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时间:2021-02-25 16:03:54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聘用合同4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聘用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聘用合同4篇

聘用合同 篇1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无锡市教育局 印制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月。

  2、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该工作任务完成。

  3、实行见习期,见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工作,其岗位职责按双方签定的岗位聘任合同书的要求进行(选择第一、第三种合同方式者填此内容)。

  2、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三、工作纪律

  1、甲方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

  四、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1、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和标准,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按照所聘乙方的岗位确定工资,并按照乙方的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活工资部分。

  2、在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等福利待遇。

  3、甲方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且不得低于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五、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聘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理由:

  (一)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公布的聘用岗位要求的;

  (二)乙方连续旷工超过______个工作日或者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___个工作日的;

  (三)乙方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乙方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教师职业道德,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的约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

  (六)乙方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七)乙方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含缓刑人员)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二)乙方年度岗位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四)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的;

  (五)乙方在待聘期内经教育无转化且不能新聘上岗或两次拒聘上岗的。

  甲方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无锡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有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根据教育工作的特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招录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一)依法服兵役的;

  (二)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或者提供工作条件;

  (三)甲方拒不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金的;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又不属于《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甲方应当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中止履行:

  (一)乙方履行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的;

  (二)发生不可抗力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聘用合同约定其他中止情形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的;

  (二)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被撤销、解散或其它原因终止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出现其它法定终止条件的。

  聘用合同一方实际不履行聘用合同满3个月,又不属于中止履行情形的,对方可以终止聘用合同。

  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违法、违纪者除外)。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八、聘用合同的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培训费用约定

  2、保密约定

  3、竞业限制约定

  4、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名)________

  或代理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用合同 篇2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对象(乙方):

  根据全镇教育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安排在 学校任教。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 聘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工资待遇 :

  受聘人员每月工资 元,每学年度按10个月计算。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⒈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⒉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⒊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⒋在聘用合同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提前一月通知乙方后,解聘乙方,合同即行终止。

  ⒌在聘用合同期内,乙方如欲辞聘须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⒍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

  (1) 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 乙方工作中失误,致使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4) 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

  (5) 乙方因教育教学能力差,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乙方事假超过一个星期。

  (7) 乙方有无故旷工现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⒈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⒉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⒊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参加学校、处室、年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⒋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研活动;

  ⒌刻苦钻研业务,教育质量较好,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3

  聘用单位:

  受聘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合同期限为以下第种: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于一年,但乙方提出签订期限低于一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合同: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 — 2 —

  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六)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四)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 (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包含寒暑假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资。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孕期、产假及哺乳期结束;

  (三)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 3 —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甲方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事实记录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补偿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 4 —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九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本校教学需要,聘请乙方在甲方担任工作,教授课程为所有教师课时费统一参考20xx年西安优贝佳文化培训中心课时费标准,合同期限自到为期 年。合同到期,接任新班按新班条例执行,或续签合同。

  2、西安优贝佳文化培训中心兼职教师的奖金、课时费每月按月支付。工资计费周期自每月1号至当月底,并于次月十五号支付上个月的课时费。

  3、乙方在带班期间,甲方有权暂扣乙方部分课时费,每班按300元标准执行。在该班结课之后,乙方与甲方顺利交接,并且达到升级标准后,甲方退还乙方所有暂扣的课时费;乙方在聘用期限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甩班造成学生流失或退费,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甩班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4、甲方规定所有班级升级率标准为85%。如乙方所带班级升级率低于85%,则按照少一人扣除100元的标准,对乙方课时费进行相应抵扣。如以25人班级为例,升级后本班人数最低应为21人(四舍五入),如果升级人数为20人,则扣除100元。如乙方所带班级升级率高于85%,则按照多一人奖励50元的标准,对乙方予以相应奖励,如以25人班级为例升级后本班人数最低应为21人(四舍五入),如果升级人数为23人,则奖励乙方100元。

  5、因乙方个人原因缺课或旷工,没有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根据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小追究乙方责任,并相应扣除乙方的当月课时费的10%(缺课)、20%(旷工),如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民事责任的权利。

  6、甲方有权利召集兼职教师参加本校有关教学工作会议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校内、校外免费培训活动和会议,乙方不得无故缺席(含两次),请假一次50元,罚款充入全校教师活动经费。

  7、乙方应遵守《西安优贝佳文化培训中心学校教师守则》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利根据相应条款对乙方给与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聘用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西安优贝佳文化培训中心任课教师及员工守则”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乙方在接新班之前必须慎重考虑,接新班之后必须完成本班教学计划(拼读为上下两册、趣趣英语为两期、青少年版新概念英语为上下两册)。

  3、乙方必须在开课前一周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教学计划,每月第一个周末上交下个月的教案,并经过校长或教务部主任审核通过。每次上课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备课工作,如不按时上交教案者则暂扣延迟发放上月课时费。

  4、乙方在担任甲方教师期间,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学校教务处签到,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如发生迟到、早退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人民币每次十元。罚款充入全校教师活动经费。

  5、如果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课,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没有及时通知甲方并由此造成的损失,视情节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无故旷工者甲方有权开除乙方。

  三、其他事项:

  1、乙方老班结课,乙方明确表示不再接任新班,乙方应在正式离职前将所做的工作交接,并将其领用的办公室用品交还甲方。乙方离职时不得带走一方在职间所使用的、开发的、获得的任何资料、教案等,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规定进行罚款,必要时诉诸法律。

  2、若乙方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则甲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在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将按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或开除,必要时诉诸法律。

  四、补充条款:

  乙方使用期为两个月,自月日至期内甲方定期安排乙方听课,乙方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以达到甲方的教学要求。试用期内乙方所带课程为,试用期课时费/课时。试用期满后,经甲方测评,乙方的教学水平如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转为正式兼职教师;乙方的教学水平明显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不予录用。

  五、转聘正式兼职教师

  乙方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教学能力达到甲方要求,自年月日起名转为正式兼职教师,聘用期三年。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西安优贝佳文化培训中心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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