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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时间:2016-01-12 20:50:2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国土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地址:**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见宗地图红线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地块的现状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本块土地的使用年期为伍拾年,从**年5月16日至**年5月15日止。
  
  六、本块土地用途为:酒店。
  
  七、土地利用要求:
  
  (一)主体建筑物的性质:酒店;
  
  (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三)建筑覆盖率:≤×××;
  
  (四)建筑容积率:≤××0;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通道,不计容积率);
  
  (六)建筑高度:不超过×××米;
  
  (七)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退红线要求:用地3-4边退红线距离≥×××米,用地4-
  
  5、5-1边退红线距离≥×××米,其余各边退红线距离≥×××米。
  
  (八)市政设施要求:
  
  1.车辆出入口:海山路;
  
  2.人行出入口:不限;
  
  3.机动车泊位数:130辆(自用辆公用辆);
  
  4.室外地坪标高:根据规划确定;
  
  5.给水接口:海山路或海景一路市政给水管网;
  
  6.雨水接口:海山路或海景一路市政雨水管网;
  
  ××污水接口:经化粪池处理后,接海山路或海景一路市政污水管网;
  
  ××中水接口:
  
  ××燃气接口:
  
  ××电源:海山路或海景一路市政电力管网;
  
  ××通讯:海山路或海景一路市政通讯管网;
  
  (九)建筑间距:满足建筑间距及消防要求。
  
  八、本地块上×××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进入市场销售。
  
  九、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土地开发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整;市政配套设施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整;
  
  合计(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