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9-30 14:09:3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买卖合同模板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买卖合同模板七篇

买卖合同 篇1

  更新:20xx-08-23 10:58

  一.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 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 又规定了当事人得就违约金数额主张调整。实践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形时有发生。

  二.调整方式

  1、以实际损失调整违约金;

  2、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

  本金为限予以调整;

  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乘以四倍计算违约金;

  4、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即“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5、将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减少到损失的2倍额度;

  6、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总值为限”酌情予以调整;7、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调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进行自由裁量。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住所: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________(建议明细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价格条款:__________(规格)家具______套,单价__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_元。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保险、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1、在________年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3、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____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经公布并实施。其中规定了商品房买卖中的惩罚性赔偿原则,这一规定对规范房产市场,保护购房者的切身利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引发了商品房在适用《解释》的同时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问题上众说纷纭,本文仅就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是否适用《消法》谈谈自己的一些拙见。

  《解释》中关于惩罚性赔偿条款的规定如下: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其中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以上的5种情况时除了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可以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之后还可以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的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以上的5种情况时购房者可以要回的款项的最高额为已付购房款加上相当于已付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再加上已付购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损失,即双倍的已付购房款、利息还有损害赔偿金。这样一来,《解释》规定的特定的情况的赔偿金额可能超出《消法》规定的因欺诈而应给予的双陪赔偿。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当中除了《解释》规定的几种欺诈以外的欺诈是否适用《消法》的双倍赔偿?

  关于是否适用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适用。《解释》规定的情况与《消法》的规定并不冲突,在符合《解释》规定的具体情形时,无论适用《解释》还是《消法》都可以。

  2.不适用。消法制定时,所针对的是普通商品市场严重存在的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的社会问题,所设想的适用范围的确不包括商品房在内。同时制定的《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不包括建筑物,可作参考。再就是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大多法院也不认为商品房交易适用《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主要原因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巨大,动则数十万、上百万,判决双倍赔偿会导致双方利害关系失衡。综上,此种观点认为,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或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而不是《消法》所规定的双倍赔偿责任。

  以上两种观点本人认为都过于绝对。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分别适用。

  首先,我认为能适用:

  1.从立法本意上来说,《解释》规定的赔偿额度,按照上面的分析,最高额度可能超出已付购房款的双倍。解释规定的这几种欺诈行为是属于商品房买卖纠纷之中最严重、最恶劣的几种。也就是说,这几种最恶劣的情况可以适用《解释》规定的最高双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那么,除了《解释》规定的几种严重的欺诈情况之外的欺诈行为,应该是适用《消法》的双倍赔偿。当然,实践中,很难适用最高的双倍以上的惩罚性赔偿,但法律规定的应然状态与法律适用的实然状态的差别,跟立法本意无关。

  2.从法律的体系上来说,《消法》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其调整范围不适用于商品房,那么就是适用。《解释》同样没有规定如果与《消法》冲突时的适用规则,其实,本来就不冲突。立法者在立法时,因为要维护法律的统一性、权威性、严密性,会在立法时尽量的消除法律冲突,尽量不要留下立法的空白。所以说《解释》和《消法》都是适用的。

  3.《解释》在商品房合同买卖纠纷中加入了因欺诈而导致的惩罚性的措施,目的是在遏制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中利用优势欺诈购房者,从而导致的巨大的事实不公。那么我们可以推论:在商品房的买卖中,一般的欺诈适用惩罚性赔偿符合立法本意,只是一个度的问题。也就是说,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1倍、1.5倍、2倍等,但不能超出《解释》规定适用于特定的五种欺诈的惩罚性赔偿的范围。

  其次,我认为要有限制性的分别适用。

  也就是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当中情况千差万别,一味的去适用双倍赔偿或不适用双倍赔偿都可能在具体案件当中导致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分别适用。

  1.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一刀切,全部不适用双倍赔偿,就只是《解释》规定的'几种情况最高可以适用双培以上的惩罚性赔偿,而在商品房合同纠纷中的其他欺诈行为就只能是返还款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的损失。那么如果其他的欺诈行为的确没有《解释》规定的开发商的主观恶意强,但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相当大(不一定达到已付购房款的一倍),()这实际上性质的恶劣程度不亚于《解释》规定的那几种情况,即已经达到了《解释》实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制定意图,那么我们就应该适用双倍赔偿;如果造成的损失不是很大,那么就只是按实际的损失来陪。至于损失达到已付购房款的多大比例才适用《消法》的双倍赔偿,要综合多方因素,多种情况,比如已付购房款的绝对额、欺诈隐瞒的时间长短、造成损失类型的多少等。

  2.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一般的欺诈行为全部不适用《消法》的上双倍赔偿,则很难在不同的欺诈情况下(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一般欺诈和《解释》规定的严重的几种欺诈)保证赔付比例的公平。这样会导致一种倾向:开发商因为《解释》规定的严重欺诈在实践中都不可能导致双倍的惩罚性赔偿,那么会怂恿他们的一般性欺诈行为;如果一般性的欺诈能有条件的适用《消法》的双倍赔偿,那么严重的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能用到了双倍的赔偿甚至于更高的双倍赔偿加利息、损害赔偿的几率大增。这样才会起到抑制开发商这种欺诈行为的作用。

  总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既要适用《消法》,又要有限度的分情况适用,以期能尽量的发挥《消法》和《解释》的效用,切实抑制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据)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厅,所在____层(共____层),室号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无储藏室)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本协议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订购产品名称、单位、单价、数量约定如下:

  1.产品名称: 。

  2.单位: 。

  3.单价: 。

  4.数量: 。

  第二条 产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

  2.每包净重: 千克。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2.交货地点: 。

  第五条 验收方法: 。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 。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 。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乙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2.甲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3.甲方在乙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 天,应向甲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 %的违约金。

  3.乙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 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北京XXXXXX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3月1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付款方式:签定合同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的定金,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三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四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林地内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议特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承包林地内的已成材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采伐,四界以林权证为准,乙方在砍伐中不得越界。

  二、乙方买甲方树木价人民币 元整( 000.00元)砍伐到一半时乙方一次付清全款。

  三、从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在201 年 月份砍伐完毕,越期不得继续砍伐。

  四、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合法的出售手续,甲方提供相关配合。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并办理合法的运输手续。

  五、砍伐过程中所有的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进场施工不得损伤他人树木。

  六、乙方不得采伐未成材的小树木。因放成材树的需要的除外。

  七、以上树木买卖的相关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收树木价款为净得价款。此协议自双方鉴字后生效,双方互不反悔,如有哪方反悔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和纠纷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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