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书

时间:2022-12-12 11:38:5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代理合同书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代理合同书

委托代理合同书1

  甲方: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乙方:江苏河滨律师师务所

  一、甲方就高志豪人身损害赔偿向施昌成追偿案件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跃、臧梅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诉讼代理人。乙方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为:代为立案、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四、甲乙双方约定就

  (1)、高志豪人身损害赔偿向施昌成追偿案件,乙方代理案件相关诉讼向施昌成追偿赔偿款265万元人民币。

  (2)、20xx年3月15日甲方已诉讼施昌成赔偿款83万元人民币。

  (3)、20xx年7月19日甲方与高志豪达成和解的律师代委托理事宜已完成,其中有5万元余款。

  以上(1)(2))(3)甲方付给乙方的代理费合计为12万元,经乙方努力,判决或仲裁裁决达胜诉,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在收到执行款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甲方应如实的向乙方叙述案情,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不得捏造事实,妨害诉讼活动。

  六、乙方律师应切实维护甲方在本案中的合法权益,在委托权限内认真履行诉讼代理人的职责。委托事项为:从开始到甲方胜诉并取得执行款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若依相关事宜最后实行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调解内容执行到位后甲方按约定款项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式作出或者经双方书面确认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合同书2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证券委托帐户前,须对下列定义有较为明确的认识:

  1.证券门户网站: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

  2.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3.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4.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5.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6.资金余额:投资者当日资金帐户中的现金余额。

  7.证券余额:投资者当日股东帐户中的有价证券余额

  8.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9.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10.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1.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2.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 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3.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 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五条甲方可以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若甲方指定代理人来完成网上证券委托,其中产生纠纷与乙方无涉;甲方本人及其代理人须在乙方柜台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第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条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十四条如果甲方要办理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十五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十六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可以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

  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力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二十五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二十六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证券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七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对你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二十九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或法定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证券________营业部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3

  代理机构: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

  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

  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

  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

  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

  7。档案工资调整;

  8。代办养老保险;

  9。党组织关系挂靠;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医疗保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书4

  委托方(申请人)受委托方:XXX

  1、委托方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负责;代理方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2、委托方按双方约定向代理方支付代理费用,代理方应于委托方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3周内完成申请初稿并交委托人审定。委托方收到初稿后,应在十天内修改、审定签字并传真发回,超出十天未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同意,代理方即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

  附议:1、鉴于委托方需要加快获得专利的申请现协商如下:受委托方在委托方材料完善的条件下。

  2、鉴于在一周内加急处理,委托方必须尽量提供受委托方所需的材料和说明,如无法提供造成拖延由委托方承担。

  3、因代理方责任,使委托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丧失权利的,如可弥补,由代理方免费重新代理申请或补救;如不可弥补,由代理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用。

  4、委托方指定联系人或地址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挂号形式通知代理方,并办理更改手续,未通知致使联系中断或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代理方办理有关事宜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专利权属多人共有的,专利证书由指定联系人领取。

  5、代理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有事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委托内容或中止委托代理,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6、本协议有效期自委托日起至专利申请撤回、驳回或批准授权日止。

  7、费用为。

  授权后年费□自行缴纳,□继续委托交纳。如接代理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前来交纳的,视为自行交纳,本条缴年费委托同时终止。

  以上条款,经双方逐条协商无异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名称或姓名代理方: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字或盖章) (盖章)

  20xx年X月XX日20xx年X1月XX日

  地址:XX省XX市XX大道XX号XX大厦X楼

委托代理合同书5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XX。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XX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XX%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6

  甲方: 乙方:

  1、根据《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订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负责具体义务,以国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3、甲方应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管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单位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变动材料。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六、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7

  甲方:

  乙方: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1998】47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 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8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

  受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起诉/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书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

  2、审理机关:市人民法院。

  3、委托代理的审理阶段:。

  二、委托代理权限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反请求,代为提起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特别授权)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依法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仲裁;

  2、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律师代理费

  根据律师收费文件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收费方式:顾问单位优惠收费:本案涉案标的为元,应收律师费,协商优惠收费为元。

  六、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履行。

  1、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或由相关行政部门收取的因鉴定、翻译、评估、公证等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办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2、3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指派的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撤诉的;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合同的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本案委托事项止(收到判决或仲裁决定、调解书,和解及撤诉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合同书10

  委托方(甲方):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身份证号:) 进行欠款催收。

  2、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

  2、根据本条第一项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确定向债务人主张的欠款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在此债权的基础之上,甲方允许乙方在免除债务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债务的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大写百分之结付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支付。 ①、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

  ②、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再由乙方转交甲方。

  3、 该笔业务一周内未经乙方催收而主动还款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偿还欠款,则该金额从所确定的债务总额中扣除。如欠款人非乙方原因偿还欠款应出具书面说明,否则其还款仍应认定为乙方催收的结果,并计算支付代理费用。

  4、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

  5、 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乙方处理受托事务违法,并对甲方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盖章):_________代理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书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关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

  有关行政诉讼委托代理协议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书13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苏州道勤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业务范围(在后空方格内打“v”)

  1.建账:办理税种鉴定、建立账簿、报表格式、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核算(含整理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账薄)□

  3.纳税申报:包括国税、地税纳税申报,□

  4. 增值税进项税发票认证;□

  5.涉税业务事项的行政许可;□

  6.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7.发票的购买与开具;□

  8.其他: □

  二、委托代理记账期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0 年 月到20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三、代理记账业务委托方式(本协议采用第_____种方式):

  1.委托方人员将会计资料送到受托方,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受托方人员到委托方取回会计资料,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四、服务流程:

  1.接收原始单证。甲方次月2日前提供原始单据,原始单证的移交确认采用书面的形式,由乙方出具单据移交清单,列明单据的类别、单据号及票面金额,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以明确责任。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于每月28日前提供给乙方。

  2.进行账务处理。乙方会计人员依据甲方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过凭证审核、登记账簿、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账务处理程序。

  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交甲方及时核对,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纳税申报。乙方根据甲方应交纳的税种(税务部门核定的),准备纳税申报资料,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纳税资料,进行纳税申报,并督促甲方及时缴清税款。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工作。

  4.资料移交及下期工作安排。每月纳税申报结束后,乙方将甲方的凭证、报表及纳税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移交甲方,要求甲方签收。同时将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方面的情况与甲方负责人进行交流,明确下月要开展的工作事项。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次月2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支票、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乙方对甲方的提供会计资料存在疑问的,甲方应予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业务资料及凭据予以证明。

  2.配备出纳会计,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安排专人负责库存商品保管,商品出入库应开具出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库存商品保管帐,保证库存商品帐实相符。

  4.配合乙方做好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的核对工作。

  5.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及时准确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在收到乙方的申报纳税通知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8.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政、会计、税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订相应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予以审核,存在疑问的,要求甲方给予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虚假的,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

  4.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资料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5.及时、规范地进行帐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

  6.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资料上报,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7.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

  8.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9.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10.保证会计核算与税收管理的质量,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交流,并及时解决。

  七、费用及付费方式

  1.合同期内服务费用总额 元,每3个月支付一次,费用为预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付 元。以后服务费用到期30日前支付费用。

  2.乙方代理记账过程中发生的凭证、账簿、报表费用按每年200元计,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费用每年60元,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乙方,以后年度在1月30日前支付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公司证照年检手续,则甲方另行支付代办手续费500元/年:年检的证照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工商、税务、外经、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的年检。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履行未满六个月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二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合同履行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3.甲方超过付费期3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甲方应按所拖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甲方愈期未支付费用的. 乙方有权不进行纳税申报,直到甲方付费为止,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超过付费期6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4.若甲方违反六(3)条款规定,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或核算申报错误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书14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XX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XX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

  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书15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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