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03-01 13:02:52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合同汇总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委托合同汇总5篇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受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市场开拓一事,达成如下内容: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甲方公司开发的____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进行推广宣传,引荐甲方和与潜在客户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潜在客户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至少____位潜在客户成功签订商业合同。

  二、服务报酬

  (一)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服务报酬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含税价格)。

  (二)本合同项下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1、甲方根据相应的考核标准在每月____号(如遇节假日,相应顺延)支付乙方上月的服务报酬。

  2、服务报酬支付考核标准:

  (1)甲方对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月月末,累计介绍与甲方成功签约的潜在客户总数进行平均计算,至上月该平均数达到____位。

  (2)乙方在上月介绍与甲方成功签约的潜在客户人数达到____位。该考核标准的

  (1)与

  (2)两点中,乙方至少满足其中一点方可请求甲方支付上月服务报酬,如乙方无法满足该考核标准,则无权请求甲方支付服务报酬。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经乙方介绍与成功甲方签约的客户超过____位,则每超过一位,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费用人民币____元整,此笔费用是本合同项下服务报酬之外的服务奖励费,由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若经乙方介绍成功签约的客户未能超过____位,则乙方无权请求甲方支付该笔费用。上述服务报酬以及服务奖励费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实际费用,而无权要求甲方代付或承担。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二)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报酬。

  (三)除服务报酬以及服务奖励费(如有)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未成功介绍至少____位潜在客户与甲方成功签约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任何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在达到服务报酬支付考核标准时,请求甲方支付服务报酬与服务奖励费(如有)。

  (二)乙方应积极推广宣传甲方委托的产品,且有义务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与声誉。

  (三)乙方不得利用任何与甲方有关的文字、图片、符号、名称等从事非法、违法行为或者不符合本合同目的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潜在客户的相关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乙方应尽力撮合潜在客户与甲方进行商谈并签订相应商业合同,同时乙方尽到谨慎提示和诚实报告的义务。

  (六)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通过乙方推广宣传与介绍,至少应有____位潜在客户与甲方成功签约,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五、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违反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有权要求提出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解除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或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

  (二)在发生下列解除条件之一时,双方当事人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不能实现本合同委托事宜的最终目的。在以上两项约定的条件下解除本合同,此时,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若经甲方核实乙方存在任何故意损害、歪曲甲方形象,影响甲方声誉或者从事任何违法非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若由于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相对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书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任何一条款依据法律被确认无效的,并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七、保密事项

  (一)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不得以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服务报酬和服务奖励费用(如有),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____天,甲方未通过书面形式表示欲续签本合同,则本合同到期终止。

  (二)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就肉鸡委托养殖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养殖方式的约定:

  1.甲方负责技术指导,饲料供应;

  2.乙方负责提供已养殖120天的肉鸡,使用甲方提供饲料调养18天; 同时乙方负责养殖的场地、设施和劳动力;

  3.乙方将肉鸡调养18天后,乙方将肉鸡杀好,作好真空包装,并放入冷库保存。甲方按实际交付每只 元收购全部合格肉鸡(肉鸡市场采购价格变动时,收购价随采购价相应变动。

  4.乙方每星期采购一批肉鸡应支付定金 元,协议履行完毕后退还。

  5.甲乙合作时间为

  二、 鸡苗、饲料的供应规定:

  1. 乙方采购的肉鸡重量应在的情形。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饲料,按每星期饲料的安全性。

  三、 销售结算:

  1.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由甲方每周收货一次,收货时结算肉鸡数量品质,甲方验货后即支付货款提货。

  2. 肉鸡储存交付地点位于式为甲方于以上地点自提。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停止采购肉鸡或变更养殖数量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将乙方已按协议饲养的肉鸡采购完毕,如甲方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

  2. 乙方应保证饲养肉鸡的质量,交付与甲方的肉鸡应符合安全食用标 准,如有不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拒收。

  3. 甲方所提供饲料如不符合卫生要求,导致乙方饲养肉鸡出现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

  五、附则: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后双方可签字延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4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一)受托人的义务包括: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尽力办理委托事务;向委托人报告处理情况和结果等。

  (二)委托人的义务包括: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支付报酬等。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的种类

  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关于共同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关于转委托,《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的种类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1.特别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

  2.概括委托

  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1.单独委托

  2.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

  共同委托

  关于共同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1.直接委托

  2.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3.转委托

  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进行转委 托,除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以外,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关于转委托,《合同法》第四百条明确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 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 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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