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2-04 11:18:5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集锦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买卖合同模板集锦5篇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甲方):签订时间:

  买方(乙方):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购买纸张,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四.包装标准:按照甲方企业内控标准,乙方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注明。

  五.货款支付方式: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根据路途远近甲方合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提出异议期限: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或派人)应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等事项进行验收,乙方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后即视为对甲方的货物无任何异议;货物到达乙方后,如乙方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等事项有异议,则应在货物到达起( 30)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八.乙方指定职员 、 、 在甲方的送货凭证上签字。

  九.违约责任:如双方违约,则每日按照 0.5 %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买卖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 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 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 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3、 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合同范本

  4、 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用电量的项目。

  5、 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 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买卖合同 篇3

  案情简介:

  位于x区的w公司向位于y区的k公司订购一批价值400余万元的生产设备,双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各一份。设备经安装调试投入试生产,其中两台设备运转一直不正常,经k公司多次维修仍未解决,w公司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k公司要求w公司支付设备余款145万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k公司依据《设备买卖合同》将w公司诉至y法院。w公司认为案件应由x法院管辖,向y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y法院驳回。w公司即以设备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反诉,并在征求一审代理人的意见后,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共计1073.13万元。k公司不承认设备有质量问题,并提出w公司除维修期间外,一直生产至今,提出的赔偿数额明显不合理。

  一审期间查明:w公司除维修外,生产并未停止。经y法院委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材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下称测试中心)对设备质量做出鉴定结论即“设备质量问题系使用不当造成”。y法院据此做出判决:w公司支付k公司设备余款145万元及相应利息,驳回w公司的诉讼请求。w公司一审败诉后,要求我为其二审代理人,以实现其诉讼主张。

  一审败诉原因:

  接受委托前,我对w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并找出以下败诉原因:

  (1)w公司向k公司提出赔偿的前提是设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并且质量问题是k公司直接造成的。但是,w公司对此缺乏证据。而且,“质量问题系使用不当造成”的鉴定结论对w公司明显不利。

  一审中,w公司虽然认识到鉴定结论对其不利,但是未提出****鉴定结论的有力的证据及法律支撑。

  (2)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明显不合理,显然超过k公司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同时,其可得利益部分的主张也无证据证明。

  w公司一审请求赔偿数额构成为两部分,一为直接损失部分即设备维修费及更换材料的费用;其余为可得利益损失部分,包括维修停产利润、w公司建厂总投资的利息、税务返税、停产期间产生的工人工资等。除直接损失部分提供了证据,可得利益损失部分仅有计算方式并无证据提供。

  另外,通过w公司同行业平均利润率的考查,以及对w公司的财务账目的审查,置疑w公司的所谓“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与事实不符。

  代理思路及相关工作:

  1、建议w公司迅速自行委托技术权威对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原因作出全面分析。

  经技术权威全面分析,认为:设备质量是一个需综合多种因素分析并需k公司提供其生产设备的相关材料、工艺等方面的资料,才能作出初步判断的问题。同时,因设备一直在使用,有关设备的质量问题的准确结论就更难做出。但是,技术权威通过对k公司安装记录的运行数据审查,发现其中的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该项指标也可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

  2、查明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未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人名册,不具有鉴定人资格,据此做好申请重新鉴定的准备。

  3、通过对一审败诉的上述分析,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告知w公司一审的诉讼主张,二审不可能支持。同时,要求w公司如实陈述案情,并告知隐瞒真相可能造成的危害。希望w公司吸取一审教训,据实计算出损失,并提出证据。引导其实事求是的调整思路,根据事实和证据,重新确立二审目标。

  通过多次沟通和交流,k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吐露真相:直接损失为40余万,可得利益损失为100万左右。但是,可得利益部分的证据因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不易公开。一审之所以提出1000多万的主张,是因一审代理人告知他所谓 “可得利益损失”就是“可能产生的损失”,并未告知他,所谓“可能产生的损失” 是有限制的。

  代理策略:

  通过上述工作,掌握了案件的利弊,分析了案件的走向,得出二审若以判决方式结案,k公司必败诉的结论。由此确定二审的目标-调解结案。为了迫使对方达成调解,采取以下策略:

  1、依据《设备安装合同》,重新组织证据以安装质量不合格为由,另案向x法院起诉,要求k公司赔偿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在向x法院提出可得利益赔偿数额前,告知w公司,若以判决结案,因缺乏证据,可得利益的真实损失部分100万,x法院也不会支持。但是,为了给对方充分的压力,就可得利益部分提出200余万元的主张。w公司对此表示同意。

  2、以一审鉴定机构不具备鉴定资质为由,要求二审法院对质量问题进行重新鉴定。

  3、请求二审法院促成调解,并通过法院向对方透露:接受调解即可撤回x法院的诉讼。

  案件结果:

  二审达成调解协议如下:w公司支付k公司货款10万元。同时,w公司在x法院撤诉。案件最终结果达到了预期的代理目标。

  案件结束后,w公司聘请我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代理感悟:

  w公司的一审败诉,源于对《合同法》“可得利益损失”的曲解甚至滥用。

  律师确定代理策略,必须注意与案件相结合,与法律的规定相结合,做到依法立论、依法辩论,而不能违反法律,曲解法律,违反法治原则,置事实于不顾,为当事人出歪主意,以达到个人目的。这既是做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又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本。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自乙方处购买进口葡萄酒酒等相关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价格

  1、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详见:产品报价清单)

  2、协议中订购产品为实时报价,乙方有义务将最新的价格调整信息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第二条、产品质量

  1、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因非产品本身的质量原因(如甲方储运不善等)产生的问题,乙方不予调换,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并且达到安全和卫生条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货运代理人将产品运至双方指定地

  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即时对货物数量、编码、外观、包装、质量等情况进行检验,如有任何异议,应在立即告知乙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完毕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应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

  2、甲方需将计划用量按实际需要提交乙方,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计划进行备货,不能备齐的货品应在甲方提出计划的48小时内反

  馈。

  3、除因产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外,甲方不得拒收。

  4、乙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货物风险随之转移。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甲方应在收到货物的5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无论任何费用,甲方均不得在应支付货款中自行扣除。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商标标识以及任何相关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2、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情况、产品信息、客户资料、营销计划、管理方式等任何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甲乙双方应保证其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等接受本

  保密条款约束。

  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遵循平等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应自行向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可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一方明确声明或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要义务;

  (2)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

  (3)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产品报价清单

  甲方:乙方:

  签(字)章 签(字)章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出卖人和买受人经平等协商一致,就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尽事宜 (以下简称“合同” ),订立下列补充条款:

  1、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本合同所填写的为准,买受人保证所填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无误,并可以随时接受信函或邮件;出卖人或买受人双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更,

  应于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或告知义务时,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送达:

  a、通过邮局邮寄送达书面通知,从邮件发出之日起7日后即视为送达完成(以邮局受理凭证为依据);如因买受人所填地址不准确而导致书面通知退还的,买受人应承担过错责任,并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或告知义务; b、出卖人可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河南省级报纸有效),公告见报之日起即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通知或告知义务,因此产生的公告费等支出

  由买受人承担。

  2、依据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与共有人投资份额,买受人占产权比例为 %,共有人占产权比例为%。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要求退房且出卖人同意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20%承担惩罚性违约金,其余房款无息退还;超过7日不予退房,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合同约定的房价款并不包括房价款本身以外的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应按国家规定和标准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于本合同备案登记完成之日起(特指一次性付款)或房屋抵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特指按揭贷款付款)30日内按国家规定和标准交纳契税;

  出卖人代收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时需交纳的测绘费、登记费、印花费、非住宅交易服务税,该笔费用由买受人于签订合同时一并交纳。因买受人逾期交纳或拒绝交纳上述费用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如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5、9、10、15条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出卖人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出卖人不承担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其他损失及费用。 买受人依据第5条退房时,应自全部房款交清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可参照第十条条款处理。

  5、对买受人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出卖人应尽力协助,但不保证买受人一定能取得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买受人应在购房合同签订7日之内,按出卖人要求将齐全、有效的按揭资料交于出卖人,并在

  接到出卖人办理按揭手续的通知(出卖人可采取固定电话、手机短信、邮寄、公告等形式履行通知义务)后三日之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同逾期付款,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或不能取得按揭贷款的,买受人应选择其他付款方式,如不能选择其他方式付款,出卖人应将所缴纳的购房款无息退还(买受人应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6、本房屋交付时间以本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买受人逾期不办理房屋

  交接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经履行交房义务。该日即为房屋保修期的起始日,同时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也于该日开始计收。

  7、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可延期交付房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买受人要求变更原设计,买受人同时应出具书面声明,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除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外,交房日期相应顺延;

  3)为遵守当地政府的法规及配合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地下文物障碍影响而造成的原因;

  4)施工过程中遇到异常困难或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5)遇到恶劣天气不能正常施工的;

  6)买受人未能按照出卖人要求办理接房手续的;

  7)其他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

  8、《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后,买受人不得随意变更付款方式及买受人或共有人姓名,如有特殊需求可向出卖人提出申请,在出卖人同意并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的百分之五作为办理此项变更的手续费。

  9、买受人同意将本房屋委托给河南中力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自本房屋交付之日起,不论使用与否,买受人均应遵守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并分担小区管理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10、本房屋一经交付使用,保修期均适用《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的相关约定;超出保修期的房屋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除外。

  11、买卖双方同意本合同所指的交房标准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不作为出卖人的交房标准。出卖人的样板房、广告宣传资料、模型等其他销售道具均不作为交房的标准。

  12、小区内未销售的停车场及商业服务设施等归出卖人所有。

  13、本补充条款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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