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

时间:2021-02-07 18:36:38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法律服务合同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服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服务合同15篇

法律服务合同1

  编号:

  特别提示:

  1、本合同文本系四川省律师协会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实际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

  2、本合同文本中有关乙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规定,如涉及减轻或者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提请甲方注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双方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服务期限(在选择处打√)

  □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____终止。

  四、服务团队

  1、乙方指派____律师担任前述法律服务项目的主办律师,负责安排、管理律师工作组成员的具体工作,__________律师担任协办律师,为甲方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律师助理____________协助以上律师开展工作。其中,____律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派律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五、服务方式

  乙方律师采用下列第____项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在选择处打√):

  □1、定期上门服务。

  □2、甲方有事约请。

  □3、定期上门服务与甲方有事约请相结合。

  □4、通过互联网工具、通讯工具提供服务。

  六、服务要求

  1、律师开展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积极维护甲方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得向甲方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意见。

  2、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各项法律意见或法律文书应当清晰、明确、全面,不得曲解法律规定的本意,或者有意向甲方隐瞒法律上既已存在的风险。

  3、律师在工作中应当勤勉尽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按照本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供服务,在专项服务结束后,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工作报告。

  4、乙方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经向甲方说明原因后,乙方可另行指派甲方认可的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履行相应的法律服务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具有履行相应工作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七、工作配合

  1、甲方根据律师的工作要求及时、无保留地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与原件核对后,仅提供复印件)。甲方向律师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应当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来源的准确性。

  2、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人员配合等,同时应为乙方留足工作时间。

  八、专项法律服务费用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专项法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下列约定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后,应据实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4、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若发生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复印费等非乙方收取的费用的,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要求乙方律师前往_____市(县以外的其他地区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的差旅费、食宿费。主办律师的标准在甲方副总经理级人员的出差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协办律师在甲方部门经理级人员的出差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6、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服务范围内,若所涉及的事项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法律服务费由双方根据四川省有关收费标准在收费范围内协商确定。

  九、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提供的资料及本次服务中所接触、了解的信息、法律文件等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要求或者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本协议的无效或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支付法律服务费达十五日的,乙方可暂停提供法律服务,逾期达三十日的,乙方可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全额付清本合同法律服务费。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展工作的,根据乙方所付出的工作量,双方协商退还服务费的比例。

  4、律师在工作中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甲方的决策出现错误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

  十一、免责条款

  因以下各项情况所导致的风险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其它瑕疵导致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出现的判断偏差或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导致律师不能在约定时间完成工作的。

  2、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后,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新的风险因素。

  3、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导致律师难以完成工作。

  4、因委托事项的关联第三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的履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微信: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的通知可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特快专递到达对方之日视为送达日(无论对方是否签收),通知送达地以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提供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准。如双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未书面通知对方的,不承担因此导致的送达不到的责任;双方通过电子数据沟通交付的内容,交付之时即为送达。

  十三、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以下____方式解决:

  (1)向____法院起诉;

  (2)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赔偿差旅费以及因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十四、其他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自双方签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十五、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或者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 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项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 月日 日期:年 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3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

法律服务合同4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屋交易事项需要法律服务,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处理相关房屋交易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

  1.律师陪购服务:

  (1)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2)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3)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规划、建设、销售许可文件及房屋开发商的开发资质;

  (4)对拟购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5)审查房产的实际状况与宣传广告是否相符,谨防广告及宣传的诱惑和误导;

  (6)审查、修改、补充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7)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8)协助甲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9)协助甲方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10)协助甲方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11)审查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定文件,协助房屋交付验收;

  (12)协助甲方办理房屋入住手续;

  (13)协助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

  (14)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等;

  (15)协商甲方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16)为购房合同提供律师见证服务;

  (17)提供签约后的法律咨询服务。

  2.律师代理服务

  (1)代理出售房屋,并代为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代理出租房屋,并代为收取、保管房屋租金;

  (3)代理申请房屋面积测量鉴定;

  (4)代理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5)代办购房登记、产权登记手续;

  (6)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7)代办购房款资金监管;

  (8)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

  (9)代办个人所得税抵扣手续;

  (10)代理起草、审查、修改装饰装修合同;

  (11)起草、审核装饰装修项目清单及购买相关材料清单;

  (12)代办水、电、煤、有线、宽带、电话过户或开通、落户等手续;

  (13)代理申请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

  (14)代理对房屋权属、土地权属进行调查,出具法

  律意见书;

  (15)指定律师代理各类买卖、装潢、物业管理及租赁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6)其他房产事务及法律事务代理。

  3.律师咨询、调查服务

  (1)提供房屋交易所需的各项政策法规;

  (2)提供房屋交易所需专业房地产法律咨询;

  (3)对拟购物业进行综合分析;

  (4)对房产商资信进行调查、查看证件是否齐全;

  (5)对拟购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状况进行调查;

  (6)为房屋装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提供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8)为房屋租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查询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采取一次包干的形式,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支持、配合、协助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开展的各项工作,并按乙方律师提出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服务;

  2.甲方如需乙方律师陪同处理房屋交易事宜,应提前_________天与乙方律师预约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应提前_________日将草签的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交给律师审查、修改;

  4.甲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复印件,供乙方存档备案;

  5.甲方如需乙方律师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法律文件的,应向乙方律师提供相关的复印件;

  6.甲方有权对由于乙方律师在委托工作中没有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遗失重要文件等过错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乙方提出投诉或赔偿,赔偿额在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的_________倍以内;

  7.甲方应当明确对乙方及其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

  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0.甲方不得向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恪守《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师职责,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及承办律师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3.应对证明房屋交易合法性必需的法律证明文件进行审慎地查验和调查核实,并对可能存在的房屋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向甲方进行必要的提示,确保甲方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4.应及时告知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答复甲方的法律问题;

  5.应保守在委托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信息秘密,保护甲方的隐私权利,不得以任何公开的形式对外传播;

  6.应在甲方交付律师服务费用后,及时出具由乙方统一签发的收费凭证,律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甲方收取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费用;

  7.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委托事项的实现需要,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8.乙方律师向甲方作出的告知、通知、答复、咨询意见和情况介绍可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或口头、电话等任何一种形式进行,甲方应签收乙方送达的文件资料;

  9.乙方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任何与法律法规及律师职业道德不符的要求、意见或观点;

  10.乙方不承担由于房屋交易相对人不守诚信、违法经营或合同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1.经乙方律师提示的房屋交易风险,甲方表示认可和理解后,甲方在风险未能有效控制的情形下与房屋交易相对人从事房屋交易行为的,乙方律师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但乙方不承担因不规范交易行为而发生法律风险和财产损失的任

  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乙方及其律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的代理活动,所形成的委托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3.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房屋交易相对人的代理人;

  14.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违约责任

  1.委托事项未结束,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委托事项未结束,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不得要求退还服务费用,还应支付服务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天,乙方有权停止工作直至终止合同。

  4.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为达到不法目的侵害国家、第三人合法利益的,有权解除合同,所收费用不退还。

  6.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用。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

  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

  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

  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

  ②降低成本的建议;

  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

  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

  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

  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服务合同6

  委托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 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8

  一、当前理论界通说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签订的以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管理费用为内容的,规范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权利义务的协议。在该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为业主及业主团体,即委托人;另一方为物业管理公司,即受托人。通说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其理由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符合委托合同的特征。具体体现在:

  (一)两者的价值取向(或者目的)基本一致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为了克服自己的某些不足,而利用受托人的优势为自己处理一定事务的合同。而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依据“自己事务自己管理”的原则,其本应亲自对物业进行管理,但是,业主由于人数众多、精力、时间、能力等方面的限制,根本不能亲自管理物业,因而授权业主委员会代替业主,与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进行有效管理,以期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由此可见,就价值取向(或目的)而言,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基本一致。

  (二)两者均以相互信任为订立合同的基础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既然是利用受托人的优势为自己提供服务,就必然要对受托人的资信、技能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双方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签订合同。作为委托方的业主之所以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替之对物业进行管理,是因为国家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要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能力,其从业人员也要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且《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参见20xx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和第33条)。业主也只有在了解了上述情况并对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信、服务业绩、业绩等进行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才会根据自己的意志在公平的条件下,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当然,物业管理公司也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业主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是,物业服务合同一旦成立,没有法定或约定原因,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显然,物业服务合同和委托合同均以相互信任为基础,而且更加强调委托人(业主)对受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信任。

  (三)有偿的委托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主要承担缴纳费用、支付报酬的义务,受托人则负有处理委托事务以及报告的义务,相应地,双方互享有权利。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也完全符合这一特征。委托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负有缴纳服务费用、支付适当报酬以使物业管理公司继续经营的义务,而受托方(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维修、养护物业,保持区域内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义务。相应地,委托方享有获得良好物业服务的权利,受托方享有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权利。

  (四)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而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条说明委托合同存在有偿与无偿之分。而物业服务合同则是一种有偿委托合同,物业服务的目的在于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物业管理公司运用专业技术和管理手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向小区业主提供综合性、专业性的服务,相应地就必须要求业主支付费用和报酬,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就没有了生存的基础,也就失去了提供物业服务的动力。

  (五)两者均是诺成性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①一般理论认为委托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②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主要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只要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一旦签订即告成立。

  二、笔者认为物业服务合同不是委托合同,至少不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委托合同

  20xx年8月完成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将“物业管理合同”单列为第五十二章,共有十四条,该草案将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归位于委托合同,笔者认为是值得商榷的。因为,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相比,还有很多特殊之处。具体如下:

  (一)主体的特殊性

  在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只涉及两方主体,即委托人与受托人,且双方不以其它条件为要件。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可能涉及四方主体,即开发商、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但是,在不同阶段,具体涉及的主体是不一样的:1.物业开始销售后,业主入住达到符合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定比率后,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此时,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涉及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三方主体。2.在物业销售开始后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则由开发商作为“大业主”选聘临时的物业管理公司。此时,合同法律关系涉及开发商、部分已经购房的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三方主体。3.由于我国现实还存在部分小区是由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公房转化而来,业主团体自治意识还不是很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自行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与之签订服务合同。此时,合同法律关系就仅仅存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方主体。4.以上所述是在合同签订阶段,而在合同履行阶段,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都享有一定的权利,负有一定的义务。此时,合同法律关系涉及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四方主体。

  另外,物业服务合同的受托方只能是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不仅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而且必须具备相应地资质。这是因为物业管理是一项综合的、专业性强的活动,只有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组织才能提供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相同的管理服务。

  (二)形式的要式性

  委托合同可以为要式也可以为不要式,而《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则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为要式合同,“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严格性

  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10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需要有严格条件,《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第3款规定:业主大会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同样对于业主委员会违反合同约定,错误地行使权利或不履行相应地义务,使物业管理公司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如果任由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必然会造成物业管理公司短期行为,小区管理极度不稳定,从根本上造成对全体业主利益的损害,并且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激化各种社会矛盾。

  (四)转委托的范围限制性不同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要亲自处理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没有范围限制,因为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信任才成立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则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不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这主要是为了更充分地保护小区业主利益。

  (五)隐名代理问题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发生的后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在合同履行阶段,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即使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物业服务合同也只能约束物业管理公司与第三人,发生的后果直接归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而不是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例如:物业管理公司以自己名义与清洁工签订合同并且清洁工知道物业服务合同的存在,当清洁工因为意外事件受到伤害,此时应由谁来承担责任(排除物业管理公司与专业清洁公司签订合同,因为此时涉及的是民法中雇佣关系,应由清洁公司承担责任)?如果由业主来承担责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是一种委托合同,发生的后果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在实践中是不现实的,因为业主并没有为任何侵权行为,依据“自己行为自己负责”的法理,要求不是行为主体的业主承担责任是不合适的,虽然物业管理公司是因为业主的利益与之签订合同,但是不能因此就必然得出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结论,同时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众多,假如由业主承担责任,究竟如何分配才能公平?因此由业主承担责任是不公平而且是不现实的;同样由业主委员会承担责任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在实践中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如何本身还不统一,业主委员会是否为法人机构,是否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非法人组织,是否具有一般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都没有做出清楚的回答,虽然业主委员会有自己的名称、场所,但是没有独立的财产、组织机构,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是最可行也是正确的。

  (六)归责原则

  委托合同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具体体现在:1、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那么,()只有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2、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那么,只有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而物业服务合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物业管理公司有没有过错,只要其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或者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不符合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或者标准,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合同不是一种委托合同,至少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委托合同,现行合同法中没有任何一个合同类型可以包容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从性质上说物业服务合同应属于混合型合同。国家建设部20xx年9月6日颁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是以20xx年的《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第52章所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是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标题,不仅可以说明建设部似乎已经清楚、准确的认识到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是综合性的服务合同,而并非单纯的委托合同,而且这也是上述理论的一次成功的立法实践

法律服务合同9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 号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选择划√):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 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010) 8391 3636转8066。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选择划√):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 名: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 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

  异地汇款行号: , 本地汇款行号: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 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选择划√):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 □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 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合同10

  王某梅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 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 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法律服务合同11

  甲方(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2)元包干;

  (3)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采取差旅费用包干模式时)。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法律服务合同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咨询事项

  上述法律纠纷委托咨询的事项包括:详见《法律咨询报告纲要》列明的问题(附件一)。

  第二条 咨询成果的提交方式及委托事项的完成期限

  乙方的咨询成果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提交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含签订日)。

  第三条 咨询费用及付款方式

  1.咨询费采用包干式收费办法,总额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咨询费包括律师费、专家论证费、差旅费、翻译费、文书制作费及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咨询费的构成详见《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附件二)

  2.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60%即¥_________ 元,提交成果时支付40%即¥_________ 元。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3.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

  4.对必须由甲方协助的事务,提供协助。

  第五条 乙方承诺:

  1.勤勉尽责,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接受法律纠纷对方当事人关于本咨询论证项目的委托;

  2.委托专家咨询前,报甲方确认专家名单;

  3.签收甲方提交的文件;

  4.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第六条 乙方所提交的报告仅供甲方未解决权益争议之用。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法律咨询报告纲要(略)

  附件二:收费预算构成及其说明(略)

法律服务合同13

  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成都市**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xxx号xxx谷xx号楼x层,电话:028—8531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发送律师函(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概况

  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现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付款的意思,已经违约,目前经甲方核算欠款总额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发送律师函。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出具并发出律师函一份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对账单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准确的地址、电话、联系人等可供邮寄到达的联系信息。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及时完成律师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寄出;2、甲方对其获悉的行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价格:二仟元(¥:20xx元);

  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律师费支付至如下账户,乙方收款后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户名: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3***0432077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该项工作,逾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费用;2、甲方应当在收到律师函确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务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乙方是根据甲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资料出具律师函,不对本次服务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乙方不承担甲方决策的结果或责任,甲方也不得将律师函用于非法目的;2、乙方在签订合同签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晓合同内容,本合同自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日

  签约地点:成都市高新区

法律服务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一、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

  甲方:

  乙方:

  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法律服务合同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施⒆灾吻、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施⒆灾吻、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施⑹小⒆灾吻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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