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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什么

时间:2022-03-25 11:30:1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什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什么

  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什么 篇1

  1.为什么要制定《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在评价标准、选拔方式等方面还不够科学,唯分数论影响了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来解决。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国务院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又对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对起草研制我省《实施方案》提出了时间表、任务书。在这一背景下,我省根据国家顶层设计,结合四川实际,围绕“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在“考什么”、“怎么考”、“如何录”上入手,制定了《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应当说,这次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也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深入、最触及本质的一次改革。

  2.《实施方案》是怎么形成的?

  我省《实施方案》的研制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论证。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上海和浙江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教育厅先后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市州、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和教研机构、不同类型高校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校长和学科教师的意见建议,对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操作问题,开展了全面论证。二是汇聚各方力量,整体系统设计。组织了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教研机构、高校及高中学校等在内的专家、校长、教师、研究人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了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的意见,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2.6万份,吸纳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后又征求了政府和省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邀请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讨论,提交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教育委员会和省决策咨询委员会教育文化组、省教育厅咨询专家团进行了专门审议。同时,报请教育部有关司局对我省《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在此基础上,经反复论证修改,数易其稿,并报教育部同意备案,形成了目前的《实施方案》。

  3.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简称“三个有利于”)。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着力完善规则,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把促进科学选才作为改革的重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简称“三个坚持”)。

  4.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循序渐进,分步实施,2018年全面推进,到2021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5.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思路是什么?

  根据国家的顶层设计和我省的实际情况,我省对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主要思路是:

  (1)突出改革的导向性。强调考试招生改革对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把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放在首位,各项改革举措都紧紧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力求在扭转应试教育局面、克服“一考定终身”、“打破唯分数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给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

  (2)注重改革的系统性。一是重视考试、评价、录取等各个环节改革之间的相关性,强调考试制度、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设计和协调配合。二是重视学生成长成才发展的连续性,将高考招生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构建“点”与“线”评价机制。三是突出各级各类教育的关联性,打通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各类教育有效衔接的通道。这些内容环环相扣、层层深入,有力促进各项改革的良性互动和整体推进。

  (3)坚持改革的公平性。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基础上,着力于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着力于建立保障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优质教育机会均等的新机制,着力于缩小区域、城乡、群体之间入学机会差距。

  6.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什么要分两步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鉴于先行一步的上海、浙江仍在试点探索之中,考试招生改革的措施、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毕其功于一役”既不现实,也不科学。因此,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先专项改革、探索试点,再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原则,我省提出了《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分两步走”的工作思路和时间节点。

  第一步(2016年至2017年):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2016年,我省普通高考语文、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以及外语科小语种(含听力)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听力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2017年至2020年,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第二步(2018年至2021年):从2018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时间调整到每年春季进行,全面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分两步走”,既可按计划有序推进,又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因此,《实施方案》对2018年前的专项改革尽量细化,暂不能细化的,将通过配套文件解决;2018年及以后的改革提出总体方向,待上海、浙江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适时推出我省具体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7.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主要致力于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处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必须渐进式地从顶端改革做起。目前高招综合改革主要致力于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扩大学生、高校双向选择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培养自己的专业取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普通高考选拔标准实行高考与学业水平考试、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评价体系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三个结合有助于解决过去评价标准过于单一的现状,对推进人才评价和高校选拔方式的转变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有2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

  8.考生选择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升入高校的通道有了选择。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既可在春季参加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升入高校,又可在夏季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升入高校。

  二是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了选择。考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在规定的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三是对外语考试次数、时间和成绩的使用也有了选择。考生可自主确定外语考试的次数、时间,选择分数高的一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9.高校招生自主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采取多元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如既可通过统一招生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渠道选拔人才。

  在高考统一招生中,高校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自主确定按专业大类或按专业招生录取。同时,学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科目组合,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等提出要求。

  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高校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自行组织学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提出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时的权重。

  10.哪些方面减轻了考生负担?

  高考综合改革减轻考生负担,主要是通过增加考生的选择性、增加机会和减轻压力来实现的。

  一是选择增加了。按照《实施方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高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发展通道;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考生可自主确定选考科目,让考生选自己想学且自己认为学得好感兴趣的科目进行考试,“考己所长”、“考己所好”,学习负担相应减轻,学习效果也会提高。

  二是机会增加了。从2021年起,统一高考中的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这与现行集中1次相比,心理影响及产生的负担是不一样的。

  三是压力减轻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对于国家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高中课程实行学完即考,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同时,学生可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3门考试科目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习有兴趣和擅长的科目,学习压力相对较轻。

  11.今后普通高考录取的依据是什么?

  我省《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以后普通高考录取主要是“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到2021年高中毕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一要依据考生高考时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考科目成绩,二要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一参考”是指,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到2021年高中毕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要参考其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考成绩不再是高考录取的唯一依据,人才评价标准向多元化方向迈出新的一步。

  12.考生高考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从2021年高考开始,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满分仍各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在计入高考录取总成绩时,需按等级进行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再作出具体规定。

  13.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和内容是什么?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检验学生达到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全面考核,《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二是坚持自主选择,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以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服务高校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开始,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确保考试成绩可信可用。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将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细则中予以公布。

  14.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哪些内容?如何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才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因此,加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培养一个积极向上,有社会责任感,心智健康的接班人是十分重要的.。

  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我省将同步建设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手段,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和评价过程,严格程序,突出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办法和要求等将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予以公布。

  15.高校如何使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在高考统一招生中,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大类或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提出不超过3门的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成绩一并计入高考总分,在高校录取时作为依据之一。同时,高校在录取时,还要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期全面、立体、客观地了解和评价考生。高校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会提前向社会公布。

  16.对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我省有何举措?

  过去高考加分有鼓励性和扶持性两类。高考加分政策在历史上发挥了一些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等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2015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取消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项目外的所有扶持类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之前取得原规定奖项、名次、称号的,加分分值一律调整为5分。二是继续执行我省现行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但政策中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院校按学校认可的分值投档。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17.我省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改进方向?

  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决定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根据我省改革进程,目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改革主要在批次的调整和投档模式的完善上。2015年,我省已将普通高校录取本科第二批次与本科第三批次合并。2016年起,我省还将逐步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在普通高校招生中,推进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在艺术类院校(系)招生中,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办法的同时,积极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探索“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体育类本科、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向高校投档。高校可以对考生的文化成绩提出高于省控线的要求。

  18.如何深化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

  《实施方案》提出,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同时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人才,又使学生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推进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入学考试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进行。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情况择优录取。除了春季考试,学生也可参加夏季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19.近几年高职单招和职教对口招生办法有调整吗?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2021年前,高职单招和职教对口招生两类入学考试时间和录取办法不变,但要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类别,加大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高职单招文化考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各科成绩所占权重;职教对口招生文化考试科目不变,已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类别不再组织专业综合考试。高职单招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职教对口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制定考试大纲,逐步实行按专业大类统一布点、委托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负责实施。根据试点情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后将逐年增加实行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直至2021年全面实行技能考试。

  20.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实施进程是怎么安排的?

  我省从2015年开始已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为推进这项工作向纵深发展,2016年将进一步扩大分类考试规模,学校所数和招生计划将进一步提高。到2017年,我省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将达到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左右,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21.如何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入学机会?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问题,也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比例。今后这些地区的学生仍然会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一是我省将继续大力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二是积极支持高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三是省属高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四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2.我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有什么变化?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考试是整个考试招生改革的基础,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建立更加科学、明晰、便捷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因此,我省将总结推动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办法。同时,将制定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全面推行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的方法,推行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坚持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23. 如何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一是健全招生章程发布机制。高校按规定要求每年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实事求是、明确清晰地载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是健全招生录取监督机制。高校应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管理和监督作用。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高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三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主体,应及时回应处理各种录取申诉问题。

  四是建立招生问责制。校(院)长是高校招生录取第一责任人,录取通知书由校(院)长签发,对录取结果负责。

  24.如何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探索建立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比例、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对中职毕业生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相关高职院校考核后可免试录取。探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提供便利。

  25.如何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

  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是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健全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三是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建设。四是健全学校自律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公平。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什么 篇2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配套文件精神,我省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几易其稿,最终制订《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黑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教育部备案同意,政府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印发,4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

  为使社会了解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的情况,现就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1.《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这一制度总体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确定上海、浙江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其他省份提供依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教育部对各省(区、市)方案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中央政策,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本省实际,细化具体措施。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配套文件精神,我省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几易其稿,最终制订本方案。

  2.《实施方案》的起草经历哪些过程?

  答:省委政府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在省经改专项小组、省教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和有力指导下,省教育厅牵头,历时一年零四个月,完成了方案的研制工作。期间,成立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黑龙江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组建专题调研组和方案起草小组,保证了方案研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工作小组坚持问题导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先后15次深入地、市、县和学校,并到江苏、浙江等改革先行省份学习考察,还委托有关高校、科研单位进行专项调研,认真梳理我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22篇调研报告。《实施方案》送省教改领导小组、省经改专项小组共46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教育部有关部门给予四轮把关指导,于2015年8月21日经黑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审核,2016年2月3日教育部发文同意备案。

  3.我省的《实施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2014年9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教育部对各省(区、市)实施方案制定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中央政策,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本省实际,细化具体措施。

  省委、政府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部署和省委、政府要求,省教育厅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于2014年2月13日启动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和教育部4次把关指导的基础上,形成了该《实施方案》,业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审议通过,并通过教育部正式备案,于2016年4月1日由政府印发实施。

  4.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什么?

  答:这次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基本价值取向是促进考试招生机会、程序、结果的公平公开公正,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我省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五大规划”实施、“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突出问题导向,落实国家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把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5.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立足基本国情、省情,着眼长远发展,着力把握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政策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规范力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努力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四是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实施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借鉴试点经验,积极稳步推进。

  6.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2018年全面推进,加快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本省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力求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和“唯分数论”的不良倾向和负面影响,解决人才选拔单纯考量文化成绩的问题,解决学生学习压力过大、负担过重的问题,解决入学机会存在差距及违规招生、加分造假时有发生等问题。

  7.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任务有五个方面:一是通过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落实国家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部署、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等举措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二是通过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初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举措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着眼解决“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问题,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通过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等举措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合理有序的招生考试秩序,促进终身学习、人人成才。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强化制度保证,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大违规查处力度,提高考试招生工作治理水平,强化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五是借鉴改革试点经验,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回应国家要求,明确本省综合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8.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点?

  答:我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中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高校选拔人才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和“一张考卷考所有考生”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向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9.我省在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上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是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通过合理划分入学范围、规范入学手续、实行阳光招生等措施,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做好大中城市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降低中考难度,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缓解初中阶段升学竞争压力,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学业水平考试的政策措施。

  10.为什么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如何呈现?如何安排考试次数?

  答: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我省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这有利于体现合格性考试的真正目的,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即确定考试成绩等级划分、明确各等级人数占比、按等级赋分。不使用卷面分,主要针对学生自主选考三科,在选考科目、试题难度不同的背景下,更好地保证不同科目成绩之间的相对可比、考生之间的相对公平。这种成绩呈现方式是国家文件导向,也是试点省市模式。

  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等级性考试我省采用了上海试点的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由于考试成绩是按照比例以等级呈现,那么多次考试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等值性差异。如何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第二次考试,保证两次考试具有等值性,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仍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我省规定等级性考试科目只考一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等级性考试科目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提供机会。

  11.为什么要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答: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观察、记录、分析、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同时,评价情况用于学生自我改进提高、教师指导学生成长和高中学校规范特色发展。

  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点是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程序公开公正。一是规范评价内容,确保全面真实。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到有据可查。二是高中学校要经过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情况及突出表现,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三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2016年出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启动试点,2018年全面实施。

  12.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

  答: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从而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13.我省如何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答:国务院文件规定,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提出,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以原始分数记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按国家政策导向落实。对此,我省要制定关于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作为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现行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向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政策导向并轨。除了上述两个主渠道,允许学生继续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14.我省为什么要从2018年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答:我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这是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一是可以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经验。教育部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两个试点省市要在2017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才能完成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各项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也都要在2017年高考结束后才能显现出来,而这些宝贵的经验乃至教训对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留出充足的准备时间。我省区域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对高中教育教学组织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学生自主选择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综合素质评价等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设施、经费投入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统筹安排、精心谋划。三是与全国多数省份保持一致。从教育部最新通报的情况来看,全国17个省(区、市)都是确定在2018年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年份。

  15.改革后我省高考将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考生总成绩满分为750分,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数、外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150分),不分文理科。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政、史、地、理、化、生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二是在招生录取机制上,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至多不超过3门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报考科目要求,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只要有1门满足高校报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高校同步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在招生时对考生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必须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16.如何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答: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目前我省农村学生考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在方案中提出实施地方高校招收本省扶贫开发重点县、边境县、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在一批次招生的地方高校承担,按各高校本科一批次招生规模的一定比例(目前为3%)左右确定。同时提出,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规模。力求通过这些政策举措,逐步形成保障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17.我省在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统一部署,《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黑教联[2015]29号)已经颁布实施,总的原则是:执行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规定,原七少民族及蒙古族加分政策作为地方项目予以保留。其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继续执行现行照顾录取政策,过渡三年。力求统筹好改革举措与历史沿革、深化改革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18.如何确保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答:为确保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我们将主要采取四方面的措施:一是细化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将抓紧研究制定《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黑龙江省关于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和相关实施办法,给考生和社会明确、稳定的预期。各有关学校要围绕改革目标,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打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强化教育考试招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政策法规,提高考试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方案基本原则是什么 篇3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 赵辰昕】接着卢向东主任对文件背景情况重要特点的一些介绍,我也结合发展改革委参与这项工作的一些体会,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以及相关举措再做一些补充介绍。

  我想,在座的各位肯定都有体会,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广泛应用,实际上是在深刻的改变着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深刻的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但是,换一个角度讲,我觉得这种深刻的改变也对一些人们接受和学会使用新的智能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可能会给相关的人群特别是一些老年人的生活带来种种的不便。对这些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过多次重要批示指示,李克强总理也作出具体的部署安排。

  我想,领导的这些关心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就是针对这些现实问题,由国务院办公厅会同相关的部门共同研究形成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这个《实施方案》的核心,我想是要求在涉及民生的领域,简单用一句归纳就是在使用智能技术的同时,“传统的方式还是要保留的”。

  刚才卢主任已经介绍了,《实施方案》当中明确了四个主要原则,我想可以说是四个相结合,就是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坚持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坚持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实施方案》明确了要保留的传统服务的重要场景,主要包括老年人以及一些相关群体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高频事项,比如疫情防控、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消费支付、游园健身、办事认证等等,以及我们还留了一个口子,将来智能技术可能应用的其他领域,也要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生活习惯。

  《实施方案》对如何保留传统服务提出了多种形式。第一类就是要保留传统的纸质凭证,比如不会扫码或者不方便扫码的老年人,可以由社区、医院提供纸质证明,还有要求车站、文体场馆保留车票、门票等传统的纸质凭证;同时,要加快打通后台信息,扩大身份证件、社保卡、老年卡、医保电子凭证等证件的通用范围。第二类是专设老年人的服务通道,主要是设立无健康码通道,以及各类生活服务优化老年人绿色通道等。第三类是保留人工服务,让窗口服务、电话专线、引导人员能够更好的帮助老年人;一些场所要保留传统的办事方式,比如消费场所要支持现金和银行卡的支付;社保、民政、电信、缴费等便民服务要保留线下办理的渠道。在保留传统方式的同时,《实施方案》也要求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特点的硬件产品和软件的应用。

  我想,让老年人等一些相关群体更好的融入到智能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与高频事项与服务场景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的责任,也要求地方政府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对重点任务做好细化的安排,要把责任扛在肩上,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目前,大家都看到了这个《实施方案》已经向社会公开,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以此为抓手,推动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引导各地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将会立即行动,努力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的安心、舒心、便捷,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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