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合同

时间:2020-06-30 20:02:04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资产转让合同4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资产转让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资产转让合同4篇

资产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合同 篇2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盘活资产、调整产业结构,决定对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转让。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受让甲方上述资产。

  为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资产的范围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资产为甲方下属公司围的全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具体范围以资产明细清单为准。

  第二条 转让对价

  双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的总价款以双方协商价为准确定,即人民币 万元(不含税价)。

  第三条 转让交易日

  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其交易日确定为**年 月 日。

  第四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双方同意,乙方以承接甲方与转让资产等额的债务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转让对价。

  2、双方共同负责与甲方债权人协调,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20xx年 月 日前,将甲方所欠与转让资产的等额债务转移至乙方名下。

  3、乙方承诺如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就债务转移事宜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乙方应当在20xx年 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对价。

  第五条 转让资产的交付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应当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1、协议内双方的声明以及叙文的内容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性的;

  2、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3、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将根据甲方《公司章程》规定,报甲方懂事会审议批准;乙方受让也须相关人授权同意。

  4、自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资产交付之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资产的所有权即属于乙方,转让资产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5、在需要时,双方将签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为,以使本协议规定的资产转让行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承诺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用电、用水过户,及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

  第七条 产权过户登记

  转让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出具相关手续。

  第八条 税费

  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资产,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资产价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价款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董事会批准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如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双方均应依照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资产转让后,原公司的职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资产转让后,甲方应当将租赁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给乙方使用,租赁办法商出租方另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资产转让合同 篇3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资产转让合同 篇4

  资产转让方 : 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资产受让方: 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甲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甲方愿意按照本 合同 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 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目标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权

  位于 市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

  2、房屋所有权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 房产 证号: 。

  3、固定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 资料 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4、无形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 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

  (详见企业经过审计的 财务 报表和目标资产明细单。)

  第二条 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甲方完成资产权属在土地管理等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30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条款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4)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之日起2年内有效。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价款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甲方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的批复;

  2、目标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使用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所有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定转让者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十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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