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方案
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方案【一】
为了切实抓好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建立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快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基本原则: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原则。
二、创新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目标是:稳定较低生育水平,到2015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提高人口素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新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出生人口性别结构保持正常;育龄群众享有生殖健康服务得到全面推广,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明显增强;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广泛推广;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趋于完善。
主要任务是:坚持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落实捆-绑责任制,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关爱女孩、生育关怀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并将低保户的评定、危房改造、文明家庭的创建、新农村建设、组织发展都与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兼容。
建立和完善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机制;完善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依法办事、程序严格、行为规范、文明执法的执法机制。
三、综合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民主治治建设,加快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
1、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抓好村级班子和村级计生协会建设,配强计划生育村民组信息员,制定村计划生育信息员公选条件、标准和办法,打破村民小组区域界限,公开竞选信息员。
人口居住集中的自然小区,按每120-150户育龄妇女设1名信息员,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的地方,按不少于60户育龄妇女设1名信息员。育龄妇女信息员的报酬每人每年不少于360元。信息员报酬与专干一并上卡发放。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信息员入户访视责任制、月例会责任制和经常性工作责任追究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报酬待遇。
2、抓好村级计划生育民主政治建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会》有关规定和“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建立村民大会和村民议事制度,每年召开村民大会不少于1次。从整章建制入手,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党员干部生育孩次、二孩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内容纳入村民大会讨论和议事的内容之中,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规范《合同》或《协议》,明确双向的权利与义务。坚持重大事项群众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抓好群众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直选的方式,选举村级协会会长和理事,组织会员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每年评议计生工作1次,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形式多样,群众满意”,真正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作用。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
根据县委、县政府20xx年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案,加大计生工作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目标
五个率达到100%。即出生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率、重点对象检测率、政策外怀孕补救率均达到100%,无漏报、无错报。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0xx年是我县创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县活动年,也是县委下决心抓好计生攻坚战的重要之年。在这种新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更应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等,计生工作出现新特点。因此,一定要以清醒的.头脑,认真地分析当前计生工作的现状,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计生工作,坚决杜绝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问题。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做好榜样、带好头,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队伍建设
1、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要健全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熟悉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生情况,对有计生违规问题的要坚决给予纠正,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配齐配强计生队伍,提高战斗力。要抽调素质高、能力强、干实事的人员充实到计生队伍中去,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生队伍,指定一名计生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台帐管理,负责“双查”、“四术”的登记和落实,协调计生有关证件的办理、发放,并能及时向本系统反馈计生管理情况。要增加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三为主”方针,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
(一)开展宣传活动。“少生优生、优生优育、少生快富”已成为当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因受封建思想遗留的影响,仍有部分的人存在着“多子多福、无后为大”的落后生育观念,这也是制约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应自觉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要组织好计生工作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计生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弘扬婚育新风,倡导生育新观念,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各股室、各企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次有效节育措施,即生育一个孩子后三个月内要上环;生育两个孩子后二个月内要施行绝育手术;对未落实绝育手术的已婚育妇(49周岁以下)要接受一年四次环情孕情检测,时间为每年3月、5月、9月、12月,检测点为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在本县以外接受检测的对象,要在县级以上的计生服务站检测,使用计生证明时,不能连续两期。
(三)以经常性工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1、规范计生台帐。台帐建设规范是计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计生业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生知识,精通计生业务,对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要建卡归档,台帐要整洁规范。
2、建立计生通报制度。局计生办将对一年四次的“双查”及扫尾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地向各股室、各企业通报。各股室、各企业要在每期计生检测后,组织人员对未接受检测的重点管理对象,逐一跟踪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通报局计生办。要服从属地管理原则,局机关对象属局管理的,属基层单位的,其检测情况由该单位直接向局计生办申报。
3、做好计生清理工作。要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8号领《关于做好清理初婚、出生人口补报和台帐还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生清理工作。各股室、各企业要做到“假的剔除、错的更正、漏的补全、真的还原”,彻底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立足当前,抓真抓实。
4、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参照县计生工作意见精神:局各股室的利益导向机制主要是兑现独生子女奖励费。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给予相关的优待与奖励。一是对于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次性奖励费不低于500元,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发给全数。二是属晚婚的,婚假为15天;晚育又领取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180天,男方照顾假为7-10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严格兑现奖罚,力促工作落实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要对股室、各企业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们对工作指标完成好的股室、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完成指标较差的将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不按计划生育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不参加环情孕情检测以及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向单位申报个人婚育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因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本股室干部职工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该股室当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或其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五率”达不到要求的,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不完整的,给予通报批评,追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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