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委托合同

时间:2021-10-19 11:20:4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委托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委托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委托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项目委托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做虚拟办公室项目,经双方协商就此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

  1.乙方提供商用虚拟办公地址,提供呼叫中心电话服务,代发信函、邮件并及时反馈,此项服务为_________元/年。

  2.以客户名义来电,根据客户指令处理商务的联络事宜,提供10张/月(含10张)以内的文章简单打字服务,超出按________元/张收取费用,以上服务为_________元/年,每月可使用会议室_________次,限2小时/次。

  3.提供网页设计,按_________元/页收取,网站制作除应交纳域名、空间、推广费用外不另交费用(域名、空间、推广费报价见附件)。

  4.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拟订以及商业方面的咨询,不提供诉讼的辩护服务,按_________元/年收费,不限次数。

  二、工作时间

  1.“五一”、“十一”、春节等大型节日正常休息。

  平常每周工作7天,每天上午9:00到下午6:00。

  2.办公间的人员安排

  安排专人负责,对于客户的不同要求给与相应的对待,合同期间服务不中断。

  三、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时间

  签约后当天交付,签约一年,以营业执照的时间到第二年的相应时间。

  五、甲方应遵循的义务

  1.甲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可留出乙方的单位电话与地址。

  3.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乙方应遵循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合同期满,停租或续签,需另签合同予以补充说明,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 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

  联系电话:

  送样员:

  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 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3

  工程项目名称:

  建 设 单 位:

  项目管理单位:

  第一章 基本情况

  第一条 合同主体情况:

  甲方(委 托 方):

  地 址:

  负 责 人:

  电 话:

  传 真:

  乙方(受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范围:详施工图纸内容

  项目建设期:计划建设期为 ,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万元。

  甲方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一家具有大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经验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从项目立项批复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完成全部建安和市政工程竣工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为止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管理工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章 委托管理工作范围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具体工作范围为:见本合同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内容。

  第三条 项目功能策划与论证工作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本项目使用功能的论证与策划,编写功能需求报告及项目运行的初步方案,用以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与设计方案招标工作。根据设计方案深化优化及可行性研究批复情况,组织并配合甲方编制项目运行正式方案及实施组织设计,指导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四条 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

  1、本项目相关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与土地相关各项手续的办理,并最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各项建设手续,上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该项目的规划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计划转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安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人防、环保、绿化、交通、节水等专项审批,及市政配套方案(包括雨污水、供水、供电、热力、天然气、电信、道路、绿化、环卫环保)的咨询与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验收接用手续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乙方在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甲方应予以协助,如发生相关的咨询及审批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 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乙方应按国家监理规范及地方监理规程,并结合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项目的承包商在施工中的行为以及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的专业监督、检查、控制和评价,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符合规划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使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满足合同条件,确保施工行为合理、合法、科学、经济。

  第六条 组织招投标管理工作

  1、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乙方应在合同网络图与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与市政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招标工作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甲方组织投标、开标、答疑、现场考察,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完成决标等组织实施招标涉及的全部工作。

  2、甲方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甲方亦可委托乙方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评标专家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交易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 工程协调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建安与市政工程协调工作,监督、控制、协调和解决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工作中的任何问题,确保技术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计划和预期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八条 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1、乙方在本项目中代表甲方负责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及本合同的约定、甲方的要求等,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编拟各市政工程及建安工程专业委托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代表甲方组织设计招标工作、制定设计总承包与设计分包的框架,并监督、管理设计单位在该项目建设期间履行其合同义务。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2、乙方对重大技术方案,应组织力量进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后确定,并对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建性与所需材料的可获得性进行合理性分析。在符合甲方利益和甲方要求的基础上,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有权向设计方就有关技术和设计问题提出任务变更和新的工作要求。

  3、乙方发现设计文件中任何不利于结构性能、工程费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的设计细节等,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要求。

  4、乙方应负责各设计方之间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设计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九条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与建安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客观公正地推荐各专业分包单位;代表甲方负责编拟施工合同、在本项目建设和保修期间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代表甲方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总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工程质量核验的审定。

  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代表甲方批准发布局部或全部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审定等。以上各项权利的使用,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程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核准。

  3、乙方应负责建安与市政工程各施工方的工作协调。防止并避免甲方在履行总包、分包合同中违约、被侵权或受损害,充分维护甲方的权利和收益。

  第十条 进度计划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本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包括编拟并适时调整项目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并在此计划的基础上,建立两套计划系统,即约定甲乙双方工作关系的月/周计划系统,及约定各参加建设单位工作行为的施工计划系统。上述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应包括在这一过程中所需进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内容的原则性安排,不论这些工作是由乙方自行完成,由其它单位在乙方协调下完成或由甲方完成。总控制计划应报甲方书面核准后生效。

  2、乙方应督促、协助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方按照上述总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各自的工作计划,使之相互协调,构成整体计划系统,乙方应检查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符合计划进度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管理工作

  1、乙方应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在对本项目工程内容与设计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工程分项承包范围划分的建议,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图报送甲方审批,合同网络图的制订应保证:设计和施工充分搭接;明确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间工作进行协调;项目的所有要求已包含在相应的承包合同中,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

  2、乙方在编拟项目合同网络后,确定采用招标与采购的具体方式,明确总包与分包、供货商的合同关系及分包商、供货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制订各级各类合同的谈判原则与策略,报经甲方同意后,确定合同基本条件并编写详尽的合同条款及监督上述单位履行其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采购管理工作

  除确定委托施工总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外,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功能的要求、投资估算情况及分解的成本控制目标,编制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分类供应、分级管理计划,报经甲方核准后,负责其中重要材料设备的市场调研、选型、与厂商洽谈及编写详细的性能价格比较(评标)报告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供货合同的执行,按合同组织材料及设备的验收,落实安装、调试、保修事宜。乙方应对所负责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的品质、质量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协调管理工作。在本项目设计概算工作完成之后,乙方将编制本项目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办法向甲方报备,并在工程实施中按甲方要求负责按时完成本项目各阶段、各分项工程施工的概预算审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设计变更、经济洽商时应进行的概预算工作及其审查。

  2、经甲方书面授权后,乙方代表甲方处理一般性的设计变更、现场施工技术措施与经济洽商,分别按期完成并向甲方提报经各参建单位确认的分项工程的竣工结算报告。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工作

  1、甲方获得本项目相关的档案资料后30日内,将资料的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原件由甲方资料员统一管理。乙方应随时将办理完成的各项手续文件的原件提交甲方。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档案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

  2、工程图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如乙方因工程需要调用图纸原件时,应向甲方办理借用手续。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60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原件。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组织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和勘察、设计、施工等相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目标与工作体系并监督实施,使之相互协调。

  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乙方应参加处理,查明问题(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参建单位控制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强力推行,以确保现场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止灾害发生;组织现场平面布局使之易于安全、保卫、后勤及物料搬运的管理;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乙方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凡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办理的工程保险,均安排甲方或总包、分包施工单位按建筑行业规定投保,避免该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事故及安全事故。如投保的项目出现险情和损失,协助保险受益人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办理涉及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的各项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甲方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向甲方或其指定单位移交本项目等工作。在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获得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验收备案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驻现场的管理机构并撤出人员,但乙方仍应照常履行剩余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 工程保修与移交

  1、甲方应按本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要求及时确定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约束该单位按上述计划准时筹组进场。

  2、涉及项目保修的各类合同、文件、资料应由乙方整理成册逐次移交甲方或其指定单位。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本项目,在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实际接手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之前,乙方负责监督本项目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责任,但对各项合同保修尾款的批准支付权,仍属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九条 工程保险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工程保险事宜。乙方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工程保险计划,推荐采用适当的保险险种与险别,主持与保险公司及/或保险经纪人的洽谈,及时合理的安排保险费的分期支付。在发生风险事件时,组织好现场施救、纪录,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人到场勘察损失情况,填制索赔文件、理赔。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前后,与甲方协调工程保险与此后的财产保险的衔接,确保甲方的财产免遭损失。

  第三章 项目管理的标准

  第二十条 工期进度管理目标

  1、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建设进度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作为乙方分阶段工作进度管理的考核指标。在甲方审核批准上述总控制计划的目标计划后20天内,乙方编制正式的项目建设总控制计划,包括分解的各单项工程(工作)的进度控制内容,作为分期实现本项目分项工作进度的控制性文件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2、 乙方管理和监督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按总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的工程,并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如甲方的指令导致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明显延长,则双方协商调整项目工期管理的总目标。

  3、本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目标施工实施阶段: 。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1、 在本合同签署后30天内,乙方根据一般性技术方案编制初步的成本控制计划报甲方参考,作为甲方确定项目建造标准的依据。

  2、 在本合同签署后45天内,乙方根据确定的详细技术设计方案编制分解的成本控制总计划,报甲方审批,作为对乙方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

  3、 因甲方提出特殊的设计及设备配置要求,或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临时的设计变更造成金额较大的经济洽商(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乙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技术方案相应调整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

  4、 本工程投资控制管理目标为:总投资控制在甲方批准的设计概算内。

  第二十二条 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目标

  乙方承担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及基本运作方式

  第二十三条 乙方管理机构及组成人员

  1、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经甲方核准,乙方为本项目成立符合要求的专职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配备满足本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乙方并在本合同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

  2、甲方全权评价上述机构以及全部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乙方对其派出所有人员(包括经理及副经理)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以及行为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政府部门行政处罚责任等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甲方不得不为此支出费用的,乙方应全额予以赔偿。如甲方对上述任何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书面提出,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了解、责成有关人员改进工作,或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 甲方代表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人应书面授权委托一人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甲方代表姓名、职务、职权并将授权委托书提供给乙方。甲方的任何正式的指令、要求、批复及承诺等,均应由甲方代表签署或发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再书面授权委托另一人作为甲方副代表,甲方副代表的姓名、职务、权限由甲方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亦应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签收并保存甲方提供的全部委托材料,乙方应以签发授权委托书的形式确定其项目负责人并将授权委托书在本合同签订同时提供给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项目管理部经理

  乙方除可自行派出称职的各类管理和专业人员外,经理及副经理的人选应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并需事先征求甲方认同后方可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正式派出,乙方更换经理及副经理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委派的人员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

  乙方应坚持定期的月/周例会和非定期的专题会议制度。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及例会研定的会议内容、月/周工作计划,由乙方在会后第二个工作日整理完成并交甲方存阅。甲方对会议内容、工作计划或会议纪要有权质询,乙方有责任进行答复。乙方于每月7日向甲方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月报,由甲方审阅。甲方召集的涉及工程的会议,乙方也应参加并说明与议题相关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类合同的签署及款项的支付

  1、在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凡属本项目对外签署的合同以及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均由甲方与有关方直接签署。乙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合同签署后的监督、执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2、本项目工程建设及开发所涉及的合同款项和其他款项,甲方委托乙方按时编制详尽的款项支付凭证,报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按计划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责任

  1、以国家及北京市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总包、分包、监理合同的约定为标准,参照认可的预算价提出本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

  2、提供为进行本合同规定工作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3、除甲方在本合同中明确授权乙方直接进行、属于乙方项目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工作和为执行甲方具体指令而进行的工作外,其他事项乙方应提前 天报经甲方审批。

  4、按时审核并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5、批复或签署乙方因工作而提交的请示、合同、协议、信函和其他文件,提出修改要求或可行的替代方案、或驳回上述文件。

  6、按生效合同的约定及政府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7、在工地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及住宿场所。

  8、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明确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及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甲方授权范围。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委托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如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甲方有权参加为本项目管理必须进行的技术交流活动。

  11、甲方有权对委托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乙方派出的在本项目中从事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且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具有的执业资格应与其岗位相匹配。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标准,完成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的各项管理工作。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委托权限干预总包、分包等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甲方对第三方侵权、违约,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3、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的费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的薪资报酬、社会保险、交通、伙食及移动通讯费用等费用。

  4、凡需报甲方批复或签署的文件、凭证和合同等材料,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甲方代表,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审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应作出特别说明)。

  5、编制本项目各类工作计划和管理工作月报并及时报送甲方指定负责人。

  6、坚持规范的定期例会制度和会议纪要制度,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相关人员应悉数准时参加会议,会后认真、全面执行会议精神。

  7、凡出现质量、投资、工期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取证,及时通报各方,提出解决办法,为甲方决策出谋划策,避免出现工作过失和给甲方造成损失。

  8、在履行本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风险,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

  9、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同时,应坚持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0、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本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下甲方委托的工作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乙方名义承接参与本项目;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甲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11、乙方确保其为本项目派出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

  (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

  第六章 管理费用

  第三十条 管理费用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的管理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其中,工程前期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工程施工管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人民币)。

  本项目管理服务周期初步议定为 个月,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二款;

  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元整)作为首期付款。

  2)之后甲方按季度于每季度首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元(大写:元整)。

  3)余款¥:¥ 元(大写: 元整)的管理费在取得竣工备案证书及完成结算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采用支票方式支付管理费,乙方收款同时,应向甲方出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三十一条 费用变更

  若由于甲方原因引起本项目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调整,导致乙方工作量大幅度增减,而需要对管理费用进行变更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对管理费用变更进行确认,否则不做任何变更。

  第三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1、若乙方管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甲方确认确实产生了经济效益,甲方同意按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给予乙方奖励。

  2、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自身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本项目使用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经济的、高效的、可行的,使用后不降低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使用功能,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3、经济效益证明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与原方案甲方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相比,有较大额度的节省,并经甲方书面审核认可。

  4、奖励实施程序: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甲方将奖励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违反本合同及附件项下的任何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

  第三十四条 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向该方发出违约通告,并给予其 7日的纠正期;若违约方在7日内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数额的 1 %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付乙方管理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代理甲方向施工、监理单位追偿。

  第三十六条 如果项目的建安与市政工程成本超过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成本控制指标,除非该等超出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 如果项目的工期进度未能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指标,除非上述不符系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所致,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重大变化,或政府对本项目的专项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变故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当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动顺延。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管理期限的延长,在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乙方无权提出获得延期管理费的要求;延长超过三个月以上,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管理费。

  第三十九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

  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任何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四十二条 生效与有效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项目公司)。

  受托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均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并依法存续。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甲方开发的项目事宜,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开发的项目: XX

  二、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一)前期顾问咨询

  为获取项目所进行的信息收集、信息费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提出投资方案、设计投资模式,为项目公司成立前标的公司的政策、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问题的解决方案,向项目公司收取前期顾问咨询费。

  (二)工程管理

  1、为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包括产品研发、概念性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手续办理、项目建设管理、交竣工办理等。

  2、为甲方制定项目经营计划;

  3、按照国家规范和制度工作,确保经营计划顺利完成。

  (三)销售招商管理

  1、为甲方制定项目销售计划和费用计划;

  2、代表甲方选择合格代理商,负责管理代理商工作;

  3、代表甲方办理销售的相关事务;

  4、监控销售费用使用,确保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四)、物业管理

  1、代表甲方选择合格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公司工作; 2、监控物业服务质量和费用使用。

  (五)、其他

  甲方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项

  三、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1、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取费标准按所投资项目的建筑面积计算,按100元/平方米收取。

  2、项目管理服务费按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的2%提取,包干使用,包括: ①管理团队直接管理费:主要为管理团队薪酬,包括管理团队人员工资、奖金; 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公积金 等。 ②其他管理费用:包括管理团队的日常办公费用、低值易耗品、人员培训费、办公设备费、差旅费、交际费、日常维修费等。

  四、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前期顾问咨询服务费在甲方获得项目所有权之后3日内支付; 2、项目管理服务费根据项目开发周期折算,按月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积极如实提供各项文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费用;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听取乙方工作进程报告的权利。 4、甲方可外聘审计机构定期对乙方工作成果实施相关审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如实报告甲方工作进展情况; 3、乙方有权依照约定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八、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任何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7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九、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建设地点:

  4、招标范围:

  5、招标规模:

  6、招标方式:

  7、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

  2、资格等级: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6

  项 目 名 称: 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

  委 托 方(甲方): 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受 托 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签 订 日 期: 20xx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石柱县农业委员会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国家发改委、重庆市物价局的有关收费标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独立承担“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县级验收事宜,具体验收内容以20xx年1月21日“采购第三方验收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验收内容为准。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甲方应协调项目实施业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应为乙方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甲方应协助项目业主向乙方提供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基础数据、图纸资料、文字材料及相关附件等资料及竣工资料。提供的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开展工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甲方应支持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验收规定开展验收工作,让乙方完成验收工作具有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 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项目管理、验收规定,组建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有关专家为成员的验收组,按照项目验收相关技术及质量要求,按时完成验收工作,其成果内容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与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 验收方式及成果

  乙方应按甲方及项目相关验收标准制定验收方案,并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投资效益。项目验收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成果:

  1、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结果及完成投资汇总表。

  2、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建设内容完成量及完成投资详细清单表。

  3、编制《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县级验收总结》。

  4、向甲方提供《石柱县20xx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县级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所有资料一式5份。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单个项目的完成情况通知乙方进行验收。在验收前向乙方提供项目验收所有必要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计划资金批复文件、竣工资料等。乙方在收到资料后要认真核对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资料不齐或对资料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协助项目业主及时修改。确保在接到通知后20天内按时完成验收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验收成果。

  第七条 资料保密、保管要求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础资料,乙方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落实专人保管制度,防止资料丢失和损毁。验收结束后提交成果时一并退还全部基础资料。

  2、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成果,必须保证不能侵犯第三人的权利,若侵犯第三人的权利,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成果,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提供。

  第八条 本验收工作为有偿服务,经甲乙双方商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验收费 万元(最高限价3.222万元,大写叁万贰仟贰佰贰拾元整,正式合同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第九条 费用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验收费 万元。

  2、报酬分二次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3、乙方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 户 名: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建设xx镇xx村卫生室、xx村卫生室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xxx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xxxx[20xx]139号)文件精神,20xx年甲方需按乙方规划建设xx村卫生室、xx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x平方米左右,总投资x万元(含地戡、设计、建设、水电暖配套) 。

  第二条:乙方按县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和本地规划,按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效果图,尽快与乙方的建设项目统筹完成红蓝线、设计、施工图等项目,并根据计划进行施工建设。

  第三条:甲方按根据县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报县招标中心根据项目进展和乙方要求,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建设资金。

  第四条: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村卫生室建设,并结合规划完成村卫生室的供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于9月底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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