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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档案寄存劳动合同

时间:2016-03-02 17:27:1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档案馆档案寄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档案馆档案寄存劳动合同

  江川县档案馆档案寄存协议

  甲 方

  乙 方

  江川县档案馆档案寄存中心

  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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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 案

  类 别

  数 量 (卷、 件、 米)

  检索工具种类

  数量

  小计

  永久

  长期

  短期

  长度

  合 计

  档案寄存起止时间

  一、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档案保管鉴定、消毒杀虫、复制、整理、编目、查询利用等。

  二、乙方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三、甲方寄存档案应先提出申请并与寄存中心签订寄存协议,按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四、甲方属于档案寄存者,所提供的档案质量须达到档案接收标准;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决定档案的公布。

  五、甲方利用档案须持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方可查阅;非寄存者利用档案须征得寄存者同意。

  六、档案寄存期满,甲方如需继续寄存或移出,须办理相关手续;若寄存期满后三月内,甲方没有办理继续寄存或移出手续,将视其放弃档案所有权,乙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理;破产企业档案寄存期满,乙方有权对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并将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移交,所有权归国家。

  七、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毁,甲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档案受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寄存费收讫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江川县档案馆档案寄存中心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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