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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时间:2016-07-15 14:33:3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固县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了高质量完成上级交给的秸秆禁烧工作任务,构建和谐生

  态固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整充实镇禁止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岳道有任组长,纪委书记王胜、副镇长安可军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片长,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与各村、包村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为负责人。同时各村与组与户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块,块块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不出问题。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镇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发公开信、张贴广告、制作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工作,使秸秆禁烧的意见、要求和措施达到家喻户晓。每个村主要道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2幅,每个自然村刷写固定标语不少于2条,镇农办要设立固定服务点,与入境作业机手签定低茬作业协议。 3、控制源头,严把四关。一是把好作业关。收割机具必须低茬作业,秸秆留茬不能超过10厘米。各村分片分责任区派镇村干部“跟车监茬”(随作业车监督二人,一名镇干部,一名村干部)。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作业。二是做好推广关,积极推广购进秸秆捡拾打捆机具,做到随到随收、随捆随运。三是抓

  好早播关。麦收后立即发动群众抢收抢种,消除禁烧秸秆的隐患。四是秸秆堆放关。机收留下的秸秆和机械打捆的秸秆,要组织群众及时收集运出。每个自然村必须统一划定秸秆对方场地,方便秸秆集中存放。

  4、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各村要坚持全员上前,把守田间地块,注重发挥村组干部作用,调动其参与禁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突出禁烧的重点区域。主要是桐明公路、县乡道路、村村通两侧及林网和密植片林等区域。以上区域严禁堆放秸秆,打场晒粮,做到无隐患、无焚烧、无明火。二是突出禁烧敏感时段。麦收以后,降雨前有风时,晚上9点以后是发生焚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进行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监控群众。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群体各村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5、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切实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镇里将组织禁烧督查小组,麦收期间深入各村、田地头,督查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即村即地处理焚烧事件,处罚结果在全镇公布。具体处罚办法是:每发现一处着火,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当事人500元罚款,情节严重拘留15天,同时追究各村主要领导、包村领导、包片村干部、镇干部、组干部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造成树木毁坏的,由林站、派处所依法查处,从严处理。各村发生的第一起焚烧事件,对村主任停职,发生两起的,村支书停职,包村领导戒免谈话,

  包片的村干部、镇干部停职、停薪,待岗一个月。

  6、科学引导,综合利用。镇农机、农技、畜牧等部门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搞好实地指导,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沤肥、气化、食用菌种植等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和水平,让群众在秸秆综合利用中见到效益,得到实惠。

  固县镇人民政府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20**年5月29日

  县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临泉县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实行全面禁烧。全县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特别是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设施、重要电力设施等周围区域内,要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和发动阶段。时间:5月底之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导组,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禁烧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回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每日15点前要实事求是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上报《秸秆禁烧日报表》。

  (三)督查检查阶段。时间:夏季(5-6月)和秋季(9-11月)。县政府督导组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县成立秸杆禁烧领导小组,对全县秸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禁烧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禁烧工作,要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建立工作制度,设立工作台帐,组建联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将禁烧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实行乡镇、县工业园区是责任主体,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县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督查局抽专人带队督导各乡镇和县工业园区落实县委、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对工作落实好的表扬,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并计入年终考核,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秸秆焚烧。

  县环保局、农委要加强现场执法巡查,发现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查、统一落实。督促乡镇、县工业园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在农作物收割过程中,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采取粉碎还田等有效措施,防止焚烧秸秆。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扩大秸秆综合利用规模。

  县发改委要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会同农业部门制定临泉县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加强对地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县财政局加大对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县林业部门要动员各级林业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导致毁坏林木的肇事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在控制范围之内。

  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查处。

  县科技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

  县气象部门应及时为政府及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提供卫星遥感照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县消防部门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预防、消除火灾工作。

  县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和典型报道。

  县监察部门对各地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明确任务和监管职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进行公开曝光。

  (四)严格监督监察,强化奖惩措施。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解决问题在田头。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县共组成4个督导组和32个驻乡镇督查组。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督查检查组,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督查检查。督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农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农委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高塘、范兴集、老集、土陂、吕寨、滑集、谢集。

  第二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交通局、县农机局、环保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交通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谭棚、杨桥、牛庄、工业园区、城关、张营、白庙、同城、关庙。

  第三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各抽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环保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单桥、长官、杨小街、宋集、张新、陈集、艾亭、陶老。

  第四督导组:县督查局带队,县公安局、县林业局、环保局各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电视台记者1名,县公安局派车一辆。监督检查乡镇:田桥、韦寨、迎仙、瓦店、姜寨、庙岔、庞营、黄岭。

  县直单位驻各乡镇、县业园区督查组组成单位名单见《县直单位秸秆禁烧驻乡镇(县工业园区)督查组一览表》

  县秸秆禁烧四个督导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乡镇、村督促检查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县直单位驻乡镇、县工业园区督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各村、自然村、农户、田块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和作用,检查村、自然村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台帐、联防队组建、24小时值班、《秸秆禁烧日报表》上报、《群众秸秆禁烧承诺书》发放、预防秸秆禁烧措施及对秸秆焚烧早发现、早制止、早扑灭等落实情况。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确保辖区内没有焚烧秸秆现象,无着火点,无财产损失,无人员伤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对焚烧秸秆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污染事故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予以挂牌督办,取消当年“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评选资格或称号,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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