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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0-11-21 08:55:4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华】委托协委托协议书模板汇总八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协委托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委托协委托协议书模板汇总八篇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1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200x年3月9日在××签订。

  委 托 方:A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受 托 方:B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鉴于:

  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A(以下简称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00元)设立VVVVV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C出资额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

  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合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 乙方:B

  签字: 签字:

  二0xx年三月九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2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 代理

  2.1 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3.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 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

  4.1 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 佣金

  5.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日内以_________支付。

  5.2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 协议期间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 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附则

  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条 信托目的

  1.甲方为理顺投资关系,确保财产权益,基于对乙方信任,特将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信托给乙方,并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信托关系。

  2.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按照甲方的意愿对信托股权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 信托的种类

  经双方同意,本合同设定的信托系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权信托。

  第三条 信托股权数量、信托起始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股权数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办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条第2款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或被授权人了解信托股权的管理、处分、收益、收支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甲方有权查阅、抄录或复制与其信托股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其复制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在没有指定乙方授权他人行使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该信托股权的管理方法。

  5.乙方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股权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股权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信托股权的原状或予以赔偿。

  6.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从信托股权投资中获得收益。乙方应当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受托人辞任而终止。

  7.由于本合同终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将信托股权、信托股权的受益权和信托股权产生的对公司间接的财产权一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况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事宜。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信托股权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

  2.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资项目中行使部分股东权力、履行股东义务时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若与甲方及信托股权有关,都应由甲方实际承担。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届满。

  5.信托终止后,乙方应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乙方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应真实、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如双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协议,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在信托股权依法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信托股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所属的( )集中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运营管理事项

  1、甲方将冬季供暖锅炉房及供暖管网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营管理。乙方独立负责供暖运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严格按照甲方与政府签订的《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协议书》《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供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负责锅炉房及管网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安全以及燃料供应保障等项工作,保证供暖质量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保证供热系统故障的及时维修。

  4、乙方必须自行制定、执行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锅炉房运行安全及人员安全负全责。

  5、在供热期间,若发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应紧密配合,协商解决,并由甲方监督恢复正常运行。对于由供暖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赔偿责任,乙方须完全承担。

  6、乙方自主进行管理、维修、技术、操作等人员的选聘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员工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二条 供暖期限和供暖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供暖,并且保证达到供暖标准。

  1、供暖期限:当 年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为法定供暖期,具体以市政府当年公布的供暖时限为准。

  2、供暖标准:根据市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条 供暖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在运营管理期内涉及到维修保养等供暖综合服务,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热系统的安全检查、调试。

  2、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3、供暖管网的维护、保养、安全检查。

  4、锅炉及其附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5、锅炉房及供热系统的普查,供热设备、设施的维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锅炉房及管网各类技术资料、 图纸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条 供暖费用的结算

  1、乙方自委托运营管理之日起,乙方负责供暖费的收取工作。入网费和供暖费的收取工作,作为乙方运营管理中的成本经营费用购买热力服务的费用。

  2、入网费和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遇政府对供暖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供暖费。

  第五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管理( )年,即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如不能继续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设备、设施的经营权。

  第六条 其它约定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6、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5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委托代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持有甲方所有的江苏恒盛航空座椅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乙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代持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 年 月 日起,因持有代持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代持股权不属于乙方自有财产,乙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代持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乙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代持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代持股权的性质,确保代持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评估、中介、律师、诉讼等费用。

  (3)乙方对外行使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股权转让、质押、抵押、担保等股东享有的权利,甲方享有知情权,并乙方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行使上述权利。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代持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代持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代持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甲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乙方应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

  3、委托期限内,若甲方转让代持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甲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乙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甲方账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甲方指定账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乙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乙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代持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乙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代持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甲方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代持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代持股权。

  2、甲方拟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甲方拟以代持股权提供质押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甲方拟将代持股权托管给他人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代持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乙方按照甲方指令,将代持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被甲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乙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甲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2)、(3)项,乙方承诺赔偿甲方叁仟万元。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诚实履行义务。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签定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并详细填写《用人单位信息登记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岗位需求说明书》,该两份文件共二页,评价推荐岗位共个。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甲方有终止本协议的权利,终止后按本协议事先拟定的费用结算。

  3、在确定人选后,将试用通知书面提交乙方,由乙方通知拟聘人选到岗事宜。

  4、甲方同意乙方提供人才推荐服务,并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招聘服务费。

  5、甲方需保障乙方所推荐人选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确认甲方岗位说明书各项条款,按岗位说明书的要求为甲方猎寻所需人选。

  2、对所寻访到的人选作前期考察、面试与测评,将合格人选推荐给甲方。

  3、安排适当的时间、场地供甲方与候选人进行面谈与沟通。

  4、乙方负责在学生兼职期间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三、费用结算及其他

  1、此次委托代理招聘兼职学生服务费数额按小时计算:2元/小时/人.该项费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提供学生工作当天一起结算.

  2、学生单天的工资为:45元+餐/天;30元+餐/天,具体工作时间有甲方负责协调.

  3、甲方负责在协商地点负责接送学生上下班,乙方协调管理.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5天内乙方无适合甲方岗位说明书人选推荐,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此次合作.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7

  委托方:_________人民政府(下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根据该配套合同书的相应规定,甲方将有关该批租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事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前提:乙方已完全了解房屋土地管理局与_________公司所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出让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并承认甲方与公司所签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下称配套合同),同意以此作为签订本协议书的前提。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动拆迁、市政配套的范围和期限: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配套合同规定的出让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全部委托乙方具体实施,该地块共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中间另有一条规划道路的动拆迁和场地平整、市政配套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是:除负责出让地块内的居民、单位动拆迁和安置外,按照要求将供水、供气(煤气)、排污、排雨、电话等市政配套设施接到地块红线及道路红线边缘。

  (三)具体工作内容及期限:

  1.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地块内居民、单位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并确保居民_________以上动迁现房,临时过渡期不得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居民、单位动拆迁工作,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运出场外,并平整土地、填埋沟浜。在填埋沟浜前,通知建设方_________验收人员到场察看并认可后,方可填土。

  2.土地平整的标准高度为根据工程地质报告取值_________,地块范围内高低差小于_________。

  3.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地时,同时须完成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及通讯的.配套。具体容量为:供水_________;供电_________;直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须将大市政配套管道施工分别铺设到出让地块内因道路分割为两地块的各自红线边缘。具体接口位置的确定,由甲方在签约后六个月内通知乙方。

  5.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三年(即三十六个月)内,乙方须完成大市政配套。具体容量为:总用水量:_________;雨水量:_________;电话总装接容量:_________;总排水量:_________;煤气总用量:_________;总用电装容量: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保证按甲方与_________公司配套合同的限期要求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对此,乙方将另行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名的承诺保证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承诺保证书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根据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对全市地价的平衡,区人民政府确定该地块熟地楼面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容积率为_________万平方米/公顷,地块内可建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批租总地价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其中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美元)作为出让金,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直接缴付给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另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作为地块动拆迁市政配套费用由公司依照规定的期限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的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作为甲方城市建设基金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因本地块前期开发成本大,甲方已与公司在配套合同所确定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外,达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的补偿协议,补偿费以可建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计,共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甲方同意此笔补偿费全部由乙方统一用于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 上述第四、五条两项费用合计为_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美元),即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总费用。乙方承诺:所有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以此总费用包干使用。此外,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

  第七条 甲方收到_________公司的美元进入自动结汇账户,由结汇银行按收款当天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结算成人民币。甲方应及时将收款和结汇情况通知乙方。甲方用结汇后的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

  第八条 鉴于乙方在开发此地块时曾与各有关单位发生过合作开发关系,并先后签订过有关协议,约定该地块前期开发的分部分项的开发和权利义务关系,甲方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的总包单位,有关单位为分包方。现乙方已与各有关单位达成协议,约定:乙方与各有关单位原签订的协议中有关各方承担相应动拆迁内容不变。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在各有关单位完成各自相关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工作后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与各有关单位的协议及原合作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二。

  第九条 为确保本协议和甲方与_________公司所签配套合同的全面(正常)履行,乙方同意甲方对因履行本协议所获得的动拆迁、市政配套费用的使用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监管。但此种监管不否定乙方独立履行本协议的主体地位。

  第十条 甲方根据与_________公司所签配套合同中规定的数额及付款进度按以下不同的情况对归乙方使用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用于履行本协议的动拆迁、市政配套资金的监管,适用计划用款、专款专用、按形象进度付款的原则。

  (二)根据甲方与日本方签订的配套合同规定的动拆迁及市政配套费用的付款进度,乙方提前编制用款计划报甲方认可。经甲方认可的用款计划,是甲方拨付本协议规定的全部动拆迁和市政配套费用的依据。

  (三)乙方作为总包方与作为分包方的各有关单位的前期费用,由乙方与各分包方直接结算。为减少流转环节,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乙方支付各分包方的费用,由甲方按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拨付乙方并由乙方直接背书给各有关单位。

  (四)乙方实施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的管理费、利润以及前期垫付资金等费用,则由甲方按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直接拨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实施本协议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有否决权,即当乙方履行本协议进度严重脱期,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并影响甲方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配套合同的正常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直接委托其他单位继续履行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承认甲方享有进度、质量否决权。

  第十二条 乙方在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须将有关的资料和所有有关配套单位或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文件一并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或因不符合质量而延期交地,应承担延期每日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责任。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须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继续完成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应严格管理,全面履行本协议。凡与乙方有分包关系即实施分部分项动拆迁、市政配套的各有关单位,乙方均应同样严格控制其进度和质量。各有关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遇有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遇到战争等人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情况,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按规定履行,乙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须将遭受不可抗力的详情书面报告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为协议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协议一式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副本_________份。_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_________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_________规划土地管理局各执正本一份。各正副本同具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承诺保证书

  本公司已与_________人民政府达成《委托动拆迁、市政配套协议书》。本公司承诺:承认_________人民政府与_________公司签订的《动拆迁、市政配套合同书》作为本公司接受委托的前提,保证按双方所签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出让地块的动拆迁和市政配套工作,并保证按协议规定接受_________人民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此致_________人民政府

  保证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协委托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略 ;

  2、略 ;

  3、略 ;

  4、略 。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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