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文网>实用文书>悔过书>贿赂的犯罪悔过书

贿赂的犯罪悔过书

时间:2016-12-27 15:10:26 悔过书 我要投稿

关于贿赂的犯罪悔过书

  中国反贪腐工作开展的很顺利,已经查出很大一批贪腐的领导。那么如何写工作中犯罪悔过书呢?小编来跟分享一篇范文!

关于贿赂的犯罪悔过书

  犯罪悔过书(1)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我怀着万分愧疚与懊悔之心写下这份检查,来表达自己对于20xx年5月20日上午10点45分,上班时间听音乐这一行为的深刻反思,同时表达我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决心。

  经过一天一夜的深刻反省,我内心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与错误性。

  一是我的行为严重脱离了机关干部应有的行为准则,没有深刻的领会到总书记“八项规定”的精神内涵;忽视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对于领导三番五次强调的工作纪律与单位规章制度没有做到铭记于心、践行与外。

  二是作为一名处于见习期内的年轻干部,我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整个管委会的不负责任;这一事件,不仅影响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而且,给管委会形象带来了极为负面的影响。

  三是作为一名综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我本来应该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为各科室的同志们做好表率,但是,这一事件的发生,给同志们开了一种不好的先例,不利于管委会的作风建设。

  于此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这件事情的发生虽然充满了一定的偶然性,但也是长期以来我对自己的放松要求、工作作风涣散的必然结果。

  现在,我深刻的认识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如果放任自己,继续发展,那么,后果是及其严重的,甚至无法想象。

  我对我自己犯下的这个严重错误感到痛心疾首、无比悔恨与遗憾。

  同时,我的心中也有一丝丝的庆幸,我的错误被及时的发现并消灭,及时的挽回了我迈向犯错的脚步,阻止了我向错误更深处蔓延。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以这次事件为教训,警钟长鸣,时时不忘提醒自己,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时时牢记作为一个机关干部应有要求,全面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与职业道德素养,勤勤恳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此,我做出如下保证:

  一是在以后的工作中,以这件事情作为一面镜子,时时引以为鉴,绝对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二是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市、区两级政府及管委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领会国家总书记提出的“八项规定”的精神核心与深刻内涵。

  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与知错、辨错能力。

  三是不断加强自己的自律意识,强化集体荣誉感,强化自己的岗位意识、纪律意识与责任意识,不再做让组织蒙羞、让领导失望、让同志们痛心、让自己悔恨的事情。

  四是要“知耻而后勇”,要亡羊补牢,化羞愤为动力。

  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让自己尽快的成长为一名“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人处事诚”的机关干部。

  请各位领导接受我的检查,并进行监督。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犯罪的悔过书(2)

尊敬的XXX:

  我于11月25日在农场茶苑小区新居,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入宅仪式,共摆了20桌宴席,招待同事、朋友、老乡、同学等,该事被《南国都市报》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通过农场党委、场领导的批评帮助,(农垦)总局纪委调查组也对本人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批评指正,近两天以来,我针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做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违反了中央的八项禁令;二是放松了个人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认为按习俗小摆宴席、收点礼金,没有关系,这是旧的思想观念的体现,而自己却没有认识到;三是对个人、单位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没有考虑。

  摆乔迁宴席大收“红包”,我做错了。

  我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组织的处分。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犯罪悔过书(3)

尊敬的上级领导: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 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

  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

  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

  XX年大学毕业后,我到XX省XX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

  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

  在这期间,XX年我考上了XX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XX年,我任XX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XX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

  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XX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

  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

  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

  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

  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

  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XX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贿赂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

  “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

  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

  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

  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

  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

  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

  其次,高兴(或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

  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

  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

  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

  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

  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

  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

  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XX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

  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

  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

  殊不知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

  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

  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

  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

  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

  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

  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人有求于我,无非是看重我手中的权力,或是为了贷款,或是为了登记或办事方便,或是为了让我帮忙进人或提拔,目的性、功利性一览无余。

  我利用手里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钱物,已经构成犯罪。

  不管我是积极向组织坦白,还是上交所有非法所得,都否认不了我是有罪之人这一事实。

  我有负父母、学校、组织的培养,有负职工、群众对我的信任。

  这种影响太恶劣,我已经想到了业界沸沸扬扬的惊讶和叹息。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

  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

  我今年XX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

  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

  恳求组织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

  检讨人

  检讨时间

【关于贿赂的犯罪悔过书】相关文章:

1.贿赂悔过书范文

2.犯罪悔过书范文

3.犯罪悔过书大全

4.收贿赂悔过书精选范文

5.犯罪悔过书怎么写

6.职务犯罪悔过书

7.刑事犯罪悔过书

8.盗窃犯罪悔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