广播和通讯网络24小时的畅通。

  四、防汛任务和领导责任制落实

  1、抢险队伍:由镇武装部统一编制450人的抢险队伍。各村要把人员名单上报到镇武装部。

  2、防汛物质:防汛编织袋2万条,抢险车辆35台,指挥车1台,船2只,车、船主名单上报到镇武装部。

  3、防汛编织袋2万条,集中到各村委会,并派专人保管。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方案,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方案报镇防汛工作指挥部。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汇报防汛工作进度,筹备防汛物质。要把防汛队伍、车辆、船只落实到人头并登记造册,公布上墙,做到如之即来,来则能战。

  五、险区人民转移地点和联络方法

  1、如遇险情用手摇报警器联系及用电话、广播和专人负责通知,人员和设备落实好专人管理并上报管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并要通知、宣传到每家、每户、每个人,保证通知无误。

  2、险区人民转移地点

  保中五组、勇鲜大屯转移到德胜村:保中一、二、三组,勇鲜小屯转移到;保中四组、新胜屯转移到红胜村;新峰村、古山子、明俊村转移到;光荣转移到后岗;石河北六组转移到石河北村;四组、七组转移到砖厂,险区人员、财产转移由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组织。同时做好低洼地区居民和转移的准备工作。

  六、清除河障,保证行洪畅通

  根据《防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本着“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做好河道清障工作。按照《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行洪区内擅自修建农田围堤,植树造林,设立阻水障碍物,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弃土等影响行洪的行为。由于穆棱河多年未发生大洪水,近两年部分村屯的农民在行洪区内擅自开荒垦地,修建农田围堤,减小了行洪面积,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穆棱河行洪区由于部分农民擅自修建农田围堤,开荒垦地,造成了河水肆意横流,威胁堤防和护岸工程安全。有关村屯要加大力度,坚决制止在行洪区内擅自修建围堤,植树造林,设立阻水障碍物,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弃土等影响行洪的行为。杜绝新设置河障,确保行洪畅通。

  总之,各村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制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方案》,将《防汛工作方案》、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名单、抢险队伍和抢险车辆花名册、防汛值班电话(白天和夜间)报镇武装部。

工作方案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太仓市教育工会《关于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意见》(太教工〔20xx〕8号)文件精神,沙溪镇幼教中心工会决定九月份进行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备工作机构及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组成:

  ⒈成立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由党政工负责人和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

  筹备委员会主任:周咏梅(中心主任);

  副主任:杨咏梅(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徐美芳、朱瑞芳、杨艳春、曹枫、沈雪芬。

  ⒉筹备委员会的职责为做好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起草大会文件,组织实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改选等事项。

  ⒊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5人。其中主席1人,组织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财务委员1人,文体委员1人。

  ⒋同步选举并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经审委员2名,以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另设女职工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中的女工委员兼任主任。

  二、工会委员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⒈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一定工会专业知识,热爱工会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的会员担任。

  工会主席要有热爱工会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有正确处理党、政、工三者关系的能力,有较高的政策和理论水平,有强烈的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能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忠实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且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比较高。工会主席必须遵循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根据教育局党委意见,学校工会主席可由学校党政副职担任,不是由学校党政副职或中层行政干部兼任的学校工会主席人选应在通过教育局党委中层干部考试的人员中产生。

  ⒉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同步换届,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会员自下而上提名。

  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满25名女职工的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交大会全体代表鼓掌通过。

  ⒋根据我中心实际,以目前现有六家幼儿园为小组单位,每小组推荐2名工会委员候选人,另推荐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1名。在六家幼儿园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中心党支部扩大会研究并确定提交大会选举的7名工会委员候选人、2名经费审查委员。同时召开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9月20日开会具体工作准备。

  实施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取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数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的选票采用二张选票一次投票(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审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女职工委员会协商产生)。选举产生工会委员5人,经费审查委员2人。

  ⒌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进行委员分工,并以票决制选举工会主席。当选的委员、主席报中心党组织审核后,上报太仓市教育工会备案批复。

  三、大会筹备工作安排:

  ⒈9月5日召开领导班子讨论召开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进行换届改选的方案,成立筹备委员会。

  ⒉9月12日前,以六家幼儿园为工会小组单位,酝酿推荐本幼儿园的工会委员候选人。

  ⒊9月15日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并确定提交大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会议准备工作。

  ⒋9月19日召开大会筹备委员会会议,通报有关大会准备事项。

  ⒌9月20日下午召开沙溪镇幼教中心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

  四、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的选举办法:

  ⒈参加选举的人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⒉召开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党政工组成的筹备委员会作为会议主席团主持大会。

  ⒊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到会的选举人介绍。

  ⒋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

  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⒍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⒎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⒏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⒐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本办法规定,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五、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⒈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杨咏梅、杨艳春、沈雪芬);

  ⒉介绍候选人的产生情况及候选人简历(徐美芳);

  ⒊各类选票的印制和准备(朱瑞芳);

  ⒋大会选举办法(杨咏梅);

  ⒌会场布置、票箱的准备(钱建亚);

  ⒍大会监、计、唱票的工作人员(曹枫、徐秋琴、凌亦君);

  ⒎会场的广播音响和摄影(陆静芬)。

  六、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大会主持:徐美芳

  ⒈大会主持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⒉上届工会主席杨咏梅作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⒊财务委员杨艳春作第一届工会财务情况报告;

  ⒋全体会员对上述两报告如无意见以鼓掌方式通过;

  ⒌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

  ⒍表决通过《大会选举方法》、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⒎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

  ⒏检查票箱、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

  ⒐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⒑无记名写票、投票;

  ⒒工作人员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⒓计票;

  ⒔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⒕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工作方案 篇7

  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XX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宽安办字[20xx]28号)和《XX县“六打六治”和两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宽政办[20xx]5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许可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彻底整治区域性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障特种设备生产秩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减少和消除多发性设备故障,遏制事故发生,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治理范围: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单位,各类气瓶充装单位。

  (二)治理目标:经过治理,全县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真正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两有证”,即: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检验”,即:特种设备依法检验;“一预案”,即: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档案,能够有效的运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三、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自身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查清底数,建立档案台帐。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及本次专项治理内容等要求,对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特种设备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存在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停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设备进行处理,并主动向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要对生产、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存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自查后,将自查表(附件2)自留一份并于9月30日上报至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局各一份。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3),并经分管领导签订后,上报至我局。我局汇总后,经主管局长签字后于10月5日前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组织安监、公安及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无遗漏的排查,发现问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由我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能保证安全,一律停产整顿,整改无望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关闭取缔。

  1、未经行政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列入停产整顿名单,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2、对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一律停止使用;

  对使用时间较长,老化严重,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设备,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使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控措施,采取监控运行。(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性能评估鉴定工作,协调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落实技术评估鉴定、大修改造或设备更新的相关费用。)

  3、我局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和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要进行单独登记建档,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使用单位专人负责监控使用,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对于区域性安全隐患,由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生产单位进行规范提升;对列入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名单的特种设备非法生产、使用单位,加强关闭查封后的监督检查;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落实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对拒不停产停业整顿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5、对因情节严重,被依法撤销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护保养许可的,由我局书面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6、我局对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严肃处理。

  检查组检查时填写巡查表(附件4),我局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质监局XX县安委办。

  (三)落实整改,验收总结(12月1日—12月30日)。我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治理情况,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行政区域内关系公共安全特别是处于居民集中区域、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特种设备重点危险源单位进行评估,对周围居民安全影响大的单位要限期搬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督促使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县安委办组织县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指导督查组,对全县18个乡镇(含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及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督查,重点督导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对部门和企业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问题是否及时组织协调予以解决,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底数是否清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是否得到全面改善提升等。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做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全面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办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积极上位、亲自抓,并督促相关部门保障专项治理工作人员、车辆、设备、经费等投入,分管特种设备的领导要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确保活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我局要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清晰的特种设备普查表格(含特种设备明录、标准、参数等)及详细易于操作的检查表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摸底、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并及时将底数台帐和发现的重大隐患向我局报告,配合我局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版,并结合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省政府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

  (四)建全制度,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调度统计、督导通报、考核奖惩等制度,以强有力的举措施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县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通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凡是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一律在全县公开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此项工作还将列入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构建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我局会同乡镇政府组织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安监站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息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基本知识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我局聘请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对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重大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我局,我局在上报县政府的同时,抄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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