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10-02 08:30:4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买卖合同集合三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买卖合同集合三篇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简称甲方): 买房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第二条 抵押权情况

  甲方保证该车位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总价款,逾期以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该车位的产权证预计也要 年 月后才能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

  1、自该合同签订起甲方的车位合同交给乙方,乙方有责任保管好该车位合同,到甲方办理车位产权证时交还给甲方,以便顺利办理该车位产权证。

  2、甲方取得车位产权证后应当通知乙方,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车位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 税、费分担办理车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车位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腾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将车位卡交给乙方。甲方交付车位时,乙方请确认。

  第七条 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该车位,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法律、规章造成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该车位的物业管理企业为:。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自本合同签订后该车位物业费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公证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乙方为安全起见,乙方提出进行公证,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 篇2

  买受人: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____县____乡_____村______村民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内),向买受人交售___(农副产品)___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卖(买)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约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出卖人交售的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

  3.出卖人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处理(买卖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银行……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___(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订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转让给乙方房屋基本情况:

  1-1、该房屋系座落在高密市齐鲁纺织城育龙公寓小区,_____号楼____单元_______ 户_________平米

  2、房屋转让价格(不包括按揭银行的余款):

  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以总价款_____________元整的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

  2-2、本合同2-1条款由双方所确定的转让价格包括以下费用:

  2-2-1、该房屋的价款:

  2-2-2、甲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施工时,对该房屋所建设和添置的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物的价款:

  2-2-3、因该房屋转让所产生的交易税款不包括在内。

  3、应缴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4、房屋的交付:

  4-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使用。

  4-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支付房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5、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及办理:

  5-1、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后20日内,与该房屋的按揭抵押银行联系帮助乙方办好变更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断供银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2、甲方承诺最迟于收到乙方全额方款,依照本合同30日通知乙方共同至高密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变更过户手续。

  5-3、甲方逾期履行以下合同义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1、甲方逾期履行5-1条款的银行变更手续;

  5-3-2、甲方逾期通知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时;

  6、房屋使用费的分担:

  6-1、本合同所述的房屋使用费是指一方使用房屋时应交纳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电视费等因房屋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6-2、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分担各方的房屋使用费: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发生的全部使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接收该房屋以后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其他:

  7-1、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7-2、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7-3、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有高密市人民法院仲裁解决,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7-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5、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的解释之用。

  7-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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