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守则

时间:2017-04-06 16:16:02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2017中学学生守则

  2017中学学生守则,各位中学生要遵守2017中学学生守则哦,欢迎浏览。

2017中学学生守则

  2017中学学生守则【1】

  中小学生守则

  1.爱党爱国爱人民。

  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

  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

  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

  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

  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

  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

  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

  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

  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新版学生守则删“见义勇为” 网友赞称尊重生命【2】

  原《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40条为“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而在教育部日前公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中,“见义勇为”已被悄然删去,取而代之的是对“会自护懂求救”的强调。

  新版守则一出,立即引发热议:“会自护懂求救”固然可嘉,但删除“见义勇为”是否意味着,未成年人在遇到不公平、非正义的事件时就应当绕道而行?对此,新闻晨报联合大申网发起了相关调查,有趣的是,赞同和反对的网友几乎各占一半,其中赞同删除“见义勇为”的网友略多。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鼓励未成年人“见义智为”这一概念的呼声正越来越高。

  反对:技巧可以教,精神不能弃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副教授刘桂海长年负责为本市乃至全国的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多年来一直大力倡导提升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于新版守则删除“见义勇为”表示强烈反对。

  他认为,此举是对见义勇为的误读:见义勇为的概念也是与时俱进的,今天的见义勇为不是直接和坏人作斗争或要求学生作无谓的牺牲,而是在面对危险时以智慧的方式参与救援,比如看到有人溺水,对中小学生来说,见义勇为并不是自己直接跳下去救人,而是赶快找到附近的成年人求援或报警。

  在刘桂海看来,安全自护和智慧施救的技巧完全可以通过教育让学生学会,可一旦把这一理念从守则中删除,就会被理解为中小学生不应提倡见义勇为,“让中小学生从小接受见义勇为的教育,旨在提倡培养社会责任感,优秀的道德品质需要从小培养,如果从小就不鼓励见义勇为帮助他人,难道学生成年后就会自动生成这样的品质?”

  赞同:删除该条是对生命的尊重

  南洋模范中学教导主任邓明认为,删除该条并不意味着学校不鼓励孩子见义勇为,“我们鼓励学生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去见义勇为,将他们培养成有德并且善良的人。”

  该校上学期有一名高一学生在路上发现小偷在偷窃,那名学生并没有贸然上前,而是机智地找到最近的警卫处寻求帮助,最终小偷被绳之以法。

  该校针对此事件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安全文明教育,鼓励学生用智慧的办法见义勇为。

  培佳双语学校副校长乐维英也认为,删除该条是对生命的尊重。

  对未成年人而言,无论是从个体的体力、经验还是从救助技能来说,实施见义勇为可能会催生出意外风险。

  该校是十二年制学校,对于小学生的要求是“分清对错,有事告诉老师和家长”,而对于高中生,则可以适度宣传见义勇为,“学校会宣传坚持正义的价值观,但作为有刚性约束力的《守则》,我赞成删除‘见义勇为"。

  上海市民盟盟员、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齐作玉发现,仅今年6月,全国就有多起与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有关的报道,如江西两名高考学生公交车上勇斗歹徒负伤,嘉定两名学生因救助落水同学不幸溺水身亡等,而多年来这类事件并不鲜见,上世纪90年代,赖宁救火献身被当做见义勇为的榜样,而后某县少年学赖宁集体上山救火,造成多名少年死伤。

  他认为,见义勇为确实具有积极意义和可贵精神,但如果过多倡导未成年人牺牲式见义勇为则大可不必,应更鼓励未成年人见义智为并做好自我保护,他建议教育部门在课本中删除见义勇为造成青少年牺牲的内容,增加教育中小学生自我保护、通过智取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