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2-28 13:33:5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工作方案集锦六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工作方案集锦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市交通局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区交通实际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对“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打击重点

  1.道路运输

  (1)营运车辆或从业人员无相关营运或从业资格证照、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2)营运车辆超载出站的;

  (3)非法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工程项目未按要求提取、使用、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数量未按要求配备的;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监管制度和设备进场验收制度不全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或者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一线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的,或者未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

  (二)治理重点

  1.共性隐患和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

  (2)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4)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5)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2.交通建设工程施工

  (1)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违法指定分包工程的;

  (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中旬—4月中旬)

  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开展全面检查督导,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领域,按照分片包干制度,责任领导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扎实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对“打非治违”工作再次开展全面检查督导。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区交通运输局“打非治违”行动领导小组,由汪继槐任组长,袁波、杨坚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科。汤志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

  (二)积极促进乡镇政府和管理处“打非”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的落实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管理处承担“打非”主体责任,企业承担“治违”主体责任。加强与安监、公安、工商、住房与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对排查出来的非法违法单位依法进行核查,报请管委会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组织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督促企业抓好自查自纠及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工作不落实、搞形势走过场的企业,要采取法律、经济等综合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三)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客运告知制度和加强安全教育,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文化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采取志愿者行动、媒体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四)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严格考核问责

  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打非治违”目标任务、责任人员、排查治理情况,使整个“打非治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要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强化督查督办,邀请新闻媒体一同明察暗访,报道和曝光正反面典型,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本次“打非治违”行动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依法给予警示通报或进行督导约谈;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在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含)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一、谈心谈话工作范围

  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工作坚持“四必谈”:

  1、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

  2、局党组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必谈;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

  4、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必谈。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局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工作分两次进行,两次谈心谈话时间安排原则上在6月中旬以前结束。

  初次谈心谈话是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开始阶段,谈话对象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带头征求查摆自己存在的“XX”问题,又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此次谈话要重在强化“上级点”,重点点“XX”方面的问题及表现,同时通过点工作中的问题,帮助分析作风方面的问题。对于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同志,由区委督导组汇同进行谈话提醒。

  再次谈心谈话是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重在“互相帮”,主要是领导班子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

  三、领导班子之间谈心谈话方式方法

  1、相互谈心。坚持“一把手”主动约谈、自己先谈,紧紧围绕反对“XX”,首先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表明听取意见的诚意;诚恳地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建议;谈话双方一起交流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每个同志都要把自己准备批评对方的内容摆出来,把对方想批评自己的内容了解到,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被对方接受。谈心完毕后填写《局领导班子谈心谈话纪实卡》。

  2、书记把关。各位班子成员将自己查摆问题及相互批评问题梳理后,填写《局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审查卡》,报局党组书记审查。党组书记逐条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对批评意见是否可行,是否到位,进行甄别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批评意见议得透、提得深。

  3、相互评议。每位班子成员根据党组书记反馈的意见建议,将自己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书面材料。局党支部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并在局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分送给各位领导班子进一步诊病情、挖病根、开药方,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共识。通过相互评议,使批评意见越来越聚焦、越提越深刻,收到活血化瘀、增进团结的效果。做到相互提什么意见心中有数,认识到是帮助自己的苦口良药,发自内心地欢迎;对提出的意见没有顾虑,不担心对方不接受和伤害感情,可以敞开思想摆出来。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三谈三不谈”。“三谈”: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助的话。“三不谈”:不谈不着边际的话、模棱两可的话、恭维赞美的话,避免简单以研究工作代替谈心谈话。

  2、坚持“真刀真枪”。谈心谈话要坚持把话讲在当前、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解在前面,力求谈开谈透。通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3、每次谈心谈话前,由主谈方提前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告知被谈对象。谈话人要在谈心谈话前做好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对象的情况,并根据区督导组的意见和各种渠道征求的意见,拟定谈话提纲,确保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谈心谈话时要做到态度诚恳,精力集中,时间宽裕,氛围宽松。

  5、区委督导组将反馈班子及成员作风建设分析材料和征求意见情况,为局领导班子做好“上级点”工作提供依据。

工作方案 篇3

  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有关工作方案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入梅以来,我市多次经历大的降雨过程,多地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严重,部分校舍、设施存有安全隐患将直接影响秋学期开学,为进一步做好暑期及开学准备、灾后重建等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

  各地各校务必要严格遵守市教体局六教秘〔20xx〕76号关于暑假及开学时间规定,即高二、高三年级(含中职),初二、初三年级8月20日开学。其他年级(含幼儿园)9月1日开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开学。

  二、认真开展防中暑、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

  继续认真开展中小学生“平安暑假”专项行动,督促和提醒家长履行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要通过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走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特别是当前天气处于“三伏天”,教育孩子不私自外出或下河游泳、嬉水,避免孩子因监管不到位造成中暑或溺水情况。各县区要重点核查27所中小学留守学生委托监护试点进展情况,相关信息要及时汇总并反馈。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及日常管理

  围绕“守教育初心、担育人使命、作师德表率”主题,采取有效方式,强化教师的师德意识、法治教育和纪律教育,开展好“学准则、亮身份、比贡献、树典型”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年活动,让教师明红线、守底线。各中小学及课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各地各校要将违规补课、违规招生、有偿家教作为重点治理内容,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明察暗访,严格责任追究。市教育局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暑期集中整治工作,联合市场监管、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大面向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力度,严肃处理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补课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重建工作

  各地各校要对校舍、围墙、厕所、体育场地、校园电力线路等设施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安排隐患排查,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各地要积极争取项目、经费等支持,组织人员对水毁的校舍、围墙等设施设备,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并全面做好校园消毒杀菌,确保秋学期开学正常投入使用。此外,要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对水毁的管网及时修复。

  五、做好学校灾后重点学生群体的关爱帮扶

  各县区要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受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好工作预案,同心协力保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尤其是要安排专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关心关爱,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100%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灾因贫等原因失学辍学,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六、持续做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开学准备工作

  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科学预判,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提前制定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及时查改完善,确保方案科学精准。同时,要储备足够数量的口罩、消毒用品、非接触式体温计、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同时,要结合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对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饮用水设施等各类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是经受水淹或水毁的校区,要主动协调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全面精准消毒,消除有可能导致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各种隐患。要完善校医务室(保健室)、隔离观察室等场所建设,配齐校医或防疫指导员。

  市教体局将把上述工作纳入开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到各地各校督促,对发现有违规办学行为、安全排查开展不力、开学准备不充分等现象的将予以通报。

工作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主权。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涉及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有税收行为的,坚决不予办理;涉及即时协作的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一经税务部门提请应当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变相拒绝;涉及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应定期及时准确的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严禁区级、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挖税、混库行为,一经发现,除调整财政收入外,并扣减等额财力;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尽快建立起全区综合治税网络。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在履行纳税义务方面,要起到积极带头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宣传综合治税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工作方案 篇5

县政府:

  为了全面认真解决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渝委[XX]6号和足委办[XX]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户的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四到户”,做到“四相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入户率达100%;将承包合同、清册全部集中到街镇乡管理(街镇乡、村各一份),建档率达100%;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行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稳定,注重完善。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是保持农村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完善上。保持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不能随意变动或推倒重来;不够完善的,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做好规范工作;对还没有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要按照有关政策抓紧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

  (二)尊重民意,民主决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必须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农民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路线,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不搞强迫命令。要坚持政策,结合实际,尊重历史,解决遗留问题。

  (三)依法推进,积极稳妥。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有关政策,不得违反规定,各行其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稳步推进,确保不出现新的矛盾。

  (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原则。要建立健全相关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使土地承包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三、实施步骤

  本次工作分为准备、清理核实、审核完善和验收总结四个步骤。

  (一)准备工作。组建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印制宣传资料和各种表格。

  (二)清理核实。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形成书面决议。调查清理土地承包情况,分户填写《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并由承包户主和村民小组长或社长签字确认。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发到农户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进行登记,与农户承包土地的实际情况逐一核对,若有不一致的要作详细记录,查明原因。已发到村组、但未填发到户的空白《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全部交回街镇乡。对以前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进行登记和审核,审验内容不完善的视为不合格。未发包的土地应首先用于解决符合政策规定没有承包土地的人员。村民同意保留的可以保留,但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街镇乡要帮助村组妥善解决承包合同纠纷,尽量让群众满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审核完善。清理登记结束后,及时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和未发包土地情况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作记录,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实、查清和答复。登记调查员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和《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整理复制三份,经村民小组长或社长与承包户户主签字确认后,报村民委员会和街镇乡审核并签注审核意见;《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由农户、村和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保存,《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由村民委员会、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别保存。村民小组或农业社与土地承包农户要签订一式三份的《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和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各保存一份。村民小组、承包户要求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鉴证的,由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进行鉴证。

  凡符合核、换、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条件的,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书,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审批、其它方式承包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农业局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由各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填写,一户一证,以钢笔用碳素墨水书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的,不需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原因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街镇乡要将《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中的资料用电子表格分户录入微机,以便管理和查询。

  (四)验收总结

  1、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资料整理归档,分社立案成卷,作为永久性档案由街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分村统一保管。档案资料包括:《土地承包情况登记表》、《土地承包分户花名册》、土地承包调查登记文字材料、《土地承包合同》及鉴证文书、《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审验、农村土地承包调整方案、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及决议、上报审批文书、清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宣传、培训等资料、各级有关土地承包的文件、清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检查、验收和总结材料、其他相关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相关制度等。

  2、街镇乡自查及县上验收。各街镇乡组织人员,以农业社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标准就是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从12月1日起,采劝一听、二看、三走访”的办法,对各街镇乡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此项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县农业局农经科,县农业局汇总后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政策界限

  (一)、已经进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 承包地不得随意变动,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绝不允许借完善大范围、大面积重新调整土地;重点是完善手续,没有签订合同的要补签,没有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的要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没有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要在11月15日前,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和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抓紧补课。

  (三)、农户承包面积全部退耕还林的,应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公告宣布证书作废,并终止承包合同。承包面积部分退耕还林的,按原承包面积扣减退耕面积后换发经营权证。

  (四)、承包地部分被国家征收或集体公益事业占用的,原承包地面积扣减征占面积后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国家征收农户绝大部分承包地,并对其全部农转非,同时就地安置补偿后所剩余的土地,原承包农户愿意继续承包的应当允许其继续承包,并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承包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交回发包方处理,但原则上不作补偿。

  (五)、少数没有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也没有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且承包地撂荒两年以上的农户,要做好联系工作,确实无法联系上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代耕。该农户书面放弃承包权的,发包方可以按程序将土地调整或重新发包。

  (六)、核、换、补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律使用由市农办统一印制的新证,农户自愿要求以旧证换新证的,应予以更换。所用合同和表格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格式为准。

  五、涉及具体问题的处理

  1、关于退休职工户口迁回农村后,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

  退休职工享有退休金,其身份仍属于国家职工范畴,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应当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关于土地共有人问题。

  在此次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中,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该以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实际人口为准,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应加以备注。1998年以后到现在,承包户中出生或迁入的人口,在此次完善中不作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填写在经营权证上。如某农户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人口为4人,即户主、父亲、母亲、妹妹。这次完善二轮土地承包时,父母均已死亡。妹妹已嫁,户口迁出,在新落户地无承包地。该户主已结婚生子,现共3人。这种情况,该农户应填写原承包人口即户主、父亲、母亲、妹妹4人为共有人。

  3、关于土地流转优先权问题

  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但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实际经营一年以上的除外。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流转内容、流转期限等方面的条件相同或者相近的情况。

  4、关于国家征收农户绝大部分承包地对其全部农转非并就地安置补偿后所剩余的承包地如何处理的问题。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精神和原则,对于剩余部分土地,如果原承包农户愿意继续承包的应当允许其继续承包并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果原承包农户不愿继续承包的可以交回发包方处理,但原则上不作补偿。

  以上方案若无不妥,请尽快转发。

工作方案 篇6

  汛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工作,实行责任到单位、任务到地段、岗位到个人,确保责任堤段防汛安全,经局务会研究,特制订如下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一、防汛总目标:确保责任堤段不溃堤、不渍水,做到有险情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防汛抢险组织机构

  成立县文广新局防汛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三、责任堤段防汛抢险安排

  1.我局责任堤段为西区桩号3—4号桩段的380米堤段,防汛抢险值班分白班(8:00-16:00)、夜班(16:00-24:00)、晚班(0:00-8:00)三个班,由五个班次轮流倒班。轮流值班时,办公室将按人数配备抢险工具,随班交接,汛后入库。交换班由局办公室具体安排,各班联系领导负责该班防汛工作的指挥、督查、协调、指导工作,各班责任人负责通知并负责该班防汛值班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局加派人员参与该责任单位的防汛值班工作。

  2.城关垸水位达39.2米至42.3米(含42.3米),组织人员上堤查险、巡逻、护堤,堤段值班领导1人,堤段巡逻人员15人(按每百米4人,我局13人,老干局2人),人员按5个班次轮流倒班。如下表:3.城关垸水位达42.3米至44.00米(含44.0米)水位,组织人员上堤查险、巡逻、护堤、抢险,堤段值班领导1人,堤段巡逻人员19人,并准备15名抢险队员在单位待命,人员按5个班次轮流倒班(按每百米5人,我局15人,老干局4人)。如下表:

  4.水位达到44.0米以上且资江水位还在继续上涨,可能超过44.5米时,由书记、局长坐镇一线现场指挥,局班子全体人员上堤参与巡查,抢险队伍按县委办分指要求落实100人,人员按每个班次20人,5个班次人员不倒班全部上堤,作好抢大险的充分准备。

  5.由胡倩菁、胡菊秋、龚美英、莫慧明负责防汛时期的办公室值班,保持县委办分指与队员之间的联络,提供必要的后勤物质保障。

  四、防汛物资准备

  县委办分指规定要做好的防汛物资与器材(包括40米彩条布、200个纤维袋、10把锄头、10套箢箕、1顶帐蓬以及手电筒等)由办公室、财务室负责组织安排,由胡倩菁、胡菊秋、贺辉具体负责采购和保管。

  五、查险、巡逻要求

  各单位要挑选一批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查险、巡逻队员,轮流巡逻,搞好查险巡逻记录。查险、巡逻范围和内容:大堤压浸平台以外20米范围或大堤内坡脚外50米范围,出现的渗漏、垮塌、管涌、险情隐患和其它影响防汛抢险的因素等。查险、巡逻队员对责任堤段在水位42.3米(不含42.3米)以下时,每小时查巡三次;42.3米以上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查险巡逻范围扩大到大堤内坡脚外100米,查到的险情及时向分指领导报告,同时报告给负责该段大堤的水利局技术人员,分指领导5分钟以内必须报告县防指。

  六、防汛抢险纪律

  1.搞好城关垸防汛抢险工作是县城各级各单位和每个公民的职责和义务。当出现重大险情、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除老弱病残者外,其他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上堤抢险,并服从调度指挥。

  2.严格落实上堤巡逻查险责任制,各单位须按排班顺序上堤巡逻,每班巡逻险情必须在分指印制的《巡逻查险记录本》上进行详实记录,交换班时必须签字交接,确保24小时不断岗。

  3.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各成员单位按分配堤段长度上足巡逻、查险和抢险人员,到时县防指将随时上堤清点各单位人数,未按规定上足人员的,追究、处分单位领导和当事人。

  4.在抢险过程中,没有接到分指撤退命令时不准撤退,自行撤退者,是党员、干部的,按党纪、政纪处分;是领导干部的就地免职;其他人员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5.各责任单位所包堤段发现险情报告不及时、处理险情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和成员单位领导责任。

  6.每个上堤抢险人员必须自觉服从指挥部命令,听从指挥。按县防指的命令统一行动,各值班点成员单位服从各责任段责任人的指挥。汛期各责任单位必须按分指规定明确护堤、查险、巡逻、抢险等人员的足量到岗到们,不得延误推诿。汛期各责任单位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外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按局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向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精华】工作方案集锦六篇】相关文章:

1.【精华】工作方案集锦九篇

2.【精华】工作方案集锦7篇

3.【精华】工作方案集锦八篇

4.【精华】工作方案集锦5篇

5.【精华】工作方案集锦6篇

6.【精华】工作方案集锦9篇

7.【精华】工作方案模板集锦8篇

8.【精华】工作方案集锦七篇

上一篇:工作方案 下一篇:工作方案