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优秀【10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中作文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中作文 篇1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对历史有着浓厚的兴趣。它那神秘的罐子里,不知装了什么仙露琼浆,让我沉醉其中。
第一次接触历史,是在小学三年级。那天,妈妈给我带回了一套书,也是我看过的第一套历史书,名字叫作《穿越报》。看到书名,我感到很新奇,便翻开了它。它不同于普通的历史书籍,里面的内容虽简单易懂,但却详实有趣,语言也很幽默,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兴趣。就这样,我的心魂被历史勾走,再也回不来了。
后来,我就不断央着父母给我买各种各样的历史书。虽然我识字不多,懂的知识也比较少,但我通过阅读,从易到难,不断学习。《中国历史故事》、《中华上下五千年》,各式各样的历史书籍伴随着我,走过了我的小学时光。我的父母都很惊奇,在最喜欢闹腾的儿童时期,我竟能静下心来学习历史。
因为对历史的学习,我似乎比同龄的孩子更加成熟一些。我会通过历史事件与历史的发展,得到许多的感悟,也会有很多的想法。我喜欢太平的盛世,敬佩高明的君主;我也会为四分五裂的乱世而紧锁眉头,为昏庸软弱的统治者而感到心寒。我从不会把历史看作是以前与我们毫不相关的事,我总会觉得,各种各样的事件就好像是刚刚发生的一样,它们会牵动我的心绪,让我随着事件的发展,时而高兴,时而沉迷,仿佛在看电视连续剧。每当看到英雄出现、战争胜利、国家统一时,我都会心头一震,从而有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舒适感涌到全身。或许我极其强烈的爱国精神、民族情感,就是在研究历史时产生的。
历史像是一个色彩缤纷的大花园,而我则是被吸引来的小蜜蜂,被香气萦绕着,畅游在历史的世界中,看秦朝一统天下,陪张骞出使西域,同文成公主去吐蕃和亲……历史在我的童年陪伴着我,让我一步一步的向知识的殿堂攀登。就这样,我慢慢长大。
上了初中,期待许久的'历史课终于来了。上课时,听到老师讲解我曾了解过的知识,我总会有一种自豪感。但这并没有让我飘飘然,我反而会听得更加认真,因为我希望得到更多的新知识。由于提前接触的缘故,我第一学期的历史学习十分轻松,成绩也很理想。渐渐地,我发现,课上讲的内容远不及书籍里介绍得多,也不十分详细。随着语文课上对文言文的学习,我慢慢能读懂一些古文了,于是,我便开始阅读《史记》和《资治通鉴》。前人对于历史的解读,让我大开眼界,“无韵之离骚”的评价一点不为过。我不断汲取着其中的营养,也不断进步,不断成长。
中国古代的历史,在初一的上学期就学习完了,我当时很纳闷,接下来我们该学什么?当我拿到后来的课本时,我才知道,原来历史课上不仅仅要学中国古代史,还要学近代史、世界史,各种我没有接触过的东西。我有些心慌,我从没了解过,甚至没听说过这些知识,能学得懂吗?但是,当真正开始学习时,我的困难与担心便迎刃而解了。我发现,其实各国的历史都是相通的,只要有了学习的思想,就都能明白。我像一个待哺育的婴儿,贪婪地吮吸着新的知识,新的思维,来填满我自己的仓库。虽然我了解的不多,但我在不断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对世界历史的学习,也让我把眼光放到全世界,而不再是井底之蛙。
历史是无穷无尽的,也是随时都在发生的。所以,对历史的学习,当然也不能停止。学习历史,参透历史,让我懂得了坚持,拥有了信念。
历史,这个神秘而又令人热爱的词语,在我金色的童年留下了美丽的童话。
初中作文 篇2
像“人”一样活着,一撇一捺,相互支撑方能迈出沉稳的步伐;像“人”一样活着,站直身子,充满血气活出尊严;像“人”一样活着,顶天立地,活出色彩。
像“人”一样活着,一撇一捺,相互支撑方能迈出沉稳的步伐。郭子仪和李光弼虽然曾经有矛盾,平时互不讲话,但是在“国家危急,百姓遭殃,正需要同心协力”时他们不再“计较个人恩怨?”为保卫家国而并肩战斗;廉颇和蔺相如虽有误会但是他们“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敢于坦诚认错,最终相互支撑,保全了赵国的安危;维勒和李比希虽然性格迥异,但是他们能够相互帮助,共同探讨,真诚合作,因此,才创造出科学研究上的辉煌,最终一起成为有机化学的创始者。人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只有避开分歧,相互支撑,才能迈出稳健的步伐,走向理想的明天。
像“人”一样活着,站直身子,充满血气活出尊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沦为了阶下囚,面对敌人的压迫与诱降,他保持着“臣心一片碰针石,不指南方不肯休”的气节,活出了自己的尊严;丁肇中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他没有用英语演讲,申请用汉语演讲,这一决定收到了美国多方面的阻挠,丁肇中依然用流利的'汉语发表了即席演讲,传达了一个民族的尊严;当侵入维也纳的拿破仑要求贝多芬演奏时,贝多芬毅然拒绝了对方的一再要求,活出了自己的尊严。
像“人”一样活着,顶天立地,活出色彩。中国首富李嘉诚用一支铅笔画出一张完美图画,打造传奇人生,从一个跑堂的逐步成为中国首富,从一个推销员逐步成长为拥有千万人的公司领导。每一个成功的人都会在他的画卷上留下精彩的一笔。
无论贫穷或富贵,无论健全或残缺,我们都要像“人”一样活着,活出成功,活出尊严,活出色彩。
初中作文 篇3
亮眼的绿色从脚下黝黑的土壤钻出,不卑不亢。它们明白,低处虽看不见花开的绚烂但也有无限美好。——题记
记忆中的小巷,悠长,热闹,青苍的地面,乌黑的房檐,以及老墙后那株悄然绽放的蔷薇,都是时光擦不去的记忆。
清晨,熹微的阳光透进小巷,笼成一片淡淡的金黄。巷口早已有一位卖早点的阿姨在忙碌。圆润的脸上总带有一抹质朴的笑。她很喜欢劳动的过程,无论再忙,也不会皱着眉头抱怨。每每有人经过,她便会抬首与那人打招呼,并送上一个甜甜的微笑,那笑容带着阳光般的暖,总能穿透他人心头的阴云,点亮一个白天的活力。或许因为她温暖人心的笑颜,小巷的人总喜欢去光顾她的生意,喝一碗又烫又稠的粥,唠几句闲话家常,便又是一天美好的`开端。
午后,烈日灼灼地烤着大地,青石板内藏着的碎石细沙被紧紧夹在了缝中。此时,便有一位骑三轮收破烂的大叔满巷子转悠,并用那略带音韵感的嗓音不断吆喝,嘹亮得足以穿透云霄。一旦有人答应,他便提着一个大蛇皮袋奔过去,利落地收拾好被卖的物品,称量时他总会让秤杆向下倾,有人问起他就憨厚的说:“我吃点亏不算啥,但不能失了信誉。”每每此时,总让人想起他曾走遍大街小巷,只为还清少找的几角零钱的事迹。收完破烂后,他总是会把残余的垃圾拾起再诚恳地说声“谢谢”,仿佛被赐予了天大的恩惠。直到夕阳西下,他才会消失在巷口。
傍晚,夕阳染红了半边天,小巷青灰的砖瓦墙也添了分柔和。那时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小巷深处的报亭了。报亭的主人是一位年逾六十的老爷爷,头发花白,皱纹密布,戴着黑框的老花镜。一群孩子便挤在这不大的报亭内翻着老爷爷待售的旧杂志和漫画,偶尔不小心弄坏了书,老爷爷也不恼,甚至柔声劝慰那个吓坏的孩子。有时,老爷爷会教孩子们认字,一笔一划地认真教给他们,耐心而又温和,有时老爷爷又会给孩子们讲他曾经的经历,笑声从报亭飞出为幽寂的小巷平添了许多活力。
这小巷中的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平凡中忙碌着也幸福着。他们做着平常的工作,却用他们的真诚与淳朴共筑了小巷的温暖与美好。他们不曾被人关注,虽然身处尘埃却飘散芬芳,活出了自己的精彩。
原来,低处,也有无限芳华与美好。
初中作文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做《两个小八路》的书,书中写了主人公孙大兴和武建华两个小八路,其中孙大兴的爸爸孙连长在打王子舟军队时不幸因没有了子弹而英勇牺牲,于是6岁的孙大兴立志要报仇,他和小卫生员武建军一起烧毁了二鬼子(指伪军)准备运走的粮食,老靳还用斧头杀了一个伪军班长,后来老靳用安排他们去炸日本人刚修的炮楼,孙大兴和武建华带上武器便出动了。
当时,团里的武器并不多,但还是艰难的发下了一枚大地雷,一斤包,孙大兴和武建华从后门到了炮楼。
“啪!”的一声,把站岗的'鬼子吓了一跳,便寻声过去,这个小孩不是别人,正是武建华,他装作在地上放爆竹。“妈的,扰乱治安,想找死吗?”鬼子骂道,武建华听到骂声跑了,但是跑了几十米又开始放炮,鬼子更火了,追了上去。
这时,孙大兴抱着一枚大地雷和一包进了炮楼,拿出一把小铁铲,挖了个坑,把地雷和都埋进了坑里,用火柴点燃了导线,然后逃出了炮楼。
鬼子追武建华,追了半天没追到,征往回走,突然“轰隆”一声,鬼子屁滚尿流的上了天。
田仑正睡觉,突然,“轰隆”一声,把他吓坏了,急忙带伪军到炮楼附近搜查,这时,一个伪军来报说:“在旁边房子上有一张布告。”田仑带着伪军到布告前打开手电筒一看,布告上写着:
上次烧粮,今天炸堡。
再不悔悟,狗命难逃。
四区区中队
“呀!是八路军的武工队。”田仑一手把布告扯了下来。
自从炸炮楼以后,鬼子想了个计策:每隔八九天,开来一辆车,有时运来些鬼子和伪军,有时运走些鬼子和伪军,让人搞不清里面有多少鬼子和伪军。
为了搞清据点的人数以及火力,团长派孙大兴潜入调查,八路军一举攻破了双庙,孙大兴立下了功。
可是不幸的是,孙大兴在一次战斗中,不幸牺牲,但是他把敌人引进了八路军的伏击圈,让八路军消灭了敌人。
团长答应过孙大兴,只要打赢了,一定给孙大兴一支马枪,现在,团长把马枪给了武建华,武建华对孙大兴发誓道:“孙大兴,我会像你一样去战斗的。”
初中作文 篇5
“丁零零……”节奏欢快的上课铃敲响了。操场上尽情嬉闹的同学们都停止了游戏,奔向各自的教室。偌大的操场,瞬间变得空空荡荡。
三年(1)班的教室里。
带着黑框眼镜的语文老师鹦鹉小姐拖着浓浓的鼻音为同学们讲课。小兔子半睁着眼睛,心里不满地嘀咕着:“鹦鹉小姐讲的课怎么如此枯燥无味呀?”他看了看表:“还有30分钟才下课呢,时间可真漫长……”突然,他想起了什么,趁老师转身板书的时候,手飞快地从书包里抽出一本《蜡笔小新》,夹进厚厚的语文书里。
小兔子举着语文书假装认真地读,其实,他是在看夹在语文书里的《蜡笔小新》。“这样,老师就不会发现啦!”他满心得意。
“小兔子,你在干什么!”小兔子正看在兴头上,被鹦鹉老师的一声怒吼给吓得一哆嗦,一抬头,正好撞上了鹦鹉小姐快要瞪出眼眶的双眼。鹦鹉小姐从讲台上飞下来,停在小兔子的课桌上,趁他发愣的当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走了他的语文书。
那本崭新的《蜡笔小新》显露在桌子上。
“小兔子!上课竟然敢看漫画书,简直胆大包天!”鹦鹉小姐气愤地责骂着,“老师辛辛苦苦地讲课,而你,却做着这样违背良心的事情,太不应该了……”
“我……我……”一向伶牙利齿的小兔子被鹦鹉小姐尖而细的声音震得结结巴巴起来。
“我得罪你了吗?”鹦鹉小姐打断小兔子的解释:“漫画书没收!还有,放学后留在教室里写完一万字的检讨才能回家!”
小兔子露出一张苦瓜脸,懊恼地想:“真是得不偿失呀!”
夜幕降临了,天空的颜色一点一点沉下去,城市里家家户户的灯火却一点一点亮起来。大街上闪烁着五彩缤纷的霓虹,整条街宛若一条缓缓流动的彩色河流,灯火辉煌。
小兔子沮丧地走出校园,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因为写那一万字的检讨,鹦鹉小姐让他孤孤单单地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写了三个多小时,同学们都回家了,校园周围安静极了。小兔子看了看手表,不禁小声的抽泣起来:动画片的时间已经过了。
回到了家里,他又挨了妈妈的一顿责骂,妈妈还拿了那根长长的鞭子来打他的屁股。小兔子的心情糟糕极了。
完成了家庭作业,小兔子打开了电脑,连接了宽带,用“小兔子乖乖”的ID进入一个常去的'聊天室。聊天室里的人还真不少,大伙儿正热火朝天地聊着天。小兔子在这个地方人缘还不错,刚一进去,就有好几个网友来和他打招呼。
就在小兔子十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动的时候,他突然注意到,聊天室里出现了一个名为“鹦鹉小姐”的网友。小兔子看到这个ID,心里不禁一颤,难道这是罚他写了一万字检讨的老师吗?他随即安慰自己道:“鹦鹉小姐这会儿肯定在批改作业呢,哪有时间上网聊天?”这么想着,心里塌实了许多,却还是有些忐忑不安。
他给 “鹦鹉小姐”发去了一条讯息:“晚上好,鹦鹉小姐!”
没想“鹦鹉小姐”打字速度也不慢,很快回了:“小兔子乖乖,晚上好,今天心情如何?”
小兔子打了个郁闷的表情:“很郁闷诶,上课看漫画书被老师训了一顿,还罚写了一万字的检讨呢。”
鹦鹉小姐打来一个责怪的表情:“小兔子不乖!上课怎能看漫画书?为什么不听老师讲课?”
小兔子乖乖:“老师讲的课实在是无聊,一点意思都没有,枯燥无味。”
鹦鹉小姐打出一个严肃的表情:“可纵然是这样,你也不能上课看漫画呀。小兔子,上课认真听讲是对讲课老师的一种尊重,明白吗?老师是很辛苦的,要上课,批改作业,备课,有时候还要为学生的事情操心。老师这么辛苦为了啥?为了把你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培育成有内涵、有修养、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小兔子看了这番话,顿时感到羞愧起来,他似乎看见了鹦鹉小姐拖着鼻音、带着病给他们讲课时努力、诚恳的样子。
他对鹦鹉小姐说:“我错了,我再也不这样做了。可我也希望老师上课能讲得生动些,别老对着教科书照本宣科。”
鹦鹉小姐:“小兔子,这点确是我鹦鹉小姐做不到位,我以后一定改。我惩罚学生也太过分了,今天让你写一万字的检讨,也算是一种变相体罚呀。对不起,老师向你道歉。你能承认错误我很高兴。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看了这段话,小兔子心中犹如打翻了五味瓶,不知是什么滋味。他也明白了,这个“鹦鹉小姐”是他的老师。
他说了句“谢谢老师的原谅。”随后便下线了。
这个夜晚,网络这端的小兔子感慨万千,他感动于老师的无私奉献,羞愧于对老师的不尊重。
而网络那端的鹦鹉小姐,亦是感慨万千,她觉得自己平时对学生的了解不够深,从来没有站在学生的角度来考虑他们的感受,从不顾及他们的想法。
网络,如一根有魔力的线,将网络两端的学生与老师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让他们对彼此了解更加深刻。
初中作文 篇6
烟雾缭绕,灯火绚烂,梦幻的光景缤纷了你那飘渺的身影……
——题记
有人说,所谓爱就是对你的嘘寒问暖,对你的关心;有人说,所谓爱就是在你生病时的提心吊胆。而我想说,有些爱可能不那么容易表露,可能让人不易觉察,但只要你留心观察,你会发现这种爱一直在你身边默默守护着你,不曾离开。
我的父亲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老师,他其貌不扬,不如其他父亲那样高大英俊,也不如其他父亲那样腰缠万贯,他平凡得如同一粒尘埃。我的虚荣心常常使我羞于将他介绍给我们班同学。
每个星期一的早晨,我都会被一阵乒乒乓乓的碗筷激烈的碰撞声所惊醒。我揉揉朦胧的睡眼,拉开厨房门。是他,正用不那么娴熟的手法拨着锅中的`挂面,热气弥漫在厨房里。我皱了皱眉头,心想:我平日里最不喜欢吃面了,今天早上怎么又吃面条!他扭头,看见了倚在墙上的我,冲我一笑,随即加快了手上的速度。他从旁边取出碗,将刚出锅的挂面盛入碗中,然后急匆匆地冲到客厅,“砰”的一声将碗放到桌上。我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
“快点吃吧,时候不早了!”他冲我说道。我坐在桌前,仔细端详着这碗面,雪白的挂面、金黄的鸡蛋、翠绿的菠菜,看起来颇为诱人。我闻了闻,香气直往鼻孔钻。我用筷子挑起几根面尝了尝,嗯!一种奇特的、浓郁的香味在我嘴中弥漫开来,我三下五除二,吃了满满一大碗。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他将脸贴过来,宠溺地说道。“不错不错,手艺有所提高。”我一边满意地回答,一边仔细地端详他:头发中又显出几根不和谐的白发,头顶头发早已脱落,额头上已有几道较为明显的细纹,前额发际还挂着几滴汗珠,这都是因为过度操劳才使他提前衰老。一定有我的原因,我鼻子一酸,险些掉下几滴泪……
平日里,父亲与我交流并不多,我更愿意依偎在母亲身边叽叽喳喳、说东道西,而父亲总是默默地陪伴在我身边,那双大手不停地为我忙碌着……
原来这就是父亲的爱,或许不如母爱那般细腻温柔,热烈奔放,但他却犹如一朵太阳花在我心间悄然绽放,含蓄内敛,温暖芬芳……
初中作文 篇7
我爱读书,没有理由。手捧一本,走到哪儿读到哪儿,是我梦想。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是我的座右铭,无论是什么书我都喜欢.
我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喜欢读书的呢?我自己也不知道。可是,书就是我的朋友,我一天都不能少了它,早上起床读它,中午放学读它,晚上睡觉之前也要读它,睡觉时它总要陪伴在我身边,犹如人与水的关系一样,它和我是密不可分。
就算作业本上粘上很多污渍我也一概不管,但如果宝贝书上只要沾上一点污渍我便会大发雷霆,当然如果谁把我的书藏了起来或者是弄丢了,我就会火气大增。记得有一次,我堂妹把我最近正在读的一本心爱的书撕坏了一个角,我火冒三丈,噼里啪啦地教训了她一顿,一直到她哭了为止。之后,妈妈把我数落了一番,说我不大度,而我却理直气壮的`回了她一句:“明明是她先撕我的书的我才教训她的!哼!”我对毁我书的人毫不留情。
每周,我最想去的地方是书店,最想见到的是书,最想知道的是什么什么又出新书了吗。到书店,其他一系列的问题就都解决了,我最喜欢书了!去书店,我喜欢的书一定会要买,但往往我喜欢的书总是买不到!有一次,妈妈答应我去书店的,可是,爸爸却要带我们去什么地方玩,妈妈就食言了!我大闹一场之后,还是没斗过她,只好乖乖上车,去那个地方玩,可对我来说这段没有书的时间非常难熬。结果在车上度过了一上午,车上也充满了我的抱怨就是嘛,周末不去书店去哪?如果有人阻止我去书店我也会大发雷霆。
不只是读书时光快乐,我也收获到了许多知识。比如说歇后语啦、成语啦、名言警句啦、谚语啦??好多好多!我非常喜欢历史书,我最喜欢武则天那段历史,遇到好玩、好看的历史书我也会争先恐后的买完全套。
用两个字来形容我:书虫!反正爱读书又不是坏事,没办法!
初中作文 篇8
还没来得及翻一番日记,我就已长大。
——题记
荡漾的秋千仿佛还在昨天,记忆还留在那年夏天对外公撒娇的场景。一眼万年。往事即刻成为画面,不停倒退。思绪将我拉回现实,我才发现,我已长大。我的那些美好纯真,皆已成回忆。我真舍不得长大。成长是种孤单的幸福。
曾几何时?我们一起恶作剧。安静的夏日,只是躁动不安的蝉和疯玩得不知疲倦的我们。你和我大中午不睡觉,跑到“怪阿姨”家猛踹她的防盗门,以报上次她骂你的仇。然后,我们再以“凌波微步”的大幅度趋跑到楼上把自己藏起来。躲在楼道里,呼吸紧张,却也藏不了那坏坏的笑。“怪阿姨”开了门,披着凌散的头发,像一只鸟巢。她一定是知道有人恶作剧敲了她的门,于是破口大骂,沙哑的声音和蝉一起撕碎宁静。角落里的我们,坏笑地这么理所当然。
现在,我们永远失去这样的童趣了。我们开始变乖了,我们是好学生、也是小朋友学习的`好榜样。我们要学会尊老爱幼,以身作则。所有人都说我们长大了、变乖了,我们为此骄傲,可我们却失去了那份幸福的纯真。
每每想起这样幸福的画面,嘴角总是不自觉上扬。可再回到现实,却会发现,周围静得可怕,空气中尽是寂寞的味道,那些欢声笑语,全不在了,取而代之的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实与梦的反差总是这么可怖。
儿时的我们总渴望快些长大,可现在长大了却又觉得孤单得可怕。我们这颗心,真的太脆弱了!经不起风吹和雨打,也承受不起任何压力与挫折。
我还不想长大,还不想这么快就和童年说分手,还不想这么快就把那些美丽的事变成回忆,还不想这么快就与成熟打交道,我还舍不得长大,舍不得去承受那份成长时幸福的孤单。
终于翻开那些日记,我发现我已长大。
初中作文 篇9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题记
喜欢在深夜,为自己泡一杯咖啡,捧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的品读喜欢读书,喜欢在咖啡的香味的陪伴下,细细的吟诵那本《唐诗宋词集锦》。于其中,我认识了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李白;认识了再被贬之后,仍旧“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也认识了那忧愁善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李易安。
喜欢读书,喜欢在咖啡的`香味的陪伴下,忘情的品读那本令我魂牵梦萦的《红楼梦》。还依稀记得,那个初进大观园的弱女子,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然而她却用那刻薄的话语包裹自己柔弱的身躯。倚在水边,她道出了”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疑问;拄着花锄,她吟诵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凄凉。在落日下,黛玉的身影显得格外凄美。她与宝玉的爱恨情史,已成为一段佳话。。。。。。如果说读朱自清的《背影》,我读出了何为父爱;那么,读黛玉,我读出了何为坚守。
还喜欢读书,喜欢在咖啡的香味的陪伴下,不知疲倦的感受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在那辽远的大海上,我惊叹那条马林鱼的求生本能;更惊叹老人那永不言弃的坚韧性格。在那生与死的斗争中,或许,只有那句”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毁灭“可以给我们答案吧。
喜欢读书,喜欢那种遨游书海的刺激;喜欢在合上书后,书中的情节却还仍萦绕心头,给人以思考和启迪。所以留点书香给自己,人生会更精彩!
初中作文 篇10
寒风刺骨,腊月的梅花朵朵绽放,银装素裹的大地啊!为何只留下这棵梅花?在墙角临寒独自开呢?
雪花飘零,寒风呼啸,犹如千百位醉酒的诗人在云头吟咏,屋檐下,有姥姥那双粗糙的手,紧紧搂着我,望着那耀眼的梅花,给我讲着一个又一个关于梅花的故事。姥姥见我听得认真,便允诺:若能背下一首唐诗,便给奖励:“墙角数枝梅,林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当我背着手,摇晃着脑袋背完这首诗,只看见姥姥满眼的惊喜,却不见姥姥的奖励,我不依不饶地蹦着跳着,摇晃着姥姥的胳膊:“姥姥,姥姥,我的奖品呢?”却见姥姥一动不动,只是望着我的裤兜神秘地笑着,我低头一看,一颗糖正欲从裤兜里挣脱,将要掉落地上。原来是姥姥在我背唐诗的时候悄悄塞进裤兜里的。我开心地抱着姥姥直亲,姥姥高兴地笑了,那笑容犹如一朵绽放的梅花,是那么地美……
那时的我还很稚嫩,不知道世间万物的属名,姥姥便一步一步、一字一字地教我,窗外依然飘着小雪,地上已是厚厚的一层,难免会有鸡飞鸭舞的景象,地上的“梅花”便多了起来,而且变了颜色,每朵都是黑色的'。
我为我的发现兴奋,跑去告诉姥姥,姥姥爽朗地笑了,“我的小祖宗,那是猫爪子!不是梅花。”姥姥抚弄着我脑后的“百岁毛”,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的孙子是天才,想象力真丰富哦!”那声音就那像那沁人心脾的梅香渗透进我心里,那么的舒畅。
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渐渐地,风烛残年的姥姥再没有气力给我讲梅花故事,无力教我认字了,很多时候,她总是沉默着,只有当梅花开的时候,姥姥的眼里便浮现一抹惊喜,微笑在嘴角漾开,和梅花相映,是那么清新宜人。
如今,梅花又开了,耳畔似乎还萦绕绕着一位花甲老人的喃语:“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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