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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时间:2021-02-16 01:30:0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9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不由让人觉得这一定有着皆大欢喜的结局。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描绘了18, 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小说描写的恋爱婚姻故事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不同阶层人们的价值观和婚姻观。中心故事是贝尼特太太嫁女儿所延伸出来的一系列故事。这部小说的主要情节正如书名,是围绕主人公之间的“傲慢与偏见”这一对矛盾而展开的。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小屹乡绅贝尼特崎贝尼特刷有圭五个待詹躲闺活中束的千沃金,漂亮的大女儿简、聪明可人的伊利沙白、古板的三女儿梅莉以及顽劣的四女儿凯瑟琳和小女儿莉迪亚,贝尼特太太瘴整天只为胀操心契着为灾女州儿蚤物致色称心怜如意绍的丈巩夫。正当这时,镇上新搬来一位有钱的邻居宾格利,立甘即成了戴贝尼特太锣太吉追猎的暗目语标。宾格利的朋友达西是一位有着挺拔的身子俊朗的外表高贵的气质的绅士,可是人们发现他也是一个傲慢的家伙,盛气凌人,难以取悦。达西的傲慢来自其社会地位和才智所养成的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伊利沙白的偏见则是因为受到达西的怠慢和对达西蔑视他人行为的反感,文章就根据两人之间的傲慢又偏见不停的渐进。伊利沙白和达西的感情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也正是因为这样才给读者制造了一层又一层的悬念,引导读者越来越深的走入主人公的精神境界。在伊利沙白和达西的矛盾互不相容的同时,两人还有着非常相似的一面:都有敏锐的悟性、强烈而独立的个性,他们的洞察力和智慧都比同辈中的其他人高出一筹。正是由于他们这样的品质,才使得两人注意到对方的魅力,及时发现了自己身上的弱点,并勇敢面对,坚决纠正,傲慢的不再傲慢,有偏见的打消了偏见,最后终于幸福地走在了一起。

  《傲慢与偏见》向我们表明,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只光顾着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伊利沙白是作者着意刻画的女性追求独立人格和婚姻自主权力的代表性人物,她的道德观、智慧和勇气,她对达西的偏见,主要就是来自于对自己优点的清醒意识以及强烈的个人自尊、伊利沙白能够仔细审视自己的内心世界,有勇气面对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最终以自己的理智赢得了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生活需要了解和沟通,只有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给一个人下定论。

  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阅读的书籍,用最普通的生活,最普通的题材,来让这篇小说变得丰富又有内涵,成为精典之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看过电视剧,当时因为太小,不懂得欣赏,只知道剧情很精彩,故事的内涵却没想过,直到最近看了小说,才对故事及作者有更深的理解。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本内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优良的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尽管她没有多少嫁妆,但她靠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上流社会富家公子达西的爱慕。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小说中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洛特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从小到大,很多小说我都是看过一遍,知道内容就不想再看了,但是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能使我看过之后还想重新再细读,足见名著的魅力,也足见简·奥斯汀的魅力。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

  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如今的小说大多写的乱七八糟,一点真实感都没有。不过那天在学校闲着无聊去图书馆溜达了一圈,抽了本封面全黑的书,觉得挺帅就借了回来研究研究...

  故事发生在古代,而且地点是少林寺。这时间、这地点听起来很像是武侠,不过看完之后,貌似又不是,因为没有那种打打杀杀的场面。有过比武、有过浩劫,但对于这些的感觉只是淡淡的。大概也算是有言情吧,毕竟女主角为男主角生了个孩子。但,也是淡淡的。整本书读下来的感觉也只是淡淡的,没有波澜,不很深刻,就连悲伤也只是淡淡的`。

  淡淡的...感觉就好象人生。不需要波澜起伏,不需要光彩夺目,不需要卓越不凡,只是这样,淡淡的就好。

  这本书里倒也有几句我很喜欢的话。比如“毒别人的,终将毒到自己。而且镖没出手前,自己离危险是最近的”我觉得这句话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以n种可能发生的事来验证这句话的正确性。我妈很天才的改写了这句话,她说“怜悯别人的,终将被别人怜悯”我对妈的说法深信不疑。因为这世界有很多农夫,也有太多冻僵的蛇。在他们失意的时候把自己弄得好惨好惨以换取你的同情,然后他们翻身之后,又会反咬你一口。所以在现在的社会千万别同情心泛滥,在伸手帮助别人时先在大脑里想想。用俺娘的话说“别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句我超喜欢的“一切在发生前叫未知,在发生后再想就叫恰好”这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精神。

  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遇到不开心的事时就想想这句话,或许会好过一点。至少我是这样想着过来的。

  奶奶的去世一直是我难以放下的事。看了这句话后我就试着去想:这世上恰好需要送走一个人,而这人又恰好是我奶奶,而我又恰好最爱奶奶。一切都恰巧。只是个巧合,却又是一个定数。

  以前的一切只是为这个结果的发生而做的准备,是将你的生命引向这个结果的一种过程。生命中总会出现许多的“命中注定”。有些定数也许不是你生命最终的结果,只是恰巧需要发生在生命的某一个时期里,成为一种经历,一起组成并丰富着你的生命,或喜或悲。

  哦,差点忘了,这本说叫做——《长安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4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以这样一段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果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而去读它,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

  伊丽莎白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给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带来了重重阻碍,也使得达西力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即使简仍然对宾利一片深情,但宾利还是离开了简,去了伦敦。而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以及达西的傲慢都是这段感情的绊路石,在一连串的有趣的周折之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慢,伊丽莎白克服了偏见,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可仔细想想伊丽莎白也难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而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感情故事:伊斯林和卡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感情婚姻故事,可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日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十分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我性格的弱点,所以之后也变很随和,并且说话做事彬彬有礼。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我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他对感情的观念由柯斯林变成了彬格莱。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感情也不去分析自我的性格弱点,让感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所以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我的理智中不断成熟。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地喜欢上了她以往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十分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她不仅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我想她之所以之后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之后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如果必须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她敢于正应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仅强烈地拒绝并且还把他大骂了一顿。之后,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她主动争取着自我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明白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理解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我的感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一样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资料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可是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并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能够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构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本事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述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述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比较。这两本书在故事资料、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一样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到达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本事的局限性,这是能够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7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

  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的真爱……。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

  傲慢,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9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 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

  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以及其它人的……,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 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我最推崇的是伊丽沙白——贝内特家的三小姐。她美丽、热情、聪明、自尊自信、面对权势绝不低头。当她看到达西的傲慢行为时,即使知道他是一个年薪上万英磅、并且地位颇高的少爷,她也绝不因此而强迫自己去巴结他。舞会上,当整个朗波村的人都对他趋炎附势时,她只是鄙夷地坐在一边。后来,她知道自己错怪了达西时,也敢于表白歉意。还有,在简生病的时候,她放下小姐的架子,徒步冒着雨去探望姐姐,耐心地服侍姐姐……总之,在这本书中,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可人儿,有个性,却又善良无私! 宾利是一个和简差不多的“老好人”,尽管他也很有钱,但他却那么平易近人。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和简能走到一起,我想,这既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至于达西呢,前面说过,他是一个“傲慢的家伙”,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开始,他也存在着很深的门户之见,但是,在伊丽沙白的影响下,他慢慢地开始接近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称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他和伊丽沙白抛开门户之见,终于走到一起了,他们这两个性格几近完美的人,以后互相影响,也许会变得更完美了吧。 …… 总之,看完这本书,感想颇多,无奈文笔有限,难免词不达意,写下些生硬的文字,但愿大家别见笑!同时,建议大家都看看这本书,看完后掩卷深思一下书的主题:爱情,到底是应该把什么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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