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4-17 14:08:4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买卖合同集合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买卖合同集合五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铲车使用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铁厂沟煤矿90万吨改扩建项目新建主、副井口地面工程位于原砂矿煤场,井口原高程为+726m至+729.10m,现设计井口高程为+730m。工业场地高程为+726m至735m,工业广场平整需要机械设备、挖方与填方。

  二、工程名称:铁厂沟煤矿90万吨改扩建项目地面工程。

  三、工程内容:场地平整、挖、填土方、零星使用铲车。

  四、计价方式:工业场地挖、填土方 元/m3,零星工程使用铲车 元/小时。

  五、工程质量按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六、工程费用结算方式:按现场施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七、工程支付方式:甲方每月必须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总额的30%工程款,剩余工程款于20xx年12月30日之前结清。

  八、若遇见市场因素,如燃油涨价、工人工资涨价、机械费用上涨、其合同价也应随市场价上调。

  九、甲方必须每月按时向乙方提供机械燃油费, 万元。

  十、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并说明注意事项;

  2、此合同所有工程施工方案均由甲方制定,乙方只负责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案出现问题及返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零星工程材料必须保证质量,若因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甲方不能执行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6违约补偿:按工程总额的 赔偿。

  (二)乙方责任:

  1、铲车使用前必须保证铲车的良好状态;

  2、工程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以得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生产,如有出现根据情节每次给予乙方罚款,由于乙方机械或人为因素影响甲方工作的,甲方将有权扣除乙方铲车一天的费用,

  3、乙方在工作中出现的铲车故障,修车期间乙方必须找其它铲车代替,保证甲方正常工作。

  4、乙方在工作种所发生的机械、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如不能认真履行义务,甲方将有权提出变更协议或解除协议,凡甲方解除本合同必须在5日内通知乙方。

  6、乙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必须在15日前通知甲方。

  十一、其它: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办理,经协商解决无效时,可提交经济仲裁部门或通知法律诉讼予以解决。

  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协议期满前15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续约协议。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5、本合同解释权属铁厂沟煤矿90万吨改扩建项目矿建部。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为强化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确保合同条款准确、完备,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房产集团综合管理部根据房地产建筑市场特点,对购销合同条款风险因素进行了归纳总结,对各条款起草中应注意问题予以提示,形成本指引,供合同经办人员起草合同时参考借鉴。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通常有类,一类是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备、不严谨、表述不准确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理解不同产生的争议,一类是履行过程中违约导致的争议。合同条款约定不完备、不严谨、表述不准确造成的争议属合同签订阶段风险控制因素,该风险因素可通过合同主要条款的设计予以降低。

  根据《合同法》第12条和第13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条款体现的是缔结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合同经办人员在起草该条款时应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各种类型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合同的卖方或卖方,但是“项目部”、“工程部”等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主体。同时,该处的合同主体应当与在合同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单位或个人一致。当事人的住所与发生纠纷后管辖法院有关,当事人是自然人时应考虑在合同中标明住所,企业住所地一般可通过工商档案确定,可考虑不填。

  2、标的物条款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即货物,标的物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标的物通常通过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来体现。签订合同时,要使用标的物的学名并使用全称,名称的约定必须规范、明确、具体,不得使用俚语、俗称或方言。如果交易的是特定货物,必须要写明它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如果一次性购买不同种类和规格的商品,则应在合同中写明每一种类或者规格货物的基本情况。需要特别主要的是,对于机电等配套产品,不仅要写明主机(主物)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和花色,必要时还应写明随主机的辅机、配件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内容。

  3、数量条款

  标的物的数量是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中的量除了通常所理解的量以外,还包含计量方式(单位)的约定。合同的数量有多种约定方式,有的是明确约定具体的量,有的是约定计算方式。数量争议往往因计量方式约定不明产生,比如说用“一车”、“一批”等字眼。因此,约定数量条款时必须采用规范的计量单位。

  4、质量 条款

  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决定合同目的能否实现,质量条款也是合同的重要条款。质量的约定应根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建筑材料和机电设备产品,可通过约定适用的规范标准达到明确质量要求的目的;天然的出产物或质量受原材料影响较大的石材、瓷砖等产品以及无法用文字表述的产品,可通过双方共同封样的方式明确质量标准;非标准的加工定做产品则可以通过明确原材料、技术参数要求等对质量要求予以明确。合同约定采用规范来明确质量时应注意不同规范的产品质量要求不同,应选择质量要求高的规范。合同约定采用封样的方式明确质量要求的,在封样同时可要求卖方出具样品品质的书面说明。

  5、验收条款

  验收条款是买卖双方对卖方交货后如何检验以及质量问题提出异议期限的约定。卖方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是需要通过验收来确定,货物的验收条款通常应包含数量如何验收,如采用称重、理算还是其他方式,以及质量如何检验的约定。验收条款中还应注意的是验收期(又称质量异议期)的问题。通常的情况下,作为卖方来说,希望买方能够尽快检验,检验合格后就能免除其质量担保责任,而对买方而言,交货后立即检验通常只能查明表面是否存在瑕疵,其内在是否瑕疵是很难判断的,特别是对于批量交付的材料,要求交货后立即检验是不现实的。因此,关于质量检验期应约定充分的时间,应在合同中载明交货验收只限于表观验收,内在质量问题可在一定的期限或两年内提出等。

  6、价款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价款,是指买受人取得标的物而向出卖人支付的货币,即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代价。价款一般是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大宗货物在异地交付时,会产生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等一切额外的相关费用。买方应当对价款及其是否包含相关费用写清楚,同时如果是进口产品要特别注明价款所使用的货币单位。

  7、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条款

  买卖合同所指的履行期限就是卖方交付货物(或单证)及买方支付货款的时间。约定明确有利的履行期限能给当事人带来期限利益,如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比货到付款能推迟付款期限,有利于买方更充分地利用资金。买卖合同中对卖方履行期限的设定必须明确期间或期日,防止卖方以期限不明拖延交货。买方付款义务的履行则可以约定以卖方提供产品的检验检疫文件、单证以及税务发票为前提,以争取达到履行期限延长,迟延付款的效果。

  买卖合同中的履行地点通常是指卖方交付货物的地点。履行地点在买卖合同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履行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的主要依据,有时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移转、何时移转的依据。另外,履行地点还涉及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为避免异地交货产生货物运输风险及运输费用的问题,合同履行地点多数情况下以约定买方所在地或项目现场为宜。

  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方式主要是指交货方式。交货方式通常有三种,一种是送货上门,一种是买方自提,还有一种就是代办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代办运输还分为汽运、水运、航空运输等等。不同交货方式的风险转移时间和运输风险的责任承担是不同的。对买方而言,通常情况下卖方送货上门风险最小,买方自提次之,代办运输风险最大。

  8、包装方式条款

  在货物买卖中,要将货物由所在地移到买受人指定的地点,一般要经过搬运、运输等多种环节。如果对货物的包装达不到一定的要求,很可能就会对货物造成损坏。因此,合同中最好对货物的包装方式作出约定。包装方式应当根据保护货物的质量、品质、性能和表面涂漆等不受损害来确定。其内容包括对具体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的约定。应当特别注意的是,除卖方送货这一交货方式外,上门自提和代办运输情况下运输过程中破损的风险都是由卖方承担的,这两种交货方式下必须提高卖方包装要求。

  9、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指买方或者卖方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买卖合同中卖方常见的违约有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或产品质量存在瑕疵,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供货以及毁约等情形,买方常见的违约是迟延付款。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定金责任等方式。上述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责任承担方式即使合同中未约定也可根据违约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但违约金和定金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才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金的约定方式有两种,一是约定固定数额的违约金,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逾期付款违约金通常是逾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几的约定。违约条款的目的不在于追求对方违约时从该条款中获利,而是增加对方违约的成本。因此,如果合同相对方违约属大概率事件,可考虑约定相对高额的违约金以遏制违约的冲动。应注意的是,由于合同违约金属买卖双方意思自治的产物,发生争议时法院调整幅度有限,约定的己方违约责任不宜过重。

  定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注意的是约定的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超过部分无效。根据担保法定金罚则的规定,交付定金一方发生合同约定承担定金责任的违约情形时,收受定金一方可全额没收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定金是一把双刃剑,应谨慎使用。

  10、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争议发生时通常有三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三人调解,仲裁机构仲裁或者法院诉讼。其中,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第三人调解都是不具有强制力的解决方式,一旦发生纠纷往往还需通过仲裁或者法院诉讼解决。

  仲裁和法院诉讼作为两种有法律强制效力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了避免发生冲突,合同双方只能择其一。仲裁与法院诉讼的区别在于法院诉讼即使合同双方没有约定也是法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则只有双方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时才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约定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

  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时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仲裁是一裁终局而非像法院诉讼不服还可以上诉,因此仲裁的公正性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二是仲裁机构是在地级

  市设立,区县一级并无经济纠纷的仲裁机构,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应当是有效存在的仲裁机构,三是仲裁和诉讼不能同时约定,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仲裁的约定就是无效的约定。

  法院诉讼解决纠纷时应当注意,我国的法院也是可以选择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的`一个法院作为纠纷管辖法院。如未约定的,一方可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经办人员在约定合同纠纷管辖时应考虑买卖双方是否在同一区域、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违约概率等因素选择对我司有利的诉讼法院。

  一份完整、规范的合同可以尽可能减少因条款约定不明产生的争议,但合同的生命在于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及合同签订后情况的变化都会导致纠纷的发生。因此,光有一份好的合同是不够的,还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补充合同约定。没有一个交易是完全相同的,一份好的合同必须根据当次的交易情况认真起草,期望凭合同范本一劳永逸地解决合同起草工作是不现实的,合同经办人员对此应有正确的认识。本起草指引所附文本仅供起草参考用,合同经办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增改删减。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签订时间:20xx年 xx 月xx 日 买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双方20xx年1月20日签订的油品年度经销合同,双方就下列油品销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为油品年度经销合同的附件

  一、结算方式(A)

  (A先款后货;B先货后款;C其他)

  二、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条件

  特别提示:以下条款请买方仔细阅读,有不明之处向卖方提出,有异议的双方协商修改。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则表示理解和接受。

  一、产品质量双方协商选择(C)

  (A 国标;B行标;C企标;D协议标准)。

  二、计量以供方计量为准。

  三、发货方式:

  1、采用铁路发运的,买方及时向卖方提供所需产品数量、到站地、收货人,供方根据其提报量代办铁路运输,运杂费由买方承担。

  2、采用公路或水运发货的,双方协商选择()(A由买方自行提货;B由卖方代办运输;C由卖方送货上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送货上门的按到岸价结算。

  四、交付与验收

  1、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卖方送货;

  (2)卖方代运;

  (3)买方自提。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运输费用承担:。

  5、验收标准:国标或润滑油公司标准。

  6、由买方自提的货物,以货物交接给买方为交付时间,买方对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货物交接后48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8小时内答复。买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在扣除货物合理运输时间后48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48日内书面答复。

  7、由卖方送货或卖方代办运输的货物,买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2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8、买方收货后发现名称、牌号、质量、数量不符或发生破损、溢耗的,48小时内以电话、传真或书面通知卖方协商解决,逾期提出的,视为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因国家政策调整、外部环境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2、因铁路计划未批准或请车未承认影响发运的;

  3、因卖方生产装置运行故障不能及时供货的;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需经双方共同协商的,应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由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销售代表: 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 篇4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案由: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诉讼请求:

  1、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元

  3、本案诉讼费用及其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原告为供方,被告为需方,供方为需方提供 型号的,合同约定,货物的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总货款

  结款方式;需方如逾期未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收货款的支付滞纳金给供方。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 年月份开始拖欠原告的货款,原告为了双方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仍然按被告的订单如期将货物送至被告公司。从 年月份至 年 月份被告拖欠原告货

  款如下:xxx年xxx 月份,人民币 xx元;xxx 年xxx 月份,人民币xxx元;xx年 xx月份,人民币xxx 元,xxx 年xxx 月份,人民币;以上合计人民币xxx 元。

  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货款,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原、被告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拖欠原告货款共计 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的保护。《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被告拖欠货款不还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共计元。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有事实证据又有法律依据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后,给予支持。

  此致

  具状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XX版)

  卖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可另附表)

  品种性别数量(头)规 格(公斤/头)单 价(元/公斤)单 价(元/头)金 额(元)供 种期 限 公 母 公 母

  合计金额:

  备注:甲乙双方按实际情况选择计量单位。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一)即时结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讫所提该批种猪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三)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一)甲方将种猪送到___________,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二)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提货,运输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供种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乙方_______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其他约定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上海市生猪业行业协会调解;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种猪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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