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1-11-07 09:17:1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华】委托协议书集合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委托协议书集合八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产品需(或准备)向美国出口,并希望乙方为其提供向FDA进口预申报等相关服务。乙方作为美国FDA进口预申报代理机构,愿意根据FDA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帮助甲方完成其在FDA的进口预申报等工作。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FDA进口预申报一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同意接受《办理FDA进口预申报合同补充条款》(见附件A),委托乙方在美国办理FDA进口预申报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乙方在办理FDA事务业务时,仅作为甲方的代理,注册的所有结(后)果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二、 甲方在申请FDA进口预申报应提交以下资料

  1.《FDA进口预申报申请表》中文(或英文)一份;

  2.FDA新增加的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 工作流程和办理注册期限:

  1.工作流程:A.甲方提交“二”中所列资料;B.乙方审核合格后及时向FDA申报;C. 将结果通报甲方。

  2. 办理进口预申报期限:在甲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完整、签订《FDA进口预申报委托代理协议》和付清款项后,自受理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立刻通知甲方。

  四、 服务费用

  进口预申报的费用:采取年费、季费或按次付费方式:

  1.年费方式:出口货物全年发运申报包干服务费为_______美元。一年内负责通报______次,多于_____次的每多申报一次收费____美元。

  2.季费方式:每季度(_______个月)申报包干服务费为_______美元。每季度内负责通报____次,多于____次的每多申报一次收费_______美元。

  3.按次付费方式:每次委托申报费用为_______美元。

  上述预付金额如用人民币支付,按付款当日官方汇率换算。

  五、费用支付

  按年度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年度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

  按季度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季度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一次性支付上述代理费。

  按次付费方式:FDA进口预申报每次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预付上述代理费。

  如甲方迟纳服务费用,乙方将不对其申报文档进行处理,直到款到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 合同组成部分

  本合同附件A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A

  办理FDA进口预申报合同补充条款

  一、合同缔约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1)及时提供FDA注册所需文件、资料,在办理进口预申报过程中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补正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执行FDA对产品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2)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3)保证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不含有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内容;

  (4)甲方承诺因其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由甲方自行承担未正常注册的损失,给乙方带来损失的,应予赔偿;

  (5)不以乙方的名义实施任何行为,或者从事任何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

  (6)企业进口预申报完成后,甲方提出再次申报,视为另次委托。

  2.乙方(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1)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审译,向FDA办理申报;

  (2)对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指导,在甲方要求和自费的前提下提供专项培训;

  (3)接收、传递FDA的有关文件和要求,并与甲方沟通;及时向甲方通报办理进度和结果;

  (4)乙方承诺因乙方原因致使未办成的,全额退还代理费,退还限额不高于向甲方收取的费用。但不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获得仅限于合同约定范围内代理甲方FDA进口预申报业务的权限,不得从事与代理业务无关的事项。

  二、独立缔约方

  本合同任何内容均不应被理解为在双方之间建立某种独立缔约方以外的关系,双方均为独立缔约方,并不对彼此之间的行动或疏忽承担赔偿义务。各方均不被视为是对方或对方其他下属公司的雇员或代理。各方均无权以任何方式,以对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名义行事。作为独立缔约方,各方应缴纳各自的税赋并保证自己的必要的保险。

  三、保密

  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非公开商业信息、资料(包括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得到对方书面同意或根据法律要求的除外。

  四、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依该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五、合同撤消和修改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要求撤消本合同的,应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予以撤消。已受理申报(以乙方发出《受理确认书》为准)的不退还代理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一方要求修改、补充合同内容的,经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合同。

  六、其他

  由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非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受阻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该情况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应的证明,因此造成的损失,彼此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委托协议书 篇2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意愿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甲方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中所涉基本定义

  1.政府采购供应商:是指具备下列条件,并有意愿参与政府采购的生产、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认证:是指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所提交之证明其合法身份和信用状况的基本资料(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核实和甄别。

  3.信用评估:是指乙方在供应商合法身份及信用状况认证的基础上,依据供应方所属行业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公司管理,经营状况,财务结构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就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提供的专家意见或观点。

  4.信用等级:按上述指标体系的不同标准,对信用评估结果划分出的不同级别,并用特定符号标示。

  5.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_________对拟参加中国各级政府采购的中国供应商进行征信调查,并运用国际先进的信用评价技术,按照严格,统一的标准化程序,根据其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及责任能力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达到一定信用等级并被赋予一定标识的供应商。

  第二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信用认证及评估。

  第三条 认证评估费用及付款时间,方式

  1.认证评估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圆整。

  2.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到达以下乙方指定账户。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行号: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或不及时,给认证评估结果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甲方自行承担;

  2.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因真实性等所有资料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积极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评级过程中的质疑、访谈、实地勘察等等;

  4.接受乙方的评级方法及评级结果,以及根据变更事项和跟踪评级后对已经获得的信用等级的修正;

  5.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就将会影响信用评估及评估结果的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

  6.接受乙方对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的关注,宣传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示、媒体宣传、黄页等;

  7.及时支付认证及评估等其他费用;

  8.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则于乙方的事由使乙方受到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甲方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后开始开展工作;

  2.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甲方进行认证,征信;

  3.在承诺认证的基础上,对甲方参与政府采购的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进行综合评价,赋予相应的信用等级;

  4.承诺对委托方提供之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六条 配套服务

  乙方承诺向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费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动态跟踪,网站公示及其他必要服务;

  1.服务期限:一年。自甲方被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取得金诚信用合格供应商的信用等级之日起计算;

  2.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服务内容及形式进行必要的变更和调整,有关调整将在合格供应商专门网站上进行公示,但无需对具体委托方另行通知;

  3.甲方在接受乙方服务,并经确认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后的服务期限内,必须就一切重大变更事项及时知会乙方,并接受乙方据此对信用等级的调整;

  4.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可以授权乙方终止相应的服务,但甲方应承担已发生的费用;

  5.服务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续期,应按照相应的申请流程及时效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取得乙方同意后,提交相关资料,支付相应费用,否则,乙方将于服务期限届满时终止服务。

  第七条 知识产权、版权

  1.乙方声明在提供该项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评级方法,等级符号均为乙方自有知识产权;

  2.乙方享有基于宣传,推广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为目的的一切形式之出版物之版权;

  3.甲方在被乙方评为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并接受乙方服务的期限内,放弃对乙方基于推广为目的的可能涉及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出版黄页、数据库等)的所有版权。

  第八条 增值服务

  乙方在时机成熟时,可为接受服务的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服务,有关服务形式及费用另行议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向联合国相关机构,跨国采购联盟成员及其他机构推广、推荐;

  2.向国内商业银行担保机构推广、推荐;

  3.为甲方参与政府采购,企业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出具评级报告。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2.如合同一方有意变更合同部分内容的,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否则不得变更合同内容;

  3.若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若甲方迟迟不能提供全部所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 乙方对赋予甲方之信用等级保有最终裁决权。

  第十一条 乙方对免费的配套服务享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所有争议及纠纷应本着善意理解的方式协商解决。除信用等级争议外的其他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3

  兹委托xx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4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______________与技能培训中心为进一步做好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一线操作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领域现场专业学员、职业技能学员和特殊工种学员进行上岗前和继续教育培训,并参加省、市统一考试。为使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对象的报名组织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培训对象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及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甲方应按时组织参训学员参加培训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全部培训、考核工作,完成规定的科目和学时。

  2、乙方应在培训开始前______周内通知甲方领取培训书籍和培训通知。

  3、经考试合格后,按时发放证书。

  三、培训实施

  乙方根据报名学员的数量和教学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并开展全日制教学。

  四、费用支付

  培训考核鉴定费用由甲方自愿在报名时支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争议

  1、对于协议或协议执行中引发的争议或纠纷,合作双方需本着共同的利益尽力友好协商解决。

  2、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将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有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5

  甲方: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刚,董事长

  乙方:xxxx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伟华,主任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xxx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892679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xxxx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92679,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892679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92679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红

  银行卡号:6227 0022 7008 6042 132

  开户银行:建行德州市德城区支行营业部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xxxx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20xx年02月12日

委托协议书 篇6

  委托人: ,证件号码:住址:

  受托人: ,证件号码:住址:

  委托人因故不能亲自来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房地产出售转让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为本人代理人出卖本人房屋,房屋具体信息如下:

  房屋地址:

  房屋房产证号码:

  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如下:

  一、代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二、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三、代为办理提前偿还贷款、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向保险公司申请退还剩余保险金等手续;

  四、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五、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六、代为收取房价款;

  七、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凡由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相关公证,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7

  甲方(以下简称卖方): (独家代理)

  乙方:大连旺佳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权属 ,证号 ,权属人

  二、 委托价格

  上述房屋的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房屋权属转移费用承担:□卖方仅承担 ,其余税费均由买方承担□买方承担全部税费。 房屋权属若为合同发票,委托价格为:□办理产权前的价格□办理产权后的价格。

  三、 委托方式 甲方同意,由乙方独家代理上述房屋,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再自行出售或委托他人出售该房屋。

  四、 委托期限

  独家代理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协商委托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 委托报酬

  1、如乙方在委托期限内将甲方的房屋销售成功(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其他买卖合同)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实际成交价的 作为委托报酬支付给乙方。

  2、如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无法提供订约机会,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六、 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签订委托时,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及甲方的身份证证明;甲方委托出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如实向乙方告知说明,家庭成员同意出售,关于影响房屋转让的重要事项都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与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介绍并带看过的客户私下成交。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经办人通过旺佳房产的连锁店推荐甲方的房产,并由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任何经纪人定期向甲方通报房屋销售有关情况。

  2、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约定有购买意向的买方来看房,同时乙方可将买方的书面报价(如购买意向书及意向金)提交甲方协商并确认,以帮助甲方与买方进行谈判磋商。

  3、 为甲方的房产制定营销计划,推广该房屋的广告费、宣传费、印刷费全部由乙方支付。

  七、 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委托履行过程中违反上述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本协议约定房屋售价的2%作为居间服务过程中相关费用的赔偿及相关服务的赔偿。

  八、 其它

  1、甲方现授权 为其代理人,代理甲方处理该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该代理人与乙方及该房屋的买方(含意向买方)所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做出的任何承诺、确认等均视为甲方的行为,甲方予以认可。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对方并需取得对方同意,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

  3、在事先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可变更该房屋的价格或者便更委托期限,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协议

  乙方承诺在三个月内将协议房屋售出,如若没有售出按协议价格收购。实行日期由今日起。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通讯地址:

委托协议书 篇8

  甲方(委托旅行社):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FJ- )

  乙方(受委托旅行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 许可证号:L- )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在 一地的旅游团队接待(即地接接待)。为保证团队接待质量,共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旅行社的信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接待旅游团中的有关事项及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保证甲方团队在委托乙方接待范围内的旅行安全、顺利,甲方委托乙方安排交通、住宿、游览、餐饮、购物、娱乐等旅行服务项目,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的内容迅速、准确地实施安排。双方特此以甲乙双方间的业务委托合同的方式,正式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作主体的认定

  甲乙双方应为在各自属地旅游主管部门注册并获得经营许可的合法经营旅行社,其中一方以任何方式欺诈或隐瞒对方自己的真实资质的则视为其违约,对方有权视合同无效,停业、歇业、被旅游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将视为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负责具体操作的人员必须是各自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有公司负责人的授权证明。

  第三条:适用范围

  (1)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合同。但在本协议若另有补充协议时,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 对本协议中未作规定,并且在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亦无特别规定的事项,则遵循行业惯例。

  (3) 本合同适用于合作期间内的多批次散客及团队.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为各批次散客及团队的委托接待合同。

  第四条:委托的内容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业务,以委托行程内的安全、顺利运行为目的,其内容如下(但甲方可以根据个别要求限制或扩大下述安排业务范围):

  (1) 提供有益于甲方业务开展的有关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名胜古迹等的信息和实施方案。

  (2)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交通部门签订客运合同并落实各项交通的安排、承运。

  (3)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同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并符合甲方团队所需标准的饭店签订住宿合同并落实住宿安排.

  (4)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安排用餐、旅游及观看文艺节目、购物等。

  (5) 为甲方所组织的团队配备导游、翻译等。

  (6) 对计划外发生的事情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7) 其它为保证甲方团队旅游活动安全运行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条:相关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各自向对方提供一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旅行社责任保险协议及发票、开户银行、帐号、通讯地址、组织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名单(含联系电话、传真一览表)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签订办法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旅游服务时,应将行程接待计划(以下所指行程接待计划包括散客和团队)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以下将这些通讯方式的通知统称为“送达”)乙方,行程接待计划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旅游线路名称;

  (2)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3) 旅游行程中交通工具(包含航班及车次、旅游汽车标准)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4) 旅游行程中住宿酒店的、房型、间数、陪同房类型等及其报价;

  (5) 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报价;

  (6) 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及报价;

  (7)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8) 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9) 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 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 当团操作人员的联系电话、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2) 双方确认的参团成员人数及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号码等)

  (13)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二、乙方在接到前项团队接待计划书后,应迅速(最晚在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是否受理该申请。

  第七条:委托接待合同的生效

  (1) 根据前条第二项,甲方在接到乙方行程接待计划确认书时,则甲乙间业务委托合同成立。

  (2) 乙方若对甲方前条第一项计划中的一部分不能受理,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若同意删除不能受理部分后仍委托乙方安排时,则应再次履行第六条第一项所定程序对甲乙双方的委托接待协议进行重新约定;如果甲方不同意删除则视为协议解除;

  (3) 行程接待合同一经生效,甲乙双方不得以非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则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其进行赔偿,可投诉到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

  第八条:委托报价

  甲方接到客户请求之后,整理出初步方案,向乙方进行询价,乙方有义务给予及时回复,甲乙双方均应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对甲方的操作规定

  (1) 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以书面(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提出询价要求,条件不允许或者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电话口头的方式。

  (2) 尽可能详细地表述客户的具体要求:时间、地点、人数、等级、是否安排购物店等其它具体要求。

  (3) 特殊情况应注明最晚答复时间。

  二、对乙方的操作规定

  (1) 乙方必须以书面方式回复(包括传真、QQ、MSN、电子邮件等)。

  (2) 甲方需要分项报价时,乙方的报价必须与甲方的询价要求逐条对应。乙方报价应注明所含与不含内容,特别应注明:航班信息;酒店、位置、房型、是否含早餐;早餐及正餐标准、种类、地点、餐顿、酒水;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导游、司机的小费、超时费,是否安排购物店,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游行程中12岁以下儿童的接待标准等。

  (3) 乙方的报价必须准确,不允许提供模糊的数字或概念,并明确告知甲方报价的币种,甲方收到的乙方报价单,即刻构成甲乙双方合同的一部分。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价格上涨的或甲方已经与客户签订协议的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原先的报价执行,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4) 一般团队的报价,应在12小时内回复;特殊要求较多的团队,可在24小时内回复;甲方规定最晚答复时间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回复。

  (5) 对于行程中不合理之处或由于交通等问题需更改之处,乙方在报价时,应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初或在每年度之初,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完整的当地旅游资讯,其中的价格仅供甲方临时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旅游资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乙方人员名单、岗位及联络方式,包括常用的导游、司机等。

  (2) 乙方建议在当地使用的酒店名录及价格。

  (3) 常用的接待价格:每人天综合服务费、门票费、餐费、车费(超公里费)、导游服务费等。

  第三章:委托接待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委托业务的开始甲乙双方的委托业务合同一旦成立,乙方应立即着手安排业务。

  第十条:报告经过的义务

  (1) 乙方应适时或经甲方要求向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势报告委托业务的进展状态。

  (2) 对甲方的委托内容,乙方在安排完毕或判定不能达到安排目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逐次向甲方报告。

  (3) 甲方在接到乙方根据前项所做的部分委托项目不能安排的报告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变更该部分内容、或解除全部委托业务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业务确认期限

  (1) 乙方原则上在甲方团队旅行开始一周前,履行前条各项所定手续,完成全部被委托的旅游业务。

  (2) 除前项正文中所规定的事项,如甲、乙间另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费用的结算

  (1) 由于甲乙双方团队合作频繁,双方协商一致,团队出发前甲方支付乙方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余款月结,具体每团付款金额于协议附件的委托接待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2) 团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将团队结算单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连同甲方游客反馈表传真至甲方计调部门,并核对清楚结算金额。

  (3) 每月的1日-10日乙方将上月1日至31日之间接待的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结算清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结算专管员,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当月将结算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4) 如果因为行程变更而造成甲方预付费用超过实际产生的费用时,乙方应在团队结束三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计调部门核对清楚结算金额,差额应于次日退还至甲方所指定的帐号上。

  (5) 对于前几项的规定,若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制定特别条款时,则以后者为准。

  第四章:委托接待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或无法协调的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团队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航班、车次、船班等交通方式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权利向游客或者造成变更的第三方索要相应的费用;

  (2) 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及其所委派的导游人员应及时联系甲方或承运的交通工具公司,尽快落实准确的抵达时间,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

  (3) 造成航班、车次、航班等交通方式取消而未能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告知其实际情况,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因交通方式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计划取消而造成的损失。

  二、因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团队未能按照行程计划到达旅游目的地的,甲方也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按照以下流程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造成团队提前抵达旅游目的地的, 乙方应立即通知相关接待单位安排提前接站的事宜,包括安排好提前抵达期间的住宿、用餐、住宿、导游陪同、交通承运、景点游览等,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造成团队延迟抵达旅游目的地的,乙方应及时根据新的甲方所提供的行程计划,与甲方协商对于可能错过的餐饮、住宿、景点游览等应提前做好与接待单位的取消工作,但不可视为全计划取消,乙方所委派的导游员及旅游客运车辆应在交通工具抵达的接站地点等候旅游团队,团队抵达后应一如既往的做好接待工作,因延迟抵达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努力争取降低各项因延迟抵达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延迟抵达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造成团队取消的,在接到甲方的文字取消件或总经理口头确认后乙方立即联系行程计划的相关接待单位,取消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努力正确降低各项因团队取消而造成的损失费用;因团队取消而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变更

  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需要对生效的旅游接待合同进行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包括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造成乙方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内容;

  (2) 乙方在根据前项向甲方提出变更时,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变更后的安排方案送达甲方。

  (3) 甲方在接到前项变更申请后,应立即书面答复或同意乙方变更后方案或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委托新的业务内容,将作为新的委托接待合同另行处理。

  (4) 对于更改后的新的团队行程计划,乙方要尽力和相关接待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尽量安抚客人,并努力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并将团队的具体安排及时告知甲方;

  (5) 甲方或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对第2项的申请及第3项的回答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但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申请及回答送达对方。

  (6) 视变更程度,当该团队提出解除合同时,甲方可以全部解除与该旅行相关的委托业务合同。此时,甲方必须迅速将此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的此团团款;

  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委托接待协议生效后产生变更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协调妥善处理相关接待工作:

  (1) 乙方自什么原因造成所安排的交通、住宿景点游览、用餐等需要做变更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提出新的接待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候可以做相应的变更;

  (2)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生效的委托接待合同进行任何更改,甲方如果不同意乙方的更改方案,乙方又确定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时候,视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取消此团队操作,并按照损失的程度向乙方索赔;

  (3) 甲方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如果同意乙方所做的更改方案,甲乙双方另立委托接待协议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费用减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给甲方,增加的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另立委托接待协议时,乙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推托、刁难甲方,应一如既往的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 在甲方与客人签定协议后,乙方提出变更的,所有因协议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旅程管理

  第十五条:宗旨

  (1) 甲方的团队在旅行中,如认为可能得不到应提供的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提供委托业务合同规定的服务。

  (2)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得不变更委托业务合同中的内容时,如变更旅行日程,要尽量使变更后日程符合当初日程的宗旨.如变更旅行服务内容,要尽量使变更后的旅行内容与当初的一致,使委托业务合同的内容变更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十六条:接待质量标准

  因甲方团队多为同行客户所委托团队,团队类型分为:散拼团、独立团;团队等级分别为:普通团,特别关注团,VIP团。乙方在接待过程中应针对团队类型及团队等级的不同特点,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符合团队要求并符合以下甲方质量标准的服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委托接待合同所确认的日程、标准、报价内容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条例》的要求,选择具有安全保障和质量保证的单位安排用餐、住宿、用车、购物等,为确保甲方团队能安全、顺利地旅行,乙方应按下列原则实施:并按以下各项的要求严格执行:

  一、酒店客房

  (1) 乙方不得使用模糊概念,将酒店以次充好,欺瞒甲方工作人员,乙方所提供的酒店必须符合甲方团队所要求的标准,一经确认之后的准确酒店乙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经得甲方的同意,具体酒店标准以甲方操作人员要求为准.

  (2) 酒店硬件设施应符合相应的国际等级标准,所有设施应保持干净整洁、保养 良好、运转正常,并配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及足够的提醒标志;

  (3) 酒店位置应符合交通便利、治安良好的原则,使客人的商务活动和自由活动既方便又安全。

  (4) 酒店的服务应热情周到,随时为客人的特殊要求提供有效的帮助。如:甲方要求乙方为VIP团、特别关注团在客房放置欢迎卡、鲜花或果篮时,酒店能积极配合。

  (5) 酒店前台人员不得向除乙方工作人员之外的人员透露协议价格,因酒店人员向游客或组团社领队人员透露协议价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向酒店追偿;

  (6) 如酒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客房时(或分为主楼、附楼),乙方应在报价时特别说明。

  (7) 乙方安排的酒店不得对中国团队有歧视性行为,如单独安排早餐或与其它客人隔开用早餐,服务态度差等歧视性行为。

  (8) 乙方因自身或所预定酒店原因需要更改酒店的,所提供的酒店标准不得低于已确认酒店的标准,中间的费用差额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原因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餐饮

  (1) 就餐环境清洁干净,具有国家允许经营餐厅的各项证照要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拥有足够的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停车场等)其所配备卫生间不准有污渍、异味。

  (2) 用餐需使用到的餐桌、桌布、餐具干净、清洁、无毒;经营场所要有必要的防滑措施和警示标志;

  (3) 按餐费标准订餐,严禁克扣餐费,酒水及菜单按单团合同标准执行

  (4) 满足客人特殊要求,如:素食、穆斯林餐等。

  (5) 餐食要卫生、可口、足够足量,如遇菜量不足或口味严重不符,乙方陪同人员应立即现场调整、解决,并避免以后再次发生。

  (6) 每桌原则上最多安排10人,超过10人,必须分桌。(人数在12人以下不够分桌时必须增加菜品,菜量)。

  三、城市间交通

  (1) 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好的行程、日期、等级、班次安排城市间的交通,包括:机票、火车票、船票等。

  (2) 由于不可抗力(如更改、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需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3) 由于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如漏订、错订等,由责任方赔偿。

  (4) 乙方有责任协助确认全程机票(包括内陆段)。

  (5) 遇航班变更,乙方负责及时通知下一站接待社或导游。

  四、车辆

  (1) 必须使用在交通部门注册的合法运营旅游车,一定要为乘客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每团确认单上说明具体保额.

  (2) 严禁使用非运营车辆(黑车)以及超龄服役的车辆;

  (3) 车内外保持干净整洁,车内设施能正常使用,如麦克风、空调、阅读灯、窗帘、座椅调节、卫生间设施等。

  (4) 车况良好,保证机械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如出现意外,导致抛锚或其它影响行程的事故,应迅速采取补救措施,更换正常车辆,不得出现反复修车耽误行程的现象。因此造成的投诉、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 不得超载,至少要预留出1-2个以上空位,司机不得同意团队及导游以外的人员搭车或路上收客;

  (6) 司机应证照齐全、经验丰富、安全驾驶记录良好、服务热情,熟悉行程内路线、路况,如遇未知地点、路线,乙方应提前查询,确保将客人及时、准确无误地送达目的地。

  (7) 旅游车辆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客人放置行李,能够正常使用,并保证客人物品的安全。

  (8) 司机在车上不得抽烟、喝酒、赌博、兜售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中国道路交通法》《营运车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导游服务

  (1) 拥有导游执业资格的中文普通话或甲方指定的特殊语种导游。

  (2) 经验丰富,熟悉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熟悉与旅游相关的情况,如交通、景点、酒店、餐厅、机场、车站、码头等;

  (3) 导游接机(站)时,应在机(车)抵达前到达机场(车站),按甲方要求举牌接机(站)。

  (4) 导游为客人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主动到位,对经常发生或可能预见的情况要提前提醒或告知客人,确保客人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客人投诉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某地多扒手,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应如何预防;某地严禁吸烟;在某景点易掉队;如何保证不掉队;万一掉队如何返回等。

  (5) 导游接送团和随团出席重要活动时.必须注意仪表,着正装.平时着装要求整齐、简洁、大方、得体,化妆要适度。

  (6) 遇客人参加自行安排的商务活动及用餐时,导游应积极配合、为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7) 导游应向客人讲解旅游地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当地习俗;但不得迎合个别客人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搀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8) 在带团过程中,导游应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严禁导游擅自增加购物店、行程外客人需另行付费的项目;或压缩计划内项目游览的时间。

  (9) 特殊情况下如需变更行程,应以保障客人利益为原则,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或由甲方授权者与游客签订行程变更同意书之后方可根据新的行程安排进行接待工作;

  (10) 严禁向客人索要小费;

  (11) 其他未提及的事项,导游的行为必须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旅行社法规》的相关要求,如果因为导游违反相应要求而造成的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旅客的要求或者法规的许可向乙方索赔;

  六、购物

  (1) 以客人自愿为原则,严禁强买强卖,严格执行甲方计划内的购物安排,严禁增加购物次数及购物时间;

  (2) 每次购物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导游应告知客人,严禁擅自延长购物时间;

  (3) 如客人提出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协助客人在离境前解决,不准将问题带入下一站或造成投诉;

  (4) 甲方要求无购物的团队,乙方不得安排客人进旅游购物店;

  (5) 乙方导游人员应告知客人购物退税有关规定,并在团队离境前协助客人办理退税手续。

  七、娱乐活动

  (1) 严格执行接待计划内娱乐活动。

  (2) 严禁随意增加自费项目或高价销售自费项目,如因增加自费项目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双倍返还客人所支出的费用.

  (3) 严禁乙方导游人员诱导或组织客人涉足黄、赌、毒场所。

  第十七条:领队或全陪

  甲方或委托业务给甲方的组团社派领队或全陪陪同旅行时,领队有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协调旅程有关事项。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导游在旅行实施过程中,应听从领队的合理要求。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以上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旅游团队所提供的接待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50号令《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要求,乙方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并造成游客投诉、索赔的,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乙方索赔:

  (1) 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

  (2) 未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就接待旅游者的事宜签订委托合同;

  (3) 未经甲方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

  (4) 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的;

  (6) 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7) 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8) 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9) 地接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或者以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相威胁的;

  (10) 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的;

  (11) 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的;

  (12) 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的;

  (13)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4)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第十九条:接待部门的责任

  乙方在履行委托业务合同时,由于乙方或乙方从业人员以及乙方委托的相关旅游服务部门的故意过失,对甲方或甲方旅游团(者)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对甲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七章:事故对策

  第二十条:

  (1) 乙双方事故对策责任人,要在履行本协议前,协商事故发生时的联络体制,另行交换事故处理备忘录。

  (2) 乙方为在甲方的旅行实施中万一发生事故或其它不可预见事件时能迅速联络,应建好通讯联络组织,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迅速将通讯组织图交给对方。

  第二十一条:

  (1) 甲乙双方无论责任归属,在甲方团队旅行中,万一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时,乙方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及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并努力防止进一步扩大损失。

  (2) 凡因不可抗拒力(如战争、火灾、地震、铁路中断、机场关闭、因机械故障、气候等航班专列改点)或意外事故(如车祸、食物中毒、疾病)使旅游团滞留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乙方应妥善安排旅游者,并采取措施使旅游团(者)尽快离开当地。意外事故所发生费用属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理赔范围的,由甲乙双方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在理赔范围且属于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负责追索第三者赔偿的同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3)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旅行社过失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以回扣的方式贿赂甲方员工,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与乙方合作,必要时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遇甲方竞标大客户或大型活动时,乙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细节。

  第二十四条:

  严禁乙方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业务、向客户透露双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

  第二十五条:

  乙方对外进行文字宣传,如需使用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时,应事先争得甲方同意或授权。

  第二十六条:

  其他未提及或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参照20xx年版国务院550号令《旅行社条例》及中国旅游局相关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九章:杂则

  第二十七条:(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前3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以后类推。

  本协议因期满失效后,仍适用于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签订的个别业务委托合同。

  第二十八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请求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二十九条(语言)

  本协议由中文撰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厦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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