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合同

时间:2022-03-21 09:35:12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产代理合同(汇编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地产代理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房地产代理合同(汇编15篇)

房地产代理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房地产代理合同样本。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合同范本《房地产代理合同样本》。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

  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

房地产代理合同2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路。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别墅□商业□写字楼□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

  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21.00亩,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2.8万㎡.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__年10月28日至__年4月27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__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00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壹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__年10月28日至__年4月27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签订地点:__

房地产代理合同4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703室。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宣传物料到位。

  F、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x%。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x%。

  2、销售代理进度。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xx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xx元(¥)。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余款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

  (3)双方商定每月x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

房地产代理合同5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委托给乙方全程代理出租,具体协议如下:

  一、房屋的位置、面积、间数及用途:

  该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号

  室 厅,合计 平方米,委托乙方全程代理出租事宜。

  二、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包含 天作为乙方全程服务工作日。

  三、付款金额及方式:

  委托期内乙方应按约定缴纳房租,租金为每月 元,付款方式为 付。

  四、甲方权利:

  1、有权检验入住者的身份,并监督乙方的正常操作程序;

  2、甲方有权在代理期限内检查房间及设施(必须与乙方联系后共同进行);

  3、代理期满后,有权要求乙方归还房屋及相关设施。

  五、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出租条件;

  2、乙方在出租房屋时有权请求甲方携各种有效证件到场,甲方应予以协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屋内原损坏的设施修复并能正常使用;

  4、如有需要,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增添屋内设施。

  六、甲方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委托房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复印件;

  2、应对乙方方便出租该房屋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房屋产权变更,应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产权拥有人自然成为本合同甲方;

  4、委托期内,不得再将该房屋委托他人或自行出租;

  七、乙方义务:

  1、未经许可时必须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支付甲方房租;

  2、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水、电、燃气、电话费;

  3、应认真完成甲方委托事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八、定金条款:

  在定金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如不订立合同时,无权追要定金;合同履行时定金抵作合同房款。

  九、违约责任:

  1、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房屋,否则视为违约,应退还未满期限租金并支付乙方搬迁费和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2、委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两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金。

  3、委托期内,乙方因改变房屋结构或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必须修复或赔偿甲方损失;

  4、房屋因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5、甲方不得在解除本合同后半年内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时租用该房屋的客户私自订立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须赔偿给乙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拒造成损失或因政府命令、禁令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补充规定:

  1、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或取消 ;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 经纪人签字:

  电 话: 公司电话:

  身份证号: 业务电话:

  地 址:

房地产代理合同6

  一、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XX年1月1日—XX年12月31日) 。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xx房地产报社 乙 方:xx广告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 (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 落:

  2、建筑面积:

  3、权 属:

  (一) 委托事项

  第三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 )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 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房地产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丘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号,土地证号第号,房屋来源。房屋售价: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产权转移、房屋交付事项。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甲方向乙方代垫买方应付的佣金和代办费共待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将上述佣金和代办费返还甲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有权收回佣金和代办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认真履行甲方的委托事项,亲自完成甲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3、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4、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5、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6、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及时返还甲方的代垫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他过失影响甲方出售房屋的。

  5、完成委托事项后,没有及时将甲方代垫的佣金和代办费返回的。

  双方协商,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盒配合,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商,全面负责甲方在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地址上兴建的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推广、销售代理工作;本项目物业为国际际甲级写字楼,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收费分为三个部分

  1.项目前期策划费用:项目前期策划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1.1本项费用根据前期策划工作进程分期支付,甲方在合同鉴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完成项目市场调查工作(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项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向发展商提交演示报告及数据资料。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调查与项目初步定位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前期策划费用________元。

  1.3乙方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报告,并与甲方进行沟通调整,甲方在对项目策划报告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并由乙方与相关设计单位合作对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甲方在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元营销策划费用。

  2.广告设计与策划费:自广告策划与设计开展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费________元。

  3.销售代理费:项目销售总额的3%。

  3.1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0%—40%之间,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1%支付乙方佣金,未支付的2%的佣金根据乙方销售进度参照下面约定条款逐步补齐。

  3.2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40%—70%,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2%支付乙方佣金,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4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3.3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70%—90%,甲方按照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3%支付乙方佣金,并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7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每月月底结算销售额,次月5号前结算销售代理佣金。

  在合同生效后每月18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营销推广费人民币________元,在项目开始销售当月停止支付并在次月应支付佣金中扣除已付款项。

  5、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

  第四条:费用负担

  甲方:

  1、提供销售场地;

  2、提供销售所需办公用品(例如:电话、饮水机等)并承担所有办公费用;

  3、市场推广的广告费用投入和公关活动费用投入。

  乙方:

  1、推广及销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

  (2)甲方应提供房地产开发五证。

  (3)关于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营销推广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买受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营销推广销售工作,对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意见。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营销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营销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营销推广销售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营销推广及广告宣传;

  (4)派送推广宣传资料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广销售活动;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若乙方未完成招商任务的40%,则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并保留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力。

  4.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0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阳办事处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础上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销售代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号,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________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工作。

  2、双方约定,合作期间甲方对本项目不得自行销售或交第三方销售。

  3、乙方有权利在基础价格上提高价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销售表现价格,并可以给予客户一定程度的优惠(但优惠价格底限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该房源的基础销售价格)。

  4、甲方在实际销售中不可单方面提高销售价格,否则,在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负责承担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结束时,

  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在“正式销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文本及图纸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鸟瞰、效果图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加强沟通。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及营销计划。

  4、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证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案场2个月内取得销售经营权的合法证件,否则按月额外支付乙方________万元基本运营费用。

  7、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灯)、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含销售人员派单)、电台广告、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费及发布费等与本项目招商、销售有关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由乙方完成。

  8、自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作人员将在90日内入场,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内完成售楼处的装修及其他配套设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将在第91天起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案场人员工资,直至入场工作。

  9、本项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户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预留或自留房源将直接纳入乙方销售任务量,并按照房源数量向乙方支付基础代理费。

  11、甲方负责销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工作,并派财务人员在售楼部负责收取楼房销售款项。

  12、甲方负责项目后期运营中的经营管理工作及前期相关准备。

  第五条:乙方负责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甲方收取有关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4——5人的项目核心小组进行本项目的全程服务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3、甲乙双方合作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首付款仍未到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账为止,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刚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5、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整合推广营销策划方案。

  6、乙方应组织项目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双方经理级人员参加。

  7、乙方应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应负责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有客户乙方有义务负责签约,甲方应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VI印刷上,乙方为全案营销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权标注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识别。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销售总平方面积的90%,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有权撤场。

  12、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电视、音响、饮水机、擦鞋机、看房汽车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项目小组人员工资及提成由乙方负责。如果需要在外地设置招商部(销售部),其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条:销售任务的确定

  (结合工程情况以及广告投入费用情况,双方再行商定)。

  第七条:代理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1、前期项目启动资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项目启动资金________万元整。

  2、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溢价分成、销售奖励三个部分:

  2、1基本代理费

  双方约定按套计提,乙方每销售一套房源应提销售房款额_______%的基本代理费。凡签定预定房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成交,甲方按该房源总房款计算支付给乙方基本代理费。商业部分统一按_______%计提,乙方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2、2溢价分成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体房源的基础价格,销售中超过基础价格部分的房款视为溢价部分,分成比例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销售奖励

  乙方在每期项目推广、整合销售过程中,如成绩突出,甲方应在每期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公司奖励,第一期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_______万元、第三期_______万元,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给予乙方总奖励_______万元。

  3、结算方式

  甲方须每月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的(人民币)形式向乙方统一结算上月的代理佣金及相关的服务费。

  4、补充

  1、若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毁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双方分配。

  2、甲方确认乙方整体、策划、整合、推广、销售该项目,甲方不得随意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3、在本合同期内,如甲方原因(工程质量、交付标准、交付延期、承诺未能兑现等)造成客户退房,乙方已收取该套房屋代理佣金不予退还,销售业绩不予扣减。

  4、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对乙方的方案和计划原稿不予认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采用,不得将其创意泄露给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第九条:知识产权的约定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设计方案,甲方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的代理佣金后,同样享有著作权。

  第十条: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恶劣天气(如台风)、战争、恐怖行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项目进度的延误。

  2、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合同履行暂停、延迟、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减轻其影响。同时双方应立即协商,决定将合同延期执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责任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应承担责任并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五十万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签约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代理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位于___的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项目止。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屋面积扣除甲方自留面积(___万平方米)后,乙方总代理销售面积约___万平方米,楼盘信息以甲方提供的楼盘资料为准,详见附表。

  第二期开发房屋代理销售视本协议乙方执行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代理销售价格

  楼房销售价格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为准,经甲方签字确定。若在销售过程中,有任何价格及销售政策上的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邮寄乙方,并以电邮方式告知。

  双方指定的联系电子邮箱分别为:

  1、甲方指定电子邮箱:

  2、乙方指定电子邮箱: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开发的房屋手续正规,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规、政策,达到合法销售的条件。

  2.积极配合乙方工作,除为乙方提供该项目必要的资料外,还尽可能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准确房源情况,入面即、位置、户型等资料,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甲方根据销售需要提供样板间及其装修装饰。办公用具、门头、土地围墙、广告费用;承担售楼部水、电、暧等费用。甲方承担沙盘、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的全部费用。(输出性广告费包括:宣传折页、单页、短信、条幅、电视飞字,报纸费用)

  4.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5.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3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及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7.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贷款费用由乙方收取。

  8.甲方向乙方开具单位证明及委托书。

  9.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除按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0.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自身条件结合调研结果,进行项目策划,宣传推广策略,负责制。

  2.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

  3.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

  4.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5.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销售组织

  1.寻找客源,组织客户到楼盘看房并促成交易。

  2.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手续。

  3.促销活动执行。

  第七条:代理佣金

  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由底价佣金、溢价佣金两部分组成

  (1)底价佣金:乙方佣金比例为销售底价的___%。

  (2)溢价佣金:本项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附表二销售底价明细表的部分,即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第八条:佣金结算方式

  (1)对于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3)对于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银行放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4)乙方收到佣金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补开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2.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

  (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

  2、建筑面积:

  3、权属:

  (一) 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

  )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 (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

  乙方(名称)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住/地址

  邮编号码

  邮编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产经纪组织代理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合同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和其他相关事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佣金。但作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不得同时成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义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费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转委托他人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经委托人事后确认,否则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在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充分考虑与代理人约定的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并将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五、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时间、支付佣金的数额、发生违约时的佣金退赔与经济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的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房地产代理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月亮湾商住项目综合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全权委托乙方:投资顾问、营销策略、广告创意、招商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月亮湾。

  2、项目位置:新城区。

  3、项目用途:商业、住宅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

  4、全案代理范围:约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该项目总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销售总面积约 平方米,住宅楼(办公、公寓)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它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投资顾问

  本项目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研究以及项目开发条件的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和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营销策略

  本项目营销策略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整体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销售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营销工作计划等与营销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配合开发商实施。

  3、广告创意

  本项目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4、招商销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团队,由该销售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物业的全面招商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本合同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工作内容

  1、投资顾问

  1)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2)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3)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2、营销策略

  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开发商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总纲,包括营销阶段划分、项目主题定位、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2)根据项目的营销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营销工作执行计划;

  3)根据确认的营销策略总纲及阶段性的营销策略执行计划,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营销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根据确定的营销策略总纲及营销策略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营销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执行计划,并针对各个营销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房交会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5)根据每个营销阶段的销售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3、广告创意

  1)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2)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 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5)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6)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招商销售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招商销售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招商;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5)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6)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执行;

  7)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销售报表。

  8)负责派出招商销售团队的工作服、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3)承担本项目现场销售场所及家俬、设施配置费用:即现场销售接待中心装修及销售所需的沙盘模型;

  4)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和电视及电台广告及广告片制作、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根据推广要求向甲方申报,批复后由甲方在费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但不仅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房租费用;

  6)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预售的法定条件;

  7)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签订日3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8)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协助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解决因购房办证需提供证件所引发的客户投诉、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项目的房交会的展场租赁与装修费用、非计划性的甲方指定的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若该类费用甲方需乙方代理开支,应在相关费用项发生前一次性提前预支付乙方,具体使用计划需由乙方提前申报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11)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2)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13)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4)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15)负责销售应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车)的日常维护费用及燃油费及驾驶员薪酬等。

  2、乙方责任

  1)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

  3)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双方确定的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4)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招商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6)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招商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招商、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展开项目咨询工作前提供盖章确认的项目200问资料);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销售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8)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等;

  9)乙方招商工作必须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综合素质、品牌实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0)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11)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完税票据。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3、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甲方若需重新确定其他指定负责人或变更负责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4、乙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 ,该联系人的书面认定代表乙方认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联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5、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义乌远大”字样;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

  5)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价格、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费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期限为6个月,共计人民币18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在支付期每个月的5号,甲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

  2、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正式销售的约定均价为:公寓人民币 元/平方米,商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其它销售物业以及部分商业租赁费用以附加协议为准。

  3、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商业物业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3%计算佣金,若存租赁为,收取一季度租金为乙方招商费(两者可同时产生)。

  商业考核代理费:按照2.5%、3.0%、3.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3.0%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5%结算;

  商业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30%=超价提成。

  4、住宅全案销售代理费

  全案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考核代理费:按照2.0%、2.5%、3.0%结算。

  全案代理费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额的2%结算,另外按照以下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0%结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车库、车位)均按其销售总额3%提取(具体结算方式参照住宅);

  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40%=超价提成。

  5、特殊关系客户

  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由甲方总经理或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书面批准,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如遇房产直接抵扣支付广告、建材等费用,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6、退房原则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全案代理费。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费。

  7、双方协定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套数为计量)

  正式销售后完成总销售周期进行考核。(销售考核周期,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工程进度的综合分析,在正式签定本合同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有关全案代理费的付款约定:

  1)在合同执行2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事后乙方保留1个月的销售代理佣金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代理费按月结算,每个月代理费的结算日为下个月的5号之前,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全案代理费中的“代理费”,乙方收到此款项前应给甲方开具正式完税发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两款约定的销售考核周期进行销售目标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若乙方在任何一个销售考核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销售进度的5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当乙方每完成一个销售考核周期的约定考核比例,则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费”结算,同时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6款规定的“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可销售物业面积比例达到75%时,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所有“超价提成”。

  第八条:保密与商业道德

  1、保密条款: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业道德条款:

  1)除非双方均认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职员工或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除非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所在县域范围为对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项目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已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并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署日期:20_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4

  合同编号:委 托 人:被委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甲方:招商局地产(重庆)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 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 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 代理内容及标准

  1. 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 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 ,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 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 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 销售价格的确认

  1) 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 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 甲方权利及责任

  1. 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臵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 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 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 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

  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 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

  进展情况。

  六. 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 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 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 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 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

  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 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

  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发票,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 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 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 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

  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 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 其他销售政策(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政策同等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 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

  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 合同的解除

  1. 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 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 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 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 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 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 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和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常熟奥特莱斯项目部分房源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非独家销售代表,销售甲方指定常熟奥特莱斯可销房源(附一)。

  销售价格以甲方确认的对外销售价格表为准,乙方不得低于该价格销售,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除外。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签订合同日起后4个月。房地产销售委托代理合同。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有意延长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有约定除外。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指定乙方销售本项目的区域为:a3、a12、a13、a15、a10、a11、a7、a8

  共八栋建筑,如甲方另有其他区域推出,则自动作为乙方可销售区域。

  第三条 费用承担

  1、项目广告宣传由乙方按广告计划书提供,甲方审批同意后,由甲方直接付给第三方。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3、案场办公用品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销售佣多及支付方式

  1、销售额满500万,甲方支付乙方的佣金点数为 销售额的5%计算 ;销售额满1000万,佣金点数为 销售额的6%计算

  ;满1000万-1500万,佣金点数为以 销售额的7%计算;满20万,佣金点数为以

  销售额的8%计算;并于次月10号结领全款到帐合同部分佣金的100%。房地产销售委托代理合同。

  2、佣金结算采取月结算方式,全款到账甲方即支付佣金给乙方,即如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佣金即于当月结算;如客户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佣金将于银行放款完毕的当月结算。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代理佣金时,应提供正规发票。

  4、销售合同签订后,凡买受人要求退房退铺的(主观上是客户原因)在退还购房、购铺款的同时,被没收的客户违约金(或定金等)双方五五分成,可以冲抵佣金(以买受人违约金优先冲抵佣金,违约金不足佣金部分的,由乙方从已收佣金中退回甲方)。其他因房屋质量和手续等问题属于甲方责任造成买受人退房退铺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视为乙方销售业绩结算佣金,乙方无需退销售佣金。

  8、乙方不得从商铺销售款中截留任何佣金,任何佣金必须由甲方公司按比例统一结算支付。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与项目销售有关的真实、合法的证照如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和等以及用于销售所必需的宣传资料、楼书等,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符合实际情况而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资料实事求是地宣传项目情况,如因乙方进行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宣传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合同的审核及签订、销售款项的收取和办理银行按揭事宜。

  3、乙方带看房客户前往甲方,甲方应于核查无重复登记情况后在签字盖章,确认为乙方有效客户,该客户如最终购房,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客户如最终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导致退房,则为无效客户,不列入佣金结算。

  4、乙方统一组织自主开展销售工作包括各销售点布点、销售计划、人员出差、广告等安排及费用承担。

  5、乙方保证全部销售款项及时全额回笼甲方专项账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另设账户,对销售款不坐支、不挪用。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相关部门做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做好客户资料的收集、催交以及剩余房款的催收工作。有义务对价格体系等项目涉及的商业事项对外保守秘密。

  7、对乙方组织异地意向客户到常熟本项目看房的,甲方按需提供中午工作餐;来回路费(须大巴士并满客率50%方有效)由甲方承担,销售合同签订三日内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佣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支付逾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挪用销售款的,甲方可立即终止乙方销售权,并应赔偿挪用款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虚假销售骗取佣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销售房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并佣金款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协议目标无法实现的,双方互不负赔

  偿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有条款需修改或增加,可签订为

  本协议补充,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有效,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4、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贰份,连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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