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协议书

时间:2021-08-16 23:26:4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顾问协议书汇编6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书,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顾问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顾问协议书汇编6篇

顾问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项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单位,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同意借款主体定为公司。

  1、乙方为甲方唯一受托融资顾问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工作。

  2、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保障本融资工作的正常推进,应积极配合乙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融资顾问人员参与配合甲方本项目融资工作;

  2、乙方负责为本项目协助设计融资方案;

  3、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融资顾问工作及推荐XX银行。

  第三条、融资时间安排

  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双方需完成融资万元人民币(实际按银行融资金额为准),若甲方后续还需要融资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予以安排,其余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费用支付

  1、甲方应按本合同委托融资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总金总额的%作为前期费用(即本次委托融资总金额××%=万元人民币)。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融资顾问费用。如果甲方与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不能达到本合同委托融资的金额的,按实际借款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如果乙方没有帮助甲方融资到任何资金,则乙方(免利息)退还全部前期费用。

  第五条、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评估费、会计师审计费、差旅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派出的顾问陈述情况,保证所提供的文件与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文件、数据、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前期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放弃本次融资计划,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起至委托融资总额的款项到帐时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中外税收政策咨询;

  2.最新财税政策解疑;

  3.办税实务指导;

  4.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

  5.税收自查指导;

  6.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7.税务筹划咨询。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2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负责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财务顾问。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财务报表(草表),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会计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导下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作出相应的整改。

  乙方的责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胜任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在每月_________日后走访甲方并对其财务工作进行指导。

  (2)财务顾问对甲方的财务报表(草表)进行审核,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指导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3)向甲方及时通报最新财经政策,协助甲方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

  二、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是:

  (1)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2)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顾问费。

  乙方的义务是:

  (1)对在担任顾问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2)对在顾问工作过程中发现甲方管理环节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议书。

  (3)协助甲方协调财税,工商等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顾问费用及付费

  顾问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在顾问期内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顾问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有资本市场的并购需求,乙方为甲方推介了多家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以实现甲方被部分或者整体并购之目的,非乙方介绍的并购方不受本合同全部条款之约束。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在北京市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一、释义

  1、甲方:本协议中涉及的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78。

  2、乙方: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营业至少注册号为:3101428。

  3、本项目: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按照与乙方推介的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签订的企业收并购协议的条款出让。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款在内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企业并购投资顾问,乙方根据甲方的企业经营需求选择适合收购甲方的公司并制定合理的企业收购方案和计划,搜集和整理本项目的信息资料,协调安排甲方与第三方会晤及商务谈判。

  2、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恪守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企业收并购咨询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整的沟通与并购方的沟通进程,要求乙方利用其资源为甲方提供并购渠道。

  2、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促成本项目的实现和交易的达成,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企业收并购顾问、咨询服务;参与项目谈判、负责项目尽职调查;设计合理的企业收并购方案并提供项目信息、资料、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

  2、参与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商务谈判,帮助甲方在投资交易中尽可能控制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

  3、考虑到甲方资本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与并购交易条款的多样化与不确定性,乙方将为甲方推介多家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香港、美国等多个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以达成甲方的并购需求,在甲方首次与乙方推介的并购方会面之时,甲方需签订本协议之附件《财务顾问服务确认书》(见附件),作为对乙方服务的确认。

  4、协助甲方,促使第三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企业收并购协议,按时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5、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款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顾问费用。

  五、乙方顾问费用

  1、乙方的.顾问费用,将以甲方与并购方所达成的并购协议的甲方的整体估值为计价基础,按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详见本节第2条),以甲方被收购或并购的股权比例为基准进行折算。

  2、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应义务,且甲方与并购方的并购事实发生以及并购合同条款全部完整履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1)若甲方与第三方并购交易的企业估值在11亿元人民币以下(包含11亿元人民币)。

  (1)顾问费:按照甲方估值的3%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顾问费分为现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现金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总顾问费对价的30%,即甲方估值的0.9%,

  ___计算公式为:现金部分=甲方企业估值X3%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收取甲方的股权(因并购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得的并购方的股票)为形式,甲方将按照与并购方的估值为基础,出让顾问费对价的70%所对应的股权(股票),即甲方股权(股票)的2.1%。

  (3)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与并购方并购事实发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购方相应比例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与所收到并购款项对应比例的顾问费现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顾问费股份部分应在甲方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人名下。

  2)若甲方与第三方并购交易的企业估值在11亿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11亿元人民币)。

  (1)顾问费:按照甲方估值的5%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顾问费分为现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现金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总顾问费对价的30%,即甲方估值的1.5%,

  ___计算公式为:现金部分=甲方企业估值X5%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收取甲方的股权(因并购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得的并购方的股票)为形式,甲方将按照与并购方的估值为基础,出让顾问费对价的70%所对应的股权(股票),即甲方股权(股票)的3.5%。___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与并购方的并购事实发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购方相应比例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与所收到并购款项对应比例的顾问费现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顾问费股份部分应在甲方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人名下。

  3、凡涉及外币的,以中国银行当日折算价为汇率基础进行人民币换算。

  4、甲方应将现金收益划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乙方将向甲方出具公函确认。

  5、甲方应将股份收益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名下。具体信息,乙方将出具公函确认。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乙方支付顾问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的金额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而未付的金额×0.05%×逾期天数,违约金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本协议第五款乙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退给甲方。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通过甲方提交资料、口头陈述等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向甲方递交或双方共同制作的文件、材料,以及在工作中获悉而甲方尚未对外披露的信息。

  3、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包括由保密信息权利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信息;

  2)由保密信息权利人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

  4)保密信息权利人声明为非保密的信息。

  4、除非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及/或间接采取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若根据有关法律、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在披露有关保密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应配合甲方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依法避免或限制对保密信息的披露。

  5、保密信息部分公开,乙方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的未被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九、陈述与保证

  1、甲方就本项目的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2、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3、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资产的背景及公司的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4、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十、不可抗力和责任的免除

  1、如发生下述情形之一,则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发生不可预料且不能为任何一方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而致使任何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十一、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对于本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除非生效判决另有规定,双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以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

  十二、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应遵照补充协议执行。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顾问协议书 篇5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上海金维志源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维公司总经理为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务的总负责人,客户服务部负责日常联系和日常事务处理,同时指定律师负责解答甲方管理和经营过程中的法律咨询问题。

  二、企业信用法律顾问服务的作用,本合同的顾问服务主要针对顾问甲方在对外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规范企业改组改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处理诉讼非诉讼事务、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

  1、能增强企业的法律防范意识,减少、降低法律风险。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企业可随时就所遇到的问题向顾问律师咨询,使企业的运行有着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当代理人有着明显的优势。由法律顾问充当企业诉讼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与直接聘请其它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顾问律师能够更好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融会贯通地灵活应用,将诉讼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划,设计好庭审策略,在事前为保证胜诉夯实基础。

  3、能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预防纠纷发生。顾问律师可以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书,起到增强企业自身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草拟、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4、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在与对方出现纠纷时,顾问律师可以律师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等,一则可以固定证据,二则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压力,便于解决很多原本要通过诉讼法才能解决的问题。

  5、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协助参与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专业法律顾问也是企业诚信的一种象征,是企业的第二张名片,给客户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针对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草拟、修改、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对外联系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5)应甲方要求,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查和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书。每年1次;但参与10万元以上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乙方可酌定优惠收费;

  (6)依据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指派律师上门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为每次1个工作日。每季度1次;(7)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3件标的分别在3000元以内的诉讼代理服务;

  (8)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无数限制)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10)委托催款案件免收案件前期委托费;

  (11)提供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诉讼案件根据国家规定,律师代理费按照标的的1-5个点收取,最低律师代理费不得低于3000元;

  (13)非诉讼代理收费:标的在5000元以下,按比例收取50%;5000-15000元按35%收取;15000-50000按30%收取,在此基础上可享受法律顾问的8折,同时所发生的调档费等由委托方承担。

  (二)公司内部关系中:该部分服务费实行优惠,具体另行商议。

  1、为股东提供公司、工商法规的咨询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信息;

  2、帮助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

  3、为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信息;

  4、协调劳资关系、规范劳资合同关系、提供劳动法律咨询;

  5、解决劳资之间的劳动纠纷,担任劳动仲裁、诉讼的代理律师;

  6、公司对内关系中所涉及的其他纠纷的解决;

  四、受聘律师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五、受聘律师的义务: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

  2、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提供顾问服务;

  3、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其受聘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六、法律服务具体工作方式

  1、随时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情况下通过电话及传真、电子邮件方式);

  2、紧急或重要情况下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情况允许,尽可能地事先预约);

  3、书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拟定法律解决方案,代理出具律师催收函

  七、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八、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10,000元。此费用应在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九、甲方应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向乙方传递法律服务的要求和内容,形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为主要方式,内容应明确简洁。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暂定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届满之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顺延一年,并依此类推。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

顾问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双方订立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如下:

  一、特别条款

  1.1经办律师

  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本协议法律服务事项的经办律师。

  1.2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定上述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

  (2)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或法律文书;

  (3)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4)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策划、谈判、起草法律文书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或专项法律事务;

  (5)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有关经济、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活动;

  (6)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7)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1.3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及费用

  (1)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时间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止,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费用为每年度 元整。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用的,应重新签订协议。

  (2)甲方需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服务或参加诉讼、调解、和解、仲裁或执行等

  (3)、(6)项免收律师费,第(4)、(5)、(7)项若需另外收费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适当优惠。

  1.4其他费用

  经办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受甲方委托外出,所发生的外地或境外差旅费并不包括在上述律师费内,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二、一般条款

  2.1乙方的义务

  乙方经办律师在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承担以下的义务:

  (1) 乙方经办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 乙方经办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和经办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2.2法律服务人员的安排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服务的需要,在经办律师的统一安排下,另行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律师助理、秘书处理与本案有关的一般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传达文件、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

  2.3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和律师诚实合作,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有关的情况;

  (2)按照约定按时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3)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

  2.4甲方财物的保管

  (1)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正本资料、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应当在完成律师服务后,将甲方财物移交给甲方。

  (2) 如果甲方未接受乙方移交的甲方财物,乙方有权视需要代为保管或将甲方财物移送公证机关提存,由此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如由乙方代为保管甲方财物,则保管期限不超过两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保密

  (1) 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甲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秘密。

  (2) 以下内容不可视为甲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根据甲方授权披露的内容

  2.6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作为双方最终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之前双方作出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7协议的可分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2.8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甲方理解并承诺,如果甲方希望获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法律服务,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2.9通知

  与本协议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书面方式可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传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乙方和甲方均应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2.10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11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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