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

时间:2021-07-16 18:36:4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初三作文集合五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三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初三作文集合五篇

初三作文 篇1

  有些事情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似乎很容易,但是如果真正的实践起来却是另一回事。那次骑车的经历,让我明白:要想获得成功,只有战胜自己的慌张与胆怯。

  那次,爸爸买了一辆自行车给我。让我学会骑,当时我一口就答应了,没想到就是这个承诺,让我后悔莫及。刚开始时,爸爸不放心我一人独自骑车就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不是在前面把着车把,就是在后面抓着车“屁股”,生怕我从车上摔下来。他跑呀跑,跑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看见爸爸这摸样,就更害怕了,后来连脚踏板都不敢上了。

  爸爸终于累得不行了喘着气说:“去去去,简直笨到家了,自己练吧。”说完就跑到了不远处的树荫下乘凉去了。我气得憋了一肚子火:敢说我笨,我就骑给你看。看你还怎么说我。”

  我慢慢的摸索,先练刹车,在研究车把。渐渐的,我琢磨了一些门道——车把要放平,眼睛要看着前方,两脚别忘蹬,不要慌张……在上车练习前,我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会不会跌倒?会不会出洋相?会不会……?唉,管他三七二十一的,先上去再说,反正我也有刹车。管它呢。谁知,刚一上去,车子就扭起了“8字舞”由于车子重心不稳,不一会,我就从车子上摔了下来,被地上的石头给划了一道口子,鲜血从伤口里流了出来。疼得我眼泪都流了出来,我冲着车子狠狠的踢了几脚,把自行车踢得吱吱响,爸爸听见了,跑了过来,心疼的说:“要不,咱别练了,到时候踢坏了这自行车,你叫我咋修啊。”我听了爸爸的话,站了起来,扶起自行车,爬了上去,身体坐正,稳拿住车把,眼睛看着前方,慢慢的蹬了起来。

  爸爸见了竖起大拇指:“奇迹,奇迹啊,了不起啊。”

  我骑在自行车上,对面的风迎面吹来,身边的树刷刷的倒去,鸟儿在枝头唧唧喳喳的好像在说“成功了,成功了”我突然想起了一位伟人说的话“世界上那个最困难的事莫过于战胜自己。我很高兴,因为我战胜了我自己,尝到了成功的滋味。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体会过各种各样的滋味:甜甜的滋味像巧克力的芳香;苦涩的滋味像苦瓜的味道……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酸酸的滋味。

初三作文 篇2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伯伯写的。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已儿子成为狼王,实现大公狼黑桑的梦想。在这个过程中,非常艰辛。每当失去一个“小狼王”, 紫岚就想着再重新培养一个。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去大儿子黑仔后,紫岚把狼王的梦想寄托在蓝魂儿身上的那一幕。狼群捕到了一只黄牛,便撕咬起来。蓝魂儿抢到了一块牛腰子。他正要享用时,一只比他大三个月的黄犊一口把牛腰子夺了过去。蓝魂儿打不过他,向母狼紫岚求救。紫岚毫不领情,还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不能希冀在发生摩擦和冲撞后有谁会站出来主持公道或仲裁是非”“强者就是法律,力量就是真理”……第二天,狼群又抓获一只母岩羊,蓝魂儿捷足先登,抢到半块羊胎。黄犊看见了,又想从它那儿夺取战利品,与他撕咬了起来。不过,这次蓝魂儿没有用眼泪发泄,而是把痛苦埋在心底发酵,然后凝聚到了牙和爪上。最终蓝魂儿胜利了。

  两次抢食,第二次蓝魂儿成功了。我想,是有原因的。之前,紫岚一直偏爱大儿子黑仔。分吃食物,黑仔优先,蓝魂儿只能在一旁等着吃剩饭。时间一长,蓝魂儿不会努力争取,变得很懦弱。但是,第一次抢食失败后的教训,让他认识到,要想吃到美味可口的牛腰子,就要伸出你的爪,张开你的牙,去拼、去抢、去厮杀。要想成功,就要自强、自立,自己去努力。所以在与黄犊第二次厮杀时,极度的饥饿、昨日的耻辱、母亲残酷的教训,使他爆发出全部潜在的狼性。宁可缺一只耳朵,也要夺回那块羊胎。所以,最后他胜利了。他领悟到了生活的真谛,他是生活中的勇敢者,他寻回了自强和自立。蓝魂儿战胜了黄犊,也战胜了他自己。

  这不禁让我想起,牛通社大本营曾经有过的一个话题:“你的人缘好吗,你的好人缘是父母帮忙经营出来的吗?”许多小记者跟帖认为,人缘是要靠自己去经营的,光靠爸爸妈妈是没用的。我也同意大家的观点,家长们要做的不是代替自己的想法,而是通过言行让我们认识到:一个人要想成功,首先要自强、自立,有自己的奋斗目标,然后朝着目标,不断勤奋、不断思考,持之以恒,坚定不移,不断进取。班级就像是个小社会,家长要相信我们会在与同学交往中慢慢积累经验的。比如:别人有困难了,我们要主动去帮助他。时间长了,自己有困难了,别人也会主动给予帮助,人缘也就自然好了。去年冬天,有一天气温突然骤降,达到了零下一度,窗外雪花飞舞,水面上结起了2厘米的厚冰。我们正在数学考试,可是我没带手套,手冻得厉害,写出来的字跟蛇跳舞一样七扭八歪的,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手怎么也不听使唤,像不是我的手似的。坐在我旁边的李杨泠看见我的手抖得厉害,马上摘下手套,拍拍我的肩,说“马洪宽,我借你手套吧!”“那样,你的手会冷的!”她轻轻地说了声:“没事,我俩一人一只,写字的手都不冷了!”我感激地说道:“谢谢,谢谢!”我俩会心地笑了!我觉得这就是因为我人缘关系非常好,才会有今天同学的帮助!这个帮助是我平时努力得到的。

  学习也是如此。今年,我笛子考级通过了八级,十二拍长音、连续高音双吐的熟练演奏,当然归功于我的每天练习啦!

  因此,《狼王梦》让我知道了:要想成功,就要自强、自立,不能只依赖父母。我以后会做得更好!

初三作文 篇3

  相信一定有很多人会迷恋春雨吧。或许有人会认为春雨如绢丝般又轻又细,惹人喜爱。可是我更喜欢夏雨。

  夏雨,有时像顽皮的小精灵,突然从天而降,让你不知所措;有时像可爱的天使,让你在炎炎夏日里感受清爽;有时像手巧的小画家,让你看到那难得一见的佳作——美丽的彩虹……她虽然没有春雨的缠绵,秋雨的瑟瑟,但是她来得非常豪爽,气势磅礴。

  夏天经常会下雨,有神秘的阵雨,有狂野的暴雨,也有温柔的小雨。这会儿天空中就已经是乌云密布了,离这位神秘使者的出现应该不远了吧。瞧!这不?夏雨又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人们的身边。她先是静悄悄地落在地上与行人的头上。接着又在窗户上跳起了细细的舞步。“嘘”,不要吵,仔细听!

  “滴答”、“滴答”、“滴答”……

  这就像是一首轻快而又悦耳的歌谣,映入人们的耳中,渐渐地,越来越近了……

  刚开始,她还只是“细丝”,街上的行人还很多。可是,夏雨又在人们毫无觉察之中不断地扩大自己的实力。这会儿已经下起了倾盆大雨。而这时人们就只剩下心慌意乱了,个个都愁着:这雨怎么还不停啊?

  呵呵,人们大概是没有注意到夏雨此时正在偷笑呢。她想:既然这样,我不如做件好事吧!于是,她立刻收回了“天罗地网”阵势。

  雨后的夏天焕然一新——花草树木个个都昂首挺胸;鸟儿站在枝头唱得更动听了;人们也感到清爽无比。此时,向远处望去,不禁会觉得这一切都像一幅美丽的画。不!这种美丽而又壮观的景色,即便是画家都很难画出来。但是,我相信,只要你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就一定会为此而陶醉!

  一些不知名的小花在刚刚的沐浴中静静地闭上了眼,现在也如梦方醒了,此时,她们正欣赏着夏雨的“余韵”,她们觉得这场雨带来的不仅仅是一场雨……

初三作文 篇4

  那是一个寒冷的秋天,天边晚霞似锦,紫红,深红,各种红交织着,汇成一片红的海洋,在天边流淌。闭了眼,仿佛能听见涛声;嗅一嗅,仿佛能闻见海的气息……

  黄昏的光,透过金黄的银杏叶儿洒在地上;透过玻璃,照在窗前的吊兰上,透过“谢谢”二字,折射出人性的光泽……

  我走在回家路上,身上背着沉重的书包,走在热闹的大街上。已经放学了,教学楼里不在人声鼎沸,而是冷清至极,但街道上却热闹非凡。

  今天是我的生日,一想到可以吃上可口的饭菜,我便加快了脚步。跟着人流横过马路,突然我听到了一个衰老的声音在喊着,与周围嘈杂的格格不入,挤出人群,看到了一位坐在路边的老人。干裂的嘴,布满皱纹的脸,黑炭一般的皮肤,茫然的眼四处张望着,身上穿着的薄棉袄已经破了,上面满是油污……

  “给一点吧,我已经几天没喝水了……”这句话在老人的嘴里循环播放着,可周围的人却各干各的,说话的说话,吃东西的吃东西,赶路的赶路……,没有人看他一眼。

  天边晚霞的光照在他苍老的眼中,那眼是那么地浑浊不堪,但这光却也照亮了他那无助的,满是皱纹的脸,我的心微微地颤动了,我从衣兜里掏出一元被我揉皱的钱,细细展平,弯腰放在老人家面前的破碗中。

  只见他缓缓地抬起了头,望着我,干裂的唇抖动着说:“谢谢你,小朋友。”我忽然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清澈的光。

  天边的霞光被黑夜取代了,我也回到了家,生日蛋糕再加上父母的祝福,很温暖,很幸福,但那“谢谢”二字却永远停留在我心中,这是我生日那天得到的最好的礼物。

初三作文 篇5

  喜欢独自一人仰望天空,用手指滑画太阳走过的路线,勾勒出岁月的痕迹,细数着往时的点点滴滴。——题记

  或许用沧桑这一词来描绘十七芳华的.自己未免有些不恰当。毕竟给予人的感觉还是太幼稚了,无法与经历了世事辛酸的人相互比较。也许,此刻只能用苍白来诠释自己十七岁的天空。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学会了感伤。

  总是会在不经意间会为某物、某事、某人伤时而泪眼盈眶。曾有朋友对自己说,你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孩子。可我从未肯定过。至今为止,我还弄不清楚多愁善感实为何意。我只知道,这词,与我想塑造的一个活泼的自己,丝毫不沾边。可是,我却无做到真正的快乐。我只有在大众发出笑声时,象征性的干笑几声,应付了事。

  也许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样演绎欢乐。因此总是以一种疯疯癫癫、傻傻乎乎的模样出现在朋友们的面前。神经质的做些他们认为可笑的事情。喜欢听他们说自己是个疯子、傻子。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掩饰自己内心的杂乱。因为只有让人认为自己不正常时,我才可以随心所意。也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人发现我的真实内心。不想让朋友知道,只是因为不知如何说起。这种感觉,也许只有用微笑掩饰过悲伤的朋友才会懂得。

  或许有太多的心结解不开。或许有太多的事情放不下。

  记得曾有一位朋友对我说过,他喜欢黑夜。因为夜的黑暗给予了他安全感。他说,他喜欢在黑夜里,翻想着白天的记忆,就算流泪,也不会有人知道他在哭泣。他还说,他喜欢在黑夜里对着自己述说所有的心事。

  对了,忘记了,他也说过,喜欢上夜的孩子,只不过是想要寻找一份抚慰,只是想寻找一个聆听的人。

  习惯了在半夜从梦中醒来。习惯了望着窗外的路灯,没有思想的发呆。习惯了在静静的夜里聆听卫生间里因关不紧的水龙头漏水而发出滴滴的声音。习惯了黑暗中的一切,渐渐的喜欢上了夜。喜欢上了那一种宁静,那一种安全。

  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想到很多的事情。也会有很多的感慨。可我十七年载的经历,何以用来叹息世事?也就无可言语所谓的沧桑。

  只是,这十七年来,除去了懵懂的童年,狂傲不羁的初中后。就剩下了此刻的自己。时光总是那么的匆忙,不吭声的带走了我的青春,我的梦。我再也无法在青春里飘荡。

  我想,我只是一个喜欢夜的孩子。

  一个喜欢仰望天空,指画流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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