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文网>实用文书>稿件>发言稿>开学典礼法制讲座

开学典礼法制讲座

时间:2016-08-18 17:01:11 发言稿 我要投稿

开学典礼法制讲座

  开学典礼法制讲座【1】

开学典礼法制讲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很高兴开学伊始和大家见面,趁此机会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同学们新学期健康平安,学业进步;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经过一个寒假的休整,今天我们在这里重新敲响警钟,温习2项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齐做阳光好少年。

  (一)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行路人。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深圳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红灯短暂,生命漫长,为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靠边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二)勤俭节约,防范不法侵害。

  寒假归来,同学们都收到了长辈们给的压岁钱,这是长辈们给我们的祝福,但却成了有些同学炫耀的资本。有些同学来到学校就和同学攀比自己有多少压岁钱,甚至出手大方在上学、放学路上到小卖部买零食请同学吃,随便买玩具……这样无疑让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引起注意,甚至会遭到不法侵害。

  同学们为了防范不法侵害,请大家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切莫虚荣攀比,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的压岁钱和家庭的情况,也不要出入不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场所(如:酒吧、网吧、卡拉ok店等休闲会所),警惕各种不良诱惑,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所以同学们要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把钱用在实在该用的地方,花在学习用品上,还可以存下来到父母亲朋生日的时候送他们一份小礼物,等等。

  同学们,法制讲座虽然只有短短的一节课时间,但希望留给大家的思考却是长久的,而遵纪守法,做文明公民更是我们一辈子要做的事情。最后祝愿全体师生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做文明公民,拥有愉快、祥和的每一天。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开学典礼法制讲座【2】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愈来愈密切。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走进社会的第一步。借此机会我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讲上一些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

  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点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讲的第一个案例是吸毒,这是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可能有一些同学还知道的,

  2014年5月25日,有一个神情悲伤的父亲到戴南派出所报案称其儿子吸毒了,当时是我和他儿子谈的,他的名字我不说了,他今年24岁,应该是你们的师兄,他第一次吸毒就是因为好奇,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当时跟我说的一句话,他当时说:“我以后不会再吸毒了。”大家能不能猜猜后面的事情呢?

  2014年6月11日,他再次因为吸毒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4年10月24日,他又再次因为吸毒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在2014年10月30日,也就是他被行政拘留出来的这一天上午,我亲自将他送到连云港市东海县的东海农场进行强制戒毒两年

  可能许多学生不知道什么是吸毒,不知道什么是毒品,我跟大家讲一下

  吸毒就是采取各种方式,反复大量地使用一些具有“依赖性”潜力的物质,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其结果是滥用者对该物质产生依赖状态,迫使他们“无止境的追求使用”,由此造成“健康损害”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甚至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毒品呢,毒品就是指能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最常见、最主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等。

  (冰毒、兴奋剂甲基苯丙胺)

  在我国吸毒人群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比例竞高达77%,而且这些人初次吸毒的平均年龄还不到20岁,16岁以下的吸毒人数更是数以万计。

  对于如何防范毒品,我认为应该做到“十个不要”:不要吸烟;不要因好奇而吸毒;不要盲目追星、赶时髦、贪图享受去吸毒;不要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不要为寻刺激、冒险去吸毒、不要相信毒品能治病等谎言。

  不要为了摆脱烦恼而吸毒;不要听信吸毒者的话;不要随便接受他人递送的香烟、水果、药物、饮料等物品;不要再吸毒场所停留。 第二个案例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涉案的人员基本情况作以介绍:张某,男,16周岁,某中学学生;孙某,男,16周岁,某中学学生;沈某,男,18周岁,某中学学生。

  2014年3月22日晚10时许,张某酒后走出学校宿舍楼大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把孙某撞坐在地上。孙某回到宿舍,将其被撞的事情告诉了同学沈某,请沈某帮忙出头处理一下。

  沈某答应后,沈某、孙某就将张某叫到宿舍楼西侧的空地上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沈某、孙某问张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跟沈某、孙某说:“你们想咋办就咋办。”

  沈某就在张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某的脖子,用右拳在张某的身上捣,孙某就在一旁帮助沈某殴打张某。张某被打急后,从口袋里掏出跳刀,对着殴打他的孙某的胸部、身上捣了三、五刀,致孙某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

  经医院抢救发现,孙某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等处被刺伤。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孙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孙某的伤情已构成重伤。

  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张某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因张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孙某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张某赔偿大部分民事赔偿。

  各位同学,听了这两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

  我想应是5句话:

  慎交友(常言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但是交一个坏朋友,多的是什么路呢,像我上面说的吸毒的案例,你多了一个吸毒的朋友,是不是多了吸毒毁一生的路呢,所以要慎交友)、

  立大志(可能跟同学们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不现实,但是希望大家能够为了自己,为了父母而好好学习)、

  善慎独(就是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自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要盲从)、

  敢维权(每一位同学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公安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

  今天的第二个案例中,被告人有的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代,争取从宽处理)。

  最后,祝愿各位同学,勤奋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国家栋梁。

【开学典礼法制讲座】相关文章:

1.法制讲座观后感

2.法制讲座新闻稿

3.法制讲座邀请函范文

4.法制讲座主持词范文

5.听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6.宪法日法制讲座主持词

7.优质的法制教育讲座主持词

8.法制副校长开学典礼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