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07-10 23:21:30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委托合同模板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委托合同模板8篇

委托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x花园房地产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调查项目

  1、项目名称:x花园房地产项目市场调查。

  2、甲方委托乙方调查的内容等详见附件一:《x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

  二、项目工作组

  针对甲方所委托项目,乙方专门成立由上海x大学产业经济与区域经济学教授x、市场营销学教授x、旅游与酒店管理学博士x等相关专家组成的项目工作组(项目工作组成员的简历和名单等详见附件二),负责项目调查工作方案的制订、市场调查的组织协调、市场调查结果的分析、市场调查报告的编制以及提供相关建议。

  三、调查期限

  2、乙方应当按照《x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所列的时间计划完成阶段性调查和报告工作。

  四、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关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绝提供,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提供市场调查服务。

  2、乙方独立调查有困难的,经甲方同意,可请甲方提供协助。

  五、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书面资料(但提供给乙方以前已经公开的除外)和乙方通过调查取得的全部资料及调查报告等(以下统称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未公开披露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对于一项完整的商业秘密,如果甲方仅公开披露部分内容,对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担保密义务。

  4、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项目工作组成员及乙方其他全体员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甲方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乙方都应无条件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泄密责任:乙方承担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十倍。

  六、成果提交与验收

  1、本次调查项目在本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调查成果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

  2、调查成果包括:社会经济环境背景资料调研报告、项目自身条件和特点实地调研报告、项目区位和附近交通状况调研报告、项目周边人口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周边地区商业环境调研报告、项目周边居民消费心理及需求调研报告、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者和业户调查报告、类似房地产项目调查报告和项目综合分析报告等。

  3、乙方提交调查报告后,甲方应按照《x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约定的项目和目的及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4、乙方所提交的调查报告经甲方验收后,其所有权利归甲方所有。

  七、咨询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咨询费人民币x万元,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协议签订时支付x万元,第二次在调查报告完成并交付甲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剩余款项x万元。

  2、本合同咨询费包括咨询报酬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人工费、利润、税金等因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与其他单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咨询费,并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对于甲方已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十、其他

  1、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调查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调查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甲方所有。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和顾全大局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协议经过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本协议附件如下:

  附件一:x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

  附件二:项目工作组成员的简历和名单。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署日期:x年x月x日

委托合同 篇2

  编 号: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__________ 号码: 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经纪人证号): 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旧)机动车委托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销售车牌号码为________的(新、旧)机动车壹辆,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一份(见附表二)。

  第二条 委托销售之佣金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乙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取销售(新、旧)机动车佣金:

  1.由乙方先行向甲方全额支付委托销售保留价,以售出价高出委托保留价的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为保留价销售方式。

  2.约定具体佣金数额,并按实际售出车款超过保留价的部分,按一定的比例作为增加支付乙方佣金的销售方式。

  3.其它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售出委托车辆时,但有证据证明已有具体销售行为的,甲方支付乙方佣金_________元。

  5.支付佣金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支付佣金的方式(现金、支票):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销售(新、旧)机动车的基本状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 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

  车辆号码:______________ 颜色: _______________ 车驾号: 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已行使里程: 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路费证有效期限:______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

  (新、旧)机动车现存瑕疵披露: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销售价及付款时间、方式

  1.委托销售保留价(元)

  大写金额: 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价格是否可上、下浮动:________________ 浮动率为: _______________

  2.付款时间: ___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现金、支票): 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期限

  委托销售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若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应在合同到期前5天通知对方。双方认为有必要延长委托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委托续期合同)。

  第六条 车辆交接方式和手续

  双方同时到现场验车,并共同办理车辆交易手续。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所提交的证件.文件及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已成交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应接受乙方退回的车辆.合同解除;已接受的车款应全部退回,并向乙方支付佣金和乙方因此实际发生的费用;

  3.保证对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如故意隐瞒车辆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文件材料;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委托第三方;

  3.向买受人出示委托售车合同或授权委托书,按甲方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不得以胁迫.欺诈或与买受人串通等非法手段进行交易;

  5.不得伪造.涂改交易中心所需的各种证件.文件或资料;

  6.在委托期内,将甲方委托出售的(新、旧)机动车存放在指定的(新、旧)机动车市场内的指定位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拆改委托销售车辆,否则,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负责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文件和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交的证件.文件和材料清单))。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机动车买卖合同未签订前通知对方.征得对方的同意后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被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佣金的( )%,并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它具体赔偿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 .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约定

  1.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委托事宜;

  2.按合同约定收取对方支付的款项时,应开据收款凭证;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

  1.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文件和材料清单

  2.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第十三条 其它的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甲方提供的证件、文件和材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信) 5、税讫证明

  2、机动行驶证 6、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3、车辆年鉴证明 7、其他材料:

  4、养路缴付证明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受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授权销售(新、旧)机动车委托书

  本委托人现有(新、旧)机动车壹辆,车辆型号为: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需出售。现委托 ____________单位,以该单位(或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新、旧)机动车销售事宜。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注:此原件(或复印件)应由受托人主动向购买(新、旧)机动车的当事人提供,并作为(青岛市(新、旧)机动车买卖合同)附件。

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受委人:××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第四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 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 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第十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委托合同 篇4

  甲方:杭州柳桥宜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萧山商会大厦18F

  电话:0571-82707103

  乙方:杭州高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国际广场大名空间商务大厦1210

  电话:0571-86020629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所开发的“南和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其所开发的“南和城”沿街层商业,招商面积为: 平方米进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务。

  二、服务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代理服务,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止,计划招商完成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的招商代理服务权再委托给第三方进行。

  三、收费标准:

  甲乙双方商定,收费按两部分计算:第一部分为招商服务费为每月50000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首月服务费,此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服务费,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计11个月55万元人民币第二部分为招商佣金,按甲方与商家签定的《租赁合同》计算2个月的平均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在甲方与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支付给乙方。说明:此服务收费仅为乙方的项目服务费用,不包括项目广告宣传媒体的制作费用及相关重点商家的公关费用。

  四、招商代理服务内容

  1、市场调研分析与定位

  2、项目发展战略规划

  3、商街业态平面布局及规划

  4、招商流程策划及管理

  5、经营商家的寻找、洽谈、合同签订、进场等

  6、商街CIS形象策划

  7、广告宣传策划及工作内容

  8、招商活动建议与组织实施

  9、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

  10、其它相关的经营管理建议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项目合法建设的一切相关证照资料及必要的文件。

  2、负责跟有关单位协调与招商、开业等相关的有关事宜。

  3、负责该项目在招商采购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关费用)。

  4、审定批准项目策划方案与市场推广执行方案(包括租赁价格与条件)。

  5、审定批准广告策划、设计及发布方案,并支付广告费。

  6、负责办理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及其他进场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赁保证金、租金等有关手续。

  7、甲方应保证其拥有所委托招商商场房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责任而引起该物业出现产权、入住(开业)期、工程质量或承诺的条件货不对版等纠纷,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8、负责协调物业公司与未来进场经营者的关系。

  9、招商期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及设备。

  10、甲方严格监督乙方招商工作进度及规范招商行为。

  11、按时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务费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双方确定后,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招商推进。

  (二)乙方责任

  1、市场分析:商圈界定、消费者倾向调查、竞争店分析。

  2、业种选择:商家组织规划、各业种营业面积分布与组成。

  3、广告企划:企划VI手册、开幕前、中、后期促销计划。

  4、招商洽谈:招商策划、筹备与执行,全面负责商家洽谈等具体工作。

  6、协助甲方签订《商场租赁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驻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8、按计划进行招商工作推进。

  六、乙方项目组人员构成

  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招商人员3人,企划人员1人,平面人员1人

  七、招商目标

  至20xx年12月,完成招商总面积的90%;

  在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进场试营业。

  八、其它事项

  1、如在招商过程中发生商户用购买的方式入驻经营,而产生甲方销售业绩时,乙方获取销售额的' 2% 作为代理佣金,同时不再获取招商代理佣金。在甲乙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将此商业项目进行资产转让,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间的招商服务费。

  3、甲方内部的人员、产权、资产的变更,此协议均继续具备法律效力。

  4、在项目执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项,应征得乙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结算 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退还 已收的代理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3、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费用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本条款第一项赔偿相关损失。

  4、一方泄露对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机密或其他秘密,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策划的各项内容执行及支付相关的费用,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执行或按策划执行而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 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30日内予以答复。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产权改变 的,甲方应当与新产权方积极协调并由新产权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 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约签署地仲裁委元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 方:杭州柳桥宜家置业有限公司

  (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萧山

  乙 方:杭州高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xx年 月 日 (签章)

委托合同 篇5

  为了使甲方生产的******(产品名称)扩大销路,增加销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市场开发:为了尽快使甲方的******(产品名称)占领泸州市场,充分利用乙方在泸州市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卓越的销售团队,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泸州市场的开发和营销,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名称)在泸州市城区市场的销售工作,城区市场包括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

  二、市场策划和营销策略:乙方负责提供市场营销策划书,经甲方认可同意后,由乙方按照市场营销策划书中的营销策略,实施市场开发和营销工作。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解决。

  三、铺货:由乙方按照市场营销策划书负责向KA卖场、中小超市、渠道网络铺货。铺货总量控制在 吨以内。

  四、价格:对KA卖场、中小超市、渠道网络的批发价格,由乙方确定。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由双方商定。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由乙方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协商调整批发价格和结算价格。

  五、数量:甲方提供稳定的粮源以满足乙方市场销售的需求。乙方需要******(产品名称)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及时组织加工以保证市场需要。

  六、市场开发及费用:市场开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乙方应负责根据市场变化提供市场开发调整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广告费、促销品、宣传品、必要的销售用具和KA卖场费用由甲方负责。渠道促销员的工资、补贴、差旅费,以及******(产品名称)在泸州市场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保管费、仓租费、运费、上下车费、办公费和给商家的联络费由乙方负责。

  七、产品质量: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生产******(产品名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九、营销手续:甲方负责提供******(产品名称)销售手续。

  十、货物交接手续及资金结算:甲方商品启运时开出商品调拨运单,乙方收到货后在调运单上签字。乙方凭调运单和铺货单建库存表。乙方在每月的20日结帐后,将销售表、库存表报给甲方。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货款,已销售******(产品名称)的货款结算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支付给甲方。销售量大的时期,也可以七天或半个月结算一次。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执行中发现新的问题,经双方协商可以不断完善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委托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6、乙方应使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输药品。

  7、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要求常温或阴凉保存的药品,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应分别保持30℃或20℃以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8、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安全地将药品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10、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台风;非法药品。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11条标准结算。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职务:职务: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项目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名称:

  地址:

  委托范围:(包括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和已出售物业,但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代理事宜)的招商工作。

  关于面积: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及其股东未售部分(即自有产权)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已售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层平方米,二层平方米,三层平方米,四层平方米。

  委托价格:双方约定,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约定免租期期满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租赁价格和收取方式,但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最高租赁价格不超出一层元/平方米?月;二层元/平方米?月;三层元/平方米?月;四层元/平方米?月;已出售产权单位,由乙方自行与产权人协调租赁价格和优惠政策。

  第二条:委托期限

  招商委托及经营管理期限:长期,若因产权人的原因除外。

  第三条:招商目标任务

  1、招商目标任务系指以项目商业总面积为基数,达到的有效商业物业面积之出租率,包括现有商业出租面积和由乙方招租的面积。

  2、有效出租指租赁期不低于12个月之租赁合同。

  3、双方确认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有已招商出租面积平方米,即物业面积出租率%。未招商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在委托招商期内并在现有商家的基础上,第一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45%,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二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6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第三个合同年度招商目标任务为达到有效商业物业面积的80%,即完成招商面积平方米;之后每年有效商业物业面积出租率保持在80%以上。

  4、考评办法:甲方按每个合同年度四个季度的租赁合同(签约时间不得低于1年)并结合开门率平均值进行考评,每季度不定期考评一次,每年四次;考评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评结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第四条:履约担保

  1、乙方的股东以其自有资产对该合同中乙方所涉及到的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提供住房一套作抵押(以下简称抵押物),该抵押物位于成都市,产权面积平方米,评估价值元,产权人,产权证号,土地证号,持有人。抵押物评估报告由乙方提供,并须由甲方认可。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必须到房管局办理完成该抵押物抵押担保手续和它项权证,它项权证、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等交甲方保管。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完成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时止。

  第五条:奖惩办法

  1、若乙方不能完成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在每个合同年度考评结束一周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支付(截止于一个合同年度):第一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二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第三个合同年度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2、若第一个合同年度有效招商面积比现有已招商面积下降,乙方应增加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以后每一个合同年度出现有效招商面积比上一个合同年度的目标任务下降,则该合同年度均应增加支付违约金4万元人民币。

  3、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则甲方可无条件处理抵押物,如抵押物不足以清偿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完成了第三条规定的招商目标任务或超额完成招商目标任务,按完成有效招商总建筑面积减去签约时已招商出租面积给予奖励,金额为10元/平方米。奖金不按年度计发,待乙方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且该招商百分比保持6个月以上时,由甲、乙双方通过考评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支付。

  5、乙方在三年内有效招商达到总商业建筑面积的80%以上,超额部份甲方按30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奖金。

  6、甲方已招商的建筑面积不予奖励。

  7、招商计奖不重复计算招商面积。

  8、乙方在三年(按合同年度计算)之后才全部完成招商目标任务,不计奖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招商工作。

  2、乙方因招商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明珠时代项目只用于商业经营,招商面积按商业经营面积计算。

  4、甲方和甲方股东对明珠时代自有产权的房屋(已出租的房屋除外),为乙方提供一次性免租期:一楼免租期1年,二、三、四楼免租期2年。

  5、免租期结束,甲乙双方依据市场协商确定租金价格。乙方实际代理招商所确定的租金价格(综合计算),如高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按甲方5成、乙方5成分成;如低于双方商定的租金价格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中途放弃明珠时代的招商工作。

  7、乙方应促成明珠时代房屋的产权人与商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现状移交给乙方,由双方签字确定并由甲方对楼道、地面进行适当修缮。

  2、甲方须出示相关业主资料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备案。

  3、甲方须出示甲方及其股东留存物业已出租的相关合同,并提供已售物业单位的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乙方工作之须,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4、项目前期商业运营资料,乙方可向甲方借阅。

  5、甲方对乙方的招商工作进行监督,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招商工作。

  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招商方案及“月度招商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依据市场情况,在与乙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重新制定。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招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施工图;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及其他设备配套资料;楼层标准和面积等资料。

  8、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招商办公室及办公家具。包括:。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对抵押物有合法的处置权。

  2、保证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产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形,应通知乙方改正或由乙方另行提供价值相当的抵押物。

  3、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乙方全面负责招商工作,完成相应的有效招商目标任务并承担因招商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制定招商策略、进行广告、公关推广等活动,并协助商家进场经营。

  7、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乙方不得在明珠时代从事违法违纪的经营活动,并对所有经营者的违法违纪负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督经营者向有关部门交纳。

  9、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各种安全、盗窃、卫生、消防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费用承担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包括抵押物登记、证明、评估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招商中弄虚作假,搞虚假租赁等,则按造假面积乘以xx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人民币。如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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