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汇编15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1
家,一个因为充满爱而温暖的地方,给人们的印象总是那么美好,温暖,慈祥。而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大家庭却如同恶魔,一个噩梦。
小说中,许多情节都让我感受到悲愤与痛心,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是一个从新社会走出来的孩子。那吃人的封建社会已经被无数被折磨的
先人深深埋下。他们愤怒了,他们爆发了,无法忍受再看陪死的生命了。他们开创了新的时代,那条饱含女子血泪的路,我们不必重走,新人多么幸运!
书中,明明白白的为我们展现了埋没在封建社会的过程。梅,年轻貌美,因母亲的态度,与自己深爱的高觉新擦肩而过,早早守了寡,抑郁而病吐血而死。瑞珏、鸣凤等等数不清的少女都在青春如火、豆蔻年华之时,被旧势力推上断头台。
还一个懦弱的'典型,那就是高觉新。本有着大好的期盼与前途,为了不敢去担任不孝的罪名,他忘记了梅,屈服了,只是因为在旧势力前退缩了,屈服了,可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梅,失去贤惠忠贞的妻子,失去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当了一个刽子手。他失去爱情,失去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太爷的封建思想、整个迷信夺走了多少青年人的生命。
我们需要逃出旧势力,正如觉慧所说的:“我是青年,不是倚人,不是愚人,应该自己把幸福争夺过来!”
《家》读后感2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叫《黑熊舞蹈家》的书,我想:黑熊和舞蹈家这两个词根本联系不到一起,它们中间会产生什么样的故事呢?让我们来一起阅读。
看完了才知道,原来,书里讲的大部分是关于熊的,其中有一篇的名字就是《黑熊舞蹈家》,这篇故事讲的是:跳舞天赋最好,可脾气暴躁的阿宝和舞蹈一般,温驯听话,再苦再累也不抱怨的圆球。阿宝曾是马戏团的台柱子,在一次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时,挑选了脾气最温驯的圆球。此后,圆球的知名度直线上升,成为了马戏团的.明星。而阿宝因为不服气被关了禁闭,最后,在优美的音乐《多瑙河圆舞曲》中结束了生命。虽然圆球成为了马戏团的明星,但是它一点儿也没有变,仍然是性格温和,讨人喜欢。训练起来还是一丝不苟,不怕苦,不怕累。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明白虽然阿宝是一个很优秀的舞蹈家,但是因为我们人类社会的权威意志和盲目的崇拜而改变了他的命运。读到这里,我的心被深深触动,温驯听话、聪明可爱的动物,曾带给我们许多人美好的童年回忆。
《家》读后感3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著正在尽兴玩著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著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著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著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家》读后感4
《乖孩子和破坏家》是一篇很好的故事,是《101个勤学故事》中摘抄的。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有这两个孩子,哥哥很听话,学习勤奋,弟弟则不同,成绩很好,但调皮捣蛋,经常闯祸,老师,父母都拿他没办法。这两兄弟都喜欢玩具,但对玩具的态度不一样。弟弟总是把玩具拿来拆卸成一堆,再设法的装好他。更多的时候,他把玩具拆卸开就不能重新安装了。为此,他的父母没少责备他。爸爸说;“你天生就是个破坏家!"妈妈叹气:“你要有你哥哥一般听话,我就抄操点心了。”的确,在哥哥的手里玩过多年的`玩具依旧完整如新。
谁知,长大后,弟弟成了大名鼎鼎的机械专家,而哥哥却成了车间里一个从事简单工作的装配工人。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始料未及的客观地讲,调皮捣蛋的弟弟学会的是破坏,乖巧听话的哥哥是维持。表面上看,我们似乎应该肯定哥哥,但事实上证明该肯定的是弟弟。谁说调皮捣蛋,爱搞破坏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只会让人操心,担心烦心?那些最绝妙,最富有创新的方法,往往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想出来的,那些善良,最能打动人心的举动,往往是最爱搞破坏的孩子做出来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妨来一点破坏吧!大人们或许不喜欢用于破坏,敢于破坏的小孩儿。但是,长大以后,最有成就的人往往就在这些人当中产生。
《家》读后感5
很久之前就看过巴金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中的《家》,最近又再看了一遍,更加感受到巴金先生不愧是位伟大的作家。
《家》是巴金先生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最具永恒的艺术价值。改作品以五四运动后二十年代初期四川成都地区为背景,描写了在新的革命时期的一个封建家庭走向崩溃,无情地揭露了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堕落和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
《家》对人物的描写十分详细,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塑造了许多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其中最让我感到悲伤和愤怒的人物是——鸣凤。鸣凤是高家的一个丫鬟,不幸的她被选去要做冯老太爷的姨太太,鸣凤才十七岁,而冯太爷一起六十岁了,这么多么可恶的事情…鸣凤与高觉慧之间也有一段爱情,两人的关系无人知道,因为一个是丫鬟,一个是少爷,两人身份悬殊。鸣凤在她将要永远与觉慧分别的前夜,去屋里找他,鸣凤可怜的`样子让人感到难过,但觉慧并不知道她的事情,只在一味的说他好忙,说过两天再找鸣凤谈话。最后,觉慧吻一下明发,这是觉慧第一次吻她也是最后一次。然后鸣凤便跑走,跳湖自尽了。
作品还写出了其他人物的一些悲剧,这些悲剧都是揭露封建统治的罪恶。同时也让年青人推翻旧制度,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家》读后感6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美德,处处都有“美德少年”美德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有句话说得好,美德有如名香,经燃烧或压榨而其香愈烈,盖幸运最能显露恶德而厄运最能显露美德也。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肩挑一个家》。从一个故事读到最后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带给人的都是一种不同的感受。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叫《一盏温暖的莲花灯》。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女孩叫李晨瑶,她心地善良、充满爱心。别人有求与她,只要能做到的.,都会帮忙。一天,她在一棵石榴树下看到了一位老奶奶,看起来很悲惨。这位老奶奶性格有点孤僻,不愿与人搭理。李晨瑶认为老奶奶一定有苦衷,她想了一条妙计,找了几个同学表演节目给老奶奶看,让她提出意见。慢慢的,他们成了老奶奶的知心朋友,是老奶奶感到了人间的温暖。有一天,大家一起去庙里。老奶奶送了他们一盏莲花灯,这盏莲花灯很精致,带给孩子们的却是温暖。
读了之后,我被李晨瑶的爱心所震撼了,久久不能平静。我无比羞愧。有一次,我前面的陆伊倩问我借一支自动铅。我慢慢的从笔袋里拿出了笔,借给了她。我觉得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自己也是有爱心的。和李晨瑶相比,我顿时感到自己无比渺小,李晨瑶对一个素不相识、被人嫌弃的老人毫不犹豫地付出爱心,我不禁汗颜、羞愧。
今后,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李晨瑶一样充满爱心女孩,从小事做起。
《家》读后感7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错,眼睛确实是通往心灵的一扇窗户,但不是唯一的窗户。《盲音乐家》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天生盲人彼得如何从因先天缺陷痛苦绝望而到最后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音乐家。
彼得自幼失明,但是上帝为他关上一扇窗,就会为他打开一扇门——他能仅靠声音的辨别把周围的人和环境区分开;他可以通过某种意识来区分白天和黑夜;他甚至可以依靠音乐区分颜色之间的区别……然而这些并不完全是上天赋予的。
在成长的过程中,由于听到的声音越来越纷繁多样,声音之间的起伏愈加明显,彼得开始感到惶恐和茫然、不知所措——因为这些都是他所不了解的。
读完这本书,我始终觉得彼得真正痛苦的是他内心对于“光明”的追求与渴望,是他那永远不满足的追求,使他最终得以“复明”同样是失明,彼得最终成为了音乐家,而叶戈里最终却只能成为一个终日埋怨生活、沉溺于对光明的.幻想的敲钟人。
我如果不幸的成为了那些“不幸的人”的一份子,那么我会怎么办呢?如果我像彼得一样,对于光明的追求不止步,我或许会成功;但是我如果像叶戈里一样,终日埋怨生活,那么我将注定失败!
《家》读后感8
《黑熊舞蹈家》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这本书讲了: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黑熊舞蹈家、小熊猫的筹定式记忆、狮子驱雄、美女与雄狮······
这几篇中我最喜欢美女与雄狮,辛尉原本是马戏团做好的动物演员,但却因为它有一次外出拍摄,一定要吃一匹活马,而激活了它的野性,最终不能再回马戏团表演了。而且饲养师孙曼莉也因为欺骗马戏团,失去了一份工作。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诚恳,否则会有“好”下场的。
母熊大白掌讲述了母爱的伟大,就算它受伤了也一定要救回它的孩子,不管伤势多么惨重。而且要告诫人们,不要再残杀动物。
蠢熊吉帕告诉我们熊也是可以结婚的,熊还非常重感情。吉帕是只非常非常蠢的熊,它把爱它的.妻子吉斯赶出了家门,最后他无法生活,无奈之下又去寻找妻子吉斯。
黑熊舞蹈家要告诉我们的也是诚实、诚恳。因为不诚实诚恳,会酿成一场祸害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9
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主人公都很伟大。比如薛馥华,她虽然是个小女孩,但在关键时刻她还是蹬着三轮车,把爸爸送到了医院。虽然只有十岁,但她能够照顾好爸爸和奶奶,大人会做的事她都会做。她也是个懂事的孩子。她先帮发烧的奶奶把早饭煮好,再把犯了病的爸爸送到医院,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
十二岁的丁悦媛是班级黑板报的主编,为了布置黑板报,她不得不放弃踢毽子、跳绳的课外活动课。班级大扫除时,她也会自告奋勇地让老师把任务分配给她,就连墙角的一点灰尘也逃不过她的眼睛,直到把墙角擦得干干净净才肯回家。丁悦媛不仅做起事来非常认真,下课后,她还会去安慰一些同学,是认真的同学。
卖馒头的谢长玉是个懂礼貌的人,她在接过别人付的钱时,不忘了说声谢谢,在卖馒头的同时,她也会不时地把课外书拿出来看。谢长玉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虽然刚开始叫卖的时候,没有人来买,这时,夕阳已经染红了天空,但谢长玉没有放弃,而是继续不停地向路人吆喝着。最后她终于把馒头卖完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同时,也可以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家》读后感10
在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破耳兔的一家》,读完此书,我不禁思绪万千,深受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破耳兔和莫利妈妈一起相依为命的故事,他们住在奥里凡特老头儿的沼泽地附近。莫利妈妈手把手、认认真真地教破耳兔逃生必要的本领、传递信息和寻找同伴。可怜的莫利妈妈持续地同敌手作战,顽强地抚养着她那唯一的孩子——破耳兔。与其说她是死在狐狸的逼迫之下,不如说是死于人类的自私心理下。因为奥里凡特老头为了让自己的地盘干净,不顾沼泽地上生命的安危,把杂草丛清除,把树砍到,而导致莫利妈妈没处躲藏,最后被狐狸逼入冰冷的水中活活冻死。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深受感动的句子是:莫利妈妈的腿由于一直泡在冷水中,逐渐地变硬了,动作也迟钝起来,不久,心脏的跳动也弱了下去,两眼失去了光泽,最后脚也一动不动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每一个母亲都把自己的孩子放在第一位,把孩子抚养长大后就死去了。人类的母亲也是一样,很多很多的母亲都默默地尽力完成自己的责任,然后就悄然离去了,我们更应该用出色去回报自己的母亲。
《家》读后感11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其中有一个章节令我感动,老猎人亢浪隆在山林里闯荡了几十年了,他经验丰富,枪法又准,再加上他养的那条大黑狗机灵凶猛,所以只要进得山去,极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一天黄昏,亢浪隆带着作者上山打猎了,他们正在浅水湾里面洗澡,忽然看见对面的树林里钻出了一只很大的黑熊,黑熊后面还跟了一只小熊。老猎人和作者同时看见了黑熊白色的右熊掌,熊掌本来就是名贵的山珍,熊的右掌又是最值钱的,而在所有熊掌里又是白掌最为珍奇。亢浪隆让大黑狗去捉那只小熊,本来大黑熊是可以反过身来救自己的孩子的,但是前面是一片开阔地,自己贸然前进,可能会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它要想一个万全之策。母熊绕到了小石山的.背后,看了看陡坡,就义无反顾的爬了上去,它前面受伤了,流了很多血,但是它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去救孩子,它爬上了陡坡,朝着房屋坠落了下来,但是老猎人和作者因为去小溪洗脸而躲过了灾难。
是母熊对自己孩子的爱鼓励它,创造了奇迹。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爱可以使母亲付出一切的代价。
《家》读后感12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里沙子作为一个过着平凡生活的全职主妇,被选为替补陪审团成员而跳脱出了日复一日的日常。而随着案件的审理推进,里沙子也在案件的点滴和自己生活之间寻找到许多共鸣,对自己、身边的人和这样的生活产生了全新的审视与怀疑。
里沙子在水穗的`生活中看着自己,而作为读者,不免又跟随着里沙子的生活考量自己的人生。
全书看完,不免有种压抑的感觉,一方面是来源于作品中所展现出的人人谨慎压抑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无可避免,就是女性所面临的困境。看来真是东亚一家亲啊。书中许多细致的描写,宛如真实生活再现,而透过书,你能清楚地看到一些看似温和的语言和行为其实能给人带来极大伤害,而这又是在家庭中时常发生的。(重要的是背后的意图,语言和行为是掩盖不住的)
从小说一开始就非常迫切想知道案件的真相,到最后,也没有,这样的结局反而并不让人失望(当然这并不是一个探案类小说),生活中许多事情正是如此,而我们跟随着里沙子这样观察、审视、思考过,就足够了。
《家》读后感13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家》读后感14
首先我觉得,这是一本爱情小说,哈哈哈。
只不过女主角戏份有点少而已,但结尾那一句——“对、对,你笑起来的感觉才更好嘛。”——足以让人心动,至少让兜心动。
兜是一个想要金盆洗手的杀手,是渴望交到朋友的孤独者,也是一个努力想要成为好爸爸的父亲,还是一个做到极致的妻管严。即使他本人以杀人为生,也还是想要公平对决,为此不惜把昏迷的对手搞醒;为朋友解决麻烦,因此暴露身份;为朋友留一线生机,最终自己义无反顾走向绝路;教儿子不要攻击别人无能为力的.缺陷;小心翼翼地观察妻子的心情,为她写“行动指南”。
他好像从不懂得感情,又好像天然地存满了感情,对儿子、妻子和朋友,以及对待陌生人甚至被自己消灭的黄蜂——那来源于因为一直在挣扎求生刀口舔血,所以具备的对生命和正常生活的理解和期待。
明明文字幽默风趣,很多像灾难一样的场景都轻描淡写,还是让人觉得温情脉脉又惊心动魄,这大概就是作家的功力深厚吧。
“在这个世界上,父亲最害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母亲。”这是很棒的情话了。
所以,这真的是一本爱情小说。
《家》读后感15
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了格林童话中的《布勒门镇上的音乐家》,故事中有四种动物,分别是老驴、老狗、老猫、老公鸡,它们都是因为老了不能做事了才被财主赶出了家门,它们商量一起到布勒门镇上去当音乐家。它们越走越累,肚子也越来越饿,在路上它们到一家农舍,农舍里有一桌好吃的食物,一帮强盗正坐在那儿吃喝,驴想出了一个好点子,驴对老狗、老猫、、老公鸡说:我们这样。
于是它们站在一起大叫在加上可怕的影子,把强盗吓跑了,它们吃着可口的食物,它们吃饱了饭各自找了一块地方很快就睡着了,早上它们收拾好了农舍,找了几件乐器开了一场家庭音乐会,它们决定在这里长期住下来,从些它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头驴、一条狗、一只猫和一只公鸡因为年老体弱而受到了主人们的厌弃和迫害,它们没有消极地等厄运的降临,而是从无情的主人家逃离出来接伴而行,怀者美好的`希望,准备到布勒门市去当音乐家。他们团结合作,战胜了一群强盗,过上了美好的生活。童话赞美和褒奖善良的动物们的团结勇敢、聪明机智、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讽刺嘲弄了强盗们的无知和懦弱,让人明白美好的生活就要用勇气和智慧去抗争、奋斗,命运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文章的语言淳朴、幽默,通俗易懂,富有趣味性和民间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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