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0-08-10 12:00: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方案范文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工作方案范文6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食安办函[20xx]2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指针,坚定不移抓深化、抓重点、抓服务、抓基础,全面提升本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水平,落实 “找差距、补漏洞、严要求、敢负责、见成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构建食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扶持一批优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使区域性食品问题突出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和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对全县肉及肉制品、米粉、桶装水、酒类、豆腐皮、酱菜、蜂蜜等相关企业及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为***副局长,组成员包括***、***、***。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完善企业、小作坊档案(3月-5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大量兴起,过去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已不再适宜新时期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尤其在20xx年11月**省颁布《**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后,更需完备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档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成员将深入我县各乡镇村寨,实地搜集企业、小作坊第一手信息,如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条件、人员、检验设备、质量信息等,为今后规范我县食品监督监管提供资料。

  在摸底、排查期间,除完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外,还要求企业和小作坊做好以下几点:

  1、严把原材料质量控制关,在生产加工严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

  2、规范食品标签标注。对不符合规范的,积极指导。严禁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短斤少两、冒用厂名厂址等情况。

  3、注重环境卫生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厂区、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车间、生产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统一着干净卫生的工作服;还应具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不得存在交叉污染。

  对上述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小作坊,限期给予整改,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专项整治、督察阶段(6月-10月)

  根据上一阶段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摸底、排查,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地域、企业对质量的控制能力、食品的风险程度等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质量安全划分成不同级,利于重点监管、整治。

  1、完善监管、巡查和抽检机制。对不同质量安全等级的企业执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实现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持续保持出厂食品合格。凡是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审、换证审查检验中不合格的,严格依法实行加大抽检频次、公告、收回、跟踪抽查、责令停产整顿、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做到“二个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

  2、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四图”:即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获救图的要求,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3、重点监管小企业和小作坊。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数量大、分布广、风险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鼓励小企业联合建立检验室,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对小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和责令收回等后处理措施。

  5、严格生产许可,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查处无证生产、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申请的企业尽快申请,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核、检验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

  7、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一是要结合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组织实施“百千万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肉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1、梳理总结,提炼排查、整治经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要认真梳理排查专项行动的做法、过程,总结排查、整治经验,查找不足,制、修定各类执法依据,巩固工作成果。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效。通过总结排查整治经验,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

  3、做好活动总结。结合排查工作按照深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式,不断创新、丰富和完善食品监管责任制、食品添加剂备案制、食品质量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

工作方案 篇2

  20xx年我市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结合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和省级疟疾防治项目要求,不断强化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落实“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加强疟疾传染源的发现、规范治疗、疫点处置、监测、管理和培训能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工作,提前实现《市消除疟疾行动方案(20xx-2020年)》各项目标。

  一、工作进展

  自消除疟疾行动计划正式启动和实施以来,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至20xx年全市已连续4年无本地感染病例,区、清浦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达到并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但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威胁我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推进和成果巩固。

  二、年度目标

  20xx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及时、有效应对输入性疟疾疫情,确保达到以下目标:

  (一)继续保持无本地感染病例。

  (二)对区(含开发区)、淮阴区、洪泽县进行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三、防控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消除疟疾工作提供保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市消除疟疾行动进程和各地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落实本地区消除疟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达到本地区消除疟疾的阶段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病例管理,提高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质量

  1、规范传染源管理措施

  我市将继续全面推行消除疟疾“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确保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1)病例报告

  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均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均应进行实验室检测,每例病例在抗疟治疗前应至少采制厚薄血片3张、滤纸血2张(每张2大滴血样,每滴约60μl)和抗凝全血5ml,并电话报告省寄研所。县(区)疾控机构应尽快将2张厚薄血片、2张滤纸血和抗凝血样本(如采用快速诊断试纸条诊断的,包括检测后的试纸条),送省寄研所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进行镜检和核酸检测复核,不能立即送样的可将抗凝血样本置-20℃保存,由市疾控中心收集后统一在每月月底送省寄研所。

  为鼓励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我市将继续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2)病例复核与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病例报告地县级疾控机构在3日内完成对网报疟疾病例血片的镜检复核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重点核实是否为疟疾病例并判断是否为本地感染病例。所有疟疾病例应在报告后3日内填写完成专报系统中的《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通过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对镜检复核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镜检复核与初检结果不一致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应及时将样本送省寄研所进行核酸检测复核。个案流调时对病例的判定应严格按照《省消除疟疾监测方案》中监测相关定义进行。

  市疾控中心负责及时对辖区内所有网报疟疾病例的血片进行镜检复核,并用显微摄影系统拍摄镜检复核所见疟原虫图片,并报送至省寄研所;同时,负责将县(区)未及时寄送的滤纸血、抗凝血和复核后的厚薄血片在每月月底前寄(送)省寄研所。经市、省实验室复核后病例诊断结果如发生变更,应由病例报告地县级疾控机构或病例报告单位及时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订正。

  (3)病例随访

  在规范治疗结束次日,由病例现住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病例完成疗程后,对服药和转归情况进行随访并补充填入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20xx版),再次采制厚薄血片和滤纸血各2张,送省寄研所检测,以观察抗疟治疗效果。病例报告地与现住地不一致的,由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协调完成报告病例的随访工作。

  (4)疫点调查与处置

  病例居住地县级疾控机构应在病例网络直报后7日内组织完成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民点的调查,确定疫点是否存在传播疟疾的条件,并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完成疫点处置,在7日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疫点调查与处置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市疾控中心需加强对疫点调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协助省寄研所参与所有疑似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境外输入间日疟病例、国内其他省输入病例以及重症病例的现场核实和疫点调查。

  疫点调查时,对疑似本地感染病例,需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疟原虫镜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标本;对输入性间日疟病例,需对病例的家属及四邻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检测筛查,并采集滤纸血标本;对境外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在境外有疟疾感染史的同批返回且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或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标本。对近5年内无媒介调查资料的县(区),如疟疾病例出现在疟疾传播季节,疫点调查需增加媒介按蚊种群调查内容。

  疫点处置包括病例治疗、健康宣教和媒介控制。在疫点调查中新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者按规定网报,并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并向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对在流行季节(5-10月份)出现的疟疾病例,应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喷洒。

  所有疟疾现症病人资料要符合《省消除疟疾监测方案用表》和《市20xx年疟疾现症病人档案》要求。

  2、完善疟疾疫情通报制度

  为及时了解疟疾疫情动态,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县(区)疾控机构在发现病例时需电话报告省寄研所,并按规定在3日内将疟疾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结果上报省寄研所。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各地落实消除疟疾工作各项关键措施,省、市卫计委20xx年将继续定期对消除疟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地对照通报,认真查找并改进消除疟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质量和效果。省、市年度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

  1、进一步加强传染源发现能力

  (1)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疟原虫镜检能力建设,配备相对稳定通过上级业务机构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二级以上医院至少要配备两名以上熟练掌握疟原虫镜检技术的镜检人员。重点加强乡镇级医疗机构疟原虫镜检设备的配备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逐步加大快速诊断试纸条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推广应用;市、县(区)疾控机构要有独立的、能正常开展镜检工作的疟疾中心镜检站,并有专人负责对辖区发热病人血检工作的督导和质量控制。

  (2)为按期达到《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确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地要继续采取逐级培训方式,分批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相关医疗、检验、防保专业人员知识与技能培训。

  2、进一步提高疟疾病例救治能力

  (1)充分发挥疟疾诊治专家指导组的作用,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的临床诊治,提高临床诊断、治疗、抢救能力和水平。市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重症疟疾定点救治医院,并成立本市疟疾诊治专家组。市、县(区)疾控机构需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断能力和危重恶性疟病例救治能力,尽量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输入性恶性疟病例死亡。

  (2)为提高疟疾病例治疗及时率并进一步规范使用抗疟药,市、县(区)疾控机构应按《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省抗疟药物使用和管理方案》要求储备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的保存和使用管理,定期报告药品使用和储备情况。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均应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全省继续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实施免费抗疟治疗,并按要求实行全程督导用药。

  (3)在疟疾传播休止期,由洪泽县(1例)、盱眙县(4例)、区(1例)、淮阴区(2例)、区(7例)疾控中心分别组织对20xx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卵形疟和三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并对在疫点调查中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患者自然村开展休止期扩大治疗。

  (四)完善监测体系,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根据我市当前疟疾发病的形势和消除疟疾的进程,按照《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要求,我市将对已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地区开展疟疾再传播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全市消除疟疾监测网络。各地应根据省监测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保障和巩固我市消除疟疾的成果。

  1、疟原虫检测和质量控制

  (1)为保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卫生计生委将逐步为我市及县(区)疾控机构镜检站和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镜检站配备或补充必要的镜检设备,并统一发放血检染色试剂等耗材、发热病人血检登记本和快速诊断试纸条。

  (2)按照《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20年》要求,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全市所有县(区)年血检任务数不低于辖区人口的0.2%;在输入性疟疾较多地区,要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归国人员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所有已检血片应至少保存一年备查。各地要继续做好疟疾门诊镜检站(检验科)和县级疟疾中心镜检站台账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向各镜检站配备镜检耗材收纳盒。

  (3)市、县(区)疾控机构中心镜检站应按要求对所辖县(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镜检质控督导,保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质量。县(区)级中心镜检站要复核辖区内各医疗单位10%的已检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上半年一次、第三和第四季度各一次,及时通报血片复检和互审结果;市级中心镜检站要抽检本市各县(区)10%的已复核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并负责将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和滤纸血及抗凝血按要求送省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复核,同时不定期对乡镇门诊镜检站已检血片进行抽检。各级疟疾中心镜检站需按《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年版)》要求保留抽复检的血片和工作记录。

  2、主动病例侦查

  疑似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疫点,应对疫点内所有居民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筛查,并同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所有县(区)必须对输入性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筛查,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如主动病例侦查新发现带虫者,则进一步扩大对疫点内所有居民采血检测。疫点主动病例侦查新发现的确诊病例或带虫者均按照确诊病例上报、规范治疗,并按本监测方案要求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报告。20xx年进行消除疟疾达标考核的县(区),还需在本地区最后一例本地病例所在村对200名居民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检测,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

  3、哨点监测

  根据省要求,今年将选择输入病例相对较多的区,在该区选择1家发热病人门诊量较大的县以上医疗机构和3-5家重点乡镇卫生院作为哨点医院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工作。乡镇卫生院年发热病人血检比例不低于年门诊发热病例数的10%,二级医院不低于5%,三级医院不低于1%。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疟防意识

  各地要结合4月26日“全国疟疾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广泛宣传国家消除疟疾政策和疟疾防治知识,改变居民不良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控机构还应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原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人员输入性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淮卫发〔20xx〕11号)要求,高度重视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务局和公安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输入性疟疾疫情信息。要将《致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发区务工等人员的一封信》,通过市、县、乡、村四级防保网络发放到每一位近一年内到国外高疟区劳务输出、经商、旅游等回国人员和仍在非洲等高疟区务工等人员的家属手中,张贴在每一个村级/个体医生卫生室和医院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要把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共同做好我市输入性疟疾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市疾控中心按时上报《致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发区务工等人员的一封信》发放情况统计表。

  (六)有序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20xx年我委将组织开展对区(含开发区)、淮阴区和洪泽县进行县级消除疟疾达标考核,以确保如期实现我市消除疟疾阶段目标。为做好疟防资料的归档保存,迎接省对我市消除疟疾工作的评估,我市将逐步开展消除疟疾工作资料的电子化整理归档工作。

  我市将按照两省疟疾联防协议的要求,继续参加两省疟疾联防相关活动。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5月15日《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宗旨,把幼儿园安全和稳定工作放在工作的首位,深刻总结教训,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将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恶性案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幼儿园的财产安全。

  二、工作要求

  1、认识到位。“生命不保,妄谈教育”,幼儿安全问题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确保幼儿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确保将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做细做实。

  2、组织到位。加强对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成立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附后),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园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安全防范工作的顺利实施。

  3、责任到位。安全工作一项一项地明确责任、研究措施、落实到人。要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4、措施到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内部防范管理、整治周边治安环境,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深化矛盾排查化解,严管高危人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任务措施和工作方案,坚决防止幼儿园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和措施:

  1、强化领导检查和工作落实力度。明确带班值班人员职责,根据《一日活动期间管理人员分工》,认真落实好每日检查各项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定期整改,每日离园前认真填写好《一日活动领导检查日检表》。

  2、加强校园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力度。要求保安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好《高唐县中小学、幼儿园保安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职责和要求,上岗期间要保证师生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确保师生安全无事故,特别是站好岗,值好班,重点时段和上课时段切实防止可疑人员进入幼儿园,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不经园领导允许,不能私放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园。配齐安保设备,如橡胶棍、钢叉等,安装足量的摄像头和报警器,确保设备与公安系统的联网,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严格接送卡交接制度。要求教师认真规范使用接送卡,同时要求家长送孩子时一定要亲自将孩子交到老师手里拿走接送卡再离开;接孩子时一定要排队亲自递卡来接孩子。不要让未成年人来接孩子,更不要随便把卡给别人让别人代接孩子。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来接孩子,孩子监护人一定要和班主任联系确认好代接人的详细情况,避免误接。

  4、加强对老师的安全教育,落实好一日常规管理。利用每周例会、班主任会、个别提醒等形式,加强对老师的教育,提高教师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认真落实好一日活动中的入园、如厕、上操、上下楼梯、教学活动、区域活动、户外活动、离园等环节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接送、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防触电、玩具安全、消防安全、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同时积极做好晨午检、人数清点、缺课追踪、消毒、安全服药等各方面的工作和记录。

  5、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课是安全教育课,开学第一周是安全教育周,放假前一周是安全教育周,放寒假暑假前一天是安全教育日。平时,各班通过每周安全教育课、班级活动等形式随时随地对幼儿进行交通、食品卫生、防触电、防溺水、防火、生活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尤其是珍惜每天离园前一分钟、每周五下午离园前五分钟、小假期离园前半小时的时间,不厌其烦地进行教育。

  6、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一是邀请疾病防控中心、交警队、消防队及公安部门人员来园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活动;二是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防火、防震疏散演练,不断提高演练实效,不断提高自护能力。

  7、加强家园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利用家长会、印发“一封信”、门口黑板温馨

  提示、电话家访等形式,对幼儿家长进行教育和提醒;在幼儿离开幼儿园后,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监护人责任,防止发生各种安全事故。

  8、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方案,加强制度落实力度,与时俱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把握工作重点推进“五个充分”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指导意见》(*劳社[20xx]23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

  截止10月末,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262人,其中私营企业参保人员906人,占参保总数的3.8%;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6310人,占总数的27.1%;农民工参保422人,占总数的1.8%。企业离退休人员8446人,养老金通过银行和邮局全部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

  (二)农村养老保险

  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从1992年开始起步,目前全县参保人数为13.75万人,积累农保基金20xx万元。到20xx年底,全县开始领取养老金人数为600多人,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征用土地增多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成为县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县劳动年龄内失地农民有1367人,目前就业的821人,无业的546人,无劳动能力的9人,有就业愿望的有523人,其中男50岁、女40岁以上的181人;养老年龄失地农民359人,已全部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还有1000多人无力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目前我县的企业改制步伐进一步加快,今年县政府针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下发了文件,对没有破产、改制的企业统一了改制时间,理顺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加快了企业资产变现的速度。今年到10月份,共清理补缴企业欠费568万元,同时由于企业改制,在职职工缴费人数大幅度减少,我们通过加大扩面宣传力度和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通过征缴清欠和省、市补助及政府配套资金,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存在问题

  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小,扩面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绝大多数仍为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许多新涌现的个体、民营经济不参保或参保不缴费现象十分普遍。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临时工数千人多数没有参保。现在,仅靠劳动保障部门一家在抓参保问题,在行政手段上缺乏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管理力度显得相对软弱。造成大批新成立企业不参保。

  2、企业改制导致缴费人数下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困难。由于企业改制、破产,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大幅上升。我县目前参保正常缴费企业职工只有4000多人,目前还有近14000人中断或暂停缴费,通过扩面宣传和接续等方式,今年已有6000多人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但这部分人就业状态不稳定,改制时的经济补偿金额较少,个人续缴力不从心,加上随着缴费基数逐年大幅提高,部分人群缴费存在一定困难。

  3、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参保率不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进城打工队伍迅速扩大,一部分加入个体劳动队伍,一部分进入企业打工,但大多数没有参保。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不愿为农民工参保缴费;二是农民工因其本身工作流动性较大的特点,造成他们不关心养老保险,甚至担心减少眼前收入而不愿意参保;三是一部分农民工的确存在收入较低现象,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

  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不低支现象严重,直接影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近年来,一方面由于离退休人数增长较快,养老金调整幅度加大;另一方面缴费人数在逐年下降,缺少新的增长点,养老基金的收支缺口越来越大。今年下半年调整养老金人均月增加87元,下半年增加支出430万元,虽然省、市对我县养老基金实施了一定的补助,同时我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到目前确保了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但是由于我县的经济基础薄弱,可用财力有限,长此下去直接影响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政府资金投入、政策不配套、加上地方经济基础薄弱,农民投保积极性不高。缺乏行政推力,农保扩面,基金征缴非常困难,现行的运营形式统得过死,增值率和养老金兑付标准明显太低,对投保对象而言,吸引力明显不足;其次是保费征收规模长期上不去,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办机构的生存问题面临严峻挑战,由乡镇*业单位改革,造成上下业务关系不顺,职责不明确。

  6、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虽然建立了制度,但由于标准过低,土地被征用的形式不统一,推行十分困难,灌云县劳动保障部门尽管运行了多次调查研究,都因各方面意见不统一,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长期不到位,所以这项工作至今没有进入正常的工作程序。

  三、工作目标与措施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相关规定,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加大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力度,实现应保尽保。20xx年扩面参保20xx人;20xx年3000人;20xx年4000人;20xx年2500人;20xx年3000人,到“十一五”期末全县的企业参保人数做到基本覆盖。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和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帮助中断缴费的下岗失业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重点关注无力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对我县8000余名中断缴费的下岗失业中的特困人员,20xx年续保10%,20xx年续保20%,20xx年续保30%,20xx年续保40%,20xx年基本解决中断缴费中特困人员续保问题,使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间,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效解决其老有所养问题。

  提高农民工参保率。对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含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和个体劳动者),20xx年参保率达到5%,20xx年达到15%,20xx年达到25%,20xx年达到35%,20xx年达到50%。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养老保险覆盖面。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宣传、广电、劳动保障、地税、财政、监察、审计、统计、工商、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参加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扩面征缴工作。县政府下达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并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月度报告、季度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利用行政手段,督促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使新增企业参保登记率达到100%。

  加强平台建设,建立社会保险扩面立体体系。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和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标准,建好信息网络。学习商业保险模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保险扩面宣传员,统一组织培训,建立奖励制度,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动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新局面。

  制定社保补贴实施办法,促进困难群体续保。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夫妻双登陆均下岗失业的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的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的人员等七类就业困难群体已于今年7月份出台社保补贴政策,通过政策宣传,20xx年8月份当月个人接续2171人,既增加了缴费人数,又解决了下岗失业人员中部分无力缴费人员的续保问题。

  搞好调查统计,做好困难群体的服务工作。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基础,对困难群体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况明、扶持对象情况心中有数。允许下岗失业人员采取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缴费方式,对困难人员补缴免收滞纳金;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确定方式和标准;完善无缴费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接续封存办法;为促进低收入群体参保创造条件。

  巩固完善养老金发放机制,做好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巩固完善养老金发放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做好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堵塞基金漏洞,严防基金流失。按规定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网络,提升管理水平,对退休人员中的孤寡老人、高龄人群和其他困难群体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升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质量。

  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农保制度建设,在已建立的.农保制度基础上,要重点解决无力参保农民的实际问题,力争让尽可能多的农民在各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过程中直接受益。建立和完善“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的新型农保制度。“十一五”期间力争全县参保人数突破50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80%,政策规定年龄段的投保人数力争达到95%以上。

  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引导被征地农民自愿参保,努力使这项制度在“十一五”期间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参保人数达到25000人。

  探索建立新形农保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当前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要任务,为了保证实现“十一五”期间的预定目标,重点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深入贯彻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搞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地结合起来。按照灌云县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创新创优创特色、提速升位快发展”的要求。立足灌云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欠发达地区建立新型农保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新路子。

  2、争取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网络,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首先利用各种形式在不同的领导层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采取送材料、勤汇报的办法,向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宣传农保政策和上报关于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文件精神。首先在各级领导层形成共识。另外,利用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广大农民面对面地讲政策算帐,激发他们自觉参保的积极性。

  3、建立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经办机构领导负具体责,层层下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确保十一五期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关于印发〈常山县应急联动分组模式和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园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及时高效处置园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责任分工

  社会综治科负责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应急事项的联络、协调、分解处置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事项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应急联动的保障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畅通联络渠道。在社会综治科设立应急联动办公室,配备接受指令的联系电话和联动工作电脑,接收并分解落实上级应急指令,应急事项完成后及时反馈到上级应急事项交办部门。

  2、完善值班制度。完善值班制度,特别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及重要节点的应急值班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

  3、加强矛盾隐患的排查收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优势,促使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力争将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在苗头。

  4、建立应急队伍。明确由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同时承担应急联动工作应急队伍职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要结合开发区内部管理网格的划分情况,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做好网格内各类不稳定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

  2、确保应急联动及时高效。接到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城区上班时间15分钟内,非正常上班时间20分钟内,园区尽快)内赶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处置或协助处置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重大或紧急警情、求助。处置力量应足以处置相应警情;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反馈处置情况和结果;对重大警情或需要由其他部门参与处置的警情,到达现场后应立即拨打110报告现场情况。

  接到应急联动指令后,认为该警情非本部门管辖的,在向联动指挥中心报告的同时,应先行出勤处置,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出勤。

  3、加强协作配合。各科室、工业发展公司要在应急联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的精神,确保应急联动机制的高效运行,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项,促进“平安园区”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4、强化工作考核。将应急联动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开发区管委会对各科室的年度考核,年终由考核组根据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资料对各科室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工作方案 篇6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着力开展机构考核、技术培训和能力验证,提升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明确责任,落实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作用,按照省市县联动互补、检打联动的原则,对大宗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进行重点监测,对农产品生产过程及收储运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影响因素进行排查评判,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有效依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基本完成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和复核工作,完成国家规划建设的54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项目验收。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省市县加强分层级的检验检测技术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2800人次;强化市州定量检测和县市区快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盲样考核合格率分别不低于70%和80%。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品种、范围和频次,监测对象覆盖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稻谷等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监测不少于400批次;县市区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批次;乡镇监测数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科学评判质量安全状况

  省市县三级按照联动互补原则,合理安排,各有侧重,分别对辖区内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例行监测,确保每次监测抽样地点互不重复。省级与农业部例行监测时间、数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点监测14个市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全年按季度开展定量监测,共监测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叶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主要供市生产基地、中小型批发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主要农产品,全年监测不少于4次,以定量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县级重点监测本辖区内较大规模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以快速检测为主,数量不少于20xx批次,具备定量检测能力的县市区定量检测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监测信息由各级农业部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报,同时报送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安办成员单位及相关领导,同时通过农业信息网公开。

  (二)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检打联动解决突出问题

  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以蔬菜、水果、茶叶、稻谷规模化商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例行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禁限用农药及例行监测中检出率较高的农药品种为重点项目,以投诉举报为重点对象,以应对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需要为补充,以集中行动为主要形式,深入农业生产一线,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开展整治,及时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级监测数量不少于400批次,市县乡监测数量分别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监督抽查信息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通报,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同级食安委(办)成员单位,并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对检出国家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物质的,同时报送本级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级上报,由省农业厅统一通报。

  (三)加强风险排查和研判,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针对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潜在隐患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委托农业部风险评估实验站(室)承担。采取调查研究、随机抽样、资料分析等方式,对影响全省大宗消费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因素开展排查和进行动态跟踪,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及其影响范围、环节、趋势和程度,建立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素目录,提出防控意见和建议,为科学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风险评估和风险排查信息原则上不对外部公开,必要时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领导。

  (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推进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质检机构能力,督促国家规划的县级质检机构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设备集中采购进程,按照设计批复的期限完成建设验收并尽快发挥效益。年内完成对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阳、邵阳、娄底、张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个市州农产品质检中心和10个一期规划县级质监站的机构考核,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上半年对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和已建成运行的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定量检测能力验证,对其它县市区农产品质检机构进行快速检测能力验证,检验各级质检机构技术水平,提升质检机构整体能力,为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奠定基础。

  按照“分层负责、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提升”原则,以质检机构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础规范》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课和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省厅负责市县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训,委托基础条件较好、检测水平较高、获得“双认证”的检测机构跟班带教培训技术骨干;各市县负责培训本级和辖区内检验检测人员,完善检测人员职业操守、工作能力、质量意识和法律知识等考评,全部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大力提升检测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和例行监测计划(见附件1),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监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要求和开展工作需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检验检测工作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规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省级例行监测工作,在监测抽样的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协助。同时,合理部署本级监测抽样点,确保样品真实性和代表性。各任务承担单位要加强质量控制,完善质量手册,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测标准开展检测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公正、可靠,同时做好检测结果的上报、反馈与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已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要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均达96%以上且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省厅将加强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检查力度,采取发督办函、现场整改等形式,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实施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支持;对工作落后、没有达到考评目标的进行通报公示。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同时,加强监测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联系和会商制度,查找分析问题及原因,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加强检测和执法有效衔接,检打联动,严厉查处。承担监测任务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按时报送下达任务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检测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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