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01 23:31:3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动合同集锦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集锦七篇

劳动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公司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学历:

  家庭地址:

  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声明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体声明如下:

  (一)甲方声明如下:1、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甲方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甲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负责完全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声明如下:1、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户籍证明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2、乙方承诺其应聘时未患有不适合本工作岗位的疾病;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其他法律关系,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4、乙方保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共10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

  第二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乙方另行订立协议,特别约定服务期。如该服务期超过本合同的固定期限,则视为对本条款的变更,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至服务期期满时止。

  (二)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三条 试用期

  (一)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____ 个月。

  【谢恒律师注: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出现,即视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1、乙方的条件与甲方招聘简章、招聘广告中的职位要求不相符。

  2、乙方在试用期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 天的;

  3、乙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者隐瞒应当告知甲方的重要信息;

  4、乙方未通过试用期绩效考核的;

  5、在甲方提出要求的十五日内,乙方未能在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入职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无法办理。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部门,担任_______职务,工作地点为: 。

  乙方具体的工作职责为:1、

  第五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临时性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期限不超过1个月),该临时性调整不视为对乙方工作内容的变更。

  第六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的绩效考核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或对乙方重新进行培训。

  第八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九条 乙方若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条 本合同期内,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任职、兼职其他用人单位的职务,亦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甲方同类产品、从事甲方同类业务。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

  (1) 乙方每日具体的工作时间为: ;

  (2)乙方每周具体的工作日为: ;

  2、不定时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二条如因生产(工作)需要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并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的要求或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自行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无权要求甲方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 甲方定期将乙方的通勤记录(含加班记录)汇总成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记录以该通勤记录表的记载为准。如对通勤记录表的记载有异议,乙方必须自收到通勤记录表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完全认可通勤记录表的记载。

  第十六条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带薪假期待遇,及相关政策福利。

  第五章劳动报酬(税前)

  第十七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该劳动报酬由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八条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十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无试用期则为入职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方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实际业绩考核情况核定。乙方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准。

  2、计件工资。劳动产品单价标准为 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为:

  第二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自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当月的劳动报酬由甲方在次月的 号足额支付(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如对劳动报酬有异议,乙方应当自劳动报酬发放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完全结清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丧假期间、产假期间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二十三条 乙方因私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甲方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甲方仍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乙方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甲方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 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共10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八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的,或者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作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六章保险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三十条 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社会保险无法办理或缴纳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后果。甲方因此被公权机关行政处罚的,有权就经济损失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按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十三条 甲方根据法律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防护用品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工作,甲方应依法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十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甲方已明确告知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安全操作规程、应当进行的防护措施等。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未成年工、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八章 劳动纪律

  第三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劳动纪律以法律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为准。本合同签订时,对于甲方现行的规章制度,乙方已详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第九章 保密条款

  第四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履行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中的约束甲方和/或甲方员工的保密义务。

  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一)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共10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

  (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理经验、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三)其他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信息。

  第四十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露本章节所约定的及与甲方签订专项合同所约定的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者使他人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从事同类业务,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章 竞业限制

  第四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该《竞业禁止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本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执行甲方任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开发的`发明创造、作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培训教材、技术指导书等作品、技术秘密或者经营秘密,其权利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上述发明创造和作品等。

  第四十六条 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四十七条 乙方在退职退休或离职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在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及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

  第十二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四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四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五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无权要求甲方给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十一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给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 元以上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乙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或变更合同的;

  视为欺诈成立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被查实向甲方提供虚假或伪造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

  2、乙方在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对工作有严重影响的疾病,未治愈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达到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 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 因防止污染搬迁的;

  (五)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阅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四条 若乙方的情形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的,或乙方在疑似职业病诊断、观察期;

  (四)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依据本条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五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使乙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劳动合同免除甲方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导致合同全部无效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乙方因本条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书面告知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符合以下法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办完工作交接手续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法律规定执行。

  (一)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六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首先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二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十三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本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责令关闭的;

  (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二)乙方交还自己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三)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二)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章 损害赔偿

  第六十二条 乙方为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生产和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的业务预期利益损失等)。

  第六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六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其他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

  相关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一)甲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二)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下列“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紧急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视为已送达。一方的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六十七条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1、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提交的下列资料及信息:1、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八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现居住地:(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义务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市项目部门岗位工作。

  2、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根据乙方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等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不同调整相应工资,乙方同意听从调动,服从分配和管理,履行本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本协议内容及甲方和客户方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乙方同意按照所服务的客户项目部,客户方关于本岗位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质量及标准。

  4、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并备有相关证明,若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乙方在协议期内应认真、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 自觉遵守甲方及客户方的规章制度;

  3) 维护甲方及客户方的荣誉和利益;

  4)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 履行并保守甲方及客户方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双方商业机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如乙方泄漏甲方及客户等机密文件一经发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乙方泄漏甲方及客户方的商业机密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及客户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

  2、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或安排补休。甲方安排乙方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基本工资的3倍(含当日工资)的工资。

  3、 甲方根据工作场所的工作情况安排乙方的休息日,以每月的排班为准。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标准

  1、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水平和职业技能。

  2、 乙方如违反甲方及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批评、警告、处分直至解雇。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对工资约定为元/月。

  2、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最近工作日。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1、 在合同期内,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人事部签字批准后,工作满30天后方可离职,反之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扣除违约金。

  2、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如未交接或者交接未完成的,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

  4、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立即解除、终止劳务协议并不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 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甲方规定天数而不能从事协议规定工作的;

  3) 乙方因工负伤经与甲方协商解决后或医疗终结后,不能呢个继续从事协议规定工作的;

  4) 不能胜任协议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 乙方因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雇的;

  6) 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收容、拘留、劳教、劳改、判刑等情况的;

  7) 因盗窃公司或客户方财物;

  8) 不服从公司管理及调动的。

  第七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 甲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在月的服务内不得主动提出离职,如违反本约定,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尚未履行的服务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 乙方确认,本合同中乙方的个人资料属实,如有变更,乙方应自变更之日起一周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果乙方未履行前述告知义务,则产生的法律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2) 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有偿或无偿的第二职业。如有违反,甲乙双方均认定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了影响。甲方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3)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下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劳动争议处理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可协调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促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向乙方出示,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本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任务

  1、 负责牌号为: 的汽车驾驶工作。

  2、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5、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6、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2、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劳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计发。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1、 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乙方奖励200元。

  2、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6、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7、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同司机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司机自行负责。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后勤主管报到。

  9、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10、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规定义务的;

  4、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宣布破产、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无法安排乙方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本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

  2、因工负伤并经确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可以与甲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条件的。

  十一、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即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愿意续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六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

  汽车维修厂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车修理厂维修工作为 。

  第二条、合同时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工作时间:每天早上八点正式上班。

  第四条、工资待遇

  (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

  (二)乙方(铜工、漆工、机修工)除掉材料费后按提成分50%的修理费。

  (三)乙方每月付给甲方伙食费( 元)。

  第五条、工作规定

  (一)场内的生产,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工具、设备、配件损坏,余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二)场外与工作无关,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私自离开逃跑,逃跑者由修理厂罚款20xx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业。

  (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的物品。

  (六)乙方不能贪财、偷盗场内的任何财物和金钱等。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

  (八)乙方晚上12点以前必须回到修理厂休息。

  (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厂的秘密。

  第六条、甲方责任

  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资,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必须尽量帮助解决。

  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望双方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甲方):

  员 工(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互相监督、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广州安祺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一、乙方工作部门及职能

  1、 在甲方任命的直属领导下尽力尽责地展开工作。

  2、 乙方工作部门。

  3、 乙方工作职能:一切维护甲方内部工作、外部市场、协助提升业绩、创造业绩等工作任务,均为乙方的工作职责。

  4、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二、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

  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必备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

  2、 因市场业务需要,乙方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乙方可以调休,或者甲方提供加班补贴。

  3、 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会医疗保险,由甲方在结构工资中补贴。

  三、劳动报酬

  1、 乙方的结构工资由:月基本工资元、岗位津贴餐费补贴 元、住房补贴 元、电话补贴 元、加班补贴 元组成,绩效 元、以上结构工资合计 元。

  2、 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3、 甲方每月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可提前或推后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 乙方提成工资: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提成比率按月核算,并计入乙方下月工资总额中发放。

  四、劳动纪律

  1、 乙方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的《员工守则》,

  2、 乙方必须服从管理,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因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公司业务、金济等损失的,须赔偿公司金济损失。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和义务:

  1、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形象或者利益造成损失;

  (3)、乙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下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3、甲、乙双方无论哪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乙方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考虑甲方的工作状况,推荐或者培养接班手人员,并作好一切事务移交手续;

  5、乙方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必须保证保守甲方的所有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刑事、经济责任的权利;

  6、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基本工资结算到聘用终止之日,但红利提成只结算至乙方提出辞职的当天;

  7、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兑付乙方的工资;

  8、由于乙方个人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追偿权。

  七、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合同终止,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当月的工资和当月的提成。

  2、甲方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合同终止,甲方无条件结算乙方工资与红利。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辖区劳动管理部门仲裁。

  九、本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由乙方入职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附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 方:(单位)

  乙 方: (身份证号: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乙方 月份工资合计 元;

  三、甲乙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金额协商一致: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进行所有工作及业务交接并保障甲方办公用品的完好;

  四、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工作交接3日内将上述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划入乙方的工资账户或现金支付;

  五、乙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并收到经济补偿金后不得要求甲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和义务,以及放弃追究任何赔偿的权利。

  六、乙方应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到的商业秘密、信息(包括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信息)予以保密;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本人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上述条款的含义,本人自愿签署上述协议。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 篇7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一般工伤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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