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10-27 17:28:00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委托合同合集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委托合同合集七篇

委托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各方:

  培训单位:____学院(或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培训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开辟人才培训的渠道,加速智力开发,保证受培人员的质量,明确培训各方的责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对丙方的授课内容,应按照教育部对同类本科生(或大专、中专生)所规定(部属学校按其系统的有关规定)的科目、学时安排,不得降低对丙方的要求。甲方对丙方在校期间的德、智、体发展情况,应于每学期末向乙方作一次详细介绍。

  第二条甲方如发现丙方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处理办法,丙方在期末思想品德评为“差”等、学期内有三门功课不及格,一年之内有两门功课补考不及格者,甲方有权劝其退学或取消其学籍。

  第三条甲方负责丙方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分一、二、三等,具体评定和发放方法、标准,按甲方的统一规定办理。

  第四条乙方承担丙方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和奖学金费。学费每人每学期__元,奖学金每人每学期__元,其它费用每人每学期__元。丙方的以上费用,乙方应于每学期学生报到时直接汇到甲方,或由丙方带交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应按规定发给丙方工资(标准工资加地区生活费补贴,不发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规定每天补助丙方生活费__元(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费和代伙费。丙方节假日回家的来回路费,乙方按规定给予报销。

  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离甲方两公里以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按月发给交通费补贴。

  第六条乙方要加强对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经常了解丙方的学习和思想品德状况,如发现丙方有问题,应及时配合甲方教育和处理。

  第七条丙方学习结束,经甲方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乙方应根据丙方所学专业和甲方提供的丙方德、智、体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

  第八条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学习,遵纪守法,从德、智、体三方面全面发展,争当“三好学生”。丙方如违反校规校纪,要自觉接受甲方和乙方的处理。丙方如中途退学,或被甲方劝其退学或取消学籍的,应承担向甲方交付的各项费用,丙方如不交付,

  乙方有责任代丙方交付。

  第九条丙方学习结束经考核、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后,必须到乙方单位工作,一般在__年内不得调出调离乙方单位。丙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出,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丙方如毕业后不回乙方单位工作,或回乙方单位工作不到__年要求调离

  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丙方在校期间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和工资。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学习期满毕业后自行失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市教育局……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学院或学校(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电话:_____

  银行帐户:____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职务:_____

  电话:_____

  银行帐户:____

  丙方:____(盖章)____

  ____单位职工或干部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

委托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繁荣我国新闻事业,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就乙方在由乙方所主办的_________________网(_________)上代理销售甲方图片之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天府图片网上发布销售,甲方图片。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选择代理销售的形式为:

  □独家委托全面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将乙方代理图片提供给除甲方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媒体有偿使用);

  □独家委托代理网上销售(甲方可以将乙方代理图片提供给除甲方所在单位以外的其他纸质媒体有偿使用,但必须在提供图片时向乙方说明使用单位情况)。

  2.2 甲方选择代理销售图片的提交方式为:

  □直接上传;

  □e-mail发送;

  □邮寄;

  □直接交送。

  2.3 甲方图片必须具有独立版权,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果因为版权或新闻真实性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

  2.4 经甲方委托后,乙方可以进行甲方提供图片的网上发布和销售,甲方不得擅自将此图片提供给其他网站进行网上发布。

  2.5 甲方有权利对自己委托交易的图片的交易情况进行查询。乙方经营甲方图片时,一经成交应立即将成交结果(包括数量,价格,用途)通知甲方。

  2.6 交易结束后,乙方在收到交易收入的一个月之内与甲方结算。双方按照扣除乙方营业税后的收入分成,分成比例为:

  □独家委托全面代理销售:甲方60%,乙方40%;

  □独家委托代理网上销售:甲方40%,乙方60%。

  2.7 乙方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甲方上月应得稿费。

  2.8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权限内独立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越权经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收回乙方越权经营所得收入。

  2.9 乙方有责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保护甲方委托经营的图片的版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如发生的第三方侵权,对追讨回的收入双方应在扣除甲乙双方为追究侵权责任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后,按2.6款中所列明的比例进行分配。

  2.10 甲方收入原则上由甲方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交纳税款。甲方要求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款时,乙方有义务代其代理相关手续,并向甲方提交税单。

  2.11 甲方允许乙方出于促销的目的,在印刷样本,出版电子刊物,网络宣传等方面使用甲方委托代理的图片。乙方将通过对图片的技术处理来保证其版权不受侵犯。

  3.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3.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2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满或在延长期满时有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3.3 除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4 协议条款的任何补充,须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和理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4.其他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如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协议自动延长一年;

  4.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3 未经过对方许可,甲方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4

  甲 方:

  住 址:

  宅 电:

  手 机:

  身份证:

  开户行:

  帐号:

  乙 方:

  住址:

  宅 电:

  手 机:

  身份证:

  开户行:

  帐号:

  一、定义

  1)甲方/客户:协议出资人,系乙方提供的理财服务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的对象,亦是甲方。

  2)乙方:协议理财服务提供者,受甲方授权在指定帐户内从事对应投资理财操盘者。

  3)本金: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帐户内从事对应投资理财的原始资金总额。

  4)保底收益:协议中乙方承诺甲方最低保证收益,等同协议期银行存款定期年息两倍。

  5)信富:理财服务品种,指“信任而富贵”,甲方负风险全责,享利润70%;乙方享利30%。

  6)保富:理财服务品种,指“保障而富裕”,甲/乙各负风险50%,享利润50%。

  7)安富:理财服务品种,指“安全而富有”,乙方负风险全责,享利75%;甲方享利25%及保底收益(等同协议期银行存款定期年息两倍)。

  8)投资对象:股票、黄金、外汇。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理财帐户操作原始密码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壹年。

  协议期间不得半途中断理财而提款,如甲方真有急需可与乙方协商终止合作,但如有损失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理财风险。如有利润产生,甲方必须按协议给予乙方报酬。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定后,应尽早向乙方提供理财操盘原始密码。

  2)在理财操盘期间不得改变操盘原始密码而自己操盘。

  3)理财月结算期,负责向乙方提供协议报酬并及时将金额转入乙方帐户。

  4)按协议承担、享受规定的风险及利润分成。

  5)按协议享有理财过程的风险损失知情权及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定后,必须恪守诚实信用,殚精竭虑,专心打理,提供优质理财业绩。

  2)在理财期间必须尽力按月结算,准时通知甲方查帐及分享利润提成。

  3)依协议规定承担对应的理财风险及享有利润分成。

  4)享有理财期间操作保密权,甲方不得干涉阻扰。

  5)如有规定,必须将过程损失按10%、20%、30%递进及时告知甲方。

  五、协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进行操盘理财,投资对象 ,理财服务品种 ,原始资金(本金) 万。 2)甲方负风险责任 ,享利 %;乙方负风险责任 享利 %。

  3)经协议,甲方 理财过程损失知情权,乙方必须及时遵守行动。

  4)本协议所有理财风险损失均指相对原始资金总额---本金而言,所有风险承担皆以此计;协议期甲方累积总利润分成加最终资金大于本金加保底收益后,乙方不再承担损失责任。

  5)合作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由此造成对方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及附则: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必须守约,违约者须赔偿对方损失,赔偿额为本金5%

  2)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协议适合国家法律,并依法处理双方争议。投资理财委托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件委托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所拥有的“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权

  委托,对该酒店实施全面管理。

  第二条 定义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产权属于甲方的“”实施全面的经营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间(套)带有卫生间且设施设备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属的各类餐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咖啡厅、酒吧、舞厅、商 场、商务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4、酒店对所拥有的客房、餐厅、健身娱乐、公共场所及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相关的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绿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酒店经营所需的水、电力、通讯(包括客房内电话及卫星电视接收线路)、煤气、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以及空调、电梯、卫生、冷藏等设备及设施;

  6、酒店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所有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 酒店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试营业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与甲方签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权委托并举行酒店试营业仪式的这一天。乙方从试营业日起,享受并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酒店正式营业日”是指酒店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筑装修、设施设备、物资和资金等均符合正式营业的要求;

  (2)酒店经营所必需的各种手续证件齐全;

  (3)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营业。

  “会计年度”本合同所指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个会计年度的酒店试营业日与该年会计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时,则指从酒店试营业日起至该年的12月31日为止的未满一年的期间;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终止或期满时,则以当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终止或期满当日为止,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健身美容、娱乐设施、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营业成本”指餐饮部门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进价等。 “经营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包括:

  (1) 酒店各营业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邮电费、清洁用品、服务用品、棉织品摊销、玻璃、瓷、银及不锈钢用具摊销、制服摊销、客房佣金、洗涤费、装饰费、差旅费、厨房炊具、厨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销售、工程维修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及这些部门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制服摊销费等;

  (3) 经营中发生的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第二章 委托事项

  鉴于乙方为酒店专业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乙方为管理方对合同中指定的酒店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领导。乙方将本着对甲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对该酒店实施全面经营管理。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使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达到所在地区同星级酒店的先进水平。确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达到并保持“嘉瑞宾模式”的规定标准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为使酒店运营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甲方将经营管理权完全充分地委托给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预该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对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相关协议(及附件)的限制。

  作为对乙方在该酒店实施经营管理的认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软件及系统建设费用之外,还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比例与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费。

  本合同规定的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为 5 年。管理期满后,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全权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开业前进行的各种开业准备。

  2、从酒店试营业日后,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经营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酒店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日前一天;

  2、第二阶段:自酒店试营业之日起满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2. 对酒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3、随时对酒店财务进行审计,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不应该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荐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副经理参与乙方对酒店的经营管理,但 须经管理公司和酒店总经理考核任免;

  6、及时完成酒店各种设施的建设,保证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7、及时办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门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续;

  8、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动资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9、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煤气、排水等各种基本条件的正常供应;

  10、保证乙方作为酒店的管理者对酒店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甲方不无 故干涉乙方对酒店的管理;

  11、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保证采取必要的行动, 保证酒店经营不受干扰;

  12、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试营业日前的职责

  第六条 乙方应提供下列酒店筹备所需的服务:

  1、负责招聘酒店营业所需的各类人员;

  2、负责对酒店各类人员按照“ 嘉瑞宾模式 ”进行培训;

  3、负责进行酒店的经营促销、市场推广、广告等宣传事宜;

  4、负责为甲方列出采购清单及采购计划(采购时间表),使乙方按时采购。

  5、应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解决在酒店筹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负责酒店试营业仪式。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在酒店试营业日前向甲方提交开业前预算,预算项目包括员工培训、酒店筹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所需工资、福利等费用、广告、宣传、试营业仪式、开业典礼以及试营业期间的一切费用预算。此预算提交甲方后,甲方应示意见。如甲方三十日内未做出任何反应,则可视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开业前预算后,应按双方商定日期将这笔款项划拨至酒店的银行帐号。

  乙方应在试营业日后120 天内向甲方提交使用这笔款项的帐目。如酒店试营业期间的实际费用超过开业前预算,则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补足;预算如有剩余,乙方应将余额退还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则构成对本合同条款的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甲方确认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单据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开业前预算范围内而又因筹备酒店开业而引起的费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单据后30天内,按单据上标明的币种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五章 乙方在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的职责

  第九条 在酒店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经营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宾模式)的标准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使酒店的服务水平不低于国内同类星级酒店的水平。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完全拥有对酒店的管理权;在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酒店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2、负责招聘、任免、辞退酒店各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

  3、负责拟定酒店经营管理机构;

  4、拟定酒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5、负责对酒店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必要的改造和装饰;

  6、负责对酒店内商场、各餐厅、卡拉OK、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签约,经甲方同意并授权后签订上述合同;

  7、负责签订酒店经营中所需的各类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不含任何借、贷款合同);

  8、购买酒店正常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负责酒店的广告和市场促销工作;

  10、负责酒店进行正常营运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年终前30日内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 预算、市场预测分析及销售计划。固定资产等的购置计划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如甲方在有关会计年度开始后30日内未对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对意见,则视为甲方已批准上述文件,乙方应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上述文件;

  12、乙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财务报告;

  13、乙方应在将酒店每月的经营利润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项后,于次月15日前划转甲方指定帐号,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项的范围和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4、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后45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即表示批准该报表。

  15、乙方在经营管理酒店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章 管理目标、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二条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为

  第十三条 管理费的标准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两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费从试营业之日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 1.6 %计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费从试营业日开始收取,按年经营利润的 3 %计取。

  第十三条 基本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月营业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月十五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效益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第二条规定的年经营利润额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五条 酒店筹备期间管理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从乙方管理人员进入酒店开始筹备工作起,甲方以酒店总建筑面积为标准,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币的筹备期酬金,直至酒店试营业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 酒店应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从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额的大修理费用,用作酒店设备设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费用应事先有计划并报甲方认可。大修理费用的提取标准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营业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营业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提出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每年度的大修理费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额,不再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应视同经营利润返还甲方。如有较大的大修理项目导致当年提取的大修理费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九章 酒店的产权及其处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拥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资产。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经营和使用酒店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处理用大修理费用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处理所获款额,纳入酒店大修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如需对酒店的资产的产权进行变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十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酒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参照《会计法》、《财务通则》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酒店的财务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甲乙双方。如甲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机构或人员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核时,乙方应予同意,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提出酒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制订劳动用工计划,按照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对集团北方地区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制订酒店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与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酒店员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总收入为税后收入。

  第二十八条 酒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员(以下称外派人员)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内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列入酒店费用。

  外派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税后总收入根据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书面公布的嘉瑞宾集团外派员工待遇标准(以后每年按嘉瑞宾集团所属酒店工资总额增长比例同步递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外派人员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则按上述待遇标准÷30×实际受聘日计算所得。

  外派人员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数和休假次数,由酒店总经理根据嘉瑞宾集团规定和酒店经营情况统一安排。探亲交通费在酒店报销。

  第十二章 服务商标的使用

  第三十条 服务商标的使用

  1、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对外文件、宣传促销资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样及管理方服务商标。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设计制作应按管理方的企业形象标准和CI管理手册进行,以此规范酒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报经嘉瑞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宾”中英文字样对酒店冠名。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服务商标使用权同时终止。如甲方要求继续使用“嘉瑞宾”服务商标,乙方可考虑按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另行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保险公司为酒店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需的酒店财产和责任险项,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经营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险项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审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险费等有关事宜应参照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实施酒店管理。

  如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酒店进行改造、修理或其他处置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批准,如果时间紧迫不能及时报请甲方批准时,乙方必须由总经理牵头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书面批准迟缓,以致未能及时实施改造、修理及其他处置导致任何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的通知后30日内仍不改正的,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则应按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预期管理酬金计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实际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总额)。对需要遣散的员工,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导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员,由甲方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安置费用。

  如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计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义务,导致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或导致严重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终止原因出现。

  (6)酒店正式营业后,酒店总经理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公司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办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报年度经营预算方案,同时报甲方审批。包含试营业期在内的第一个年度以开拓市场为主,不进行经营指标的考核,从第二个经营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同意的经营指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总经理,如连续二年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应对乙方总经理班子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可视经营状况和嘉瑞宾集团同类企业当年的奖励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它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履行义务。

  第三十九条 由于旅游市场发生行业公认整体不景气和发生整体性突变等因素,影响到年度指标任务的完成时,双方对年度经营指标应另行协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委托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本合同概括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在美国FDA的“医疗器械设施登记”和“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宜。

  第一条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美国FDA注册登记要求,办理其在美国FDA的注册和登记。

  第二条 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美国FDA注册登记的要求,担任其在美国的FDA注册和登记的唯一代理,负责其与FDA保持长期正常和应急情况的联系。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和责任仅限于FDA注册登记和作为甲方的FDA登记代理人。乙方不对甲方的任何违反中国和美国法律的行为负任何责任。商务和其他业务不属本合同乙方的代理范围。办理入关前对FDA的通报业务不属本合同乙方的代理范围。现法规条文不清,须另议。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所需的,FDA登记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如实填写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设施登记简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简表》,并特此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如果所填内容不真实,虚构造假,将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后果。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予以赔偿。

  2.按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给乙方。甲方在乙方为其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和担任代理期间需要撤消或变更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撤消或变更。

  3.如果甲方的法人、地址、隶属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与所填《医疗器械设施登记简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简表》有差别,甲方有义务在60天内,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资料,以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更新。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FDA下达文件,并帮助甲方解释和理解。甲方负责执行,安排FDA设施检查。

  5.甲方须对乙方提供FDA企业注册登记的资料等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与本合同项下业务无关的人和单位公开。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不得以乙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或者从事任何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6.甲方有权获得乙方为其提供FDA企业注册登记的业务服务。FDA企业注册登记的结果,包括登记号码等属甲方财产 。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担任甲方的FDA注册美国代理,负责甲方与FDA保持长期正常和应急情况的联系,上传下达。乙方须满足FDA要求美国代理的条件。必须:居住美国或在美有商业结构;必须身在美国。

  2.乙方应按照FDA登记要求及时办理甲方登记。并将FDA企业注册登记的结果,包括登记号码等及时提交甲方。

  3.乙方有义务在办理注册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注册资料进行审译、整理。会知甲方须改进之处。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的FDA下达文件,并帮助甲方解释、理解。

  5.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的向乙方提供变登记更新资料后,及时为甲方办理FDA企业注册登记更新。

  6.乙方如果不能满足FDA所要求的美国代理的条件,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另谋代理。

  7.如果因乙方过错而造成注册失败,乙方负责全额退还登记和代理的费用。甲方不得寻求高于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费用的赔偿。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乙方不退还登记的费用,且不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乙方办理FDA注册和作为甲方美国的FDA设施注册代理的权限,仅限于合同约定范范围内的事项,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此业务无关的活动。

  9.乙方在办理甲方的FDA企业注册中得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与本合同项下业务无关的人和单位公开。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收费方式:

  1.甲方委托C-TECH为FDA注册美国代理,并同意如下收费标准: 第一年度:_________美元,以后每年代理费_________美元 。

  2.如果甲方同意上1款,乙方同意免费提供甲方FDA注册服务。

  3.代理费为年费,中途甲方因甲方原因终止代理,乙方不退费。

  4.甲方须在接到FDA企业注册号码资料后十天内,邮寄支票或汇款到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帐户。以后每年代理费_________美元,应于当年的一月十五日前付费。如遇FDA调整注册登记费用或因为其他原因造成成本上涨或下调,双方另协商调整上述收费标准。

  支付方式:银行支票(CHECK):_________;抬头:_________;寄至:_________;电汇: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法律以_________法律为依据。

  第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年后,如果无任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条 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 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 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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