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6-10 08:29:2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集合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买卖合同模板集合8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收藏品转让甲方的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乙方转让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藏品,约定藏品状态见附件。

  二、甲方于乙方交货时,先按转让成本价(_________元)付款,甲方即拥有对该藏品的使用权与处置权,甲方通过对藏品进行增值投资(包装、宣传、附加文化内涵等)提升藏品价值;乙方保留该藏品增值部分的净收益共享权,该增值部分净收益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比例共享,甲方在增值净收益实现后1个月内支付乙方。

  三、双方协议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同时约定乙方最低增值净收益为_____________元;期满未达约定最低标准的,由乙方按成本价回购藏品或由甲方按约定最低标准补足后买断乙方对藏品的一切权利。

  四、协议期间,该藏品由甲方负责保管,丢失损坏视同买断藏品进行处理;藏品自身的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2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按照郑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商品配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商品类别、数量、单价、金额(详细品种见附表)

  二、双方严格按照河南省和郑州市及各区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执行。

  三、需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宣传安全燃放方法,告知消费者严格按照产品包装箱上的说明及警示要求正确燃放。

  四、技术标准:执行GB10631-20xx国家标准,凡因质量问题发生事故由供方代表厂方先行赔付。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将需方订购的配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配送运输费用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地点及验收:需方在郑州市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纸箱包装,包装回收。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现金结算,概不赊欠。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一方不满意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本销售季节过后,未销完的包装完整的整箱商品,可凭进货单据到供方指定地点办理商品代存手续。

  十一、需方不得购进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需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乙方购买茶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商定如下:

  一、 产品名称:

  合计金额:317000

  二、 合同标的:

  三、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

  四、 交货日期、地点、方式: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在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4月

  10日前分期(具体时间以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日期为准)将货物抵安溪二环路感德周阳茶业有限公司

  五、 验收方法:依照样品验收,在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货确认。

  六、 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量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甲方如不能按时款应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乙方逾期货款违约金,乙方开户银行安溪县信用联社剑斗分社 户名:王鸿料 账号:6221840107015116539

  七、 争议解决方法: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至所管辖区人民法院解决

  八、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 (简称甲方)

  买受人: (简称乙方)

  在甲、乙双方于(以下简称元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项目,该房产为写字楼。本合同及协议所指写字楼 “ ” E座名称为暂定名,甲方有权更改名称,且名称的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乙方不得以写字楼名称更改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协议或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接受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第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外立面,装修方案需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公司备案,乙方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协议、《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并做出了合理的说明。

  四、乙方按下列第 中方式交付房款

  1、乙方按一次性付款方式向甲方交付房款: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

  (2)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自办按揭向甲方支付房款

  (1)乙方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约 % 元(大写)。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及金额向甲方支付约定房款,按原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2)乙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并将所有用于购房的银行借款委托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房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已付款中扣除。

  (3)在按揭贷款期间,乙方负有向其发放按揭贷款的银行按时还款的义务。

  3、乙方按以下分期付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1)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购房款的 × %:¥ × 元(人民币:;

  (2)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购房款的 × %:¥ × 元(人民币元整)。

  (3)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购房余款的:¥ × 元(人民币: ×元整)。

  五、对房屋交付的补充约定

  1、交付时的房屋为清水房、现房。买受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已对房屋的现状进行了实地查看,故在房屋交付时不得对房屋的外观质量、装饰装修标准、配备的设施设备、坐落位置等提出异议,双方以现状进行交付。

  2、在乙方没有付清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前,甲方有权抗辩乙方提出的房屋交付请求:

  乙方采用按揭贷款购房的,必须在办理完毕按揭手续且相关按揭银行将乙方委托支付的购房款划拨到甲方账户后方能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以避免提前交付后因银行按揭不能办理给乙方造成装修等损失。

  3、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无须一定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房屋,无论甲方的通知在客观上是否能够送达乙方,乙方均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届满前前往项目所在地办理房屋交付手续。逾期未来办理,则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手续的交房最后期限届满日,视为甲方的实际交付之日。

  乙方委托他人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须向甲方出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将公证书留存于甲方。

  4、房屋的风险自交付之日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5、乙方接受房屋时,应对合同下商品房进行验收。同时,乙方应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接房屋钥匙,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

  6、在交付房屋时,乙方如对商品房质量有异议的,应具体、详细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双方有争议的,由乙方委托成都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该机构出具书面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7、关于节能的约定:因本项目于20xx年开始修建,故不适用于合同正本的第十七条关于商品房节能措施的规定。

  8、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乙方的;

  (2)由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

  (3)由于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等原因的。

  六、对商品房交付的补充约定

  合同第十条规定的商品房交付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提前进行装修,但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对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充约定

  乙方的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项目房屋分户房屋产权办理完毕后360日内,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延迟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原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执行。

  八、对地下停车场的补充约定

  该商品房地下停车场由甲方修建,其面积未纳入公摊,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单独出售或者出租。

  九、对联系方式的补充约定

  双方的通讯方式以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为准。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有效性,并对其负全部责任。如有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由于一方联络方式变更而导致对方不能将有关通知送达变更方的对方通知放出之日视为已通知变更方。

  双方同意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房屋所在地报纸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按揭手续和到物业现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出卖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联络乙方时,电子邮件的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乙方,乙方不得以网络故障未能收到为由将责任转嫁给甲方。甲方采取特快专递方式联络乙方时,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3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甲方采取挂号信方式联络乙方时,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自邮递寄出之日起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成都市行政辖区范围外,自邮递寄出之日起7日内视为送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国际邮件寄出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乙方。

  十、对解除合同的补充约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除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外,责任方须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额10%赔偿对方损失。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2、一方根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合同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之日,合同自行解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

  3、双方约定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从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成都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并可要求违约方每日按照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双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按上述约定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手续。

  同时,在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时,如果按照相关规定须按照总房价款缴纳营业税等税费的,则由违约方承担该部分税费,否则守约方有权拒绝履行退房或退款义务。

  如果乙方不协助甲方办理解除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甲方在单方面到成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备案登记手续时,有权从乙方的首付款中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十、其他

  1、甲方签章的财务专用收据是唯一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如有冲突或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及附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份,均局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兹为设备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设备,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设备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XXX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

  第三条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期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________元,共人民币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付清,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XXX通知甲方展延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尽赔偿之责。

  第六条甲方所交付设备,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乙方有损害者,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签章):_______买受人(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合同签定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名称。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螺纹钢 吨 400 4430 177xx

  螺纹钢 吨 1000 4540 4540000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叁壹贰仟元整(小写)xxxxx元

  2、交货时间:xx年4月28日

  3、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负责卸货。

  4、制造标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要求、需提供原厂合格证。

  5、验收标准:符合样品标准。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货的到验收合格后一周付清款项。

  7、由于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供和货的、每影响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买受日(盖章):出卖日(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7

  原告(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刘培炼,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张杰,浙江泰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维纲,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刘恩,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邹永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为与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傅建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货物申请质量鉴定,在鉴定期间被告撤回鉴定申请。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诉,本院受理被告反诉后,本案转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同年8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邹永闯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诉称: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提供给被告各种规格的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提供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尚有货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订立合同的实际时间应是20xx年9月1日,同时被告已经付清了全部货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根据20xx年9月6日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告应于同月7日前供货,逾期供货一日应按总货款的1%向被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货物,迟于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3天,已构成违约。故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43元,并承担本案反诉费。

  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辩称:原、被告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应是20xx年9月6日,反诉被告实际是在同月6日就交货了,由于反诉原告提出规格不合适,要其他类型的钢材,故反诉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诉原告所需的钢材。按合同规定是反诉原告带款提货,是反诉原告违约在先,同时违约金每天按总货款的1%计算应属过高。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为:

  一、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原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被告认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1日。根据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双方签订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同时被告在反诉状上也明确认为是9月6日,被告也没有向法院提供证据可以证明是9月1日。故本院确认原、被告所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xx年9月6日。

  二、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被告已付货款多少元?原告认为,被告于同年9月26日付货款100000元,同年11月卖给原告价值6724元的货物,同年12月19日卖给原告价值34950元的货物,20xx年2月7日付货款86944.20元,共计被告已付给原告货款228618.20元。被告认为已付上述款项是事实,但被告已于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并提供了同日银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货款。原告认为被告于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货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货物的款项,且与本次货物的规格也不一样,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时间为9月6日,且合同约定了带款提货,故原告的异议成立。对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给被告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本院确认被告已付货款228618.20元。

  三、反诉被告于20xx年9月10日供给反诉原告的钢材根据合同规定是否违约?反诉原告认为,反诉被告应于9月7日前供货,而其于9月10日供货,逾期3天构成违约。反诉被告提供了价值274795.25元的钢材,故反诉被告应依约支付8243元的违约金。为此向法院提供了双方所签订购销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货单1份。反诉被告认为,在9月6日送货后,根据反诉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规格的货物,反诉被告没有违约。本院认为,根据反诉原告提供的送货单看,反诉被告于9月10日所供的货物与双方所签订合同所需钢材的规格不一样,且反诉原告收货后在合理期限内也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故反诉被告于9月10日的供货行为并未构成违约。

  通过对上述争议焦点的认定及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本案事实确认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给被告约定规格的钢材一批,同时约定带款提货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给了价值为274795.25元不同规格的钢材,被告在收货后已支付原告货款228618.20元,余款46177.05元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审中,被告对原告违约金5649.92元的计算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成立并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钢材后,尚有46177.05元货款未付,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款,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约支付原告货款,已构成违约,对被告逾期支付的货款原告要求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且被告对原告违约金的计算也没有异议,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649.92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反诉原告诉称反诉被告构成违约,要求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8234元,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6177.05元、违约金5649.92元,共计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诉被告杭州金瑞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243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本诉受理费20xx元,反诉受理费340元,合计240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耶鲁(杭州)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405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帐号:1202024409008802968;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施 飞

  审 判 员 傅 建 昌

  代理审判员 王 辉

买卖合同 篇8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存量房买卖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 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合同范本《存量房买卖合同》。)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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