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3-02 10:05:3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劳动合同汇编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劳动合同汇编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现居住地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种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甲方应告知职业危害、防护办法等。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不定时工时制度。

  3、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不定时工时制度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度,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八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 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方支付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依法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甲方应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5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46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甲方或乙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 约 须 知

  一、本合同书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 月 日止,续签劳动合同范本。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第2条: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约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变换员工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劳动保护

  1) 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司需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员工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 员工患职业病或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4条: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2)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条:劳动报酬

  遵守按劳取酬的原则,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定员工的劳动报酬,月收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实行记件工资。如员工的职务、岗位变动时,员工的工资可相应调整。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为税前工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

  企业因生产或经营等原因,员工暂时不需上班,则按规定发给生活费。

  第6条:社保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交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员工应缴纳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公司从员工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或:

  应员工的要求,员工的档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进行转移;并同意将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标准支付员工,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结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

  第7条:劳动纪律

  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 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合同范本《续签劳动合同范本》。

  第8条 规章制度

  下列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1) 上下班制度;

  2) 安全生产制度;

  3) 质量管理制度;

  4) 公司保密制度。

  第9条:合同解除

  9.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2)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散。

  4)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9.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

  3)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9.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 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2) 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9.4 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9.5 公司按本条9.1项第2)、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公司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9.6 员工未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1) 按正常生产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或

  2) 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公司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的生产、经营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教育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公司同意的培训,公司相应地增加员工的工资收入或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

  第11条 保密义务

  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第12条:离职手续

  12.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公司指定人员。

  12.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公司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12.3公司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

  1)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

  2)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3)员工不配合,致使公司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第13条 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在《职工登记表》上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公司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公司企业工作的。

  第14条 通知送达

  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以邮资预付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员工:

  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专送,则为收到之日;

  2)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5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3)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

  双方确认:如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15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6条 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公司: 员工:

  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工作。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每周工作______日,每日工作___________小时;

  2、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七条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应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方式,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按小时计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酬,标准为______元/ (日/项)。

  第十条 甲方按______(日/周/)支付乙方工资,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三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废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九、特别约定

  第十八条 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第二十三条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十、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劳动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在大多数劳动者看来,当自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的法律关系就解除了,相应的,也不存在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者看来,劳动合同的无论解除或终止,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亲密关系”的结束,双方合同内容不必再履行。然而,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前双方不再履行任何手续,也不意味着双方没有任何义务。双方都因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劳动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应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

  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体检未通过、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乙方不能胜任所担任岗位的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为标准)、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通过甲方进行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及甲方劳动手册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既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须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

  如拟续约,则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将向甲方提交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并注明关于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时应当保有提交该书面材料的相关证据。甲方届时为收到前述的书面材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乙方提出的续订条件高于本协议的,甲方有权不再续订且不予补偿。

  如期满甲方亦未要求乙方离职,且乙方亦未离职,则视为本合同自动顺延,顺延期限为 2 年,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暂定为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点从事相同工作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乙方应同意甲方安排;但离开上海市范围的,需经过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七条甲方因经营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或,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经营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诺:甲方是否经相应的审批、备案,并不影响按本合同的约定工时制度计算相应工时及收入。

  A. 标准工时制。

  B. 不定时工时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九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如无合理理由,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于加班加点发生后的次月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或在乙方加班加点之后的2至3个月内安排补休,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乙方加班应当征得甲方书面的确认同意,该等书面凭据系甲方统计加班时间的依据,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费的次月书面提出异议,视为甲方的统计发放无误。

  合同期内,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时间享受出差待遇,与加班无关。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元/月【计为/日,该基本工资为计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补偿费等)的基数】,岗位津贴 ——元/月。(若非特别说明,前述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

  B. 计件形式:具体按照公司有关计件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于每月 15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经乙方与甲方沟通决定:因乙方个人原因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贴。

  第二十一条 乙方所得工资总数(______元)其中已经包含甲方给予的不缴纳社

  会保险补贴金额(______元)。

  第二十二条 如果乙方需缴纳社会保险,甲方则从乙方工资中扣除补贴金额及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金额,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如有操作规程要求,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否则,出现问题乙方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以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认定为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其中,月迟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D.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归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

  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 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B.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五条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性收入中直接冲抵,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未冲抵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继续冲抵或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保密条款

  第三十六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劳动合同 篇6

  合同制职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用人单位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和国务院令第99号的规定,通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项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所使用的职工。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单位的全部职工。

  招聘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或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一、关于调岗

  1.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岗位: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调整。

  (2)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试用条件,经与员工协商,可以调整岗位;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对是否胜诉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即: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除第1项中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岗位。否则属于违法。

  二、关于降薪

  1.单方变更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按照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

  (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4)其他情况的单方变更

  2. 协商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即: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除第1项中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降薪。否则属于违法。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即:除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四、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即:如果劳动合同是到期终止、公司破产或者解散,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你自20xx年1月以后在其公司每工作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关于待岗

  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3、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4. 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5、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4条规定:“经济困难的企业执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确有困难,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1)《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确有困难时,应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关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企业主管部门有可能也要拿出一部分资金,银行也要拿出一部分贷款,共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3)《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的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

  业发给生活费。’

  六、关于经济补偿及赔偿金

  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七、关于年休假

  1.《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单位安排休的年休假比法定标准低的,应该要支付3倍工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八、关于社保缴费不足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第1项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16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63条、第86条的规定处理。即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

  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据此,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张权益。

  九、关于公积金缴费不足

  1.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关于失业证明

  1.《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现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 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称的赔偿责任,主要是指因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致使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些损失都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企业性质: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出生于 年 月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 乙方 为建立社会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

  4、甲方根据生产 (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3、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 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 。

  3、乙方试用期临时生活待遇每月为 元。

  4、甲方应当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5、甲方应当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劳动定额规定或工作任务后,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其劳动报酬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贴或生活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即终止执行;

  3、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第九条劳动合同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方转产、调整生产(工作)任务的;

  (2)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取得工会或者职工的同意,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给子乙方经济补偿的;

  (5)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

  (6)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舍中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种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签订时间: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送货工人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送货工人,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二、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三、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四、甲方每月向乙方25日为发薪日,甲方应该按时支付工资。(注:工资内包含用于工作联络的通讯费)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六、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工作,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七、乙方送货过程中造成商品损坏、丢失的一律按价赔偿。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2.乙方合同期未满,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同意。如果未提前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前三月平均工资/30未提前的天数。赔偿金从工资中扣除。

  3.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中相关规定或合同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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