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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写字楼租赁合同

时间:2017-01-07 17:21:5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北京市写字楼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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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写字楼租赁合同

  北京市写字楼租赁合同【1】

  合同编号:HDHG-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承租人:

  北京红都集团公司红都物业管理中心(下称“甲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

  (下称“乙方”)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公司,在京注册办事处设在 ,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二零 年 月 日立此合同, 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所租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甲61号鼓楼红都商务中心第 7 层的房屋(建筑面积467平方米),作为办公房(下称“所租房屋”)。

  所租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结 构: 楼层配套: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付日期与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起租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本时间段内租金。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

  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自 年 月 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调整时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

  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2 乙方应于每(季/月/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滞纳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 方式支付房租。

  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

  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日常使用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及装修要求

  5.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

  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5.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6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房屋返还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 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若双方另有约定的,遵循约定。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

  如不按时搬离将视为遗弃,甲方有权对该物品进行处理。

  由乙方增加的装修,乙方可以拆除,但如拆除则会造成室内装修破坏(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的,乙方不得拆除。

  双方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七条 续租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和条件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续租,条件由双方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洽商另定,续租后所租房间的房租金额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所存在缺陷较大,足以影响乙方使用或具有影响可能性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违约金,乙方自订约之日至解除之日所花费费用,由甲方补偿。

  8.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或有其他权利瑕疵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 租赁期间,甲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个月的租金做为赔偿。

  8.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8.6 租赁期间,乙方无合法理由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

  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

  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 其他

  9.1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所租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抵押,甲方如需转租他人或抵押该房屋,应当提前 月书面告知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元。

  9.2 若因政府调整规划等原因发生房屋拆迁,双方同意按照政府有关拆迁的规定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9.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的____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向乙方提供备案证明的复印件;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9.4 甲方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费发票。

  9.5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9.6 若乙方在本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7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8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9.9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人:北京红都集团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红都物业管理中心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零 年 月 日

 

  北京市写字楼租赁合同【2】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或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位于北京________大厦________ 座________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________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 天。

  三、租金

  免租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________个月的免租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

  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费:_______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电话费:________________ 车位租费:________________ 卫星天线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

  该房产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 币 ________ 万 ________仟________佰 ________ 拾________元 ________角________分;

  2、租金按 ________预付,乙方须在每 ________到期前5日内支付下________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票据。

  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开具 ________元人民币转帐支票,作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

  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作为入账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15 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

  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

  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

  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鬃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鬃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鬃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

  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

  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并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

  在出现以上情形的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

  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

  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

  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

  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

  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

  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鬃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鬃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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