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

时间:2023-07-10 12:48:38 房地产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产合同(精)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产合同(精)

房地产合同1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XX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

  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居间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XX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房地产合同2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号座房号的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用途使用,建筑面积平方 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元

  小写

  大写

  注:期限超过__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转入个人银行帐号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纳元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房屋非结构性问题。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七条其他约定乙方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需另行缴交。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从年 月 日开始向物业管理处缴纳。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壹个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壹个月租金。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3

  委托人:

  居间人:

  见证人: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就融资、贷款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以委托人本单位实业等资产作抵押从银行或社会融资、贷款,贷款人民币金额共计五千万元。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居间报酬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金额的xx%,委托人应在每笔融资、贷款成立后的当日支付上述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融资、贷款成立的,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如融资、贷款成立,委托人不按时支付给居间人上述报酬,按上述应支付报酬金额的'双倍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融资、贷款不成立,居间人支出的居间费用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居间人、见证人各一份,本合同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时间: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合同4

  甲方(出租人):

  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

  (品牌管理)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置: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西出口2号________________商务裙楼E区东半部。

  第二条:租赁面积、期限和增加比例。

  1.租赁面积499 ㎡。

  2.租期共五年,从20________年到20________年。装修期为天,租金不计入装修期,租赁期自动顺延。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递增比例为:房屋租赁期前两年,房屋租赁的月每平方米单价不变,从第三年(含第三年)起,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8%

  第三条:租金、押金、物业费、水、电、天然气等的支付期限。

  1.租金为每年____人民币(大写____)(不含税)。小写¥____元整(不含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六个月(半年)的租金。第一次交付租金到期后,每半年(六个月)提前一个月支付下半年租金。

  2.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为一个月租金,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付。合同期满,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不再续约的,定金在10日内退还。

  3.3.5元/㎡(不含税)的物业费按季度支付(乙方进场装修前付清第一季度物业费)。水费5元/吨,每季发货。电费1.35元/千瓦时,预购电卡。

  4.其他费用由乙方另行向市及其他相关部门支付。如乙方需增加天然气接口,费用与甲方无关,其他市政及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烟道安装及使用总费用一次性收取,后期烟道维护及维修费用由各烟道用户自行协商处理。乙方进场装修前应交纳装修押金5000元,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正常营业三个月后检查确认所有装修内容合格后,方可退货。

  5.备注:房屋租赁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不存在争议。如发生财产纠纷或债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非法活动。

  2.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并应取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应及时支付实际水电费,并支付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各种市政及市容费用。

  4.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未能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申请续租,则乙方应在合同期满时移交租赁物。

  5.乙方独立经营。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安全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6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3天未支付租金,视为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如乙方因故未能离开租赁区域,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每天向乙方收取当年租金总额10%的滞纳金,乙方无异议。

  第7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如因政策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解决争端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9条:其他商定事项

  1.相关物业部门每月收取承租人的水费。

  2.水费按照相关物业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特殊银行除外(如理发师18元/吨水)等。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空调安装位置为前立柱(严格按照城管要求安装)。如果乙方需要在租赁区域后部安装空调,甲方负责协商空调安装费用。

  4.乙方广告门安装必须密封,出风口必须隐蔽美观,安装使用空调时必须做好空调排水(门前不允许直接排空调排水,必须做专业的空调排水设施)。以上三项工作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确认。

  第十条:餐饮及其他特殊行业协议

  1.与甲方统一规划、设计、施工烟道相关的费用,由需要烟道的餐饮商户平均分摊。

  2.隔音设施由乙方解决,甲方配合协调。

  3.如有家庭投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餐饮商产生的泔水垃圾由乙方自行解决。

  5.餐饮业商户必须安装国家正规厂家的合格油烟净化器。

  6.餐饮业的商家必须为内部厨房和洗碗室的水安装隔油池。如发生堵塞、泄漏等事故,乙方应自行修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 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在________

房地产合同5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室。(部位:_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合同6

  (甲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对委托事项应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

  第三条乙方代理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在_____日内完成。超过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或自行处理,并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加班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支付代理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提前支付:

  (1)缴纳税费(大写)人民币元整;

  (2)人民币________。

  本条约定的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因甲方原因终止履行委托代理事项的,预付的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与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被查封、抵押,法律法规禁止交易),造成乙方声誉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因乙方代理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条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和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7

  甲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负责全案策划,定位、销售代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 。

  2、本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各项手续合法。

  3、本项目土地面积为万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服务方式、内容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前期策划、销售代理两阶段,各部分具体服务内容与费用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章 前期策划

  第三条: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与分析(包括房地产市场总况分析、区域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财务分析、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

  2、项目定位(包括地块SWOT分析、市场定位、客户群定位、价格定位、形象定位);

  3、产品建议(包括户型建议、园林建议、配套建议、开发策略建议、产品财务分析、价格拉升建议)。

  4、营销方案(包括推广策略、推广周期、推广方式、推广预算;营销策略、营销排期、营销方式等)

  第四条: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报《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交报告不认可则合同终止。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乙方后续任何费用。

  第五条:费用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元。

  1、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乙方于三十日内提 交《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

  2、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青岛国际矿业会展中心策划提报案》并经甲方认可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叁 万元。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前期策划服务满意认可后,乙方继续提供代理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章 销售代理

  第六条:服务内容:

  营销策略的制订与实施,广告推广设计,客户洽谈、合同签订、销售催款、销控管理等销售全过程。

  第七条:服务期限:

  销售周期为拿到预售许可证起, 12 个月时止;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总销售面积 的销售率,如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本委托期限自动顺延两个月,在此期限内乙方须完成全部销售任务。

  第八条 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3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40%的销售任务;

  第二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6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60%的销售任务;

  第三阶段:乙方于正式开盘12个月内,完成总销售面积80%的销售任务;

  如乙方在以上任一阶段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九条 费用支付:

  1、销售代理费是由基础佣金、溢价款奖励佣金两部分组成。

  1)基础佣金

  甲方应按照房屋购销合同销售金额的 1.8 %向乙方支付佣金,按套逐笔计算;计算方式:基础佣金=合同销售单价×销售面积× 1.8 %

  2)溢价款奖励佣金

  甲方鼓励乙方超出底价销售,依据双方确定《销售底价明细表》,超出底价的溢价款部分甲乙双方按 7:3 的比例分配,同基础佣金一并计算,并于结算时按支付比例一并结清。

  计算方式:溢价款奖励佣金=(合同实际销售单价减去原销售底价单价)×销售面积

  2、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实行月结款制,甲乙双方以所有成交及交款客户的《业绩确认单》和《实际到帐金额》为准,乙方须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售出房屋之代理费结算清单,甲方须于接到乙方结算清单审核无误后6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在销售率未达到80%前暂按应得佣金的90%支付,在销售率达到80%后补齐剩余佣金。

  3、房屋售出的标志:以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全款到甲方账户为准。

  4、若甲方自主销售的,占总销售面积10%以内的,计入乙方任务范围内,不提销售佣金,超出10%乙方佣金正常提取。

  第十条 委托销售价格:

  1、本项目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在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前,由甲乙双方制定《销售底价明细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2、因市场因素或销售优惠活动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可以适度、适量低于上述底价进行销售,甲方仍按实际售价和本合同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保证该项目土地、物业产权合法、清晰、无抵押;同时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负责有关工商、城管、房管等政府部门的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甲方应根据乙方所列清单提供与销售有关的资料和图纸(光盘、复印件)及销售面积等,并负责办理客户按揭手续;

  第十三条:甲方派专人到现场收取预订金及房款,并向客户开具相应票据,且作息时间应与乙方同步,以保证销售回款;

  第十四条:甲方派 作为代表人与乙方全面对接工作,并负责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最后审查及签章、办理按揭手续,及甲方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

  第十五条:乙方所做的`策划方案在实施前须报甲方审核,甲方须3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装修及所有办公家具(谈判桌椅、接待台、文件柜、办公桌椅、空调、饮水机、电话、音响)的提供,并负责售楼处的保洁、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七条:本项目中经甲方确认的广告及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预算为本项目总销售额的3-4%,主要包括报纸、电视、电台、户外媒体广告、DM寄发、海报派发、印刷品、施工围挡、销售道具(包括沙盘、展板)、销售软件等。

  第十八条:本项目业务杂支由甲方承担,包括样板间制作管理费用、展会费用、售楼处的水(包括矿泉水)、电、电话费及日常耗材费用(各种表格单据、购房合同及图纸)等。

  第十九条:本案之广告预算由乙方提供建议报告,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所有媒体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由甲方选择,并直接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代理费。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本着善意的原则相信甲方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开展工作。若因甲方上述文件的合法性致使乙方受损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甲方仍应按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并承担乙方的损失;同时乙方对于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信息及获悉的甲方客户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之外,也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所用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等一系列销售措施的实施及变更均须向甲方通报;价格调整须与甲方商定,共同书面确认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乙方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平面设计工作,包括项目VI、物料设计、招商平面广告设计、销售广告设计等,设计稿件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通报上月销售情况表;

  第二十五条:乙方须使用甲方审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其中条款;乙方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向客户超出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在发布本项目的宣传媒体、项目推广现场等甲方认可的适当位置享有标注“青岛众合行机构”名称及标志的署名权;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责本案之市场、策划、设计及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培训及其它业务开支等费用,并对于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办公用具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第二十八条:所有佣金部分乙方需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的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终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未结算的代理费作为乙方违约金。

  第三十条:销售正式启动5日内,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排期向甲方提交销售计划,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营销招商计划的75%(含)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未结佣金。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施工延迟,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项目工程质量或工期拖延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章: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同8

  一、双方承诺

  1.本合同签署前任何协议包括口头约定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本补充条款与合同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转让的房地产,无抵押、无租赁、无查封、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若有抵押、查封、及其他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的,甲方必须在转移登记前解除限制,否则甲方承担逾期办理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若有租赁,甲方必须在交房前解除租赁,否则甲方承担逾期办理交房的违约责任。

  4.甲方承诺房地产无权利瑕疵与纠纷,若因此导致房地产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交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承诺房地产内没有户口,若有应于交房前迁出,若逾期迁出,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一。

  6.甲方应保管好房地产权证密码纸,若因为甲方遗忘密码,导致转移登记逾期,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双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若遇到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以保证房地产交易顺利完成。

  二、转移登记(送件)

  1.双方于买卖合同签订后45日内,备齐材料共同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若与正文条款第六条第一款有抵触,以本条约定的`日期为准。

  2.若因为财税部门审税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上条约定的日期办理转移登记,则双方办理转移的登记日期顺延到财税部门出具税单后的2日内。

  三、房地产交付

  1.甲方收到所有房款后3日内办理交房手续。甲有权提前交房,但必须提前2日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若与正文条款第四条有抵触,以本条约定的日期为准。

  2.双方交房应该签署《房地产交接书》,查验房地产,并结清相关的费用。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查验房地产确认无误后且双方签署《房地产交接书》的当日向甲方支付尾款。

  3.由于本合同转让的房地产是二手房,有较长的房龄,双方同意按现状交付房地产,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但甲方在交房前不得拆除房地产的固定装修及设备。

  4.该房屋内的燃气初装费及维修基金已包含在房地产转让价格内,甲方应于完成房屋交验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至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5.交房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电讯、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之后发生的前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涉及的房地产交房、转移占有、交房具有相同的法律含义,是指甲方将房地产实际交付给乙方占有,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四、交易税费的支付

  1.本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交易税费,由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配图费。本合同的工本费、公证费、律师费由双方各半承担。

  2.双方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以政府部门开具的单据为准。

  3.若因为乙方逾期办理,导致双方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转移登记,甲方因此增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房的,则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房地产出售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滞纳金与违约金部分的价款,剩余款项返还给乙方。

  2.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房的,则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房地产出售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甲方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若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多余的损失。若损失小于违约金的,以违约金数额赔偿,不得要求法院以违约金过高为由降低违约金。

  4.若在具体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次交易不能按期完成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下无正文)

  付款协议

  1、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00)。

  2、于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00)。

  3、于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RMB1,000,000.00)。

  4、甲方同意乙方以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的房款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RMB3,100,000.00)。若乙方的实际银行贷款不足该金额或贷款未经银行批准,则乙方应于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前补足并支付给甲方。乙方需向甲方出示贷款抵押合同的原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转移登记。

  5、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立即向银行申请贷款,积极准备贷款所需的资料,并于本合同签署后40日内且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前办妥银行贷款的所有手续。

  6、该贷款由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于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由该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即贷款银行取得他项权证放款。贷款银行不得将贷款支付给乙方。因贷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担保费、手续费等)由乙方承担。

  7、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查验房地产确认无误后且双方签署《房地产交接书》的当日向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

  8、本合同内的金额,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9、甲方确认收款账户为:户名: ,银行名称: ,帐号: 。

  10、乙方将房款支付到甲方确认的上述账户,则视为乙方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

房地产合同9

  出借人(抵押权人):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丙方)

  一、总则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抵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借款的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二、抵押房地产

  抵押房地产之一: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筑面积:

  4、 房地产权证编号:

  5、 权利人:

  6、 抵押房地产价值:

  7、 房地产现有抵押状况:

  抵押房地产之二:

  1、 座落:

  2、 土地用途:

  3、 建筑面积:

  4、 房地产权证编号:

  5、 权利人:

  6、 抵押房地产价值:

  7、 房地产现有抵押状况:

  抵押人以上述两套房地产共同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三、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公证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四、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2、借款期限: 。预计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如实际出借款项日期推后,则借款终止期限相应顺延。如乙方要求提前还款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3、本次借款月利率为 %,利息自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乙方应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按照本地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他项权利(抵押)登记证明。甲方有权在取得前述抵押登记证明后再向乙方出借款项。

  乙方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及违约金、费用(如有)后7个工作日内,三方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六、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七、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目前抵押房屋由丙方自用,抵押期间如丙方出租该房屋,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合同内容需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合同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必须约定:出租人及合同规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所有出租纠纷由乙、丙方承租,与抵押权人无涉。

  九、丙方保证及承诺

  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甲、乙、丙三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息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个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做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

  十、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丙方违反第九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行使房地产抵押权。

  借款期满或经甲方书面同意借款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归还借款本息或不能完全履行归还借款本息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

  经签订并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房地产处理

  甲、乙、丙三方约定,在依法处置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处理房地产收入扣除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三方签订后,且甲方将借款交付给乙方后生效。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所有,所有共有人共同签署合同。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其他各方存档一份。

  十三、特别约定

  乙方如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1%计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有权直接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处理该抵押物,在处理抵押物或诉讼期、执行期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1%计违约金。

  甲、乙、丙三方约定,本合同由公证机构出具赋予强制执行的公证书。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第十五条“争议解决”不再适用。

  本次借款发生的公证费、抵押登记费等相关费用均乙方承担。

  十四、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寄往本合同中所列的联系地址(住所)即视为送达。

  若协议方联系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发出的5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协议方联系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的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十五、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提示条款

  1、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或经对方认可的承诺,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承诺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或承诺执行。

  2、 乙、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作了相

  应说明,乙、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房地产合同10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委托项目位于XX市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总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64平方米,容积率:5.8 ;其中委托销售部分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 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 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 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 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 甲、乙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 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 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 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 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 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 乙方权责:

  1)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 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 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 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 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 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四、 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 代理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代理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单元, 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代理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代理费,如下:

  销售率(按面积计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代理费率

  2.0%

  2.1%

  2.5%

  2、 乙方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收代理费=累计售出单元总成交金额×代理费率-已收代理费

  注:

  a. “销售率”指实际售出单元面积与当期委托可售单元总面积之比例,销售率的售出单元计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认购书的时间为准。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当期销售率确定;

  b. “售出单元” 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代理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 不分段补差代理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代理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代理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代理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 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及返还:

  a. 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 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代理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部分。

  4、 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代理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

  5、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 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8、 凡是在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代理期

  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代理费。

  9、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6. 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 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房地产合同1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____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二、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根据通房改1998第39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筑面积必须以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实际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甲、乙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成交价格;双方议定房地产成交价格计人民币(大写)_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约定房屋交会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

  (2)、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没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如已设定按揭、抵押他项权或存在依房债权债务等情形的,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有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而乙方又作出愿意购买的意思表示;

  (4)、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不存在优行购买权的情形;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妨碍房地产权转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双方约定,根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给付本合同项下房价款的,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据国家房地产权属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起至____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双方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本人会同至____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申办本合同终止与撤销登记手续。

  九、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权转移所需缴纳的规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成立;房屋所有权证的领证手续可由甲乙双方或乙方按照规定申领,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申领的,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书。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留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合同12

  首先:要填写买方和卖方的基本信息。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配偶: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在

  (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地产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剩余尾款在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付清。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四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再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并且在该房屋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的,(合同范本 )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二、甲方不通知乙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且在乙方要求后仍拒不协助办理的`。甲方赔偿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支付乙方当时该房屋市场价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0%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配偶: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最后双方签字并留下通讯方式。合同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一份。

房地产合同1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办公地址: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办公地址:邮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代理出售方式营销策划本项目,并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鉴于甲方系《 》(暂定名)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区路号,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积平方米,共计套。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本合同所有面积和技术指标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一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全面负责销售房屋的行销企划和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乙方策划设计的广告、海报和楼书等对外发布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发包制作发布。

  (二)、乙方自行承担本公司销售人员的薪资福利。

  (三)、乙方负责预售合同的按时签订和贷款合同的抄写工作,负责收齐客户贷款

  所需全部资料送达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在销售期间,严格按照

  市房地局网上销售规定,不得违规销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对购房人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应依法维护,

  不得侵犯。

  (六)、乙方应具备销售代理合法资质,并提供销售代理合法资质的相关文字资料

  于甲方备案,乙方向甲方保证不会发生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代理销售的情况。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产权清楚,并依约配合交房,否则,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甲方承诺有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策划本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四)、在委托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部分销售代理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价格,当作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现场收款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壹名。

  (七)、本项目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楼中心广告布置、楼书、DM等一切销售道具之费用,费用预计为总销售额之。

  (八)、甲方免费提供经装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楼接待场地,并承担销售现场的各预算费用包括网上销售设备、宽带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第三条:委托价格

  (一)、委托产权价格均价人民币___元/㎡。

  (二)、一房一价单价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证上述均价,一房一价表经双方盖章确认,作双方结算溢价之依据(实际房源成交价格对应一房一价表,超出部分称为溢价)。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上述约定。

  第四条:委托期限和开盘

  (一)、销售期限

  本项目销售期限于网上开通并以甲方书面通知可签预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许可证个月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二)、开盘条件

  销售物业的正式开盘有待于下列条件的同时成熟:

  (a)甲方已取得销售物业的预售许可证。

  (b)售楼处已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完成了装修布置。

  (c)样板房已装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双方已经确定全部房源的'销售价格。

  (三)、销售指标

  每期房源开盘销售期限内乙方应合计成功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以上。

  第五条:建材设备及工程建设进度

  甲方同意本项目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的建材设备、装修标准及工程建设进度(见附件)。

  第六条:楼款之收取

  甲方负责销售物业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钱款。甲方在销售现场设专人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协助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已与购房者草签的买卖合同,须经甲方专职人员审核批准后盖章,开具购房发票。甲方应在开盘前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贷款应解入甲方在按揭银行开设的专户(以下简称按揭帐户)。

  第七条:佣金计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佣金结算底价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成交价之%支付佣金,作为乙方广告企划费及营销代理佣金;超底价部分:分成,即甲方%,乙方%。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价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户,并已书面约定成交价,通过关系甲方给客户折扣,并致低于底价成交,甲方应按底价考核,并按成交价%支付佣金,无溢价分成。

  (三)、甲方客户低于一房一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金额之%给付乙方佣金。

  (四)、客户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违约金双方各50%分成。

  (五)、客户如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内预交定金,虽预(出)售合同于本代理合同有效期后签订,按%支付佣金。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

  (一)、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户贷款资料初审通过后即可结算佣金,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结算,其余销售指标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佣金请款明细,甲方应在五日内核准并结清上月佣金,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三每日支付滞纳金。

  (二)、佣金款之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准(外币以国家当日牌价算)。

  第九条: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以所定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条: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络地址为:甲方地址:甲方邮编:乙方地址:乙方邮编:

  上述地址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地址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函件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扣除未付佣金及溢价(即总额之%)。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当上海市或本项目现场发生非双方责任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即时协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双方的损失不再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关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类别的争端,经双方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时,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约定办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合同;当本合同有关条款须修改时,双方亦可另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补充合同、变更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合同14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路。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别墅□商业□写字楼□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房地产合同15

  (合同编号: )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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