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9-19 08:59:09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运输合同集合八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运输合同集合八篇

运输合同 篇1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填写全称)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情况(如有其它约定内容可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

  1.1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填写全称)

  1.2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明确填写定作物的具体规格)

  1.3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使用大、小写两种形式,并具体写明数量单位)

  第二条 包装要求

  2.1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2.2 没有规定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3.1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可简写,应写全称例如××省××市××区××街××号)

  3.2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全称,不可简写)

  3.3 货物起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明年、月、日)

  3.4 货物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写明年、月、日)

  第四条 运输费用

  4.1 运输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以大、小写两种形式书写 )

  4.2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分期付款还是一次付清)

  4.3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年、月、日)

  第五条 货物的装卸

  5.1 货物装卸由_____方负责。

  5.2 货物装卸的费用由 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6.1 托运方的权利

  6.1.1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6.1.2 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承运方。

  6.2 托运方的义务

  6.2.1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6.2.2 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七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7.1 承运方的权利

  7.1.1 向托运方收取运费。

  7.1.2 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予以提存。

  7.2 承运方的义务

  7.2.1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

  7.2.2 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托运方的违约责任

  8.1.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元。

  8.1.2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托运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8.1.3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承运方支付运费 ___‰的违约金。

  8.1.4 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8.2 承运方的违约责任

  8.2.1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_____元。

  8.2.2 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托运方支付违约金 _____元。

  8.2.3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托运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8.2.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8.2.5 其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如无内容,在空格处划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9.2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_________(只需填写一或者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北京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托运方或承运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详细的地点)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份,双方各执 ____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托运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方: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 乙方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2、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国际运输及相关服务等事宜;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当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运单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任何货物的损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货物进行处理,对因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承担责任。

  2.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甲方应当如实申报货物名称。如果托运的货物是危险品,甲方应当确定该危险品等级并书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担未如实申报的全部责任。

  2.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当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以及抗辩的法律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1.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明示委托事项,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书面确认航期,无乙方书面确认航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2.1.6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7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项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应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2.2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时,除非甲方有明确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权选择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为委托人这一事实。

  2.2.3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别授权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如果乙方代为垫付任何费用, 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乙方垫付的款项。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在合理时间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时配载,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当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及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2.6对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当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2.2.7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价款包括:乙方的运输代理费以及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本合同价款的具体构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3如遇有关费率上调或者增加委托事项,则合同价款应当做相应增加。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调整后的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4根据2.2.3条的规定乙方为甲方代垫的费用超过了附件二规定的范围,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保险

  4.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4.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7.1.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1.2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配载、通关或者出运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00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应在货物装拆箱前两天,将经过双方事先确认格式和要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乙方,并做好货物装拆箱准备工作。配仓回单及其他关联文件可传真给乙方。

  1.02乙方收到甲方的《装箱通知书》或《拆箱通知书》后,应按照甲方的要求24小时内安排好派车计划,并安排放箱,取单,提箱、验箱、排计划等相关工作。

  1.03乙方提箱时,应检查集装箱箱体情况,除非得到甲方允许,否则如因提到坏箱、污箱而造成甲方拒绝装拆箱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04装箱时,甲方或其委托人检查箱体是否符合要求后,开始负责货物的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确认标准《装箱单》,若甲方委托乙方填写《装箱单》数据,甲方应在《装箱通知书》中,明确装箱数据。如甲方未明确装箱数据,则由甲方自行指定装箱人填写数据,乙方不再负责数据的准确性。

  1.05拆箱时,乙方或其委托人应在检查箱封是否与原应收箱封一致。签收确认后,方可拆箱,拆箱完成后,箱内如有坏污等情况,甲方或其他委托人应注明。

  1.06拆箱时,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箱体、铅封完好,开箱门后,甲方对箱内货物认定有问题,则自行向有关方面交涉,乙方应给予协助。

  1.07装箱时,乙方应及时将箱封号填在《装箱单》上,并回传或者邮件甲方,以便甲方核对整个《装箱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8甲方委托乙方的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内货物必须是合法的,如由国家机关认定箱内有违法货物,由此而引发的责任后果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1.09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等因素导致集装箱延迟进港,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但遇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10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货物重量,如货物实际重量超过告知重量5%,造成乙方车辆被路政、交警部门罚款扣车扣分,以及船公司港区拒绝收箱,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1为履行本协议,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信息等均为保密资料,无论本协议是否履行,乙方均应做到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人泄漏。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12在集装箱运输作业中,产生双方约定之外的费用,如是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费用;如是非乙方责任,则由甲方按照附件《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承担相关费用。

  1.13运输作业中使用的集装箱,除甲方自备箱外,都由乙方出具手续向船公司租借,期间由此发生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坏污费,非乙方责任的,甲方应实时、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其后,甲方可按船公司的有关政策自行申请办理退款减免等其他事宜。乙方应给予最大限度的协助。

  2.00费用结算方式

  2.01乙方应在当月作业完成后的次月十日前,将月度作业运费帐单递交甲方核对,甲方核对后,运费以及小额代垫费用应在次月收到发票后的30日内全部结清。代垫大额费用须在当月内付给乙方。

  2.0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应支付费用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03代垫费中,港杂费,疏港费,超期费,污箱修箱费,如港区船公司不能指定甲方要求抬头,而甲方又需要乙方出具甲方抬头的发票方能结帐,乙方对该类费用可以收取代开票税。

  3.00其它事宜

  3.01合同所提及的《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装箱单》,《集装箱运输额外费用表》、《发票样式及说明》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2《装箱通知书》,《拆箱通知书》是甲乙双方确认运输费用的依据,甲方必须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乙方。额外费用产生后,甲乙双方可由其他方式确认,但发生争议时候,也由电子邮件确认为准

  3.03甲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乙方指定收发电子邮件地址为:

  3.04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决。

  3.05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0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一年,并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地址:地址:

  公司签章:公司签章: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签字: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签字:

  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身份证号:公司代订运输合同授权人身份证号::

  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签定合同日期: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修建龙桥乡新寨梁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运输沙石料,乙方现有大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沙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运输,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给乙方结帐王家沙,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币结算。

  三、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四、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20年12月31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五、甲方邀请乙方担任龙桥乡新梁村3。2公里路的沙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担责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沙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除长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七、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月_日

  ____年_月_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

  签约条款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1、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2、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4、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5、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6、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7、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0、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签名与盖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

  __年__月__日

运输合同 篇6

  乙方(承运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 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货物名称及品种

  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货物运输线路、时间

  第三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按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输方式及安全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 严重影响甲方产品供应及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驾驶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甲方相关设备产品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及时向甲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9、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 2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时起算。当甲方有特殊要求时,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 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

  2、甲方违约责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

  2.2 乙方按时将货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甲方按

  3、乙方违约责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

  3.2 若运输指令下达后,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且给予合理解释的视为拒运),甲方有权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

  实际运价与合同 3.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运费的 10%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补齐甲方所有损失。

  3.4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3.5 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向盐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均是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一并附后。

  甲方:乙方:日期: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为确保甲方的XXXXXXXXXXXX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XXXXXX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XXXXXXXXX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XXXXXXXXX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X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日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2.本合同一式XX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XX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XXXXXXXXXXXXXX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运输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运输巢湖金通公司沥青拌和厂生产的沥青混合料。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的沥青混合料;

  2、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决算;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沥青混合料不符合施工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负责运输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运输单价: 元。

  2、经双方协商,本工程方量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

  3﹑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分批支付,待工程决算结束后付清,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的专用发票。

  五、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责承担补偿对方所有损失并支付对方违约金五万元。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存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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